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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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89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预防
分类号: R211
页数: 8
摘要: 清代以前,无专门机构管理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民国20年9月13日,南丰临时军警督查处与县政府联合组成军民联合清洁委员会,向商号及住户征收清洁捐,雇佣6名地伕扫打扫城区主要街道。民国31年6月,组成县防疫委员会,督饬民众“定期清扫,每月检查1次,每年总检查2次”。次年4月13日,地伕扫增至10人,清洁捐按原额加5倍征收。1952年4月30日,成立县防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院防疫股负责,有专职防疫人员2人。1953年4月3日,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乡、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60年5月15日,防疫股由县卫生院分出,与地方病防治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站。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县卫生防疫站

内容

第一节机构清代以前,无专门机构管理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民国初年,由警察巡官办公处(后改警察队)督饬。民国20年(1931)9月13日,南丰临时军警督查处与县政府联合组成军民联合清洁委员会,向商号及住户征收清洁捐,雇佣6名地伕扫打扫城区主要街道。民国31年6月,组成县防疫委员会,督饬民众“定期清扫,每月检查1次,每年总检查2次”。次年4月13日,地伕扫增至10人,清洁捐按原额加5倍征收。
  建国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政府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发动群众投入卫生突击活动。1952年4月30日,成立县防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院防疫股负责,有专职防疫人员2人。不久增为8人。区及区以下相应成立防疫站(组)。1953年4月3日,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乡、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58年春,县、公社分别成立除害灭病指挥部及分部。同年6月16日,建立县地方病防治站,有专职人员6人。1960年5月15日,防疫股由县卫生院分出,与地方病防治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站。“文化大革命”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停顿。1969年2月,县卫生防疫站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1970年2月重设县防疫组。1972年7月复称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H人)。1973年4月14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恢复,办公室工作由县卫生防疫站兼。1987年11月编制单列,有专职人员2人,与卫生局合署办公。1987年底,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
