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管理第一节医政管理元大德三年(1299),南丰州设医学司,配提领(八品)、副提领(从八品)掌管医事政令。天历元年(1328),县人危亦林任南丰州医学学录,后改任官医副提领,再改任医学教授。明洪武二年(1369),设“医学” 于前街,并设药局。隆庆三年(1569),迁署于按察司左耳房。清时,县署设“医学”,有官医1入主持县内医药。
民国初,医药卫生行政事务由县公署直接管理。民国16年(1927)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民国26年后由县卫生院兼管。
建国后,由县人民政府民政科主管卫生行政事务。1952年8月13日,县人民政府增设卫生科。1956年4月26日改科为局。1961年7月至1962年7月,与县文教局合署办公。1968年4月9日,卫生行政事务由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文卫组(又称“六·二六”办公室)管理。1969年2月23日将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防疫站、县保健站、县药材公司合并为县医药卫生防治处,仅一年又恢复县卫生局,并成立局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9日改称卫生局。
1974年7月1日至10月15日,县卫生局举办首期“赤脚医生”复训班,轮训“赤脚医生”36名。随后又成立县中医函授辅导站,有兼职老师6名,负责全县中医函授面授辅导工作。1981~1982年,对原有的“赤脚医生”进行了3次地区统考,对150名基本达到中专水平的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对77名基本合格的发给卫生员证书。
1987年卫生局有行政人员13人,设人秘、医政2股,下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所、县药品检验所及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2个乡卫生院。共有职工390人,病床399张。全县还有其他医疗单位医务人员31人,病床8张;集体单位医务人员177人;个体医生27人;乡村医生190人。
1987年,全县共有医务人员744人,其中中医中药人员80人,占医务人员的10.8%;全县平均每307人拥有1名医务人员;平均每561人拥有1张病床。
第二节药政管理明洪武三年(1370),设惠民药局于医学司内,掌管药政,清代废止。
建国初,中药材先由县卫生院、继由县卫生科管理。中西药店由供销合作社管理。从1956年5月起,全县中药材由县药材公司管理。实行统一生产、统一收购、统一批发销售,县卫生局每年组织1~2次药品质量检查。1980年10月,县卫生局设兼职药政干事1名;1983年10月改为专职;后设立药政股,有股长1名、主管药师1名。
1978年4月12日起,中药计量改制,由传统的每市斤16两制改为标准计量每市斤500克。
1980年11月15日成立县药品检验所,有药师1人,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测。1983年12月,查处叶冬吉制售假药案1起,罚款1000元,没收假药6种23公斤。1985年7月1日起,实施《药品管理法》,设药品监督员2名,义务药品监督员18名,每年抽查药厂、药店、医疗单位药品均在200件以上,对药厂出厂药品抽查率1983年达60%。1987年底,县药检所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主管药师1名,配备分光光度计、酸度计、霉菌培养箱、净化台等检测设备。1985年7月至1987年底,共查处游医药贩的假劣药品38起,450公斤;查处霉烂变质药品、淘汰药品21起,312合(瓶),举办假药展览3次。
对麻醉品的管理,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县设戒烟局,禁止种罂粟和吸食鸦片,民国初亦有此令,然明吸暗卖之事屡禁不绝。1950年,人民政府严禁鸦片,根绝罂粟种亩,查处鸦片烟毒。到1952年,县内即禁绝种植、贩卖、吸食鸦片现象。对于医药单位的麻醉品,实行专人采购保管、专柜加锁存放、专门账册登记、专用处方使用、专人取药发药。40年来,无滥用现象。
第二章医疗第一节机构县属医疗机构县立诊疗所为南丰最早的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于民国24年(1935)7月1日,编制4人。当时药械匮乏,经费拮据,技术低下,实际上很少开展诊疗业务。
县卫生院民国26年1月27日,将县立诊疗所改组而成,属丁种编制,人员5人。民国31年5月15日改丙种编制,人员增至10名。民国33年1月1日又升为乙种编制,设医护主任、医师、护士、助产士、司药、助理员、事务员等16人。同年8月1日,在门诊部后院(今商业局)新建2层砖木结构西式住院楼房1幢,面积320平方米,有病房10间,病床10张。民国27年全年门诊10635人次,日均29.4人次,住院人数更少。解放前夕,仅剩2张病床聊充门面而已。
县人民医院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在接管旧卫生院的基础上组建县医院,有职工7人,病床3张,次年,改称县卫生院。1960年5月15日改为县人民医院,将防疫工作分出另设机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1969年2月23日,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1970年1月14日复称县人民医院。
1957年9月,省卫生厅拨款2万元,在天心堂(现南丰制药厂车间)兴建2层砖木结构住院楼l幢,门诊平房1幢,于1958年7月竣工,增设病床30张。1970年12月,迁建至交通路1号现址,建2层门诊楼、2层病房楼各1幢,面积1802平方米,仓库1幢,90平方米。有病床110张,病房分大内科、大外科。1972年6月增建传染病房1幢。1982年3月,陆续增建妇产科、儿科病房1幢,制剂室、放射科各1幢,宿舍5幢。1986年6月1日,建成4层钢混结构医技大楼l幢,面积1831平方米,造价17万元,并增设内二科干部病床20张。1987~1990年被列为全区卫生重点建设项目,由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地区、县财政共筹款130万元,兴建5层住院大楼1幢,面积5673平方米,1990年交付使用。1987年,全院有病床225张,职工260人,其中医务人员218人。
县中医院1953年初,6名个体中医药人员在县城组织健康联合诊所。次年,设观察病床。
1957年改称城区联合诊所,增至11人。1958年10月13日,与伤外科联合诊所、镶牙联合所、妇幼保健联合站(实为接生站)合并,又增收一些个体医生,组成集体性质的红旗公社医院,有职工53人,病床38张,设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小儿科、针灸科、中医喉科、镶牙科、中医妇产科、中医骨伤科;下辖富溪、梓翠、水南、朝仙、水北5个医务所。因该院突出中医特色,群众习称为“中医院”。1959年改名琴城公社医院,下设桥背、朝仙、水北3个医务所。1961年又改称城关镇公社医院。1969年2月,25名医务人员下放农村,其余20余人连同集体财产43万余元,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
1972年4月,设全民性质的城关镇公社卫生院,有职工18人。1982年9月1日改名县中医院,有职工36人,其中医务人员32人。1986年3月1日建成4层钢混结构门诊楼1幢,面积940平方米,造价12.5万元。1987年,有职工52人,其中医务人员46人,病床10张。
县皮肤病防治院1972年12月1日,在太和公社下桐大队饶坑建成县皮肤病防治院,面积1202平方米。有水田52亩,山林1300亩,职工5人,1987年增至7人。
表28—1 建国后县卫生机构人员情况一览乡镇卫生院(所) 建国前,农村医疗事业相当落后,仅少数圩镇集市散存一些药摊药铺。民国35年3月,才在康都乡、洽村乡办过2所保健所,受县卫生院管辖,各有保健员2人,不久因经费无继、技术落后而解体。
