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粮食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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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5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粮食加工
分类号: TS210.4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城镇加工大米主要用泥砻或木砻砻谷,驱牛在石碾槽碾米,工效低。农村有水源的地方普遍用水碓,水源差的地方,有的象城镇一样,有的则用脚碓舂米。民国28年南丰始有机械制米,到解放前夕,已发展到裕丰、源丰、玉记、亿丰、信丰、永丰、德丰7家,这些制米厂多为前店后厂,既买谷卖米,也代客加工,经营灵活。裕丰、信丰、德丰、永丰仍维持原来的经营方式,而手工经营的小米店则逐年减少。1954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裕丰米厂并入县粮食加工厂,信丰、永丰、德丰3家米厂和利民制面厂实行公私合营,合并成立公私合营新建粮食加工厂,接受粮食部门加工订货。1985年取消票证,价格随行就市。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粮食加工

内容

建国前,城镇加工大米主要用泥砻或木砻砻谷,驱牛在石碾槽碾米,工效低。农村有水源的地方普遍用水碓,水源差的地方,有的象城镇一样,有的则用脚碓舂米。民国28年(1939)南丰始有机械制米,到解放前夕,已发展到裕丰、源丰、玉记、亿丰、信丰、永丰、德丰7家,这些制米厂多为前店后厂,既买谷卖米,也代客加工,经营灵活。
  建国后,人民政府没收了李彬、龚腾芳开设的源丰、亿丰米厂,1950年2月接收因亏欠公粮而倒闭的玉记米厂,并将3家米厂合并成立南丰县粮食加工厂,承担中粮公司的粮食加工任务。裕丰、信丰、德丰、永丰仍维持原来的经营方式,而手工经营的小米店则逐年减少。1954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裕丰米厂并入县粮食加工厂,信丰、永丰、德丰3家米厂和利民制面厂实行公私合营,合并成立公私合营新建粮食加工厂,接受粮食部门加工订货。1956年5月白舍永丰加工厂公私合营。1958年,公私合营新建粮食加工厂与国营粮食局制米厂合并。到1987年全县共有县城、李家山、太和、白舍4家国营粮油加工厂和1家大集体粮油综合厂,年加工大米26852吨,产值1000多万元,利润48.44万元。
  农村碾米设备,早在20世纪60年后期,以柴油机或水轮机(泵)为动力的碾米机已在全县普及,由于含糠上机,又快又好又省,是农民喜爱的加工机械。
  面条建国前,县城东门外桥下有私人经营的小面坊10多家,手工生产挂面。1954年各私营制面店合并为利民制面厂,1958年并入粮食局制米厂,并相应建立制面车间,生产机制面。20世纪60年代年加工面条400余吨,70年代年加工面条600余吨,80年代既有国营又有私人加工。1987年生产面条近1000吨,基本上能满足市场需要。
  酿酒 1974年县城粮油加工厂用副产品碎米、糠枯饼和大米、高梁酿制的白酒《南丰大曲》、《桔子高梁》发展很快,质量也不断提高,1981年在河南邯郸和天津评酒会上获好评。
  豆腐 1971年粮油综合厂开始加工豆腐,因制工精细,色白质嫩,受消费者欢迎,开始只供应工厂、学校,1982年发票证供应居民。1985年取消票证,价格随行就市。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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