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航道南丰县水路交通旧时靠盱江航道。盱江发源于广昌县血木岭。南丰地处盱江中上游,盱水流经县境的长度为54公里。据民国22年《中华民国法规汇编》一书记载,盱江“洪水季节能航15吨之木船;枯水季节,深七寸,船不能行,运输唯竹筏是赖”,说明盱江属季节性航道。民国时期,由于连年洪水冲刷堤岸,加上年久失修,致使少许河段改道,堤坡倒塌,河面变宽,水位由深变浅。建国后,抚河下游焦石兴建大型拦河坝,旴江上游大量泥沙不能下泄,河床升高,加上森林砍伐过量,植被锐减,水土不断流失,支流的泥沙汇集盱江河道,造成盱江航道一年中只有春季通排筏,洪水时行驶汽艇,枯水季节不通航。
第二节桥梁古桥南丰县山多沟狭,溪流纵横,古桥较多。据民国《南丰县志》载,全县有古桥102座。现存及经改建的主要古桥有: 文明桥位于县城南门,跨盱水之中上游,旧名通济桥。始建于唐代,初为浮桥,水圮。后屡建屡毁,最终毁于清康熙三年(1663),为全县历史长、桥型美的古浮桥。1960~1965年先后建木便桥、竹筏浮桥、木船浮桥,均被水毁。1967年拆浮桥复以舟渡。至1986年底,始建成盱江悬索桥。
仙人桥位于洽湾乡加津村,是明代嘉靖晚期建造的石桥。桥为2孔,红石拱型结构,长19米,宽5米。桥上端两拱之间的桥基,为三角形,与桥孔并列,造型独特,具有明代建筑风格。三角棱形的桥基,便于排除洪水冲击,其设计符合科学原理。桥西端为45度坡,这座桥至今完好无损。
开源石桥位于洽村乡开源堡前,远眺象堆怪石,近观桥分两座,两桥相望,约5丈许,上祀许真君,桥下二巨石,形似狮象,又称狮象桥。两桥一体,全长约16米,造型奇特,为明代风格。虽久经涧水冲刷,但仍牢固壮观。
公路桥梁民国时期,国民党当局对中央革命根据地发动军事“围剿”,实行“筑路清共”政策,严令江西省公路处抢修城于、南建、丰杉公路的桥梁。从民国20年9月起至民国23年6月止,共修建木石结构的公路桥85座(其中:城于线26座、南建线26座、丰杉线33座),因战事及管理不善倒塌甚多,到1949年8月,仅城于线存木石结构桥12座。
建国后,遵照中共中央“要把交通事业办得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指示,南丰县境公路桥梁建设迅速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县公路部门将城于、南建、丰杉线的30座桥梁,全部建成钢筋混凝土和石拱型结构的公路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交通局将县乡公路桥逐年进行改(扩)建工程,在40座桥梁中,将30座桥梁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永久性桥梁,仅剩10座石拱型桥梁。全县主要公路桥梁有: 南丰大桥座落在县城沿江路东端,跨盱江达桥背。全长276.4米,8孔,跨径30~31米,高8.7米,桥面净宽7米,上部为双曲拱,下部为重力式墩台,载重量为汽13挂60,国家投资100万元于1969年9月竣工,结束了机动车辆由南丰至黎川、光泽、建宁等县靠船摆渡的历史,提高了通过能力。
洽湾桥座落在洽湾乡水口外,跨沧浪水,达胡家山。全长65米,2孔,跨径25米,高6.5米,桥面净宽6米,上部为双曲拱,下部为石墩台,载重量为汽13挂60,国家投资12万元。
桑田桥座落在桑田街,跨九剧水达长路街,全长112米,6孔,跨径15米,高6.1米,桥面净宽7米,上部为双曲拱,下部石墩台,荷载量为汽13挂60,国家投资15万元。
日于江悬索桥位于县城南门,跨盱江达河东。1984年9月在被毁的通济桥地段正式动工兴建,历时2年零3个月,至1986年12月竣工,投资人民币95万元。旴江悬索桥由镏锭、塔架、悬吊系统、桥面系统、引桥5个部分组成。全长310米,主跨160米,引桥150米,桥面宽6米,主车道宽4米,可通行10吨汽车。两侧人行道各l米,桥面海拔高度95.34米,超过东门南丰大桥桥面达1米。桥钢桁架的底部比1962年81.38米的特大洪水的水位高出1米。
