建国前,工人生老病死残毫无保障,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关心工人健康,重视工业卫生、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1950年后开始在厂矿企业开设医务室,为本厂职工免费服务。1971年起,县工业、卫生部门对县内各工厂进行系统的卫生学调查和连续监测,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1977年,对水泥厂、1029厂、农机厂的粉尘作业工人进行X线胸片检查106人,未发现异常。1979年9月,对农机厂、印刷厂、化工厂、木器厂、1029厂、喷灌机械厂、长红纺织器材厂等厂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人376人进行体检。其中铅作业单位4家25人,苯作业单位3家13人,“梯恩梯”作业单位1家38人。体检发现尿铅阳性2人,于1980年送往崇仁101医院治疗。对作业环境采样16件,其中有8件铅含量超标。1983年,对水泥厂、五金厂、针织厂、化工厂、长红纺织器材厂的69名高温作业工人进行体检,发现胸膜炎粘连患者1例,高血压1例,0~I期矽肺病者3例,均调离高温岗位。
1981年10月,对水泥厂的粉碎、烧结、熟料3个车间的空气作了采样测定,其粉尘浓度超标量达0.6~22.9倍,且分散度大。嗣后该厂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建议,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为微机控制投料、密封性产生,改善了劳动条件和厂区环境。
1982年,开展对企业卫生状况调查,全县建立劳动保护基本情况档案的24家(县办企业19家、社办企业5家),对这些企业的苯、锰、汞、矽尘粉尘进行连续监测。自1986年起,对21家县城内国营和集体工厂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并对工人每年进行健康检查1次,以便早期发现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