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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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410
颗粒名称: 卷十八 工业
分类号: F40
页数: 21
摘要: 1949年11月,县成立新生石印局,为南丰县第一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到1957年2月,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有针织、食品、印刷、粮食加工、火力发电6个门类,有职工188人。1958年大办工业,一年间新添地方国营县钢铁厂、化工厂、农机厂、罐头酿酒厂等4家,职工发展到364人。职工调整为242人。“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国营工业生产一度遭到干扰破坏,企业管理出现混乱,总产值下降。到1977年底,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2家,职工1798人,固定资产556.53万元,工业总产值1402.75万元。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将源丰、亿丰米厂并为县粮食加工厂。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工业

内容

第一章经济体制第一节国营工业 1949年11月,县成立新生石印局,为南丰县第一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到1957年2月,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有针织、食品、印刷、粮食加工、火力发电6个门类,有职工188人。
  1958年大办工业,一年间新添地方国营县钢铁厂、化工厂、农机厂、罐头酿酒厂等4家,职工发展到364人。
  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撤一批原料缺、成本高、销路差的工厂。1962年3月,县钢铁厂、棉织厂先后关停。到1965年,全县国营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工业总产值的41.43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上升到159.2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204元上升到6579元,县属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由1.80万元增加到43.13万元。职工调整为242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国营工业生产一度遭到干扰破坏,企业管理出现混乱,总产值下降。1967年产值156.91万元,1968年产值151.36万元。1974年创办县水泥厂等3家工业企业。到1977年底,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2家,职工1798人,固定资产556.53万元,工业总产值1402.75万元。
  1978年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整工业产品、技术结构,开展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求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整顿,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产销结构。到1987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3家(省属企业1家,年产值156万元列入县工业总产值数内),年产值为4220万元,是1977年的3倍。
  第二节集体工业二轻工业 1954年4月,组建南丰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城关镇铁器合作社。1955年大力整顿原有社、组,解决产、供、销和管理分配等问题,当年总产值达18.4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152.7%。1956年2月,全县1125名手工业者组成52个手工业合作社,5个手工业小组,入社人数占全县手工业总人数的97%,由手工业联社领导,年产值19.2万元。
  1958年“大跃进”期间,县铁器社、白铁社并入县机械修造厂,生产滚珠轴承;后升格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木器社、八一机械厂合并为县农具机械厂,从事各种机械设备的生产;统一核算,实行月薪制。因管理水平低,影响生产发展,后经重新组合,有的社、厂和人员又复原制。
  1961年起,清理和整顿手工业合作社的组织和经济关系,恢复产、供、销之间的平衡,更新设备,试制新产品。到1965年产值达390.19万元。
  “文化大革命”中,县二轻工业遭受冲击。将木器等6个社合并为1个农具厂,自负盈亏,下放手工业工人374人(占二轻总工人数的37%,后陆续收回),平调资产18.06万元,削弱了集体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二轻工业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大力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重视质量检验,扩大销售渠道,陆续生产玻璃钢救生圈、桔城牌盖炉、双斧牌八角锤、钻石牌活络喷咀油壶等一批部优、省优产品,远销美国、伊拉克、加纳、港澳等地.年产值超100万美元。1987年,县二轻工业归口县二轻工业管理局管理,年末有职工1134人,固定资产原值达3071万元。