表19—3 206国道桥梁一览表19—4 省道桥梁一览表19—5 县乡道主要桥梁一览第三节渡口古代渡口南丰县古代有渡口16处,分布在: 县城: 南津渡在今琴城镇南门口,官渡。建于唐代,明代隆庆初(1567~1570)县丞设渡船一艘,为境内要津。
中渡在下水关。今盱江东路下水关巷,县城汤氏建。
西津渡在县城西门外。明万历十二年(1584)郡卒薛翰建。
昭灵渡在县城东门外,元大德三年(1299)南丰州民赵至善建。清同治十年(1871)废。
乡村: 彭溪渡在城东五里彭溪。南宋绍兴间(1131~1161)建。
彭家渡在城东一都(今桥背乡)十里铺。南宋绍兴四年县城民妇彭氏建。
任家渡在四十一都白舍圩(今白舍镇),宋景定二年(1261)县民妇任氏建。
吴家渡在今洽湾乡渡头村。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南丰州民妇吴氏建。清同治十年(1871)废。
磨刀渡又名余庆义渡,在三十七都(今桥背乡),元至正元年(1341)县民戴云纵建。
候仙渡在九都(今洽湾乡),神龟岗候仙祠前。明洪武三年(1371)由妙灵观主持募建。
花园义渡在九都(今洽湾乡),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县民丁胜瑞建。
汨港渡在三十七都(今桑田乡),清乾隆十三年(1748)县民危翰臣等建。
永济义渡在三十七都(今白舍镇)。
杨林渡在三十八都(今中和乡杨林村),县南20公里。
潘家渡在四十四都,县西45公里之浆源(今波罗乡姜源村)。
樟潭渡在五十四都,县东南15公里(今白舍镇樟潭村)。
广济渡在五十四都(今白舍镇)县民傅体仁等募建。
当代渡口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加强渡口建设。1962~1987年,逐年改进安全设施,对渡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未发生过重大渡运事故。1987年12月,全县有渡口16处,有渡船21艘(其中机器船8艘、木质船13艘)。分布在: 洽湾乡: 加津渡口旴江流经南城交界处,过盱江通南城县李坊营,有渡工2名,木质渡船1艘。
梅潭渡口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l艘。
市山乡: 金牛坑渡口在旴江西岸,有渡工2名,木质渡船1艘。
下洋渡口在县西7.5公里外,渡盱江通炉下,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1艘。
桥背乡: 水南渡口在县城西门外,为水南、杨梅等村通县城要道。有渡工8名,机船3艘(机3、4、5号)共12匹马力。从1977年起至1986年止,先后被评为省、地安全先进单位。
杨梅渡口有渡工3名,木质渡船1艘。
游军渡口县城北5公里,渡盱江通桃源。有渡工2名,木质渡船1艘。
中和乡: 桥头渡口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1艘。
杨林渡口县城南23公里,渡盱江通茶亭,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1艘。
桥口渡口有渡工3名,机船1 艘(2号)。
下家洲渡口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1艘。
河东渡口有渡工7名,机船3艘(6、7、8号)。
柏树下渡口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1艘。
茹洲渡口有渡工2名,机船1艘(1号)。
波罗乡: 胡岭渡口有渡工1名,木质渡船1艘。
罗家渡口有渡工2名,木质渡船1艘。