  第二节爱国卫生运动除害灭病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县内革命根据地,红军向群众宣传“讲卫生、少生病”的道理,提倡“常理发、勤换衣、多洗澡、灭虱子”,发动群众用中、草药防治疾病。抗战期间,霍乱、鼠疫流行时,驻丰的省防疫大队、陆军20医院协助县卫生院对疫区的厕所、住室用六六六、滴滴涕作应急消毒,井水用漂白粉消毒。
  建国初,以灭蝇、灭蚤,治理霍乱、鼠疫疫区为主,开展群众性除害灭病活动,迅速控制了天花、霍乱、鼠疫三大烈性传染病。1952年5月1日,县城各界人民集会声讨美帝国主义在朝鲜和我国使用细菌武器。接着县防疫委员会发动群众投入以粉碎美帝细菌战为中心,以“五灭”(灭鼠、蝇、蚊、蚤、来历不明的昆虫)、“五光”(室内室外打扫光、饮具家具洗刷光、厕所阴沟冲洗光、猪粪牛粪掏挖光、垃圾杂草铲除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按一定户数划片成立卫生小组1030个,发动群众,全面突击,堵鼠洞、挖蝇蛹、洒药水、清除蚊蝇孳生地,共清沟135条、卫生积肥1.1万担、灭鼠18万只、挖蝇蛹38市斤。之后,还建立经常性与节日突击性相结合的大扫除活动。1971年起,全县开展麻疯、肿瘤、丝虫病、钩虫病、疟疾、头癣等“六病”普查工作。1980起,城镇爱国卫生活动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着重抓好环境卫生和整顿市容市貌,进一步健全卫生活动的制度,使城乡卫生面貌改观、地方性疫病基本得到控制。
  卫生村和文明单位建设卫生村1973年县爱委会恢复后,在“两管”(管粪、管水)、“五改”(改建厕所、改修水井、改造畜栏、改做烟囱灶、改住室小窗为大窗)基础上,着手抓卫生村建设。1973~1978年,洽湾公社的上游、西坪,洽村公社的姜源,市山公社的畲田、应坊,傅坊公社的董溪,古城公社的元窠等自然村,先后被评为县卫生先进单位。1978年起县爱卫办在太和公社里源生产队开展卫生村试点,将村前几坑污水塘改造成三口梯形活水塘,最高一口专洗蔬菜,第二口专洗衣物,最下边一口专洗粪桶、农具。建立卫生制度,制定家庭卫生公约。1980年兴建三格式化粪池。是年被授予全县卫生模范村,并荣获抚州地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区卫生先代会上介绍“治坡与治窝”相结合的事迹。1982年又装起自来水,卫生条件更为改善。到1987年底,全县共有卫生村23个。
  文明单位1979年以来,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两个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1982年2月,县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来,大力开展建设文明单位活动。定每年3月为“文明礼貌月”,整顿市容市貌,治理脏、乱、差,清除卫生死角。1987年,全县共有文明单位66个(其中省级2个),文明村59个(其中省级2个)。
  第三节环境卫生城镇环卫环境卫生管理所建国初,县卫生院设清道员6人,打扫县城街道。1956年,成立清扫组,有清道员和清毒员10人,后改称街道卫生管理所。1962年5月改归城关镇管理。1969年2月机构撤销,人员下放,由街道居民委员会派人打扫。1972年,恢复清扫组,归县卫生防疫站管辖。1973年11月1日,改为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城关镇管理,有职工13人,1987年底,增至30人。
  环卫管理1958年以来,机关单位、居民小组、城镇住户,分别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一大扫、月检查、季突击、年终总评的卫生制度。在1958年除害灭病高潮中,县卫生局长康锡久,带领专业人员提着马灯、电筒,亲自钻进下水道,察勘全城排污设施。事后,县除害灭病指挥部发动群众进行南丰建县以来最彻底的清沟活动,清理城内大小下水道18条,计8000余米。是年,南门旅社、人民银行南丰支行、县粮食局等5个单位,评为抚州专区卫生先进单位;谭志仙等8户居民获全区卫生光荣户称号。1962年6月6日,城关镇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南丰县城关镇除害讲卫生管理规定》11条,巩固除害灭病成果。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镇环境卫生质量及公民的公共卫生道德水准有所下降,一些疾病的发病率回升,早已绝迹的疥疮、头虱又见蔓延。环境污染现象也时有发生。