1952年3月,县卫生科组织城乡个体医生率先在白舍创办民办公助性质的区卫生所。年底,相继办起洽村、傅坊、市山、桑田4所民办公助区卫生所和集体性质的桑田中医联合诊所,有工作人员20人。1953年4月增设朝仙、洽湾2个民办公助的区卫生所和3个联合诊所,并陆续将白舍、洽村、傅坊、市山、桑田5个区卫生所改为全民所有制。联合诊所仍实行资金自筹,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取酬。1955~1958年,99%以上的个体医生均陆续参加了联合诊所。1958年12月,撤销7所区卫生所,改为人民公社乡村医其他公社也办起集体性质的卫生院。到1961年,全县有集体性质的公社卫生院25所,联合诊所21所。1962年1月,将市山、洽湾、三溪、古城、傅坊、白舍、洽村7所人民公社乡村医院改为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中心卫生院,保留桑田、太和、朱坊、莱溪、军峰、中和、石咀、鄱阳、樟坊、太源、梓翠11所社办卫生院和10所联诊所,其余均予撤并。“文化大革命”初,1969年2月,7所中心卫生院改称医药防治站。37所院、所除少数人员和部分财产留在社办联诊所外,123名集体卫生人员下放到生产大队当“赤脚医生”,或改行和参加农业生产;另一部分财产,调26881元给各生产大队办合作医疗站,调17860元给各公社。1972年,撤销7个医药防治站,分设城关镇、市山、沙岗、三溪、白舍、中和、洽村、东坪、洽湾、莱溪、古城、太和、傅坊13所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公社卫生院和8所社办联诊所。1973年起,按政策陆续收回下放人员。1978年11月,撤销集体性质的联诊所,其人员作为县管大集体编制并入各公社卫生院。1978~1985年,又陆续成立太源、桥背、西溪、波罗4所卫生院。1982年2月10日,白舍、洽村、太和、洽湾4所卫生院定为中心卫生院。同年9月1日,城关镇卫生院改名为县中医院。1986年12月,经地区卫生局考核,白舍中心卫生院达到示范中心卫生院标准。1987年底,4所中心卫生院有职工82人,其中医务人员76人。同年,12所一般卫生院改由乡政府和县卫生局双重领导,并各自建起门诊楼及住院部。共有职工128人,其中医务人员116人。
村卫生所 1952年起开始培训农村保健员,发给每人1只保健箱。1953年,全县有保健员20名。1956年,增至129名,并在富溪高级农业社最先出现卫生室。1958年,生产大队普遍建立卫生室。1969年2月,沙岗大队率先开办合作医疗,此后遂在全县铺开。1969年3月3日至4月3日,为合作医疗培训农村卫生员42名。4月24日至5月24日,培训城关镇及厂矿企业卫生员56名。1970年,保健员改称“赤脚医生”。全县有“赤脚医生”169人,生产队卫生员195人,86个大队有64个办起合作医疗。其中,办得较好的合作医疗站有上游、邱坊、元窠、古城、石咀、丹阳、高峰、藕塘、丹坛、东方10所。他们自采、自种、自制、自用中草药,“以药养医”,实行免费医疗。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多种办医形式,有大队(村)办、乡村医生联办、乡镇卫生院与村联办、乡村医生个人承包等。1987年底,全县有村卫生所169所,乡村医生196名,卫生员79名。
其他医疗机构救济院施医所民国26年2月21日,县救济院内附设诊疗所,有人员3名。只收挂号费,免收诊费和药费。经费从每年捐款中拨支法币5000~6000元。抗战期间,难民日众,疫病流行,求诊者日益增多。民国31年,增医士4人。后因药价上涨,经费有限,不得不限量施药。民国33年1~6月,共施诊573人次,施药405包。抗战胜利后不久,终以经费枯竭而解体。
中医诊疗所在抗日战争期间,为补施医所之不足,于民国29年由县中医师公会举办。由黄千祥主持,会员轮流坐堂应诊,免收诊费,药费自理。后因多数会员生计无着,勉强维持数年后停办。
红军第一、三、五军团后方医院1934年2月19日随军迁至石咀、傅坊、董家店,除收治红军伤员外亦免费为群众治病。不久,随军转移。
县民众教育馆诊疗所民国29年县民众教育馆聘请中医师刘泉松为民众免费诊病。数年后停办。
江西省特种教育处南丰实验区民众诊疗所民国24年1月18日在五区(白舍)开诊,有医师1人,医助2人。到5月底,初诊247人、复诊485人次,接种牛痘200余人,5月份后即停止。
军政部陆军第20医院民国27年8月由安徽省撤退至丰。是为抗日战争伤病员治疗的医院。日军飞机轰炸南丰时,曾抢救过受伤百姓;南丰流行霍乱、鼠疫期间,曾协助地方开展防治工作。民国35年迁往浙江省江山县。
工人诊疗所1952年12月,县总工会工人招待所内设工人诊疗所,医务人员4名。凭工会会员证优惠诊病,深受工人欢迎。1956年并入县卫生院。
1958~1961年,先后办有白舍煤矿保健室、县化肥厂卫生室、县钢铁厂医务室,为本厂职工诊治小伤小病。
长红垦殖场职工医院1958年建场后,随即开办医务室,有医士1名。后扩建为职工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X光室,配备有中西医药各类医务人员。1977年在场办胶合板厂、1987年在织器材厂分设医务室。除为本场职工服务外,还为附近农民治病。1987年有职工19人,其中医务人员18人。
南丰一中校医室始建于1962年,1968~1971年停办,1972年秋恢复。1987年有医师1人。
南丰二中校医室始建于1982年。1987年有护师1名。
潭湖水库医务室 1960年,南丰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成立医务室,1985年后改称潭湖水库医务室。1987年有中医师1名。
至1987年底,尚有县城粮油加工厂、李家山粮油加工厂、503车队、县化工厂、县园艺场、中国民航南丰导航台、鄱阳敬老院等单位均设有医务室,共有医务人员10人。
个体行医清末民初,全县有中医86人,均系个体行医。有的亦医亦药,有的坐堂行医,有的待诊寓所,时或应聘出诊。收取诊费及轿马费,少则一、二元,多则五、十元。
民国16年,县人赵令光(雪筠)在西门包家祠开办“好生医院”,为县内西医之始。其后,西医何仲平来丰开长安药房兼诊所,看病售药。还有外国来丰的传教士翁博士亦开诊治病。
抗日战争期间,一批寓居外地的南丰籍中医相继迁返故里。另有一些客籍中、西医如孙仲樵、孙书伟、俞昌时、汪澍棠、赵以诚等,自山东、安徽、湖南、南昌等地避居南丰。民国29年前后,县城有中医143人、西医8人,农村乡镇有中医68人。
抗战胜利后,客籍医生纷纷离丰,加上物价飞涨,货币贬值,中药店栈相继倒闭,医生生计无着,各自另谋出路。至解放前夕,县城仅剩个体中医62人、西医9人,乡镇有中医44人、西医2人。
建国初期,绝大多数个体医生继续开业行医,极少数歇业改行。1952年以后,县人民政府陆续吸收个体西医参加区卫生所工作,组织中医参加联合诊所。到1958年底,全县除偏僻农村有6名个体中医外,其余的中医均参加了联合诊所。1981年11月以来,由地区卫生局统一考试、考核,经审批后,重新发给11名个体医生行医许可证。1987年全县有个体医生24人。
第二节人员西医民国24年(1935)3月,县人胡昌其获民政部卫生署医字第4777号医师执业证,始有西医医师职称者。同年7月,县立诊疗所初创,仅有医生助理及护士。解放前夕,旧县卫生院有医务人员5人。
建国后,1949年10月有医务人员5人。1952年以来,陆续吸收个体西医参加工作。1953年以后,逐年有中专毕业生分配来丰,充实医疗队伍。1960年7月,人民政府培养的首名医学院本科毕业生分配到县人民医院工作。此后,医疗队伍素质不断提高。1968年12月,大批医务人员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76年前后,一批非专业人员通过招工、顶替补员、调动工作等渠道,进入卫生系统,增加了非技术人员的比重。1980年以来,通过在职培训、职业中专、函授教学等途径,使大多数非专业人员得到培训提高,达到中专及大专水平。1980~1983年,首次评定技术职称,晋升为主治(管)医(护)师的14名,晋升为医(药、护、技)师的48名,晋升为医(药、护、技)士的99名。1987年起,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首次聘任的有副主任医师7名,主治(管)医(药、护、技)师107名,医(药、护、技)师145名,医(药、护、技)士143名。1987年底,卫生系统有医务人员499名。
县人民医院医师彭海生于1975年12月至1978年1月,被派往冈比亚共和国执行援外医疗任务。
中医自元代以来,南丰中医辈出。古代江西十大名医,南丰居其二(危亦林、李梴)。据民国《南丰县志》载,中医入传的有元代危亦林;明代李梴、谢廷高2人;清代吴廷王景、罗俊彦、李铎等12人。民国1~38年,刘景韩(文江)、曾志云(芷青)、饶嘉湖、黄千祥、刘赋芝等均在省城行医,颇有声誉。
