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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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774
颗粒名称: 卷二十六 教育
分类号: G527.56
页数: 26
摘要: 宋庆历四年,南丰县令周燮于县治西里坊文明门内建县学供生员读书,因与孔庙设在一起,故名学宫。元至元十九年升县学为州学。明洪武三年复改为县学,直至清末。清初,县学生员名额为:廪生20名、增生20名、附生12名;另有武学生员12名。雍正三年奉文加附生3名。咸丰九年因捐献有功加附生2名,武学2名;建昌府增11名。廪粮银由县赋役内按每人每年40两支给,闰年加银3两3钱。南丰书院元至正四年,由南丰学舍改建而成,明时废。现均毁,仅莲塘和跃龙桥存。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教育

内容

第一章县学书院社学私塾第一节县(州)学宋庆历四年(1044),南丰县令周燮于县治西里坊文明门内(今县实验小学)建县学供生员读书,因与孔庙设在一起,故名学宫。元至元十九年(1282)升县学为州学。明洪武三年(1370)复改为县学,直至清末。清初,县学生员名额为:廪生20名、增生20名、附生12名;另有武学生员12名。雍正三年(1725)奉文加附生3名。咸丰九年(1859)因捐献有功加附生2名,武学2名;建昌府增11名。廪粮银由县赋役内按每人每年40两支给,闰年加银3两3钱。
  第二节书院南丰学舍又名子固学舍,设城南奉亲坊,为北宋文学家曾巩肄业所。
  南丰书院元至正四年(1344),由南丰学舍改建而成,明时废。
  紫阳书院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设县东聚和门外嘉济庙。清乾隆中(1765年前后)废。
  南台书院明隆庆二年(1568)设河东南台山麓。清乾隆中废。
  水云书院清代初期于城南西里坊元代理学家刘埙读书旧址设立。清末废。
  嘉禾书院清初设东关外资福寺。后改名琴台书院,乾隆十年(1745)移建城内,二十八年改为接待宾客之所。
  琴台书院清乾隆二十八年,知县卢崧因嘉禾书院“湫隘嚣尘,近于圜阓”,将原嘉禾书院移建于城西龙首山之东的张家堡(今南丰一中),初额琴城书院。道光二十二年(1842)复修后易额琴台书院。光绪末废科举,改为高等小学堂。书院原有讲堂、先贤祠、文昌阁、揽胜亭、月池、半规堂、跃龙桥、眄柯亭及斋舍、庖厨等大小房舍80余间,并莲塘2口、蔬圃数亩。现均毁,仅莲塘和跃龙桥存。
  第三节社学元代50家为社,每社设学校1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读《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这种地方办的乡学称社学。
  明正德十一年(1516),南丰有6所社学,分别冠以“礼、乐、射、御、书、数”为社学之名。万历十四年(1586),在原参将府立南方社学、于紫阳书院夹室廊屋立东方社学,教授《大学》、《论语》、《孟子》和御制大诰、本朝律令以及冠、婚、丧、祭等礼节。清代,朝廷规定于各村社推行公学(社学)1所,为地方初级学校,选择学优行端者任教师,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教学内容,并偏重教授语言文学读写和文化历史知识。
  第四节私塾明代,民间私塾渐盛,成为科举时代学校教育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办学形式有两种:一是由独家或数家合资,延请教学先生来家坐馆授教,奉为“西宾”,称为家塾,办家塾的多是官绅士贾;一是教学先生在自己家里设馆,或教学先生到外村外地去设馆教学,俗称“私塾”。一学馆收学生几个、十几个至数十个,采取个别授课方式。私塾有“蒙馆”、“经馆”之分,蒙馆为幼童进行启蒙教育,教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日用杂字》、《增广昔时贤文》、《幼学琼林》等书,以识字、习字为主;经馆为年龄较大的学生,教学文理较深的“四书”、“五经”等书,要求能读、能讲、能写文章,进而考入县学进修、参加科举考试。后来,蒙馆、经馆在形式上逐渐合为一体,私塾中既有启蒙的幼童,又有年龄较大、具有读写基础的生员。这种教学形式,延续至民国时期。
  第二章幼儿教育第一节发展概况 1955年秋,开始于县解放路小学内附设幼儿教学班1班,配幼儿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各1人。翌年增加到2班,入园幼儿35人。
  1957年秋,幼儿班迁至人民路攀桂坊独立办学,称南丰县攀桂坊幼儿园,有幼儿教师3人,保育员1人。
  1958年,城乡幼儿教育迅速发展,先后开办幼儿园24所,共有幼儿教师28人。1960年,全县幼儿园发展到100余所,教师队伍扩大到141人。
  1961年,仅保留城镇幼儿园2所,教师减至9人,以后逐年增加到15人。1968年,幼儿教师下放,幼儿园撤销。
  1979年,全县复办幼儿园8所,有幼儿教师21人。1980年县妇联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配合教育部门重新发展幼儿教育;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合理地设置幼儿教育网点,大力提倡支持乡镇社队、街道、厂场自办不拘形式的幼儿园(班)或托儿所;县教育局开办示范性幼儿园1所,并利用假期培训幼儿师资;幼儿教师队伍扩充到51人。到1987年,全县幼儿园发展到31所,103个班,教师141人,入园幼儿达3672人。
  第二节幼教活动幼儿园按4~6周岁的幼儿分大、中、小3种班级,施行不同要求的教育内容,使其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教学课程有体操、语言、算术、美工和音乐等。各街道、厂场、农村办的幼儿园(班)条件较差,采取混合单班制,但有固定的教学场所,能按计划进行课堂教学和课外游戏等教育活动。
  县幼儿园是示范性幼儿园。60年代初,在幼儿教育教学改革中,试行对幼儿进行汉语拼音与计算的教学活动。毕业时,大多能读写出汉语拼音字母,掌握20以内的加减法,认识简单的几何图形,会唱歌跳舞,有讲卫生、懂礼貌、爱劳动、守纪律的好习惯,为进入小学打下了基础。
  1981年,成立城镇幼托工作辅导站,以县幼儿园为中心,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街道、厂场、农村幼儿园的教师,开展互相听课或进行木偶、情景、音乐、技巧、常识等各种形式内容的示范教学;进行游戏、竞技与智力比赛,体操、歌舞表演及制作教具、玩具示范观摩等各项教研活动。县幼儿园曾多次被评为县幼儿教育先进单位;1982年参加全国少年儿童“红五月歌咏”、“录音”比赛获抚州地区第一名和江西省二等奖、全国三等奖,获地区“自制教具玩具展览”先进集体称号;1984年,获地区幼师技能技巧赛备课单项一等奖;1985年获全省“宝宝康智力游戏赛”一等奖;1986年、1987年被评为县先进集体、文明单位。
  表26—1 1955~1987年幼儿教育情况一览单位:所、班、人第三章初等教育第一节学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改琴台书院为高等小学堂,设监学,以书院山长充之。三十一年成立县养正两等(初等、高等)小学堂。宣统元年(1909),改设校长制,并以知县兼监学;学制与课程设置,仍按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学制”规定实施之。
