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国至隋,南丰使用时间最长的货币是铜币五铢钱。唐、宋时通行“开元通宝”、“太平通宝”。元朝曾流通过“中统元宝钞”。明朝,使用桑皮纸印的“大明宝钞”。清朝,城乡主要流通方孔钱、铜元、银两、银元4种货币。光绪十四、五年间(1888、1889),广东始铸“龙洋”,后各省纷纷仿造。宣统二年(1910)后,每枚银元重7钱2分,含纯银6成。银元有大头(袁世凯头像)、小头(孙中山头像)、大清龙洋和国外流入的日本龙洋、墨西哥鹰洋、香港造香洋等。清末民初,还发行过银角辅币,面额5分、1角、2角、5角4种。铜板以一当十,代理制钱,作为辅币,与银元的兑换比率有起有落,一般1块银元换铜板130个。民国14年(1925)开始流通中央银行的10元、5元、1元3种面额的纸币(钞票)。民国17年以后,1块银元可换铜板130~260个,最高可达360个。20年流通关金券,专供缴纳关税之用。22年,禁用银两,改两为元,收支交易以银本位的“元”为基本单位,折合率约为纯银7钱2分。以袁、孙版为“正洋”,余均为“杂洋”。“两”改“元”后,南丰流通国民政府发行的镍质辅币,面额为“5分”、“20分”两种,铜板逐渐收回。23年,流通江西裕民银行的5角、2角、1角3种角系辅币铜元券。24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命令全面废止银元,实行纸币制;并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乘机收兑银元和民间藏银。第二年,又流通新铜辅币(1分、半分),收兑旧铜币。31年4月以关金(即海关金本位兑换券)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价,与法币并行流通。37年后,关金才停止使用。37年8月19日,由于法币频频贬值,为挽救经济崩溃,国民政府开始发行金元券,以金元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进行兑换。南丰自9月份开始使用。但自发行到停止流动前后不到10个月,到1949年5月,要以金元券543万元,才可换到银元1元。自此,银元又大量在市面流通。1949年,南丰地方银行发行过一次面额为1角、2角及5分的石印牛皮纸币,须加盖县参议长及商会会长私章才可在市场流通,但绝大多数居民拒绝使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南丰县内苏维埃政区曾统一使用江西省工农银行发行的10文、500文、1000文3种铜币券及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票面面额为1元、5角、2角、1角、5分5种银币券。红军撤离南丰后,这两种货币停止流通。建国后由人民银行收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