建国后,贯彻“团结中西医”方针,中医队伍得到巩固、发展。许多老中医相继加入联合诊所,为人民卫生事业贡献才智。1952年底统计,全县有中医97人,其中内科76人、外科11人、伤科3人、喉科3人、针灸2人、麻痘科2人。1956年调查共有中医110名,其中内科86人、外科10人、伤科8人、针灸3人、麻痘科3人。另有中药人员45人。1954~1959年共吸收中医学徒34名,其中17名已先后结业。建国后去世的有李善武等26人,其中包钧台、严振声、万贤伯、包博如等已入县志《人物传》。1987年,全县共有中医110人。
第三节设备旧时中医只凭1个诊枕、3个指头,进行望闻问切。中药店栈对中药配药、加工,也只有戥子、铡刀、团扁、药筛、碾槽、礅缽、炒锅等简单工具。
建国前,县卫生院也仅有听诊器、药物粗天平、1套下腹部手术包、几副注射器等简单器械。
建国后,医疗器械设备逐年充实。1952年,县卫生院添置显微镜及临床三大常规(血、尿、粪)检验设备。1955年,装备腹部手术刀包。1969年,配备200毫安X光机1台。1973年全县有救护车1辆,X光机5台,显微镜11台,轻便手术床6张,麻醉机3台,氧气筒4只,吸引器7台,洗胃器1台,乙种手术刀包6套,丙种刀包6套,腹部刀包7套,输卵管结扎包8套。以后,县人民医院还陆续增添A型超声波诊断仪、心电图仪、红外线仪、超短波治疗仪、电针治疗仪、电针麻醉器、七孔无影灯、蛋白电泳仪、电机离心机、真空泵、电冰箱、干燥箱、培养箱等。到1987年,救护车增至2辆,还置有400毫安X光机1台、200毫安X光机2台、30~100毫安X光机5台、脑电图仪、脑血流图仪、病理切片机、万能手术床、多功能产床、净化检测台、分光光度计5台、酸度计2台、万分之一分析天平4台、霉菌培养箱、Co2激光治疗机、多功能电子治疗仪、纤维胃镜、B型超声波诊断仪、光谱分析仪等新型设备。乡(镇)卫生院备有三大常规检验、输卵管结扎、地方病查治所需的器械;中心卫生院有生化检验、A超、心电图及X光拍片和腹部手术的器械设备。县药品检验所有较齐全的药品检测设备。县防疫站有疫苗冷藏装置及卫生检测设备。县妇保所有妇科检查床、骨盘测量器、新生儿磅秤等。县中医院也装备了X光机、常用化验检测设备等。
第四节技术中医县内中医素来发达,名著一时。元代危亦林的“悬吊复位法”整复脊椎骨折,比英国人达维斯在1927年提出此法早600余年。建国后,实行“团结中西医”方针,提倡中西医结合,发掘、继承和发扬祖国医药遗产,使中医药事业、中西医结合硕果累累。
1958年11月下旬至1959年上半年,全县开展访师求方的“采风”运动,共收集各种秘、验、单方882个,治验医案300余例。有不开刀治愈阑尾炎、虎咬伤、毒蛇咬伤、粉碎性骨折的验方等。城关镇公社医院特编印验方1册、医案1册。当时,城关镇公社医院设中医病床38张,收治各科病人。对内科急症也采用中医药抢救,疗效颇著,吸引了不少邻县的患者也纷纷前来住院。1971年,7个公社医药防治站各抽调2~3名医务人员组成防治小组,开展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防治攻关活动,在重点人群普查7600人,查出患者376人,发病率为5%,治疗370人,基本治愈45人。全县共采集群众献方113方。验证疗效较好的有八角枫、棉花根、妹妹茶、桉树叶等药。
1969年11月16日调查,全县有草药郎中122人,其中在群众中影响较大者37人。1969年冬至1970年秋,全县掀起采用中草药高潮。
西医外科 20世纪30年代,私立好生医院的赵令光处理过一些难产和骨折;民国33年(1944),县卫生院院长俞昌时施行过阑尾炎切除术和截肢术。
1955年,县卫生院外科医师张仁政,主刀为县药材公司1名职工首次施行胃部分切除术获得成功。1964年起开展乙醚全麻醉术。1969年6月起配备专职麻醉人员后,更扩大了手术范围,减轻了手术难度。1970年,县人民医院组建外科,各种手术首例施行时间为:胃次切除术;1967年1月;胆囊摘除、总胆管探查、T型管引流术:1967年4月;膀胱切开取石术、造瘘术:1968年2月;脾切除:1969年11月;针麻施行甲状腺大部分切除:1975年8月;针麻施行甲状腺癌根治术:1977年8月;乳腺癌根治术:1978年7月;单肾摘除:1981年6月;膀胱部分切除、输尿管移植术:1981年11月;直肠癌根治术:1981年10月;左半肝切除加R-Y吻合、针麻下硬脑膜外血肿清除术:1983年7月;左肺段切除术:1983年8月;左全肺叶切除术:1984年3月。中心卫生院能开展生化检验和下腹部手术;乡卫生院能做三大常规和计划生育手术。
内科 1970年,县人民医院开展心电图检查。1972年起开展A型超声波检查。1983年起开展脑血流检查。1987年起开展纤维胃镜和B型超声波检查。“三衰”(呼吸、循环、肾功能衰竭)抢救成功率大大提高,有的心脏停搏2分钟的病者,也被抢救过来。1982年,用莨菪类药物抢救儿科危重病617例,取得87%的成功率。
中西医结合 1971年,县卫生局抽调4名中、西、草药医生组成专业防治小组,严格按诊断标准分型,对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分4组进行对照观察:第一组口服单方棉花根糖浆;第二组口服复方八角枫合剂;第三组用西药治疗;第四组用岩菰燉瘦肉内服。观察结果:用单方岩菰治疗74例,显效率为40%,总有效率79%;用复方八角枫合剂治疗91例,对喘息型患者有较好效果,显效率为9%,总有效率为70%。县人民医院儿科和传染科,试用中药煎剂直肠滴注给药法,抢救重症乙型脑炎患儿取得好的效果。内科采用生脉散加味抢救休克,取得较好效果。外科采用针灸麻醉施行倒睫、气管切开等手术,取得良好效果。中西医结合治疗骨折、急腹症、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也取得良好疗效。在防治肿瘤中也出现可喜苗头,县供销社干部李××,1976年1月经上海华山医院诊断为肝癌,返丰后,采用半枝莲煎服代茶,干黄连嚼服法治疗收效显著,1987年此人仍健在。1980年以来,又开展了结石的非手术疗法。
事故 1956年,县京剧团某职工的儿子晚上生病,县卫生院值班医生李冠仙,未按要求出诊,患儿次晨不治而亡。县人民法院在人民会场举行建国后首次有辩护人的公审公判,依法判处李冠仙有期徒刑3年。1966年春,在潭湖水库工地医务所工作的县人民医院医疗股长赵肃清,在诊治一患病民工时严重失职,造成民工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表28—2 1976~1987年县人民医院医疗效率一览第三章预防第一节机构清代以前,无专门机构管理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民国初年,由警察巡官办公处(后改警察队)督饬。民国20年(1931)9月13日,南丰临时军警督查处与县政府联合组成军民联合清洁委员会,向商号及住户征收清洁捐,雇佣6名地伕扫打扫城区主要街道。民国31年6月,组成县防疫委员会,督饬民众“定期清扫,每月检查1次,每年总检查2次”。次年4月13日,地伕扫增至10人,清洁捐按原额加5倍征收。
建国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政府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发动群众投入卫生突击活动。1952年4月30日,成立县防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院防疫股负责,有专职防疫人员2人。不久增为8人。区及区以下相应成立防疫站(组)。1953年4月3日,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乡、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58年春,县、公社分别成立除害灭病指挥部及分部。同年6月16日,建立县地方病防治站,有专职人员6人。1960年5月15日,防疫股由县卫生院分出,与地方病防治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站。“文化大革命”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停顿。1969年2月,县卫生防疫站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1970年2月重设县防疫组。1972年7月复称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H人)。1973年4月14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恢复,办公室工作由县卫生防疫站兼。1987年11月编制单列,有专职人员2人,与卫生局合署办公。1987年底,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