  乡镇企业 1953年12月,市山、白舍、太和乡首批成立木篾器社。1954年8月22日县手工业联社成立,加强了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全县乡镇工匠中,98%以上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1959年,开展社、组转厂,全县建立13个社办农具厂,职工587人,年产值100多万元。社办农具厂坚持“四为”(为农业、为大工业、为城乡人民生活、为出口服务)、“三就”(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两个并举”(大中小并举、土洋并举)原则,大搞技术革新,组织能工巧匠,仿制插秧机、耘禾器、改良犁耙、水车及运输工具等,并定时定点,深入生产队,上户修理农具。1965年,公社普遍办起综合厂、农具厂、木器厂、砖瓦厂等企业,年产值112.33万元。“文化大革命”中,社队企业受到冲击。1977年7月,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85年4月更名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办、村办企业一齐上,全县乡镇企业由1978年的111个发展到1987年的244个(其中:乡镇厂98个、村办厂146个),从业人员2986人。1987年乡镇工业产值1113万元。年产值3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16个,形成造纸、火柴、建材、木制品加工、食品加工、化工六大骨干企业,锤柄、角尺、水平尺、猪鬃、罐头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
  第三节私营工业清末,南丰私营手工业主要有瓷器、夏布、造纸、印刷、铁木器、染织、榨油、酿酒、制饼、理发、缝纫、制粉、铸锅、黄烟、雨伞、陶器、砖瓦、针织、裱画、雕刻、毛笔、泥炉、油漆、金银首饰、五金日用品加工等40余种行业,个体经营者620余人,均为前店后坊,自产自销。
  民国初期,脱离农业的个体经营者渐多,但仍前店后坊,手工操作为主。当时农村经济主要有“五坊”(粉、纸、染、烟、油坊)、“六匠”(铁、木、蔑、皮革、泥水、裁缝匠),从业人员360余人。民国20年,发展了钟表修理、皮鞋、卷烟、机米等行业。到民国33年,全县有个体经营者724人,私营手工业生产进入盛期,仅土纸年产千担(每担100市斤,值12块银元),年产值达1.2万银元。
  建国后,1950~1955年,全县有私营工业者1102人(县城720人,农村382人),在县城的私营工业者仍前店后坊,手工操作,自产自销;在农村的私营工业者,农忙务农,农闲走村串户,为顾客服务。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工业者经由社(组)转厂(场),从业人员为1125人。
  “文化大革命”中,私营工业者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下放、歇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丰私营工业逐步恢复。1984年前,县城个体工业户以彭少辉综合厂办得较有生机,产品有打谷机、手压水泵等,年平均产值8万元。1985年后,洽村乡罗仲华办烛香芯加工厂,年产值1.5万元;东坪乡邓有龙办综合厂,生产沙发、汽车座垫,年产值12万元;太源乡颜彦办综合厂,生产缝纫机抽斗,年产值10万元。到1987年,全县有私营工业281户,2805人,年产值达684万元,产品销往上海、济南、广州等地。
  到1987年,全县共建成食品、机械、木材、化学、金属、建材、塑料等11个主要门类149个工业企业(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年产值6399万元,比1978年2463万元增长159.81%,是1949年126万元的5.08倍。
  第二章工业门类第一节食品工业民国期间,县城食品加工的传统产品有糕点、粉皮、豆豉、酱菜、白酒等。县城有糕点作坊15家,豆豉作坊7家,粉皮作坊4家,酱菜作坊1家;农村有榨油作坊13家,酿酒作坊6家,粉干作坊35家,从业人员957人。全县食品加工业除7家米厂有机械生产外,多为手工操作。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将源丰、亿丰米厂并为县粮食加工厂。1952年,县粮食加工厂总产值8000元。1956年以后,食品工业迅速发展,成为南丰工业的“龙头”。到1958年,全县有粮食加工、糕点、豆制品、罐头、酿酒、制面、榨油、饴糖、酱油、粉干等食品工业企业12家,年产值157.O万元。1979年,全县食品工业总产值1376.51万元。1987年,全县食品工业企业有19家,职工1112名,年产值1915万元,为全县职工、产值最多的工业门类。主要企业有: 南丰县蜜桔加工厂国营农工企业,1979年3月建厂,1984年成为国家农牧渔业部、省农牧渔业厅、县农牧渔业局联办厂。1987年有职工324人。设有啤酒、香槟酒、罐头、饮料、机修等车间。
  主要设备:拥有机械生产设备24套,每小时出水量500吨、800吨水井各1口,600吨水塔1座,锅炉3台,打浆机3台,真空液压锅1台,半自动生产线(蜜桔饮料、桔汁、罐头、啤酒生产流水线)4条;发电装机容量174千瓦。具有年加工鲜桔汁1500吨和年产各种酒及饮料等6000吨的生产能力。
  产品与产值:主要产品有鲜桔汁、蜜桔可乐、桔花晶、桔花啤酒等11种产品;日于江牌浓缩鲜桔汁、盱江牌维C儿童型桔汁,先后被评为部优、省优产品。产品畅销全国19个省市。1979年产值6万元,1980年产值82.64万元,1987年产值413.5万元,盈利7.3万元,固定资产360.2万元。