  1980年以来,县城大街小巷先后铺上水泥路面,疏浚所有下水道,购置0.75吨机动垃圾清运车2辆和机动洒水车1辆,添置垃圾箱(窖)89个,水泥果壳箱30只,在大坪嵊设置垃圾处理场1座,占地1.8万平方米,填平城区污水塘6000余平方米。1982年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制订《南丰县城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并从公安、卫生、交通、工商、琴城镇抽调人员,组织执勤小组上街检查,督促执行。1987年4月1日起,对琴城镇71家公共场所,按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使环境卫生由行政管理转入法制管理。1987年起,南丰连续3年被评为抚州地区城镇卫生先进单位。
  水、粪管理 1952~1966年,县城89口水井,夏季每天早晚用漂白粉消毒1次。1967~1971年,水井、厕所消毒工作受动乱影响,一度停顿。1972年起,恢复井水、厕所消毒制。县城55口水井,每年饮水消毒的受益人口3万余人。1974年全县改建水井150口,到1976年有水井1234口。1978年全县又新增水井112口。1979年兴建自来水厂,次年正式供水。1982年县财政每年从水利经费中划出1万元,支持农村改水。至1987年,兴建农村简易自来水36座,建机压水井402口,受益人数近5万人。县自来水厂日供水量为6000吨,解决了工业及生活用水。
  1952年后,城乡露天粪缸逐步改为公共厕所,粪池加盖。每隔3天喷洒1次药水杀蛆。厕所内用六六六粉或石灰消毒。1958年,全县基本上做到“四化”、“四好”(厕所公共化、人畜分居及畜栏集体化、沟道平整化、垃圾处理经常化;管好厕所、管好畜栏、管好垃圾、管好积水)。1974年全县改建厕所214座、畜栏154间。1976年建化粪池671个,公共厕所1451座,猪牛栏1034间。洽湾乡下井的县园艺场建中型沼气池1座。城郊公社大堡生产队建家庭小型沼气池38座,解决了粪便处理及照明能源。1978年,新建厕所86座,新建改建牛栏38栋124间、猪栏72栋247间。1982年8月,对县城46座公共厕所进行拆迁、改建、修整,改善了县城公共卫生。
  第四节食品卫生建国前,除少数食杂商号有诱蝇、灭蝇设备外,卫生设施缺乏,食品卫生无人管理。
  建国后,食品卫生纳入卫生防疫工作的主要内容。1954年以来,以行业为单位,建立了卫生管理委员会,并将各行业联合组成“南丰县有关卫生行业联合管理委员会”,设专职干部1名,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饮食、食品、旅社、影剧院、理发、粮食等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组织703名从业人员分批学习卫生知识,坚持餐具消毒,推行食品夹,做到防蝇、防鼠、防尘。1959年,南丰县获抚州专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1973年以后,加强卫生监测,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1979年5月,对全县饮食服务行业颁发卫生许可证139份,其中农村32家,县城的国营、集体单位83家,个体户24家。同年,南丰被评为地区“四大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业劳动卫生、学校卫生)先进单位。1984年以来,贯彻《食品卫生法》,县卫生防疫站有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2名,进行经常性监测。