第二节爱国卫生运动除害灭病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县内革命根据地,红军向群众宣传“讲卫生、少生病”的道理,提倡“常理发、勤换衣、多洗澡、灭虱子”,发动群众用中、草药防治疾病。抗战期间,霍乱、鼠疫流行时,驻丰的省防疫大队、陆军20医院协助县卫生院对疫区的厕所、住室用六六六、滴滴涕作应急消毒,井水用漂白粉消毒。
建国初,以灭蝇、灭蚤,治理霍乱、鼠疫疫区为主,开展群众性除害灭病活动,迅速控制了天花、霍乱、鼠疫三大烈性传染病。1952年5月1日,县城各界人民集会声讨美帝国主义在朝鲜和我国使用细菌武器。接着县防疫委员会发动群众投入以粉碎美帝细菌战为中心,以“五灭”(灭鼠、蝇、蚊、蚤、来历不明的昆虫)、“五光”(室内室外打扫光、饮具家具洗刷光、厕所阴沟冲洗光、猪粪牛粪掏挖光、垃圾杂草铲除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按一定户数划片成立卫生小组1030个,发动群众,全面突击,堵鼠洞、挖蝇蛹、洒药水、清除蚊蝇孳生地,共清沟135条、卫生积肥1.1万担、灭鼠18万只、挖蝇蛹38市斤。之后,还建立经常性与节日突击性相结合的大扫除活动。1971年起,全县开展麻疯、肿瘤、丝虫病、钩虫病、疟疾、头癣等“六病”普查工作。1980起,城镇爱国卫生活动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着重抓好环境卫生和整顿市容市貌,进一步健全卫生活动的制度,使城乡卫生面貌改观、地方性疫病基本得到控制。
卫生村和文明单位建设卫生村1973年县爱委会恢复后,在“两管”(管粪、管水)、“五改”(改建厕所、改修水井、改造畜栏、改做烟囱灶、改住室小窗为大窗)基础上,着手抓卫生村建设。1973~1978年,洽湾公社的上游、西坪,洽村公社的姜源,市山公社的畲田、应坊,傅坊公社的董溪,古城公社的元窠等自然村,先后被评为县卫生先进单位。1978年起县爱卫办在太和公社里源生产队开展卫生村试点,将村前几坑污水塘改造成三口梯形活水塘,最高一口专洗蔬菜,第二口专洗衣物,最下边一口专洗粪桶、农具。建立卫生制度,制定家庭卫生公约。1980年兴建三格式化粪池。是年被授予全县卫生模范村,并荣获抚州地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区卫生先代会上介绍“治坡与治窝”相结合的事迹。1982年又装起自来水,卫生条件更为改善。到1987年底,全县共有卫生村23个。
文明单位1979年以来,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两个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1982年2月,县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来,大力开展建设文明单位活动。定每年3月为“文明礼貌月”,整顿市容市貌,治理脏、乱、差,清除卫生死角。1987年,全县共有文明单位66个(其中省级2个),文明村59个(其中省级2个)。
第三节环境卫生城镇环卫环境卫生管理所建国初,县卫生院设清道员6人,打扫县城街道。1956年,成立清扫组,有清道员和清毒员10人,后改称街道卫生管理所。1962年5月改归城关镇管理。1969年2月机构撤销,人员下放,由街道居民委员会派人打扫。1972年,恢复清扫组,归县卫生防疫站管辖。1973年11月1日,改为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城关镇管理,有职工13人,1987年底,增至30人。
环卫管理1958年以来,机关单位、居民小组、城镇住户,分别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一大扫、月检查、季突击、年终总评的卫生制度。在1958年除害灭病高潮中,县卫生局长康锡久,带领专业人员提着马灯、电筒,亲自钻进下水道,察勘全城排污设施。事后,县除害灭病指挥部发动群众进行南丰建县以来最彻底的清沟活动,清理城内大小下水道18条,计8000余米。是年,南门旅社、人民银行南丰支行、县粮食局等5个单位,评为抚州专区卫生先进单位;谭志仙等8户居民获全区卫生光荣户称号。1962年6月6日,城关镇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南丰县城关镇除害讲卫生管理规定》11条,巩固除害灭病成果。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镇环境卫生质量及公民的公共卫生道德水准有所下降,一些疾病的发病率回升,早已绝迹的疥疮、头虱又见蔓延。环境污染现象也时有发生。
1980年以来,县城大街小巷先后铺上水泥路面,疏浚所有下水道,购置0.75吨机动垃圾清运车2辆和机动洒水车1辆,添置垃圾箱(窖)89个,水泥果壳箱30只,在大坪嵊设置垃圾处理场1座,占地1.8万平方米,填平城区污水塘6000余平方米。1982年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制订《南丰县城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并从公安、卫生、交通、工商、琴城镇抽调人员,组织执勤小组上街检查,督促执行。1987年4月1日起,对琴城镇71家公共场所,按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使环境卫生由行政管理转入法制管理。1987年起,南丰连续3年被评为抚州地区城镇卫生先进单位。
水、粪管理 1952~1966年,县城89口水井,夏季每天早晚用漂白粉消毒1次。1967~1971年,水井、厕所消毒工作受动乱影响,一度停顿。1972年起,恢复井水、厕所消毒制。县城55口水井,每年饮水消毒的受益人口3万余人。1974年全县改建水井150口,到1976年有水井1234口。1978年全县又新增水井112口。1979年兴建自来水厂,次年正式供水。1982年县财政每年从水利经费中划出1万元,支持农村改水。至1987年,兴建农村简易自来水36座,建机压水井402口,受益人数近5万人。县自来水厂日供水量为6000吨,解决了工业及生活用水。
1952年后,城乡露天粪缸逐步改为公共厕所,粪池加盖。每隔3天喷洒1次药水杀蛆。厕所内用六六六粉或石灰消毒。1958年,全县基本上做到“四化”、“四好”(厕所公共化、人畜分居及畜栏集体化、沟道平整化、垃圾处理经常化;管好厕所、管好畜栏、管好垃圾、管好积水)。1974年全县改建厕所214座、畜栏154间。1976年建化粪池671个,公共厕所1451座,猪牛栏1034间。洽湾乡下井的县园艺场建中型沼气池1座。城郊公社大堡生产队建家庭小型沼气池38座,解决了粪便处理及照明能源。1978年,新建厕所86座,新建改建牛栏38栋124间、猪栏72栋247间。1982年8月,对县城46座公共厕所进行拆迁、改建、修整,改善了县城公共卫生。
第四节食品卫生建国前,除少数食杂商号有诱蝇、灭蝇设备外,卫生设施缺乏,食品卫生无人管理。
建国后,食品卫生纳入卫生防疫工作的主要内容。1954年以来,以行业为单位,建立了卫生管理委员会,并将各行业联合组成“南丰县有关卫生行业联合管理委员会”,设专职干部1名,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饮食、食品、旅社、影剧院、理发、粮食等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组织703名从业人员分批学习卫生知识,坚持餐具消毒,推行食品夹,做到防蝇、防鼠、防尘。1959年,南丰县获抚州专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1973年以后,加强卫生监测,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1979年5月,对全县饮食服务行业颁发卫生许可证139份,其中农村32家,县城的国营、集体单位83家,个体户24家。同年,南丰被评为地区“四大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业劳动卫生、学校卫生)先进单位。1984年以来,贯彻《食品卫生法》,县卫生防疫站有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2名,进行经常性监测。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1至2次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1987年,全县对饮食店、副食品店、冷饮店、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重新颁发卫生许可证140份。全年检测冷饮、蒸馏酒、啤酒、可乐类饮料、酱油、罐头、糕点、食油、餐具共计165件,合格的114件,合格率69.1%,其中冷饮合格率最低为28.2%,对从业人员体检中,查出肝炎及带病毒者37人、肺结核4人,事后均调离了接触食品的岗位。处理变质食物116次3000公斤;限期改进的单位4家,个体17户;罚款的单位18家,个体57户,罚款金额740元;停业改进的单位6家,个体13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个体12户。
