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变革清末,废科举,办新学。光绪廾八年(1902)颁布“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未及实行;次年再颁布“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学制五年、高等小学四年、中等教育五年。
民国初颁发“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小学制为四年、高小学制为三年、中学学制为四年。11年(1922)改行“壬戌学制”,小学实施四二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学实施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34年,各国民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初小设团体训练、国语、算术、音乐、体育、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图画、劳作等11科,每周课时:初小一、二年级22,初小三、四年级29~30,高小五、六年级32~36;县立初中设公民、国文、数学、物理、化学、博物、英语、卫生、历史、地理、工艺、音乐、童训等13科,每周授课32~34课时。
建国后初期沿旧制。1959年开始试行小学五年一贯制,1969年试行中学二二制,1979年又试行中小学十年一贯制(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1981年,全面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恢复三三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学校搞开门办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制度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7年,各级学校实行部颁的各科教学大纲;1979年实施教学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教研活动自建国以来,探索、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教学研究活动,一直是各级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1952年,开始推广苏联的5个环节教学法。1958年,各级学校组织教师学习、领会、运用毛泽东提倡的《十大教学法》,加强“双基”(基础知识与基本训练)教学的研讨活动,使课堂教学做到“精讲多练、讲练结合”。县成立教学研究室,负责辅导各级学校的教研工作。1985年县教研室由5人增加到11人,分别设立中小学各学科中心教研组;各级学校相应地建立学科或综合教研组。
1980年以来,在重点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开展电化教学、开辟第二课堂、推广北京景山小学数学教学经验和开展“集中识字”、“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实验。南丰一中初中语文“三六九”教学法的实验,受到重视与好评;家庭物理小实验,在省内产生一定影响。1987年,全县已有13个试验班学生毕业,正在进行的教改试验19个,重点改革项目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