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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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874
颗粒名称: 乡镇卫生院(所)
分类号: R197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农村医疗事业相当落后,仅少数圩镇集市散存一些药摊药铺。民国35年3月,才在康都乡、洽村乡办过2所保健所,受县卫生院管辖,各有保健员2人,不久因经费无继、技术落后而解体。年底,相继办起洽村、傅坊、市山、桑田4所民办公助区卫生所和集体性质的桑田中医联合诊所,有工作人员20人。1953年4月增设朝仙、洽湾2个民办公助的区卫生所和3个联合诊所,并陆续将白舍、洽村、傅坊、市山、桑田5个区卫生所改为全民所有制。联合诊所仍实行资金自筹,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取酬。1982年2月10日,白舍、洽村、太和、洽湾4所卫生院定为中心卫生院。同年9月1日,城关镇卫生院改名为县中医院。共有职工128人,其中医务人员116人。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乡镇卫生院

内容

建国前,农村医疗事业相当落后,仅少数圩镇集市散存一些药摊药铺。民国35年3月,才在康都乡、洽村乡办过2所保健所,受县卫生院管辖,各有保健员2人,不久因经费无继、技术落后而解体。
  1952年3月,县卫生科组织城乡个体医生率先在白舍创办民办公助性质的区卫生所。年底,相继办起洽村、傅坊、市山、桑田4所民办公助区卫生所和集体性质的桑田中医联合诊所,有工作人员20人。1953年4月增设朝仙、洽湾2个民办公助的区卫生所和3个联合诊所,并陆续将白舍、洽村、傅坊、市山、桑田5个区卫生所改为全民所有制。联合诊所仍实行资金自筹,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取酬。1955~1958年,99%以上的个体医生均陆续参加了联合诊所。1958年12月,撤销7所区卫生所,改为人民公社乡村医其他公社也办起集体性质的卫生院。到1961年,全县有集体性质的公社卫生院25所,联合诊所21所。1962年1月,将市山、洽湾、三溪、古城、傅坊、白舍、洽村7所人民公社乡村医院改为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中心卫生院,保留桑田、太和、朱坊、莱溪、军峰、中和、石咀、鄱阳、樟坊、太源、梓翠11所社办卫生院和10所联诊所,其余均予撤并。“文化大革命”初,1969年2月,7所中心卫生院改称医药防治站。37所院、所除少数人员和部分财产留在社办联诊所外,123名集体卫生人员下放到生产大队当“赤脚医生”,或改行和参加农业生产;另一部分财产,调26881元给各生产大队办合作医疗站,调17860元给各公社。1972年,撤销7个医药防治站,分设城关镇、市山、沙岗、三溪、白舍、中和、洽村、东坪、洽湾、莱溪、古城、太和、傅坊13所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公社卫生院和8所社办联诊所。1973年起,按政策陆续收回下放人员。1978年11月,撤销集体性质的联诊所,其人员作为县管大集体编制并入各公社卫生院。1978~1985年,又陆续成立太源、桥背、西溪、波罗4所卫生院。1982年2月10日,白舍、洽村、太和、洽湾4所卫生院定为中心卫生院。同年9月1日,城关镇卫生院改名为县中医院。1986年12月,经地区卫生局考核,白舍中心卫生院达到示范中心卫生院标准。1987年底,4所中心卫生院有职工82人,其中医务人员76人。同年,12所一般卫生院改由乡政府和县卫生局双重领导,并各自建起门诊楼及住院部。共有职工128人,其中医务人员116人。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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