  第二节小学教育建国前小学教育民国初年,县高等小学堂及县养正两等小学堂分别改称县立高等小学校、县立养正两等小学校。民国2年(1913)年,养正小学校并入县立高等小学校。4年1月、7年9月和8年8月,在县城开办公立第一、第二、第三国民小学校3所,在乡村市山、瑶浦、早禾坳、白舍、交溪、下坊、唐坊、石谦、黄家堡等处开办国民学校9所,除交溪加“育英”称号外,统以校址冠名。9年,县民包发鸾捐资在城区同时开办5所私立国民小学校。是时,全县有高等小学校1所,公私立初级小学校17所。20年,公私立初级小学校减至10所,有男生178人、女生79人;高小有男生44人、女生12人。到1933~1934年学年度时,全县小学校虽增至14所,但学生却减少到238人。在此期间,私塾仍较流行,全县有私塾42所,学生458人。23年秋,南丰天主教会开办私立新民小学,男女学生各1班共20多名,教职员3人;课程设置,除每天30分钟的传教道理课外,其他均与当时公立学校大体相同。至南丰解放前夕,学生增加到500余名、6个年级班,教职员工13人。
  民国24年,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及施行细则,每区设区中心小学1所,每保设保学1所,由保甲组织筹集经费,实行层级辅导制。同年,开办县立女子小学1所,并附设妇女工读班(不久改为县立女子职业补习学校)。25年,县立完小改称县立中心国民学校,其余各级小学校均按施行细则改称保国民学校;对私塾采取改造措施,或改善教材教法或并入当地保学。全县6个区(其中第五区白舍为特种教育实验区,直接由省教育厅特种教育处管理)、29个保联中,设区中心小学校5所、保联小学校22所、保学74所,连同短小班(采取二部编制的教学班)共163个教学班,3390名学生;有私立新民小学、吴宗慈创立的私立守德小学(今人民路小学)以及其他宗姓私办的小学7所,共有学生500名;有白舍特种教育实验区办的中山民校7所、班9个,学生408名;私塾则减少到20余所。27年,县立女子职业补习学校又改为第三中心国民小学校。29年,国民党南丰县党部开办前锋初级小学校1所,有3个年级班、50余名学生。33年,县立中心小学校改称南丰简易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是时,全县计有附小1所,中心国民小学校29所,其他各级保国民学校166所,私立小学3所;共363个教学班,6418名(其中女生2929名)学生。抗日战争期间,由南昌迁来江西省救济委员会第二儿童保育教养所(小学)1所,校址设包坊村;学制6年,学生半工半读、食宿在校,随校迁移(学生数、教职员数均不详)。
  民国34年以后,南丰小学教育日见衰退,至解放前夕,除县城几所公私立小学外,其余各级保国民学校,大多逐渐有名无实。
  革命根据地小学教育 1927~1934年土地革命战争期间,南丰根据地除部分游击区外,普遍开办列宁小学,免费招收7~15岁的贫苦工农子弟入学。据有关资料载:全县共开办列宁小学12所,其中田东、鄱阳、罗坊等乡,有列宁小学4所,入学学生80余名;长陂有列宁小学2所,学生109人。
  村列宁小学设一二个年级,配教师2人,毕业后升入乡列宁小学;乡列宁小学配有教师3人。村列宁小学设置工农三字经、国语、算术、音乐、体操、美术、手工等课程;乡列宁小学除工农三字经外,其他课程相同。教材均由省苏教育部编写发给。
  列宁小学教师同干部一样不发工资,苏维埃政府只发给每天1角钱的菜金;教师家的土地,由苏维埃政府派人代耕,作为优待报酬。
  列宁小学的教学设备因陋就简。尽管当时人力物力极为困难,然学校坚持教育为工农开门的方针,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教育、民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教育与男女平等教育;采取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办法,保证学生既能完成学习任务,又能帮助家庭生产劳动,同时组织学生参加革命斗争活动。
  建国后小学教育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立即接管旧政府遗留下来破败不堪的各类学校,实行公办与民办公助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大力发展与普及小学教育。50年代初,在城镇实施二部制,以解决学生多而校舍和教师暂时不足的矛盾;在农村,重新调整教育网点,分别设置区中心小学、乡小和村小,对村落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采取半日制、隔日制、巡回教学、送教上门等多种办学形式。全县小学生数由1949年的1000余人增加到1953年的5768人。
  1954年,贯彻“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十六字方针,对各级小学进行整顿。各级小学网点布局初具规模,小学发展到187所,其中县城完小5所;乡村7个区均有完小、每乡均有乡小、较集中的行政村有村小,一些较偏僻的地方,则就近划片设中心小学;乡村小学中有民办小学72所。全县小学生760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0%。
  1958年,群众办学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县民办小学增加到197所。1964年,又办半耕(工)半读小学226所,入学小学生3986人(其中公办45所,小学生464人),分早、午、晚、一揽子班和牧童班等多种形式的教学班,适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8%。
  1969年,对教育工作提出“三不”(读小学不出生产队、读初中不出大队、读高中不出公社)的办学要求,教育工作出现盲目发展的现象,小学由277所增加到450所,1974年竟达到652所,其中有7所小学附设9个初中班,而所有半耕半读学校及多种形式的教学班一律撤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教育工作走上积极稳妥发展的轨道。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形势,调整与完善各级教育网点,促进全县小学教育的普及。到1983~1984年学年度,经验收,适龄儿童入学率城镇为99.5%,乡村为98.3%,平均为98.9%。
  1987~1988年学年度,全县有各级小学397所,教学点50个,共1216个教学班,41076名小学生,适龄儿童平均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
  表26—2 1949~1987年小学发展概况一览表26—3 1987年小学基本情况一览第四章中等教育第一节普通中学民国27年(1938),始于琴台书院东侧魁星阁旧址筹建县立初级中学,开设一、二两个年级班,学生90余人。29年发展到3个年级班。32年实施春秋两季招生制,学校发展到6个班级,春季班每班仅有学生10余人,全校学生总共192人;附设师范班1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学生19人。
