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7586 |
颗粒名称: | 财政监督 |
分类号: | F810.7 |
页数: | 1 |
摘要: | 1953年初,县财政监督机构正式成立。在财政科内设1名会计兼任或专任审计,配合“三反”、“五反”运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财政检查,在8个单位中,共查出贪污案1件、挪用公款与私设小钱柜案3件。1965年,在财贸系统开展财务大检查,历时半年,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金额5.36万元。其中,截留利润7960元,乱摊成本3.9万元,私设小钱柜1047元,滥发奖金津贴10.4万元,挪用专用基金2.05万元,擅自购买控购商品计1.98万元,请客送礼2.19万元,计划外与超计划基建57.45万元。1983年以后,财政监督交由审计部门办理。 |
关键词: | 南丰县 地方史志 财政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