第五节地方病查治丝虫病丝虫病在南丰民间称为“下溜血”或“流火”,高烧肢痛,痛苦不堪,晚期造成“冬瓜脚(手)”、睾丸鞘膜积液,严重影响劳动。1957~1985年进行全县性普查5次,重点查治13次,总计血检48.43万人次,微丝蚴阳性者总计2.94万人次,有体征、病史者4.67万人次,免费治疗6.86万人次。此病以农村流行最广,东坪公社感染率最高,达39%,琴城公社感染率最低,为7.55%。1974年起,抽样调查表明,微丝蚴阳性已下降到0.5%以下。1986年6月18日至6月30日,省卫生厅派考评组来县考核,随机抽查5个行政村,共血验6130人,微丝蚴阳性者仅1人,阳性率为0.02%,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丝虫病标准。
1957年6月至7月,在鄱阳、田东2村进行传播媒介调查:解剖畜舍活蚊84只,未见微丝蚴;解剖人居室内活蚊351只,带微丝蚴的10只,阳性率为2.85%。阳性的10只蚊中,中华按蚊9只,致乏库蚊1只。
疟病俗称“打摆子”,县内各地均有流行。以间日疟为最常见,次为三日疟,偶有恶性疟。早年缺乏根治办法,疟情连绵不绝,现症治疗以中药为主,治标不治本。20世纪40年代,采用金鸡纳霜(奎宁),亦不能根治。建国后,1956年,首次在鄱阳乡调查7203人,有疟疾患者2814人,发疟率为39.06%;脾脏肿大者756人,脾肿率10.49%。1956~1983年共进行16次全县性普查和9次重点调查,共查2039137人次,有2年内疟史者27420人次;统检2522人次,疟原虫阳性者148人次,阳性率为5.87%。1965年,发疟率曾一度下降到万分之一以下。1968年冬到1970年春,因迁入人口大增,1971年发疟率复上升到5.36%。1977~1986年,由宁都县牵头,赣闽二省三地(赣州、抚州、三明)九县(宁都、瑞金、石城、广昌、南丰、宜黄、乐安、建宁、宁化,后增加清流)组织抗疟联防,加强对边界地区及流动人口的抗疟管理,发疟率逐年下降。1986年全县仅发疟1人,发疟率为0.00044%,1987年没有疟疾患者发生。
地甲病因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大,俗称“大颈病”。孕妇患者影响胎儿的智力发育,危害更大;儿童重症患者可导致痴呆。县内长期流行,以山区丘陵地区发病较多。建国后,坚持连年查治,免费治疗、免费手术,特别是1982年以来推行食盐加碘,发病率逐年下降。1956年,调查2个村的7172人,有患者224人,发病率为3.12%。1982年,调查全县15个公社的48个大队的36706人,查出患者724人,发病率为1.97%,其中沙岗、三溪、白舍、市山的发病率在3%以上。1985年,在西溪、洽村、白舍等8个乡、镇又进行普查,共受检71862人,查出地甲病患者3003人,患病率为4.18%。经全部服药治疗,并对流行区育龄妇女和7~14岁中的生理性肿大者作口服碘油胶丸防治,对24例手术适应症患者免费手术治疗14例。1988年10月17日至21日,经地区来县考核,确认南丰为基本控制地甲病的县。
头癣县内各乡镇均有发病,以市山、桥背、东坪、洽湾较多。1958年10月至1987年12月,开展全县性调查7次,累计调查1056923人次,有头癣患者4541人。其中,1958年10月至1959年3月,首次调查107490人,查出患者2614人,患病率为2.43%。1980年全县共调查210236人,查出患者366人,治愈359人,治愈率为95.76%。经地区检查验收,评为全区头癣防治先进单位,获地区卫生局奖励。
钩虫病县内产桔区的钩虫病感染率明显高于产稻区。1961年在产桔区粪检674人,钩虫卵阳性者355人,阳性率为52.67%。产稻区平均仅10%左右。1958年以来,虽多次大面积调查,免费发驱虫药,但因久缺对粪便及垃圾的无害处理,到1987年全县钩虫病感染率仍高达30%。由于群众生活改善,患严重贫血者已极罕见。
麻风过去对麻风缺乏早期诊断技术,患者拖至晚期常被赶出家门,极少过问。1957年冬至1959年3月,凭线索调查发现患者15例,分两批送往临川县麻风防治所治疗。1971年9月17日至次年2月10日,全县开展以麻风、肿瘤为中心的“六病”查治,10岁以上者均接受裸身检查,实查85641人,发现疑似对象229人,确诊54例(其中5例病人尚未治疗即已死亡)。1972年10月1日至25日,又确诊16例,加上原在外地治疗未愈转回南丰续治的共有现症病人81例,于1973年1月首批41例患者送入南丰县皮肤病防治院治疗。病人在病区享受免费治疗,并由民政部门提供生活费,自种蔬菜,自养生猪,改善生活。1985年5月13日,省卫生厅王新民厅长亲临病区视察。1987年8月起,采用联合化疗法治疗。是年冬,在县城沿江路110号筹建皮肤病专科门诊,次年3月5日开诊。截止1987年底,全县共发现麻风病人104人,治愈61人,死亡33人,尚存现症病人10例。全县患病率由1972年的0.47‰下降到0.05‰。
恶性肿瘤 1976年4~7月,进行全县性恶性肿瘤死亡的回顾调查。1973~1975年3月死亡的4432人,因癌症死亡的311人,占7.02%,占死因第7位。因癌症死亡的311人中,肝癌120人、胃癌65人、宫颈癌22人、直肠癌20人、食道癌14人、肺癌12人、鼻咽癌9人、肠癌7人、白血病6人、脑癌5人、恶性淋巴结癌4人、乳腺癌2人、膀胱癌1人、其他恶性肿瘤24人,以60~65岁组为最高。
高血压 1980年10月至11月,进行了高血压流行病学调查。抽查1个农村大队(莱溪大队)和1个城镇居民委员会(第七街)的15周岁以上的人群,应查2941人,实查2748人,普查率为93.44%。查出临界高血压和确诊高血压患者共计169人,患病率为6.15%。城镇居民略高于农村居民;女性明显高于男性;46岁以上者明显高于40岁以下者;各种职业之间的患病率无明显差异。
第六节传染病预防建国前,疫疠交作,肆虐城乡。据旧县志载:明嘉靖廾三年(1545)夏大饥,秋冬大疫。四十年大疫。万历三年(1575)冬大疫。六年大疫。十七年大疫,死者枕藉。清康熙十五年(1676)大疫。道光十二年(1832)岁大祲,瘟疫流行,递相传染,日晡路无行人。十四年大疫,死者枕藉,日暮路无行人。同治间(1862~1874)瘟疫迭起。民国7年(1918)10月,西乡大疫。民国20年,城区疫疾流行,死亡相继,新堆黄冢几遍青山。民国28年大疫,五区鄱阳村因痢疾死亡30余人。
县内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有: 天花俗称“做大侍公”、“出大果子”。建国前,年年均有发生。民国27年、33年暴发性流行,死亡相继,侥幸未死者留下终身麻脸。民国38年3、4月间,三溪云山、上晒一带发生天花80余人,死亡30人;耀里发生19例,只1人幸存。清末,采用人痘接种法预防,每人收银洋1元。因种苗不纯,被接种者死亡率几乎可达50%。清宣统三年(1911)县民刘凤翔自费入省城牛痘传习所学习牛痘接种技术,于民国1年7月毕业,得优等文凭。回县后开设牛痘公局,南丰始行牛痘接种。然需自费购买牛痘苗,终因财力不支而中辍。民国4年,复设局开种,由县署每年补助300元,接种时每名收小洋4角至1元。民国21年,牛痘公局有种痘员2人。民国20年后由省卫生处供应牛痘苗,或由开业西医从外地购进,每支2~3元,可接种4人。后由县卫生院派员上户接种,但也只局限在城区及附近郊区,山乡僻壤仍未能接种牛痘。
建国后禁止接种人痘,实行免费接种牛痘。并培训种痘员。从1951年起,每隔三五年普种1次;每年春冬为新生儿、漏种的适龄儿童补种,迅速控制了天花流行。1950年,现属桑田乡的石塘源村天花流行,发病数十人,死亡10余人。1951年,现属莱溪乡的黄满、赓溪发生天花14例,死亡4例。1952年,全县共发生天花16例,死亡4例,其中古城汤家窠的一女孩为南丰最后1例天花。1978年,全县普种牛痘133482人。此后,连续监视3年,未再出现新病例。南丰在1981年最后普种一次牛痘后即停止接种。
霍乱清代中叶以来,县内时有流行。民国20年、26年、29年、35~37年,霍乱在县内暴发流行。当时战乱频仍,难民逃兵结伙成队,便溺遍地,饮食饮水极不卫生,致使霍乱肆虐城乡,传染者上吐下泻,倾刻而亡,死者动辄百人以上。当时省防疫大队、县卫生院虽在县城和近郊接种霍乱菌苗——“四联菌苗”,但扬汤止沸,其势难遇。