  抗日战争期间,先后有章江中学、临川女子中学、洪都中学、江西中学和劳作师范、贵溪乡师、九江女师等公、私立中学与省立中等专业学校相继迁来南丰办学。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接管南丰初级中学,学生280余人。1958年,南丰初中改为完全中学,太和、白舍、洽湾各开办农村初级中学1所。1960年,又增办市山农村初中1所。1965年,城镇创办民办中学l所,校址设原县总工会(今南丰毛巾厂),招收初一年级班1个,学生49人。至此,全县已有完中1所、初中5所,共35个班级,856名学生(其中高中班3班、学生145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各学校停课闹革命。1967年,城镇民办中学改名红卫中学(不久撤销)。1968年,大部分中小学教师下放农村插队落户,学校瘫痪。1969年,掀起大办中学之风,全县办起完中9所、初中16所,其中社办中学7所、厂(场)办中学7所、街道办中学2所,还有7个大队小学附设初中班;学校实行班、排、连、营建制。南丰中学的农村学生回农村,城镇学生同县农机厂、印刷厂、针织厂、粮油加工厂挂钩设班,实行开门办学。教育规律被打乱,教学制度被废除,教育质量下降。1971年以后,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以《纪要》中的“两个估计”(“解放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原有教师队伍中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导致“读书无用论”、“抓劳动保险、抓教学危险”思潮的泛滥,学校教育工作陷于混乱状态。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全县教育事业方迅速得到恢复并走向繁荣。1979年,增办南丰第二中学。1980年撤销市山中学、莱溪中学、古城中学、傅坊中学、中和中学高中部的设置。至此,全县有南丰一中、南丰二中、白舍中学、太和中学等4所完全中学,其他各公社及城镇初级中学14所;在校高中学生1644人,初中学生8046人。教学秩序全面恢复,规章制度重新建立,教育质量明显回升。经过全面调整,到1987年,全县有完中3所、初中17所。共有高中班26班,学生1544人;初中班127班,学生8903人。
  表26—4 1949~1987年普通中学发展情况一览表26—5 1987年普通中学教育基本情况一览附:南丰一中简介南丰一中,1939年秋创建,前身称县立初级中学(简称县中),校址在城西北隅张家堡原琴台书院旧址。初创时,招收初一、初二2个年级班,学生90余人,教职员11人。1943年实行春秋两季招生。1945年设6个教学班和1个附设师范班,学生225人(其中师范班学生19人),教学房舍使用面积800余平方米。
  解放后,县中为县人民政府接管,成立校务委员会,县长兼校长。
  1958年开始办高中,成为完全中学。有初中班7个,学生450人;高中班1个,学生42人;附设简师班2个,学生104人;工科班1班,学生41人;农科班1班学生42人;体育班1班,学生38人。教职员共36人。
  1979年,学校易名为南丰第一中学(简称南丰一中),有初中班20个,学生1362人,高中班9个,学生554人;教职员96人。1980年被定为全省重点中学之一。
  1978年以来,学校先后新建实验楼2幢,教学楼2幢,宿舍2幢,建筑面积共7382平方米;开辟400平方米的生物园1处。至1987年,校园占地面积2.56万平方米,校舍使用面积1.34万平方米,基本上实现“六配套”;图书馆藏书1.3万多册;各科教学设备2000多件;有教学班30个,学生1769人(其中高中班15个,学生813人);教职员146人;共培养初中毕业生7334人、高中毕业生3763人;为中等专业学校输送新生700多人,为高等院校输送新生(不含各非应届毕业生)619人;先后共有30名师生(学生3人)在校加入共产党组织,1000多名师生加入共青团组织;1987~1988年学年度,在校学生中三好学生155人(其中地区级的14人),优秀学生干部10人(其中地区级的3人);先后完成各科教学改革专题24个,撰写出教学论文20余篇,近一半在全国、省、地有关会议或报刊上发表。80年代以来,学校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被省授予“文明学校”称号;学校党支部被评为全县、全地区先进支部。
  第二节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师进修学校师范学校民国32年(1943)秋,在县中开办附设师范班1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施以一年专业教育后充任小学教师。翌年秋,单独成立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入学,学制为4年;一年后迁校址于胜利路春曹第(今镇中)。1947年秋,学校增加到4个年级班,学生100余人。1948年夏,首届学生毕业,大部分充任小学教师;第二届学生毕业后不久,南丰解放,学校停办。
  1932年7月,南广县苏维埃政府开办列宁师范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100余人。
  1958年,开办县立师范学校1所,招收小学毕业生104人入学,分设2个班。1960年有初师、中师、幼师各l班,学生共252人,教职员28人。1962年停办。
  教师进修学校 1981年,县教育局开设小学教师进修班,配备教师3人,首次接受轮训的学员50人;第二年100人。
  1983年,进修班改称教师进修学校,有中学教师进修班学员85人、小学教师进修班学员137人;1984年正式命名为南丰县教师进修学校,并改工农小学为其附属小学,配专职行政人员和专职教师各1人,聘请兼职教师8人,入学学生51人,全脱产学习,学制2年,相当于中专学历。1985年,有进修学生78人。1986年,首届进修生毕业,招收新生39人;专职教职员增加到6人,兼任教师18人。1987年第二届进修生27人(其中女17人)毕业;学校专职教职员增至8人,兼任教师减少到4人。
  职业中学农业职业学校1944年,创办省立南丰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校址设洽湾胡氏宗祠,开办园艺科,学制三年后,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1946年,校址迁县城西北郊天心堂(今南丰制药厂)开设三年制园艺科与五年制农艺科两个专业,学生共200余人,教职员10余人。1947年,首届三年制园艺班30余名学生毕业;1948年、1949年两届园艺科毕业生共55人。南丰解放后,学校停办。
  1958~1961年,先后开办农业中学13所,学生共529人,专职教员33人,并各聘有经验的老农作顾问。1965年,各农业中学纳入县中等教育发展计划,学文化、学农业知识;实行半工半读,学制三年;办学经费以自给为主,公社补助为辅;采取农闲多学(文化知识)、农忙少学,雨天集中学、晴天分散学,教学与生产劳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学活动。1966年,首届农业中学的毕业生,全部由各公社统一分配在社队工作,大多已成为农业战线中的骨干力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各农业中学停办。
  1985年,将太和、洽村两所中学高中部改办为太和、洽村农业高中,学制两年。1987年,两校首届毕业生共76人;在校学生共224人,分设有5个年级班,教职员共17人。
