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8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R211
页数: 2
摘要: 清代以前,无专门机构管理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民国初年,由警察巡官办公处督饬。民国20年9月13日,南丰临时军警督查处与县政府联合组成军民联合清洁委员会,向商号及住户征收清洁捐,雇佣6名地伕扫打扫城区主要街道。民国31年6月,组成县防疫委员会,督饬民众“定期清扫,每月检查1次,每年总检查2次”。次年4月13日,地伕扫增至10人,清洁捐按原额加5倍征收。1953年4月3日,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乡、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60年5月15日,防疫股由县卫生院分出,与地方病防治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站。1987年底,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县卫生防疫站

内容

清代以前,无专门机构管理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民国初年,由警察巡官办公处(后改警察队)督饬。民国20年(1931)9月13日,南丰临时军警督查处与县政府联合组成军民联合清洁委员会,向商号及住户征收清洁捐,雇佣6名地伕扫打扫城区主要街道。民国31年6月,组成县防疫委员会,督饬民众“定期清扫,每月检查1次,每年总检查2次”。次年4月13日,地伕扫增至10人,清洁捐按原额加5倍征收。
  建国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政府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发动群众投入卫生突击活动。1952年4月30日,成立县防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院防疫股负责,有专职防疫人员2人。不久增为8人。区及区以下相应成立防疫站(组)。1953年4月3日,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乡、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58年春,县、公社分别成立除害灭病指挥部及分部。同年6月16日,建立县地方病防治站,有专职人员6人。1960年5月15日,防疫股由县卫生院分出,与地方病防治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站。“文化大革命”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停顿。1969年2月,县卫生防疫站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1970年2月重设县防疫组。1972年7月复称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H人)。1973年4月14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恢复,办公室工作由县卫生防疫站兼。1987年11月编制单列,有专职人员2人,与卫生局合署办公。1987年底,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