建国后,对霍乱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除害灭病与预防接种并举,食品卫生与管水管粪双管齐下。县内只1951年发生过霍乱,以后未再发生。1980年以来,全县各医院均开设肠道门诊,县防疫站、县人民医院均建立机动防疫队2个,随时应付紧急情况。每年夏季对腹泻病人进行诊疗登记、疫情检索,防患未然。1984年,邻县黎川发生可疑性肠道传染病,南丰采取果断措施,劝阻与疫区毗邻之人进入疫区,使疫病未能传入。
鼠疫民国29年、31年,日军两次出动飞机,在浙江宁波、衢州、金华、诸暨、汤溪等地,撒布带有鼠疫菌的物品,致使浙江、福建、江西3省连续多年发生鼠疫。民国33年,南城一周姓人之妻于5月24日发病,25日死亡。其女于28日发病,29日逃来南丰,所患为腺型鼠疫,后治愈。同年农历9月,又有5名疫者由南城流入南丰,其中死亡3人。民国34年1月,南丰琴台镇一民宅中发现死鼠4只,继而城内先后发现许多死鼠。1月14日,经驻南城的省防疫大队剖验4只死鼠,均检出鼠疫杆菌。于是省防疫大队派员常驻南丰,监视疫情。2月9日,北门外城下1号发现首例腺型鼠疫患者袁胡氏,女性,42岁,于11日死亡。自16日起蔓延至城内各处,后又蔓延至乡村。2~9月,在琴台镇、市山的下李村(今东村)、市背村(今西村)、上市街(东村)及傅坊共发病50例,死亡23人;民国35年3月6日至8月3日,在琴台镇发病121例,死亡60人;民国36年1~11月,在琴台镇发病43例,死亡19例;民国37年,琴台镇发病29例,死亡12人;民国38年省防疫大队调走,由中央防疫总队第一大队第十五医防队驻南丰。是年,1~11月,在琴台镇、路口、市山、瑶浦共发病40例,死亡19人。民国34~38年,5年内南丰共计发生鼠疫患者288例,均为腺性鼠疫,死亡136人。此外,漯溪(今洽湾)、桥背、徐家边、下井、白舍均间有发生,也属鼠疫区。流行期间,凡经诊断为鼠疫的城乡患者,均集中隔离,采用美国救援物资苏佛优金片(磺胺嘧啶片)治疗,疫区实行强制性预防注射。但美援药品杯水车薪,供不应求。至7月,仅剩苏佛优金片2397片,许多患者只有坐以待毙,死亡率高达47.22%。
建国后,因预防及时,再未发生。
麻疹俗称“做小侍公”、“出小果子”。旧时麻疹发病率极高,是小儿死因中仅次于天花的严重疾患。建国后,医疗条件改善,麻疹与肺炎合并症下降,特别是1972年起开展麻疹疫苗预防注射以来,发病率下降,死亡者已极为少见。
性病旧时,卖淫嫖娼使性病发病率很高。县人谢琼芝以中药“五虎丹”治疗梅毒,声望颇著。民国28年,德籍犹太人翁培德来丰在耶稣堂开设诊所,自称是“专治花柳病”的“医学博士”,采用当时国内尚不能生产的“九一四”、“六零六”医治梅毒,获利甚大。建国后,在1958年的除害灭病中,全县查出有淋病、梅毒病史者120人,免费治愈现症病人7例,此后近30年未见出现新病例。1987年发现淋病患者4例,疑似病人11例。
其他建国后,县内一度流行的主要传染病还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967年冬及次年春大流行1次;1980年、1986年仍散发流行);白喉(1975年流行);痢疾、百日咳(1969年、1973年、1979年流行);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流行性感冒(1957年暴发性流行);狂犬病等。1967年,首次报告钩端螺旋体病6例,并于1974年、1975年、1976年、1978年散发流行。1977年,首次报告流行性出血热3例,后陆续有发病。1980年以来,每年被犬咬伤者常达百人以上。个别未及时注射狂犬疫苗而发病致死的,每年均有发生。
第四章保健第一节保健制度患病就医,费用自理,为历代常规。寻常百姓常因贫病交迫,家破人亡。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关怀人民健康,除对行政、事业、党群社团机关单位的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对工矿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外,还在农村试行合作医疗。人民政府对全民实行计划免疫免费推行预防接种和查治地方病;对无力自费医疗者,生活困难的烈军属、转业复退军人,实行社会救济,减免医疗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条件大为改善,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人民体质增强,健康水平提高,全县人口平均寿命,1949年为35岁,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提高到67.64岁,其中男性为65.56岁,女性为69.37岁。
公费医疗建国后,国家干部医疗费用包干。1952年8月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开始实行公费医疗。35个单位的731人领取了公费医疗证,凭证定点医疗,费用实报实销。1957年享受人数为1140人;1973年为2340人,经费89596元;1979年为75778元;1987年为380000元,9年增长401.5%,年平均递增38%,享受人数为4300余人。
1987年,县人民政府制订《1987年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按人定额(按个人的年龄、工龄、健康状况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每人每年40、60、80、100元)、单位包干、节余提奖(单位和个人各得50%)、超支分担的管理办法。超支部分按5:3:2的比例,分别由县财政、单位及个人负担。离休老干部及10种特殊病情仍实报实销。
劳保医疗 1953年 ,县工会联合会根据政务院1951年2月26日颁布的《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在国营商店、百货公司、专卖公司、邮电局4个单位实行劳保集体合同。1957年,全县有企业职工433人享受劳保,全年直接支付的职工病假工资、医药费及医务经费为22895元。1978年底企业享受劳保医疗的职工5604人,享受半费医疗的家属1145人,全年医疗费总额为17.03万元。以后逐年增多,至1987年底享受职工10640人,医疗卫生费67.5万元、洗理卫生费36.3万元。
合作医疗 1969年2月,农村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基金由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公益金中提取一部分(每人每年3~5元),社员交纳一部分(每人每年交2~5元)。合作医疗分3种类型:包医包药;包药不包医(收挂号费、注射费);半费医疗(西药免费,中药自费或免费40~60%)。重病转外诊时本人负担40~60%。有的大队自种药材、自采草药,以补经济不足。“赤脚医生”按总人口1~2‰配备,参加生产大队分配,报酬一般相当于大队主要干部而略高于民办老师。1972年有92个生产大队办了合作医疗,古城、洽湾、三溪、洽村4个公社队实行合作医疗。1981年后,逐渐停办。1987年又酝酿逐步恢复。乡镇企业职工实行报销部分医药费用,或每月发给定额医药费,工伤全报。也是合作保健医疗制度的一种形式。
医疗费减免解放后至1972年底,全县部分农村社员和城镇居民共积欠公立医院的医药费7.9万元。经县革命委员会批准,1974年减免1.05万元;1976年又减免5万元。对烈、军属等每年减免医疗费1万元左右。
第二节妇女保健建国前,县内无妇幼保健机构。
建国后,县卫生院设助产士,专管妇幼保健工作。1954年1月1日,成立县妇幼保健站,有助产士2名,1968年增至4名。1969年2月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1972年7月,恢复县妇幼保健站,有职工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人。1985年12月,改称县妇幼保健所。1987年底,该所有卫生技术人员12人。1987年10月16日,卫生部妇幼司司长、中国儿童发展中心顾问林佳楣、中国儿童发展中心主任伍蓓秋等7位领导、专家,视察县妇幼保健所。同年11月,该所列入抚州地区卫生重点建设项目,筹建5层钢混结构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11月17日,南丰县被省卫生厅妇幼处选定为推广妇幼卫生经验的示范县,接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援助2万美元(其中含“五十铃”妇幼保健车1辆)。次年3月3日,经国家经贸部、卫生部等部门确定南丰县为第三周期发展妇幼保健项目县,自1990年起,连续5年,每年接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援助1万美元,用于改善妇女、儿童保健条件。