  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南丰分校共大南丰分校的前身为南丰蜜桔大学。1958年创办,校址设县园艺场内(今南丰公路段),以场办校、场校合一的形式办学;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半工半读,以工养学;第一批入学学生30余人,编为1班。1959年新学年开始,学生增加到500余人,教职员40余人(其中讲师级2人);分别定二年制2班为高中毕业生,按大专设置课程;三年制2班为初中毕业生,按中专设置课程;五年制6班多为县内招收的小学毕业生,从初中文化课程开始,授完中专课程。入校学生,均由地区招生办统一分配来校入学,毕业后,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大、中专待遇,统一分配工作;同时,改以场办校为以校办场,园艺场由学校领导。
  1960年,首批入校的2班学生提前毕业。学校易名为南丰农业大学,开设园艺、植保、预科3个系。1964年又改名为南丰农业技术学校,并开设农业基层干部财会培训班,学制二年;由地区统一招收园艺班1班,学制3年。
  1965年,改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南丰分校,招收农作班2班、兽医班1班。第二年,校址迁大坪嵊,1968年又迁长陂,与长红垦殖场实行场校联合。是时,学生由公社推荐入学、社来社去。至1972年时,办有农机、财会、园林等专业班各2班,中医、农作专业班各1班,学生共365人,教职员42人;农作、园林专业班学制2年,其余专业班学制3年。1973年场校分家,校址迁潭湖水库,增招新生50人,设园林、农机、医药、水电、畜牧、兽医等专业班。1977年,校址再迁古城,学生逐渐减少,至1982年学生全部毕业或肄业,教职员大部调离学校。1983年,学校恢复招生,教学工作重新起步。到1987年时,有4个三年制农科专业高中班,学生共160人、教职员27人;校办活性炭厂、电瓶厂和农场、林场各1个。
  职业技术学校民国23年,省特种教育处于白舍实验区开办妇女纺织习艺所,开设织布、织巾、织袜等技艺班,半月一期。学员习艺期间,伙食自理,织机、原料由习艺所提供;期满结业时,对成绩优良的学员,提取其习艺时所生产成品总值的十分之二,为奖励金。
  25年,曾将南丰女子小学改为女子职业补习学校,有学生58人,开设文化课和缝纫、刺绣、挑花、烹饪、家事、生理卫生及育儿法等专业课程,配有校长、专职教员各1人。
  26年,开办商业补习学校1所,招收店员学徒入学,授以公民常识、珠算、笔算、簿记、书信及商人须知与商业知识。
  1985年,开办县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分设2班,学制3年;配备教职员6人。1987年,发展到6个年级班,学生共218人。
  表26—6 1987年职业中学情况一览体校、卫校、文艺学校县体育学校1958年秋开办,附设于南丰中学。第一期招收学生1班,38人;第二学期增至2班,79人。配有专职教员2人。1960年秋,并入师范学校,称体育专业班。
  县卫生学校1958年由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院主办,有卫技班1班(含医士、药剂、化验、护理组),学制4年,专职教师3名,聘请兼职教师9名。1962年29名学生毕业后随即停办。
  县文艺学校1958年创办,校址设县城胜利路火巷,招收各级学校中爱好文艺的中、小学生入学;第三年学生由45人增加到68人,教职工由4人增加到9人。按学生不同文化程度及文艺素质,编为小学、初中、高中3个文化学习班和乐器、戏剧、舞台装置3个专业学习组;实行边学习、边实践的教学方法。办学3年,师生共同创作剧本64个,改编剧本12个;演出节目122个。1960年1月以《八一风暴》、《丰收乐》两剧目,在地区农业积极分子代表大会期间汇报演出,获地区奖旗与奖金人民币1万元。1960年12月并入抚州专区歌舞剧团。
  表26—7 南丰体校、卫校、文艺学校基本情况一览第五章成人教育第一节城乡扫盲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南丰革命根据地普遍开办各种识字班或业余夜校,到处建立消灭文盲的识字牌,识字运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政府按蒋介石的旨意,实施所谓“揭破赤匪之罪恶与谬妄,实施公民自卫生产之训练,力谋收复区教育之推广”的特种教育,省特种教育处在南丰实验区白舍筹办农民业余认字教育,开办中山民校6所,开设成人认字班7班,入学农民302人;妇女认字班2班,64人。同时,运用保甲组织,在保国民学校设立成人班或妇女班。次年7月,在县城开展妇女识字运动;9月成立县义教委员会,加强推行识字运动的督导。1937年,以实施初级教育附设成人班的办法,全县开办成人班19个,有男学员487人、女学员81人。次年发展到43个班,但广大劳动人民苦于生活,入学十分勉强,扫除城乡文盲之举只有不了了之。
  1951年冬,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大张旗鼓,稳步前进,由点到面,限期完成”的扫除文盲总方针,大力推行以祁建华创造的速成识字法为主要教学方法的扫盲运动,在全县人口80%以上的文盲中,开展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的扫盲工作。经过一个冬天的努力,扫除职工中文盲306名,居民中文盲200多名,农民中的文盲3700余名,达到能识1500个常用汉字、能读通地区农民报、能写简单便条的脱盲标准。到1957年时,全县工农居民参加业余文化学习的共1.5万余人。
  1958年6月下旬,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突击扫盲运动的动员令”,动员与组织49981名青壮年入学,年底有32183人脱盲,占64.3%。随后,又逐步将扫盲班转为季节性的业余文化班,进而向常年业余文化夜校(班)过渡。到1965年,全县城乡普遍开办常年业余文化夜校(班),其中有高小班学员2873人、初中班学员1510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业余文化夜校(班)停止活动。1970年改设政治夜校。1979年,恢复业余文化夜校(班),学政治、学文化、学科技知识。
  1982年,全县已有6个公社、55个大队基本上扫除了文盲,成为无盲社队。1983~1987年,又先后扫除文盲共5550人。
  第二节职工教育 1950年6月,县总工会筹委会首次举办短期职工文化学习班,共3期,186人参加。
  1950年10月,县总工会筹委开办职工业余学校1所,设8个班,入学学员615人。1951年,职工业余学校经过调整,有文化班5个,其中识字班2个、初小班2个、高小班1个,学员200余人,采用省编工人课本。1952年,职工业余学校入学职工598人,配备专职教师3人、聘请义务教师5人。
  1956年上半年,开设职工、干部文化补习班;利用冬闲季节开办区乡干部文化学习班,分期分批将全县各区乡干部中的文盲、半文盲集中到县城学习,每期3个月,分设识字、初小两种班级;第一期入学120余人,第二、第三期各200多人。1956年秋,职工、干部文化补习班合为干部职工业余文化补习学校(简称职干校),配备专职教师5人,聘请兼职教师7~9人;共开设干部早班和职工晚班16个年级班,其中干部初小班2个,高小、初中班各1个;职工识字班4个、初小班4个、高小班3个、初中班1个;入学学员共800余人。1959年以后,职工业余教育改为大厂自办、小厂联办的办法进行,先后办校24所,入学职工达3000余人。
