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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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586
颗粒名称: 财政监督
分类号: F810.7
页数: 1
摘要: 1953年初,县财政监督机构正式成立。在财政科内设1名会计兼任或专任审计,配合“三反”、“五反”运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财政检查,在8个单位中,共查出贪污案1件、挪用公款与私设小钱柜案3件。1965年,在财贸系统开展财务大检查,历时半年,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金额5.36万元。其中,截留利润7960元,乱摊成本3.9万元,私设小钱柜1047元,滥发奖金津贴10.4万元,挪用专用基金2.05万元,擅自购买控购商品计1.98万元,请客送礼2.19万元,计划外与超计划基建57.45万元。1983年以后,财政监督交由审计部门办理。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财政监督

内容

1953年初,县财政监督机构正式成立。在财政科内设1名会计兼任或专任审计,配合“三反”、“五反”运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财政检查,在8个单位中,共查出贪污案1件、挪用公款与私设小钱柜案3件。
  1965年,在财贸系统开展财务大检查,历时半年,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金额5.36万元。
  1981年,县成立财经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国营企业进行财务大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78.49万元。其中,截留利润7960元,乱摊成本3.9万元,私设小钱柜1047元,滥发奖金津贴10.4万元,挪用专用基金2.05万元,擅自购买控购商品计1.98万元,请客送礼2.19万元,计划外与超计划基建57.45万元。
  1983年以后,财政监督交由审计部门办理。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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