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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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8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考试
分类号: G527.56
页数: 2
摘要: 民国期间,县各级学校对学生实行月考、学期考、学年考、毕业考等考试制度;升学考试是各公私立学校招考录取新生的考试,考后张榜公告录取入学名单,分正取、备取两种。报考大、中专院校,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择优录取,由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分别发给录取入学通知书。“文化大革命”期间,考试制度被斥之为“管、卡、压”,为开卷考试所取代。1966~1970年,高校招生停止。1971年开始由贫下中农推荐工农兵上大学,至1976年,全县共推荐这类工农兵学员184名。1977~1987年经过统考,全县有974人升入大专院校,1176人升入中等专业学校。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考试制度

内容

民国期间,县各级学校对学生实行月考、学期考、学年考、毕业考等考试制度;升学考试是各公私立学校招考录取新生的考试,考后张榜公告录取入学名单,分正取、备取两种。
  建国后,考试分平时测验(也叫单元测验)、期中测验、期末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等。平时与期中测验,分别于每完成一门学科教学的一个单元和每学期期中时进行,一般由各年级组或备课小组科任教师自行组织命题与评卷。期末与学年考试,于每学期或学年度结束时(不含应届毕业班级)举行,一般由各科教研组与教导处协同组织命题与评卷;学年考试各科及格的予以升级,有不及格的准予补考,补考后仍有三门主科以上不及格的,参照其平时成绩和学习态度,予以随班附读或留级。毕业考试与升学初中和高中的考试,多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教研室组织统一命题与评卷活动。报考大、中专院校,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择优录取,由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分别发给录取入学通知书。
  “文化大革命”期间,考试制度被斥之为“管、卡、压”,为开卷考试所取代。1966~1970年,高校招生停止。1971年开始由贫下中农推荐工农兵上大学,至1976年,全县共推荐这类工农兵学员184名。1977年,恢复高等、中专院校统一招生考试。1977~1987年经过统考,全县有974人升入大专院校,1176人升入中等专业学校。
  表26—12 1961~1987年考取(或推荐)大、中院校人数一览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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