  1979年,恢复职工业余文化学校,入学职工365人。1980年发展到15个班级,入学职工1064人;有152名学员学完高中文化课程,63名专修班学员和40名初中班学员分别获得毕业证书;高中毕业的学员中,有2名考取大专院校,22名被录取为电视大学学生,办学成绩受到省、地、县各级有关部门的嘉奖与表扬。1981年9月被选为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职工业余教育的代表,被省、地区评为职工业余教育先进单位,省电视台编播了电视节目。
  1982年,在县总工会院内新建4层12室的职工学校教学大楼1幢,设高小、初中、高中文化学习和英语、电机、机械等专修班共8个班。1984年,成立县职工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县职工业余教育工作。1987年,职工业余教育三级办学22个班,学员1121人;县总工会主办的专业技术培训班有机械、电工、轻化、财会统计、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英语等6个专修班。学员467人。
  除外,全县还同时有集体办的成人业余中学1所和业余初等学校82所。
  表26—8 1987年业余教育基本情况一览第三节电大函授 1979年上半年,电视大学在南丰开设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4个班,录取学生48人,其中数学专科24人、物理专科8人、化学专科8人、英语专科8人。参加电大学习的有教师、干部和职工。1983年,电大开设文科班2班,学生50人。1984年文科班学生增加到83人,并配备专职教师2名。1985年以后,电大分设数学、文科、经济类和党政干部等几个班级,学生86名;除原有2名专职教师外,另聘请兼职教师9人。
  函授教育始于1956年秋,部分小学教师参加初师、中师函授学习。1958年,全县5名中学教师和97名小学教师分别参加师范学院文科函授学习和中师语文、数学函授学习;县设立函授教学工作组,具体负责函授教育工作。1964年,在全县设立函授辅导站24个,参加函授学习的有大专32人,中专216人,共分为自学小组33个,除利用寒暑假组织集中面授外,每学期分别在各站进行8至10次的集中辅导活动。
  1979年,恢复函授教育,参加函授的大多为中小学教师(含民办教师),有大专学员50人、中专学员870余人。1983年,全县大专函授生有79人,中专函授生1369人。1985年以来,全县中小学教师(含民办教师)中未达到大专或中专水平的,基本上都参加了大专与中专函授学习。至1987年止,参加各级函授学习的学员有3000多人次。
  第六章师资队伍第一节队伍的发展与素质科举时代,县(州)学由学官教谕、训导教育所属生员;书院由山长或知县聘请学者讲学;私塾由民间延师教读或塾师开馆办学。清末萌发学校教育,民国2年(1913)学校改设校长,教职员工由校长聘请。
  1932年7月,南广县苏维埃政府教育部举办列宁师范训练班,培训各列宁小学教师100多名。
  民国23年实施保学制,全县小学教师严重缺乏,国民党县政府于次年暑期开办教师训练班,培训师资107人。25年,对全县156名小学教师实行试验登记或无试验登记,结果有70名试验登记和32名无试验登记合格,合格率为65.7%,其中受过师范教育的仅占10%,三分之一只有小学文化水平。27年,全县小学教师数减少到121人。28年,开办县立初级中学1所,教职员工11人;小学教师增加到225人,其中区中心小学教师21人、乡镇中心小学教师33人、保立小学教师162人、私立小学教师9人。抗日战争胜利后,中等学校教师40余人,其中大专学历约占50%;各级中心国民学校教师173人,私立小学教师19人,其学历及教学水平均较前有提高;保国民学校教师共338人。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举办训练班,组织县城中小学校部分教师参加学习,组建起一支52人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保证解放后县城第一个新学年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开展。随后着手组建各区乡教师队伍,开展各区、乡、村的学校教育工作。
  1952年,在南丰中学附设师资短训班,招收一批初中毕业和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入学培训,加上地区分配来县的20名左右初、中师毕业生,师资力量有所充实,全县小学教师增至206人。
  1958~1962年,县开办师范学校1所,培养中师、初师、幼师毕业生252人;设立县函授辅导站,进一步推动与辅导中小学教师参加函授进修;加强区、乡、村级辅导,开展互教互学教研活动;先后组织部分中小学教师分赴外地兄弟学校参观学习150余人次。至1959年,全县全日制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发展到587人,其中普通中学42人、中等专业学校73人、小学405人、幼师67人;成人业余文化教育专业兼职教师400余人。
  1968年,全县85%以上的中小学教师下放农村插队落户。随后,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代表分别进驻城镇及各公社中小学校,领导学校斗、批、改与清理阶级队伍;工农兵走上讲坛占领教育阵地。1972年后,下放教师陆续调回教学岗位。1976年,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代表撤出学校,全县有中学教职员347人(其中民办163人)、小学教职员1420人、代课教师84人。参加电大和大中专函授进修的教职员达60%以上。
  1984年以后,在全县教职员中开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职称评定活动,激发了广大教职员的工作热情。到1987年止,计有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班)的教职员共2674人,各种成人业余学校(班)兼职教师162人;其中27名被评定为中学高级教师、102名被评定为中学一级教师、200名被评定为中学二级教师;81名被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281名被评定为小学一级教师;68.6%的专任教师达到中师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党团员人数占教职员总数的53.5%。
  表26—9 1987年各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员基本情况一览单位:人第二节教职工待遇民国22年(1933)年,高小教师月薪20~30元,初小教师月薪8~10元;后以米代薪,每月薪米120~160斤(糙米),另发给少量纸钞。29年,江西省统一为教师提高待遇,每人每月加薪3元。但物价上涨、纸钞贬值,生活窘迫。乡村保学教师待遇,按县府定例,每月由学生各供给食米10合,每学期以6个月计;或每员每月由乡(保联)筹发学谷1石。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原公教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对就业教师每月发给薪米(标准白米)100斤左右,以后实行工薪制,按级别按月领取工资。
  1955年工资改革,全县教职员工资普遍得到调整和提高。1963年又进行全面工资调整,月工资人均达40元左右。以后,又对偏低的教职员工资进行了多次调整,到1982年全县教职员月工资人均增长了一倍多。1984年实行工龄、教龄津贴,使教师的实际收入略高于其他部门同级干部职工的收入。1985年实行工资改革,教职员工资又一次普遍得到提高。