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1至2次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1987年,全县对饮食店、副食品店、冷饮店、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重新颁发卫生许可证140份。全年检测冷饮、蒸馏酒、啤酒、可乐类饮料、酱油、罐头、糕点、食油、餐具共计165件,合格的114件,合格率69.1%,其中冷饮合格率最低为28.2%,对从业人员体检中,查出肝炎及带病毒者37人、肺结核4人,事后均调离了接触食品的岗位。处理变质食物116次3000公斤;限期改进的单位4家,个体17户;罚款的单位18家,个体57户,罚款金额740元;停业改进的单位6家,个体13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个体12户。
  第五节地方病查治丝虫病丝虫病在南丰民间称为“下溜血”或“流火”,高烧肢痛,痛苦不堪,晚期造成“冬瓜脚(手)”、睾丸鞘膜积液,严重影响劳动。1957~1985年进行全县性普查5次,重点查治13次,总计血检48.43万人次,微丝蚴阳性者总计2.94万人次,有体征、病史者4.67万人次,免费治疗6.86万人次。此病以农村流行最广,东坪公社感染率最高,达39%,琴城公社感染率最低,为7.55%。1974年起,抽样调查表明,微丝蚴阳性已下降到0.5%以下。1986年6月18日至6月30日,省卫生厅派考评组来县考核,随机抽查5个行政村,共血验6130人,微丝蚴阳性者仅1人,阳性率为0.02%,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丝虫病标准。
  1957年6月至7月,在鄱阳、田东2村进行传播媒介调查:解剖畜舍活蚊84只,未见微丝蚴;解剖人居室内活蚊351只,带微丝蚴的10只,阳性率为2.85%。阳性的10只蚊中,中华按蚊9只,致乏库蚊1只。
  疟病俗称“打摆子”,县内各地均有流行。以间日疟为最常见,次为三日疟,偶有恶性疟。早年缺乏根治办法,疟情连绵不绝,现症治疗以中药为主,治标不治本。20世纪40年代,采用金鸡纳霜(奎宁),亦不能根治。建国后,1956年,首次在鄱阳乡调查7203人,有疟疾患者2814人,发疟率为39.06%;脾脏肿大者756人,脾肿率10.49%。1956~1983年共进行16次全县性普查和9次重点调查,共查2039137人次,有2年内疟史者27420人次;统检2522人次,疟原虫阳性者148人次,阳性率为5.87%。1965年,发疟率曾一度下降到万分之一以下。1968年冬到1970年春,因迁入人口大增,1971年发疟率复上升到5.36%。1977~1986年,由宁都县牵头,赣闽二省三地(赣州、抚州、三明)九县(宁都、瑞金、石城、广昌、南丰、宜黄、乐安、建宁、宁化,后增加清流)组织抗疟联防,加强对边界地区及流动人口的抗疟管理,发疟率逐年下降。1986年全县仅发疟1人,发疟率为0.00044%,1987年没有疟疾患者发生。
  地甲病因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大,俗称“大颈病”。孕妇患者影响胎儿的智力发育,危害更大;儿童重症患者可导致痴呆。县内长期流行,以山区丘陵地区发病较多。建国后,坚持连年查治,免费治疗、免费手术,特别是1982年以来推行食盐加碘,发病率逐年下降。1956年,调查2个村的7172人,有患者224人,发病率为3.12%。1982年,调查全县15个公社的48个大队的36706人,查出患者724人,发病率为1.97%,其中沙岗、三溪、白舍、市山的发病率在3%以上。1985年,在西溪、洽村、白舍等8个乡、镇又进行普查,共受检71862人,查出地甲病患者3003人,患病率为4.18%。经全部服药治疗,并对流行区育龄妇女和7~14岁中的生理性肿大者作口服碘油胶丸防治,对24例手术适应症患者免费手术治疗14例。1988年10月17日至21日,经地区来县考核,确认南丰为基本控制地甲病的县。
  头癣县内各乡镇均有发病,以市山、桥背、东坪、洽湾较多。1958年10月至1987年12月,开展全县性调查7次,累计调查1056923人次,有头癣患者4541人。其中,1958年10月至1959年3月,首次调查107490人,查出患者2614人,患病率为2.43%。1980年全县共调查210236人,查出患者366人,治愈359人,治愈率为95.76%。经地区检查验收,评为全区头癣防治先进单位,获地区卫生局奖励。
