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7924 |
颗粒名称: | 公费医疗 |
分类号: | R197.1 |
页数: | 1 |
摘要: | 建国后,国家干部医疗费用包干。1952年8月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开始实行公费医疗。35个单位的731人领取了公费医疗证,凭证定点医疗,费用实报实销。1957年享受人数为1140人;1973年为2340人,经费89596元;1979年为75778元;1987年为380000元,9年增长401.5%,年平均递增38%,享受人数为4300余人。1987年,县人民政府制订《1987年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按人定额、单位包干、节余提奖、超支分担的管理办法。超支部分按5:3:2的比例,分别由县财政、单位及个人负担。离休老干部及10种特殊病情仍实报实销。 |
关键词: |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公费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