  民办教师的生活待遇也有所改善。人民公社期间,人均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社员强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后,对民办教师的工资作出新的规定:凡分得口粮田与责任田的民师,每月另领取补贴工资25元;分得口粮而未分得责任田的民师,每月另领取补贴工资35元;未分得口粮、责任田的民师,每月工资不少于人民币40元;补贴部分,由县教育事业费与乡、村自筹各分担50%,直接发到民办教师手中。
  教师社会地位的提高也是空前的。1981年,县委、县人民政府隆重召开“庆教龄”大会,特向全县中小学教师中连续教龄20年以上的231名教师表示祝贺,并颁发荣誉证和纪念品。县、乡(镇)、历届党代会、人代会,都有一定比例的教师代表,10多名教师还被直接选举或选拔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或直接担任县乡(镇)局级党政领导工作;历届县政协均有10多名教师当选为委员,2名教师还分别连任2~3届县政协副主席。工会还常组织教师赴外地参观、旅游或疗养。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并作出新规定,对小教三级、中教五级教师的家属、子女就业或农转非等均优先照顾。县内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第七章教育设施与教学改革第一节教育设施与教学设备解放前,南丰初中仅有1栋砖木结构、上下4个教室夹着2间教职工办公兼休息室的校舍;除简师附小(原县立中心小学)和私立新民小学有较象样的教室与活动场地外,其余各级小学校,大都设在祠堂、庙宇或破旧的大堂屋中,教学设备缺少,很多保国民学校还要学生自带课桌凳上课。
  建国后,各级人民政府与农民协会,首先从土改斗争胜利果实中拿出部分财物,用来筹建学校、置办教学设备。
  1954年,各级学校贯彻以教育为主、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直观教学,开展课外学习小组和自制直观教具与工艺、种植、饲养勤工俭学等活动。南丰中学自制教具和理化仪器300多件,其中100多件被选为省科技展览馆展品,地理模型《祖国宝岛——台湾》被选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展,分别获省、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一、二等奖。
  20世纪80年代,县教育局设立仪器站,具体负责教具的调拨转发工作。1985年以来,各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勤工俭学劳动基地共计2000余亩,种有桔树2.4万棵,总收入达12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46.3万元。省、地区为中小学校增拨价值6万元的现代化教学设备。
  1978年以来,全县新建校舍7.4万平方米;原有校舍大都维修一新,基本上消灭了危房;各中学和城镇完小、部分乡(镇)完小,基本上实现“教学行政用房、生活用房、卫生设施、运动场地、围墙校门、道路绿化”六配套,其它各级小学,均有教室、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和体育活动场地。各个中学均有图书资料馆(室),有可供分组进行试验的教学仪器和分组开展活动的文体器材,以及初步进行电化教学的设备;完小或中心小学均有配套较齐全的教具和课外活动的设施;乡村小学均配备必要的教学挂图、直观性教具和简单的文体活动设备,以及一定数量的课外读物。
  表26—10 1987年各级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情况一览第二节学制变革与教研活动学制变革清末,废科举,办新学。光绪廾八年(1902)颁布“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未及实行;次年再颁布“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学制五年、高等小学四年、中等教育五年。
  民国初颁发“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小学制为四年、高小学制为三年、中学学制为四年。11年(1922)改行“壬戌学制”,小学实施四二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学实施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34年,各国民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初小设团体训练、国语、算术、音乐、体育、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图画、劳作等11科,每周课时:初小一、二年级22,初小三、四年级29~30,高小五、六年级32~36;县立初中设公民、国文、数学、物理、化学、博物、英语、卫生、历史、地理、工艺、音乐、童训等13科,每周授课32~34课时。
  建国后初期沿旧制。1959年开始试行小学五年一贯制,1969年试行中学二二制,1979年又试行中小学十年一贯制(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1981年,全面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恢复三三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学校搞开门办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制度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7年,各级学校实行部颁的各科教学大纲;1979年实施教学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教研活动自建国以来,探索、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教学研究活动,一直是各级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1952年,开始推广苏联的5个环节教学法。1958年,各级学校组织教师学习、领会、运用毛泽东提倡的《十大教学法》,加强“双基”(基础知识与基本训练)教学的研讨活动,使课堂教学做到“精讲多练、讲练结合”。县成立教学研究室,负责辅导各级学校的教研工作。1985年县教研室由5人增加到11人,分别设立中小学各学科中心教研组;各级学校相应地建立学科或综合教研组。
  1980年以来,在重点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开展电化教学、开辟第二课堂、推广北京景山小学数学教学经验和开展“集中识字”、“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实验。南丰一中初中语文“三六九”教学法的实验,受到重视与好评;家庭物理小实验,在省内产生一定影响。1987年,全县已有13个试验班学生毕业,正在进行的教改试验19个,重点改革项目33个。