  钩虫病县内产桔区的钩虫病感染率明显高于产稻区。1961年在产桔区粪检674人,钩虫卵阳性者355人,阳性率为52.67%。产稻区平均仅10%左右。1958年以来,虽多次大面积调查,免费发驱虫药,但因久缺对粪便及垃圾的无害处理,到1987年全县钩虫病感染率仍高达30%。由于群众生活改善,患严重贫血者已极罕见。
  麻风过去对麻风缺乏早期诊断技术,患者拖至晚期常被赶出家门,极少过问。1957年冬至1959年3月,凭线索调查发现患者15例,分两批送往临川县麻风防治所治疗。1971年9月17日至次年2月10日,全县开展以麻风、肿瘤为中心的“六病”查治,10岁以上者均接受裸身检查,实查85641人,发现疑似对象229人,确诊54例(其中5例病人尚未治疗即已死亡)。1972年10月1日至25日,又确诊16例,加上原在外地治疗未愈转回南丰续治的共有现症病人81例,于1973年1月首批41例患者送入南丰县皮肤病防治院治疗。病人在病区享受免费治疗,并由民政部门提供生活费,自种蔬菜,自养生猪,改善生活。1985年5月13日,省卫生厅王新民厅长亲临病区视察。1987年8月起,采用联合化疗法治疗。是年冬,在县城沿江路110号筹建皮肤病专科门诊,次年3月5日开诊。截止1987年底,全县共发现麻风病人104人,治愈61人,死亡33人,尚存现症病人10例。全县患病率由1972年的0.47‰下降到0.05‰。
  恶性肿瘤 1976年4~7月,进行全县性恶性肿瘤死亡的回顾调查。1973~1975年3月死亡的4432人,因癌症死亡的311人,占7.02%,占死因第7位。因癌症死亡的311人中,肝癌120人、胃癌65人、宫颈癌22人、直肠癌20人、食道癌14人、肺癌12人、鼻咽癌9人、肠癌7人、白血病6人、脑癌5人、恶性淋巴结癌4人、乳腺癌2人、膀胱癌1人、其他恶性肿瘤24人,以60~65岁组为最高。
  高血压 1980年10月至11月,进行了高血压流行病学调查。抽查1个农村大队(莱溪大队)和1个城镇居民委员会(第七街)的15周岁以上的人群,应查2941人,实查2748人,普查率为93.44%。查出临界高血压和确诊高血压患者共计169人,患病率为6.15%。城镇居民略高于农村居民;女性明显高于男性;46岁以上者明显高于40岁以下者;各种职业之间的患病率无明显差异。
  第六节传染病预防建国前,疫疠交作,肆虐城乡。据旧县志载:明嘉靖廾三年(1545)夏大饥,秋冬大疫。四十年大疫。万历三年(1575)冬大疫。六年大疫。十七年大疫,死者枕藉。清康熙十五年(1676)大疫。道光十二年(1832)岁大祲,瘟疫流行,递相传染,日晡路无行人。十四年大疫,死者枕藉,日暮路无行人。同治间(1862~1874)瘟疫迭起。民国7年(1918)10月,西乡大疫。民国20年,城区疫疾流行,死亡相继,新堆黄冢几遍青山。民国28年大疫,五区鄱阳村因痢疾死亡30余人。
  县内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有: 天花俗称“做大侍公”、“出大果子”。建国前,年年均有发生。民国27年、33年暴发性流行,死亡相继,侥幸未死者留下终身麻脸。民国38年3、4月间,三溪云山、上晒一带发生天花80余人,死亡30人;耀里发生19例,只1人幸存。清末,采用人痘接种法预防,每人收银洋1元。因种苗不纯,被接种者死亡率几乎可达50%。清宣统三年(1911)县民刘凤翔自费入省城牛痘传习所学习牛痘接种技术,于民国1年7月毕业,得优等文凭。回县后开设牛痘公局,南丰始行牛痘接种。然需自费购买牛痘苗,终因财力不支而中辍。民国4年,复设局开种,由县署每年补助300元,接种时每名收小洋4角至1元。民国21年,牛痘公局有种痘员2人。民国20年后由省卫生处供应牛痘苗,或由开业西医从外地购进,每支2~3元,可接种4人。后由县卫生院派员上户接种,但也只局限在城区及附近郊区,山乡僻壤仍未能接种牛痘。
  建国后禁止接种人痘,实行免费接种牛痘。并培训种痘员。从1951年起,每隔三五年普种1次;每年春冬为新生儿、漏种的适龄儿童补种,迅速控制了天花流行。1950年,现属桑田乡的石塘源村天花流行,发病数十人,死亡10余人。1951年,现属莱溪乡的黄满、赓溪发生天花14例,死亡4例。1952年,全县共发生天花16例,死亡4例,其中古城汤家窠的一女孩为南丰最后1例天花。1978年,全县普种牛痘133482人。此后,连续监视3年,未再出现新病例。南丰在1981年最后普种一次牛痘后即停止接种。