普及新法接生接生员旧时民国沿用老法接生,接崽阿婆一无医疗器具,二不施行消毒,三不懂得助产技术,只用日常剪刀或瓷碗碎片断脐。若遇难产,将产妇置厅堂,鱼网罩身,放铳驱鬼,加重精神压力,导致病情恶化。民国16年(1927)私立好生医院创办后,始有新法接生,有时也处理个别难产。民国34年,县卫生院培训熊云凤等6名接生员,于次年分配到农村开设保健所,月薪大米5斗,后因生计无着,有的便返城挂牌接生。
建国后,1951年7~10月,县卫生院开始培训了新法接生员20名,次年又培训30名,配给接生员每人1只新法接生包、木听筒、接生器械及红汞、碘酒等。从此逐步推行新法接生。新法接生率逐年增多。1956年有接生站16处,接生员125名。1958年有农村产院31所,接生员200名。以后历年有增减。1984年起开始培训治病接生“双肩挑”的女乡村医生。1987年有接生员194名。
新法接生1977年新法接生婴儿为3650人,占总出生数的96.9%;1978年为5951人,占92%,1979年上半年为1864人,占85.7%;1980年为2497人,占96%;1981年为2925人,占97%;1982年为3165人,占95%;1983年为2581人,占96.8%;1984年为2879人,占82.2%;1985年为3300人,占99.7%;1986年为3342人,占98%;1987年为2176人,占96.1%。
母子保健1984年全县发生产褥热17人,子痫17人,产妇死亡3人。1985年开始,县内推行“母子系统管理一条龙”制度。婚前检查开始,即为育龄夫妇建立健康卡;怀孕后,对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对高危产妇、先兆子痫进行重点管理;要求住院分娩;产后对新生儿和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以后定期为婴儿进行健康检查,指导乳母科学育儿,直到7岁时止,转入学龄期保健。进行婚前检查的人数1985年为939对,因病不许结婚的2对,暂缓结婚的8对;1986年为1546对,因病不许结婚的2对,暂缓结婚的2对;同年,孕产妇死亡人数下降至1人,未发生产褥热、子痫;1987年婚前检查1194对,因病不许结婚的3对。
婚配调查1985年,对全县34759对已婚夫妇的婚配情况进行调查,其中有近亲婚配的夫妇633对。同时检查633对非近亲婚配,与之进行对照,其结果见表28—3。
表28—3 近亲与非近亲婚配后果调查对照一览妇女病防治 1958~1962年,农村妇女由于劳动强度大、营养不良,患子宫脱垂和闭经病的剧增。县妇幼保健站和各公社医院,每年都要免费为1000名以上妇女查治疾病,并在全县开展妇女“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健,推行“三调三不调”:调干不调湿(分配做不下水田的劳动),调近不调远,调轻(体力劳动)不调重。
1972年9月17日至10月25日,全县“六病”普查时查出子宫脱垂者687例,尿瘘患者29例,均免费给予治疗。嗣后,每年均深入部分乡、村查治。至1987年止,全县共查出妇女子宫脱垂患者1946例,治愈、好转652例;尿瘘167例,治愈71例;其它妇科病7644例,治愈、好转3365例;属早期宫颈癌患者均及时送往省妇幼保健院治疗。
第三节少儿保健健康检查建国前,对儿童保健无具体措施,仅在民国29年(1940)“四四”儿童节时,由县民众教育馆举办过1次儿童健康体检。
建国后,自1954年起,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大部分乡镇都要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以后,又对7岁以下儿童免费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查出的患儿及时治疗,对有生理缺陷的儿童及时进行矫正。全县0~7岁儿童健康检查率1980年为5.7%,1983年为16.68%,1984年为25.44%,1985年为38.62%,1986年为38.88%,1987年为28.83%。儿童佝偻病发病率、缺铁性贫血发病率1983年分别为4.06%、62.24%;到1987年分别下降到3.77%、35.31%。
学生保健建国后,县卫生部门经常对在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着重开展近视眼防治、龋齿防治、青春期保健教育。1980年,县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制订《南丰县中小学卫生工作制度(草案)》,各中小学建立由校长、体育老师、保健老师组成的学校保健组。是年暑假,30名保健老师参加培训。1982年4月,又培训保健老师27名。至此,各中心完小、中学,均配齐保健老师。南丰一中、二中,从初中一年级入学起,即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学期体检1次,将结果记入卡片,为学生升学、就业提供健康状况依据。1987年,城乡在校中小学生体检共计12852人,视力在1.0以下者1123人,近视率为8.74%;砂眼974人,发病率为7.58%;龋齿897人,发病率为6.98%;头虱432人,占3.36%;疥疮476人,占3.7%。
计划免疫1950年开始,坚持年年开展预防接种。1981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到4月15日,共完成0~7岁儿童建卡、建册43243人,建卡(册)率达100%。自此每年进行查对,对新生儿及时建造卡(册),常年按卫生部统一规定的免疫程序,按时照卡(册)逐人接种卡介苗,麻疹减毒活疫苗,I、Ⅱ、Ⅲ型干冻脊髓灰质炎减毒疫苗糖丸,百——白——破三联疫苗。重点人群接种流脑菌苗、乙脑疫苗等。1985年起,冷链开始运转,疫苗全程冷藏运输,及时接种,保证了接种质量。1986年10月起,在全县开始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合同制,全县1~7岁儿童,每人交3元,乡卫生院、村卫生所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受保儿童在保偿期内如果患了六种计划免疫传染病,可得到损失补偿。到1987年3月,签订保偿合同的儿童达5000余名。
推行儿童计划免疫后,结核病、麻疹、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急性传染病得到控制,发病率、病死亡率逐年下降。1981年,对城关镇1126名小学生进行健康人群白喉带菌状况调查,发现阳性1例,自然带菌率为0.88%;1982年,又对城乡0~24岁的399人进行人群带菌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未发现阳性。1982年,在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指导下,对县城实验小学及农村西溪小学631名小学生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结果强阳性46人,占试验总人数的7.29%;阳性153人,占24.25%,阴性432人,占68.46%。
第四节职工保健职业病防治建国前,工人生老病死残毫无保障,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关心工人健康,重视工业卫生、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1950年后开始在厂矿企业开设医务室,为本厂职工免费服务。1971年起,县工业、卫生部门对县内各工厂进行系统的卫生学调查和连续监测,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1977年,对水泥厂、1029厂、农机厂的粉尘作业工人进行X线胸片检查106人,未发现异常。1979年9月,对农机厂、印刷厂、化工厂、木器厂、1029厂、喷灌机械厂、长红纺织器材厂等厂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人376人进行体检。其中铅作业单位4家25人,苯作业单位3家13人,“梯恩梯”作业单位1家38人。体检发现尿铅阳性2人,于1980年送往崇仁101医院治疗。对作业环境采样16件,其中有8件铅含量超标。1983年,对水泥厂、五金厂、针织厂、化工厂、长红纺织器材厂的69名高温作业工人进行体检,发现胸膜炎粘连患者1例,高血压1例,0~I期矽肺病者3例,均调离高温岗位。