  第八章教育管理第一节行政管理清以前,县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为儒学署,设教谕、训导。清宣统二年(1910)成立劝学所,设总董1人。
  民国3年(1914)劝学所改名学务公所,设委员1人。5年又复名劝学所,设所长1人。7年县政府设视学1人。9年,劝学所增设劝学员1人。12年,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督学各1人。24年,县教育局改称教育科,又称第三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督学1~2人;各区乡设文化股、委派主任或干事1人。白舍实验区中山民众学校直接由省教育厅特种教育处管理。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以后,文化、教育管理机构时分时合。县教育局设秘书、人事、总务3个股和教研室、业余教育委员会;县以下设区文教助理、乡文化干事,以后成立乡文教卫生工作委员会。1976年,各公社设立辅导站。1981年,县教育人事按分管权限,中学副教导主任、副总务主任、完小副校长、辅导站副站长、城镇幼儿园副主任以上的教职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门任免,其余属国家编制的教职员由县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教育局调配任用。对于任教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教育局和公社管委会或镇人民政府联合签发民师任用证,符合条件的转为公办教师。
  1985年5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县、乡(镇)两级管理,县、乡(镇)、村三级办学。全县17个乡(镇)先后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县管一中、二中、教师进修学校、南丰共大、职业技校和县实验小学、附小及县幼儿园;农村高中(含农业高中)由县、乡(镇)联办共管;乡(镇)管初中、乡中心完小、乡幼儿园或学前班;村管村完小和村以下小学、教学点。各级民办学校和民校教师,由各级行政组织分别管理和聘用。
  第二节经费管理清末民初教育行政经费,由县附费项下开支;学校教育经费由学款支付,不足之数由附费项下筹补之。民国17年(1928)度地方教育经费预算银元是:岁收学款1000元、丁漕税5749元、附捐特捐2850元、其他2400元,共计1.2万元;岁出教育行政经费6480元、学校教育经费10030元,社会教育经费1700元,临时费和杂费1360元,共计1.96万元;不足的7571元由国库、省库补助之。23年,采取政教合一,保学经费从保内学款、公款、会款、祠款、庙款等款项中支拨,不敷之数由保甲经费带征百分之五十和由县按各区每个保学每月10~20元(法币)补助之。27年,全县初等教育年岁出经费仍保持在前几年的水平上,另增加中学教育经费5112元(法币)。以后,教育经费每年岁出虽有所增加,但纸钞贬值、物价飞涨,加上官府贪污腐化成风,教育经费层层克扣,至南丰解放前夕,全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校濒于瘫痪。
  建国后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中拨款,依据每年度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下达教育经费指标。5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民办教育,其办学经费自筹为主,公助为辅。公助经费纳入国家财政拨款计划中。
  教育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教育经费,依据学校造报的教职员工资、福利费、公务费和中学生助学金等项预算,按月核拨至校;民校补助经费下拨至乡(镇)辅导站,发给民办学校和教师。学校基建修缮与教具设备添置等项经费,亦由县教育行政机关统筹安排。1985年以后,农村教育经费实行包干,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村完小、初小和教学点的公用经费由各村自筹、自管、自用。对原有民师工资的筹措,凡属稳定可靠、负担合理的,纳入统筹教育事业费计划之内,继续保持其筹措的渠道。
  建国以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县教育经费亦逐年增加,财政拨款1950年岁出11.8万元(1950~1952年经费岁出含文化事业费),1987年增加到304万元,其中劳动工资187.2万元、劳保福利费26.1万元,分别占全年教育经费的61.6%、8.6%。
  表26—11 1950~1987年教育经费岁出一览单位:万元第三节学生管理科举时代,县学中的生员由教谕、训导管束。废科举兴学堂后,清政府制定“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实施儒化教育,并以体罚为管束学生的重要手段。辛亥革命后,此教育宗旨即被废除,随之公布“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民国2年(1913)在学校中实施“导师制”。18年,全县学校教育又遵照“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的教育宗旨,作为最基本的教育工作任务。28年,颁布《训育纲领》,次年又确定以“四维”(礼义廉耻)为校训,“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国训,制定“十二之本”(忠孝为爱国之本,孝顺为齐家之本,仁爱为接物之本,信义为立业之本,和平为处世之本,礼节为治事之本,助人为快乐之本,勤俭为持家之本,学习为济事之本,整洁为强身之本,服从为负责之本,有恒为成功之本)为青年学生之守则。
  建国后,废止旧的教育制度,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1957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学校教育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与遵纪守法和劳动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教育方针在全县中小学教育中进一步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加强对学生进行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中心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围绕“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积极进行教育体制改革,端正办学思想,开创学校教育工作新局面。