第四节水运筏运民国期间,筏运是盱江水道主要运输方式之一,适应枯水季节和部分支流水域行驶。竹筏制作简易,就地取材,造价比船低廉。筏型有大筏、滑竹筏、鸬仔筏等几种。大筏上用木竹横向铺架数层,可载货约万斤,并在其上以篾菥围成拱形,作筏工饮食住宿之用。装载货物多属薪炭、砖石、谷物和农副产品。筏底部和上部还可另置囤卷、篾垫、棚丛菥,以防货物受雨淋和水蚀。其运载点:上可至白水寨(今广昌赤水镇)、广昌、甘竹、白舍;下达南城、临川。支流可通洽村、桑田、店前、太和、傅坊、三溪等地。其它如滑竹筏等运量虽小,是偏僻山区人民一种短程运载工具。据载:民国27年(1938)全县从事竹筏运输有95人。建国后,大部分筏工加入船运组织,从事粮食、生产资料等调运。随着陆路机动车辆运输兴起,焦石拦河坝的兴建,筏工劳动强度大等原因,1960年以后支流筏运(林业部门除外)渐渐萎缩,1976年后,盱江水道中的筏运即被淘汰。
船运南丰县水运历史悠久。据清雍正十年(1732)《江西通志》载,北宋元祐六年(1091)就出现木船和竹筏运输,农民在农闲时雇船筏将农副产品运往外地销售;当时县白舍圩之御窑、民窑出产的青白瓷器,即在产地西岸之溪口码头装船外运。
民国16年3月,南丰县船业公会成立。当时,有木船76艘,船工178人,船型有虎船、扁里船、雕子船、罗汉船、沙派子船、岸船等。以虎船载货量大,可载2.5吨;其它体型船,适应性强,掉头快,常以轻便优势载货上溯甘竹、广昌,下达抚州、南昌。少数15吨货船由南丰装运大米、蜜桔去汉口。民国26年2月,船民熊细娥装运蜜桔到达上海,首开旴江通航上海记录。当时,旴江沿线及支流沿线农产品的运输,绝大部分靠航运解决。尽管船民常年辛苦,但由于船业公会没有管理章程,更无运价规定,由帮头与货主议价定价,公会收10%的管理费,船民生活甚难维持。
建国后,废除了封建把头制度。1953年2月,水上民主改革后,县人民政府将船民组织起来,充分利用旴江航道,担负全县物资运输。航道是:上从罗家堡、罗家嵊、鄱阳、罗坊、白舍、桥口、杨林、密港、炉下达南丰;再由南丰经黄家堡、杨家港、桃源、南城、抚州、焦石坝(赣抚平原水利工程渠道,属临川县)入鄱阳湖,航程438里。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盱江上游常年通航减少到一年仅4~6月份洪水期才可通10~20吨船只。即使这样,船舶每年亦要将近万吨粮食运往抚州。枯水期,盱江只能放小竹木。境内各支流成了枯河。20世纪70年代初,南丰县航运公司将大部船舶转向抚州驻港,在洪水期仍承揽往返抚州、南丰间的运输业务。枯水期,南丰运往外埠货物,用汽车运至抚州,再装船启运。70年代中期,因焦石拦河坝对水运的影响,航运业务锐减。县航运公司除开展抚州港业务外,在征得江苏省如东县有关部门同意后,在该地组建船队,并与当地厂矿单位签订承运合同,使一个有200多人、拥有挂机船16艘、机驳船7艘、钢质船7艘、运载吨位1534吨、装机636匹马力的航运单位,从困境中解脱出来。
第五节水运管理民国16年(1927)3月,南丰县商会船筏业公会成立,负责船运业务,抽10%管理费,但不进行航行安全监理。
1951年4月,成立南丰航运管理站,主要是执行上级“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制度、统一运价)政策。1951年4月,收航管费3%;1957年增收扒沙费3%;1977年5月,改为按运费收养河费5%。
1949~1987年,航监工作由抚州地区船舶监理所管理,负责对船舶吨位丈量核定、核发船舶航行执照、船长和船员的年度技术考核、发放机船驾驶执照、内河航行安全监督、海损事故及责任事故的处理。由于盱江及抚河多属砂河航道,无大滩礁,事故发生较少。仅1975年5月20日县船筏站94号机驳船装运南丰县化工厂等单位物资,在焦石拦河坝过坝时翻沉,水手万金水遇难,经济损失达万元。
1987年2月,县渡口管理站正式成立。负责县境渡运安全管理,在汛期前与公安部门及渡口所在村委会对渡口设施、渡船安全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江西省渡口守则》。1987年6月15日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加强水上交通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通告》,对在全县范围内航行、从事客(渡)运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