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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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924
颗粒名称: 公费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国家干部医疗费用包干。1952年8月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开始实行公费医疗。35个单位的731人领取了公费医疗证,凭证定点医疗,费用实报实销。1957年享受人数为1140人;1973年为2340人,经费89596元;1979年为75778元;1987年为380000元,9年增长401.5%,年平均递增38%,享受人数为4300余人。1987年,县人民政府制订《1987年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按人定额、单位包干、节余提奖、超支分担的管理办法。超支部分按5:3:2的比例,分别由县财政、单位及个人负担。离休老干部及10种特殊病情仍实报实销。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公费医疗

内容

建国后,国家干部医疗费用包干。1952年8月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开始实行公费医疗。35个单位的731人领取了公费医疗证,凭证定点医疗,费用实报实销。1957年享受人数为1140人;1973年为2340人,经费89596元;1979年为75778元;1987年为380000元,9年增长401.5%,年平均递增38%,享受人数为4300余人。
  1987年,县人民政府制订《1987年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按人定额(按个人的年龄、工龄、健康状况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每人每年40、60、80、100元)、单位包干、节余提奖(单位和个人各得50%)、超支分担的管理办法。超支部分按5:3:2的比例,分别由县财政、单位及个人负担。离休老干部及10种特殊病情仍实报实销。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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