  霍乱清代中叶以来,县内时有流行。民国20年、26年、29年、35~37年,霍乱在县内暴发流行。当时战乱频仍,难民逃兵结伙成队,便溺遍地,饮食饮水极不卫生,致使霍乱肆虐城乡,传染者上吐下泻,倾刻而亡,死者动辄百人以上。当时省防疫大队、县卫生院虽在县城和近郊接种霍乱菌苗——“四联菌苗”,但扬汤止沸,其势难遇。
  建国后,对霍乱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除害灭病与预防接种并举,食品卫生与管水管粪双管齐下。县内只1951年发生过霍乱,以后未再发生。1980年以来,全县各医院均开设肠道门诊,县防疫站、县人民医院均建立机动防疫队2个,随时应付紧急情况。每年夏季对腹泻病人进行诊疗登记、疫情检索,防患未然。1984年,邻县黎川发生可疑性肠道传染病,南丰采取果断措施,劝阻与疫区毗邻之人进入疫区,使疫病未能传入。
  鼠疫民国29年、31年,日军两次出动飞机,在浙江宁波、衢州、金华、诸暨、汤溪等地,撒布带有鼠疫菌的物品,致使浙江、福建、江西3省连续多年发生鼠疫。民国33年,南城一周姓人之妻于5月24日发病,25日死亡。其女于28日发病,29日逃来南丰,所患为腺型鼠疫,后治愈。同年农历9月,又有5名疫者由南城流入南丰,其中死亡3人。民国34年1月,南丰琴台镇一民宅中发现死鼠4只,继而城内先后发现许多死鼠。1月14日,经驻南城的省防疫大队剖验4只死鼠,均检出鼠疫杆菌。于是省防疫大队派员常驻南丰,监视疫情。2月9日,北门外城下1号发现首例腺型鼠疫患者袁胡氏,女性,42岁,于11日死亡。自16日起蔓延至城内各处,后又蔓延至乡村。2~9月,在琴台镇、市山的下李村(今东村)、市背村(今西村)、上市街(东村)及傅坊共发病50例,死亡23人;民国35年3月6日至8月3日,在琴台镇发病121例,死亡60人;民国36年1~11月,在琴台镇发病43例,死亡19例;民国37年,琴台镇发病29例,死亡12人;民国38年省防疫大队调走,由中央防疫总队第一大队第十五医防队驻南丰。是年,1~11月,在琴台镇、路口、市山、瑶浦共发病40例,死亡19人。民国34~38年,5年内南丰共计发生鼠疫患者288例,均为腺性鼠疫,死亡136人。此外,漯溪(今洽湾)、桥背、徐家边、下井、白舍均间有发生,也属鼠疫区。流行期间,凡经诊断为鼠疫的城乡患者,均集中隔离,采用美国救援物资苏佛优金片(磺胺嘧啶片)治疗,疫区实行强制性预防注射。但美援药品杯水车薪,供不应求。至7月,仅剩苏佛优金片2397片,许多患者只有坐以待毙,死亡率高达47.22%。
  建国后,因预防及时,再未发生。
  麻疹俗称“做小侍公”、“出小果子”。旧时麻疹发病率极高,是小儿死因中仅次于天花的严重疾患。建国后,医疗条件改善,麻疹与肺炎合并症下降,特别是1972年起开展麻疹疫苗预防注射以来,发病率下降,死亡者已极为少见。
  性病旧时,卖淫嫖娼使性病发病率很高。县人谢琼芝以中药“五虎丹”治疗梅毒,声望颇著。民国28年,德籍犹太人翁培德来丰在耶稣堂开设诊所,自称是“专治花柳病”的“医学博士”,采用当时国内尚不能生产的“九一四”、“六零六”医治梅毒,获利甚大。建国后,在1958年的除害灭病中,全县查出有淋病、梅毒病史者120人,免费治愈现症病人7例,此后近30年未见出现新病例。1987年发现淋病患者4例,疑似病人11例。
  其他建国后,县内一度流行的主要传染病还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967年冬及次年春大流行1次;1980年、1986年仍散发流行);白喉(1975年流行);痢疾、百日咳(1969年、1973年、1979年流行);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流行性感冒(1957年暴发性流行);狂犬病等。1967年,首次报告钩端螺旋体病6例,并于1974年、1975年、1976年、1978年散发流行。1977年,首次报告流行性出血热3例,后陆续有发病。1980年以来,每年被犬咬伤者常达百人以上。个别未及时注射狂犬疫苗而发病致死的,每年均有发生。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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