  第九章考试与人才输送第一节科举明万历与清康熙年间,先后在府城建昌(南城)直街、雍照街建公馆各1所,在京城北京琉璃厂西门外路西柳巷、北柳巷和八角琉璃井三处建会馆各1所;清乾隆五十六年(1792)在省城南昌北营坊和顺化门磨子巷各建试馆1所,专备县考生赴府、赴省、赴京科考时住宿之用。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至清光绪廾四年(1898),南丰县人中进士者计368名,其中宋代212名、元代4名、明代33名、清代119名(其中武进士4名);宋代曾氏六代人中登进士第的共有38人,其中嘉祐右二年(1057)曾巩、曾牟、曾布、曾阜兄弟同科,绍兴五年(1135)曾统、曾景父子同科,被世人传为佳话;宋咸淳元年(1265)赵姓子弟21人同榜进士,全国罕见。历代进士名录如下: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曾致尧;淳化二年(991)曾士尧、曾铠;咸平三年(1000)邓希颜、曾易从、曾易直;天禧三年(1019)曾舜举;天圣二年(1024)曾易占、蔡充、曾翠,五年瞿元亨,八年瞿王旬;宝元元年(1038)刘〓、唐节;庆历六年(1046)曾叔卿、蔡冠卿;皇祐五年(1053)曾炳、刘湜;嘉祐二年(1057)曾巩、曾牟、曾布、曾阜,四年曾庠,六年曾宰、曾幸,八年曾准;治平二年(1065)曾觉,四年曾肇;熙宁三年(1070)幸济、吴昌龄,六年朱京、甘丰、傅翼,九年朱彦、刘演、刘孝立;元丰二年(1079)符授、朱轼;元祐右三年(1088)幸之武,六年刘况、曾斧;绍圣四年(1097)幸义、曾经;元符三年(1100)汤书言、江公著、朱褒、曾楙;崇宁二年(1103)曾弼、曾开、曾班,五年蔡绛;大观三年(1109)过卓、刘硕、戴天休;政和二年(1112)黄俯、丁晔、曾、彭逵、刘孟隆,五年符行中、邓康成,八年甘之则、彭文定、黄仰、曾秀之;宣和三年(1121)曾悟、幸宇,六年张泰定、曾崇、曾绚、曾纬、曾纮、曾绮;建炎二年(1128)黄雷、曾朝彻;绍兴二年(1132)曾发、胡烈、彭汝霖、曾景,五年黄〓、曾统、曾憬,八年陈作德、甘晋、曾慥造、曾协、曾惇,十二年刘因、甘阅、曾献、甘若虚,十八年黄文昌、赵邦、黎献民、赵师栋,二十一年甘开、刘孝恭、甘秉钧、陈俞,廾四年候登、赵师复、赵师循,廾七年祝霆、刘铎、卅年邓伦;隆兴元年(1163)曾炎、曾樽、游少游;乾道二年(1166)曾焘、曾垫,五年曾㬇、赵希邱,八年刘骥;淳熙八年(1181)刘思忠,十一年曾道贯、何坦;绍熙元年(1190)赵伯操、赵彦恺,四年汤周、赵时夫、黄啬夫、赵师稽;庆元二年(1196)罗献、赵彦邴、赵彦埘,五年朱梦吉、黄枢、赵希回;嘉泰二年(1202)赵师祝、甘竦;开禧元年(1205)曾瑞;嘉定元年(1208)李万、彭蠡、甘嵩、甘梦元、赵崇信,四年赵崇候、赵与杰、赵启夫、赵与党、李陕,七年黄峦,十年陈宽、甘瑞,十三年曾钰、张端,十六年赵崇嶓嶓、赵希憺;宝庆二年(1226)赵崇瑔、甘珵、赵希或、甘 〓、赵与槩、赵崇偿、赵希战、赵希导、黄师峦、赵师崟、赵汝贻;绍定二年(1229)甘沿,五年赵与榭;端平二年(1235)赵与骅、孙瑞;嘉熙二年(1238)赵希恢;淳祐右元年(1241)赵与植,四年陈宗礼、傅岩、赵必岊,七年陈尧举、李清淑、刘掞 ,十年曾鸿子、曾渊子、高镐;宝祐右元年(1253)朱淮、曾冲子、苏必鉌、赵良伦;开庆元年(1259)谢师圣、甘希圣、赵良唐;景定三年(1262)江沁、赵希立矣、赵崇恻、赵时峥;咸淳元年(1265)彭履道、赵崇巉、赵希竳、赵必〓、赵崇〓、赵与则、赵孟潆、赵希呐、赵崇潆、赵希峸、赵希好、赵希衙、赵得夫、赵崇段、赵汝唐、赵纩夫、赵必锐、赵崇欄、赵彦订、赵希峤、赵若悠、赵希秸,四年邓德秀、赵与〓、孙焕龙,七年赵孟挤、赵由〓。
  元延祐二年(1315)刘麟、李已;至顺元年(1330)邱虢祥;至正二年(1342)傅荣可。
  明洪武十八年(1385)陈立;建文二年(1400)朱塔;永乐二年(1402)赵济,四年甘霖、彭益,十年赵礼,十三年谭信、李立;正统四年(1439)李逊;咸化二年(1466)罗经,廾三年李玺;宏治九年(1496)徐联;嘉靖二年(1523)徐行健,八年李玘,廾三年江冕、李桥、李万实,卅八年徐钺,四十四年王玺、邵廉;隆庆五年(1571)李际寅;万历十七年(1589)朱文卿,廾三年甘来,廾六年赵师圣,卅五年谭锴,卅八年张凤图,天启二年(1622)邓天伦、谭昌应;崇祯七年(1634)黄文经,十年萧汉,十三年汤来贺、季秋实,十六年汤绍中。
  清顺治十五年(1658)黄熙,十六年汤其升,十八年傅大业;康熙六年(1667)彭期,卅年邹琯,卅三李长祚,五十二年汤大瑜,五十四年李凤岐、汤被、谢国维、邹维洛,五十七年赵与鸿,六十年邓牧、彭亮;雍正元年(1723)江天泰,二年陈之潗集、周传昌,五年汤大坊;乾隆二年(1737)吴炳,四年李湖,七年赵由忠、赵由俨,十年黄虞,十三年邱岳,十五年杜文命、周鸿勋、邹炌、黄土锦,十六年谭尚忠、赵由僖,十七年刘秉钧,十九年邓来祚、邱大英、刘光黎、刘秉亮、吴家驹,廾二年唐之岳,廾六年刘焯、徐珏、李之萼,廾八年吴森,卅一年刘绍安,罗经、傅作霖,卅四年刘绍锦、刘烒,卅七年揭廷锦、赵直勷,四十年吴大文、黄炜、刘绍廷,四十五年刘潜夫,四十六年徐光祚、胡金英,四十九年周祚熙,五十二年汤藩,五十四年胡道南、雷维霈,五十八年谭光祥;嘉庆元年(1796)吴潜,六年李荣,七年罗中锦、汤倞,十年鲁垂绅,十三年刘斯宁,十四年汤世培,十六年黄爔、刘斯嵋、赵湘、徐新,十九年李廷〓,廾年雷文模、雷文楣、刘斯誉,廾四年萧秉莹,廾五年罗宜诰;道光二年(1822)刘斯增,六年赵镛,九年刘良驹、刘沄云,十二年赵德潾、吴光业,十五年周应祖,十六年汤云林,十八年吴嘉宾、邹希孟,廾年汤云松,廾一年谭承礼,廾五年黄廷绶;咸丰二年(1852)吴嘉善、饶世贤,六年李文瀛,十年刘绪、胡昌铭;同治元年(1862)揭裕文、饶世贞,四年黄煦,七年罗德綍、周芳杏、鲁琪光、谭承祖、赵从佐,十年赵惟鏻鲁宗〓,包鹏飞,十三年曾秀翘、曾道唯、赵惟善;光绪六年(1880)邹用中,十二年刘孚京,十六年赵惟熙,十八年赵从蕃,廾年谭承元、储英翰,廾四年张履春。
  武进士清:(前代失考) 雍正元年(1723)刘敬;乾隆十七年(1752)曾节基,廾五年罗凤藻,四十九年聂克滨。
  第二节考试民国期间,县各级学校对学生实行月考、学期考、学年考、毕业考等考试制度;升学考试是各公私立学校招考录取新生的考试,考后张榜公告录取入学名单,分正取、备取两种。
  建国后,考试分平时测验(也叫单元测验)、期中测验、期末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等。平时与期中测验,分别于每完成一门学科教学的一个单元和每学期期中时进行,一般由各年级组或备课小组科任教师自行组织命题与评卷。期末与学年考试,于每学期或学年度结束时(不含应届毕业班级)举行,一般由各科教研组与教导处协同组织命题与评卷;学年考试各科及格的予以升级,有不及格的准予补考,补考后仍有三门主科以上不及格的,参照其平时成绩和学习态度,予以随班附读或留级。毕业考试与升学初中和高中的考试,多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教研室组织统一命题与评卷活动。报考大、中专院校,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择优录取,由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分别发给录取入学通知书。
  “文化大革命”期间,考试制度被斥之为“管、卡、压”,为开卷考试所取代。1966~1970年,高校招生停止。1971年开始由贫下中农推荐工农兵上大学,至1976年,全县共推荐这类工农兵学员184名。1977年,恢复高等、中专院校统一招生考试。1977~1987年经过统考,全县有974人升入大专院校,1176人升入中等专业学校。
  表26—12 1961~1987年考取(或推荐)大、中院校人数一览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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