1981年10月,对水泥厂的粉碎、烧结、熟料3个车间的空气作了采样测定,其粉尘浓度超标量达0.6~22.9倍,且分散度大。嗣后该厂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建议,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为微机控制投料、密封性产生,改善了劳动条件和厂区环境。
1982年,开展对企业卫生状况调查,全县建立劳动保护基本情况档案的24家(县办企业19家、社办企业5家),对这些企业的苯、锰、汞、矽尘粉尘进行连续监测。自1986年起,对21家县城内国营和集体工厂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并对工人每年进行健康检查1次,以便早期发现治疗。
女工保健建国后,对女职工,除享受男职工的劳保待遇外,还根据女工生理特点,按照《女职工保护条例》做好女工保健工作。1981年,有10家企业建有女浴室,4家建有哺乳室,1家建有卫生冲洗室。1981年以来,每年对县城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重点查治各种妇科癌症。至1987年止,未发现宫颈癌、绒毛膜上皮细胞癌、乳腺癌等妇科癌症。
第五章医药第一节药材采种南丰地处温带,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光、热、水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境内多山区丘陵,地形复杂,动植物资源丰富。药材采集,自古相沿。地道大宗药材陈皮、四花青皮、扣青皮远销国内外,经久不衰。
1984年3月7日,成立县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医药公司),历时两年,于1986年4月完成县内中药资源调查。确认县内有药材131种,其中植物类58科120种,真菌类2科3种,动物类8科8种,年总蕴藏量约738.85吨。其中野生药材品种有:葛根、栀子、绵茵陈、肿节枫(以上年产量可达千斤)、灵芝、卷柏、海金砂、贯众、石苇、骨碎补、乌厥、凤尾草、侧柏、三白草、鱼腥草、槲寄生、马兜铃、杜蘅(土细辛)、何首乌(夜交藤)、扛板归、土牛藤、青〓子、威灵仙、黄连、大活血、阔叶十大功劳、防己、厚朴、辛夷花、乌药、金樱子、南山楂、鸡血藤、五加皮、苦楝皮、天胡妥(小金钱草)、前胡、救必应(铁冬青)、石南藤、闹羊花、白前、大青叶(马鞭草科大青)、石香薷、益母草(茺蔚子)、紫苏、夏枯草、半枝莲、爵床(疳积草)、车前草、半边莲、白花蛇舌草、钩藤、金银花、瓜蒌(瓜蒌皮、蒌仁)、艾叶、石茵呈(阴行草)、野菊花、千里光、青蒿草、泽兰、豨荃草、小蓟、南沙参、仙鹤草、苍耳子、一支黄花、竹茹、芦根、淡竹叶、香附、石菖蒲、半夏、谷精草、灯芯草、天门冬、百合、麦冬、七叶一枝花、黄精、玉竹、土茯苓、黄独、射干、高良姜、白茅根、百部、白马骨、油麻甲、紫背天葵(夏天无)、红管药、蜂斗菜、梨荷枫、商陆、羊乳、锦鸡儿、地锦草、五倍子、七叶胆(绞股兰)共98种。1959年开始试种药材。1986年有家种药材207亩(不含蜜桔、莲子、桑树),主要品种有桔(陈皮、四花青皮、扣青皮、桔络、桔核)、穿心莲(一见喜)、茯苓、山药(以上年产万斤以上)、白术、银耳、菊花、地黄(以上年产千斤以上)、薏苡仁、白芍、元胡、桑(桑叶、桑枝、桑白皮、桑椹子)、玄参、木瓜、枇杷叶、桃仁、槐花、杜仲、女贞子、薄荷、桔梗、莱菔子(萝卜籽)、泽泻、莲(莲子、莲芯、莲房、莲须、藕节)、天麻共25种。动物类药材有龟版、鳖甲、银环蛇、乌梢蛇、蕲蛇、鸡内金、穿山甲、豹骨共8种。资源已经枯竭的虎骨、石乳香、鲜石斛、桂皮,渐趋枯竭的品种有厚朴、辛夷花、黄连等。
表28—4 1959~1987年家种药材一览第二节药品购销流通概况旧时中药材购销由私人药栈(行)药店经营。民国期间,县城内中药店栈最盛时(抗战时期)多达34家,乡村集镇有中药店(房)63家。经营历史最久、品种较全、规模最大的要数县城始创于清道光年间的“老暄盛”药栈,民国36年(1947)歇业,历时100余年。其他较为著名的尚有“美顺利”、“寿仁”、“德全信”、“致和祥”、“恒发美”等药栈、药店。
西药业始于民国19年,广东五华县人何仲平自宁都迁来,在县城设长安药房经营西药。抗战期间,又增加新新(后改名大新)、龚丰茂、普宁等药房。乡村则无一专业西药房。
建国初期,县城有私营中药店(栈)18家、西药店(房)5家。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内附设中药材购销批发组,经营中药材、中成药600余种。1956年1月底,县城各中药店61人全部参加公私合营,组成国药中心店1家;西药店4人参加公私合营,组成大丰药房。乡村药店因大多兼医,故组成中医联合诊所。同年5月,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南丰县公司成立,经营品种有1753种。原由县百货公司经营的西药于1958年纳入县药材公司,改名为南丰县中西医药公司,经营中西药品及医疗器械达2184种。1969年2月并入县医药卫生防治处。次年1月分开复称县医药公司,由商业局主管。1981年1月起,划归省医药公司主管,县经委代管。1987年底,县医药公司有职工80人,中西药店8家,经营中西药品、医疗器械4000余种。
收购建国前,几家大药栈收购陈皮、钩藤、淡竹叶等中药材,每年约1万公斤,除有一部分外销,其他多供内销、零售。建国后,自1953年起,商业、供销部门设立收购专柜。到1959年,共收购陈皮16.28万公斤,扣青皮14.36万公斤,四花、桔红、祁蛇、台乌、土茯苓、钩藤、辛夷花、干葛根等76种计232.65万公斤。1971年引种山药后,最高年收购量达5万公斤。陈皮收购量最高的1973年达3.27万公斤(其中外调2.43万公斤)。1975年收购药材94种,28万公斤。1976年至1985年十年中,共收购313.74万公斤。1977年穿心莲收购量最高,为30万公斤。
销售1950~1980年3次调低中西药品、中成药售价,保证人民用药需要。中、西药,成药及医疗器械销售额1980~1987年8年间合计1098.58万元。年平均销售额达137.33万元。1972年开始,避孕药具设专柜免费供应。
第三节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炮制中药绝大多数采用“建昌帮”加工炮制法。讲究道地药材,精选药料,遵古炮制,饮片斜、薄、大、气香味纯效佳,并代客加工丸散膏丹。加工方法,师徒授受,相沿成习。先从事药材搬运、挑拣等初步整理加工,后学铡、切、炮、碾,最后学习泛水制丸。抗战期间,由清江迁居来丰者,带来“樟树帮”中药材加工炮制法,但为数极少。
建国后,1958年县药材公司附设中药饮片加工厂,有工人8名。1987年底,县医药公司加工部有药工14人,年加工量达5万公斤。1970年2月,县人民医院进行中药饮片加工炮制,自购统庄药材,自行铡片炮炙。
药品生产南丰制药厂 1969年4月15日,由南丰县医药公司创办,有职工40名,归县商业局主管。后与公司分开,独立经营。1981年1月改为省医药公司主管,县经委代管。1970年,主要生产中成药,有晒丸机4台,固定资产原值5.05万元。1971年有职工46名,生产各种中成药32万瓶(合),固定资产净值3.05万元,产值17.33万元,利润0.57万元。1975年投资6.2万元,新建厂房252m2,仓库415m2,辅助用房44m2。并添制压片机等设备。1985年投资9万元,扩建厂房800m2,更新设备,经省医药管理局检查验收,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到1987年末,有职工152名,年产药品12吨,固定资产原值135.3万元,工业总产值199.8万元,全年利税总额12.2万元,上交利税7.4万元。主要产品有乌鸡白凤丸、归脾丸、度米芬含片、薄荷含片、四季喉片、复方降压片、罗布麻片、速效感冒胶囊等30余种中西成药片剂、丸剂,产品行销省内外。
桔城制药厂1979年1月,由洽湾公社创办,有职工23名。1982年5月1日,改由县劳动服务公司主管,为县管集体单位。1986年4月,迁建县城东郊。1985年7月获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生产小针剂、营养口服液。主要品种有复方穿心莲注射液、板兰根、鱼腥草注射液、人参蜂皇浆口服液等37种,产品行销省内外。
南丰胶囊厂1985年4月1日由沙岗乡创办,系生产药用胶囊的专业厂家,1987年年产值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