  南丰县罐头酿酒厂县属国营企业,1956年3月,由15家个体食品店合并组成公私合营利群食品厂,主要产品有糕点、线面等,当年产值为10万元。1958年7月创办县食品厂,当年产值5000元。1959年,利群食品厂和县食品厂并为县食品联合加工厂,年产饮料酒151.33吨,糕点238.5吨,年产值40.3万元。1962年产饮料酒160.54吨,糕点83.6吨,年产值53.37万元。1972年,年产饮料酒218.3吨,糕点108.8吨,年产值47.84万元。1980年12月,更名为南丰县罐头酿酒厂,当年产饮料酒173.7吨,糕点152.7吨,年产值为87.79万元。从1981~1986年平均年产白酒和香槟酒1542.69吨;罐头826.85吨;1987年饮料酒152吨;罐头68吨,年产值为163.9万元,盈利4.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2.5万元。
  南丰县贡桔饮料厂县属国营企业,1985年6月21日建厂投产,1987年有职工68人。
  1985年5月,从法国引进年产3000吨综合饮料调和生产设备和国产聚脂瓶罐装生产线,1986年试产,1987年正式投产,产蜜桔可乐、贡桔酒887吨,年产值90.8万元,盈利1.6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00.9万元。
  县粮油工业公司县属国营企业,1981年3月成立,1987年有职工282人。
  下辖单位:县城粮油加工厂(内销米加工)、李家山粮油加工厂(外调米加工)、太和粮油加工厂、白舍粮油加工厂。1982~1987年,李家山粮油加工厂连续被评为省、地、县文明单位及经济效益先进单位、创利税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83年5月受国家商业部嘉奖。
  主要设备:碾米机13台、粉碎机13台、榨油机13台、八角砻4台、筛9台、提升机11台、除尘器5台、烘米机10台、12匹马力煤气机组3套等。
  产量与产值:1987年产大米15859.89吨、糠油175.95吨、饲料7248.65吨、腐竹2.81吨、酱油41.41吨、面条157.17吨。产品远销西欧、中东部分国家。1987年公司产值达1030.1万元。
  第二节机械工业南丰机械工业是20世纪5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1958年仅能生产犁耙和水车。1965年能生产脱粒机和水轮机。1978年后,才逐渐形成机械制造和汽车、农机具的维修体系。1987年总产值1540万元。主要企业有: 长红纺织器材厂国营农工企业,1966年4月建厂,1987年有8个车间、1个汽车队和1所新产品研究中心,职工535人,是中纺部确立的全国十七家纺织器材生产重点企业之一,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化纤纸管生产厂。
  主要设备与产品:车床、钻床、刨床、铣床、磨床、锯床等156台,柴油发电组4套,水力发电机组3套,生产用锅炉设备3座,生活锅炉1座,运输车5辆。主要产品:直接纬纱木管、宝塔木管、粗纱木管、并线木管、捻线木管、笔形纬纱木管、丝绸纬纱木管、经纱木管、钢丝木管、普通纬纱木管、卷布木棍、帘子木轴、POY纸管、FDY纸管、DTY纸管、ATY纸管、塑料经纱管、塑料纬纱管等。
  产量与产值:1975年产各类纱管143.33万件,年产值81.37万元;1985年产各类纱管639.64万件,年产值436.1万元;1986年产各类纱管630.41万件,年产值808.4万元;1987年产木质纱管613.49万只,纸管879.57万只,年产值1341.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470.8万元。
  产品畅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400多家用户;部分产品远销东南亚各国及港澳地区。
  南丰县农机修理制造厂县属国营企业,1958年创办。1987年有职工227人。
  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锻压、钣金、热处理、动力、起吊、铸造、焊接等机械设备111台。
  主要产品:水轮机、人力脱粒机、动力脱粒机、船用挂浆、稻麦两用收割机、粉碎机锤片、剥皮机、军峰牌柴油三轮运输车等。1958年7月,生产犁耙及风车,当年产值16万元。1963年3月,始试产2K6水泵和50型水轮机,当年产值30万元。1966年以生产脱粒机及水轮机为主,1970年被列为省生产小水电设备的6个点之一,除批量生产X7661——M——60型等3种水轮机外,还生产737型人力脱粒机、安源70型拖拉机(发动机、轮胎除外)、100——4型稻麦收割机,年产值38.65万元。1973年,国家投资98万元兴建厂房及添置设备,当年产值52.5万元。1978年7月,南丰100——4型稻麦两用收割机被评为省机械工业优秀科技成果奖、全国科学大会奖、全国机械工业科学大会奖,当年产100——4型稻麦两用收割机400台、水轮机6台等,年产值115.62万元。1979年,产100——4型稻麦两用收割机400台、60型水轮机32台、单滚脱粒机20台,年产值117.22万元。1980~1983年,平均年产值62.54万元。1984年9月,县农机厂与江西省农机研究所共同研制军峰牌柴油三轮运输车。1985年生产365辆,通过省级鉴定,获省人民政府优秀科技成果四等奖,当年产值136.6万元。1986年,年产值99.5万元;1987年总产值135万元。军峰牌柴油三轮运输车行销黑、陕、皖、鄂、湘、闽、粤等10多个省市。固定资产193.6万元。
  南丰县喷灌机械厂二轻局属企业,1976年5月创办,时称县铝制品厂。1987年有职工90人。生产海壳、拉手等铝制品。1977年3月转产农用喷灌机,同年10月试制成功12C小型移动式喷灌机和各种型号配套喷头和配件。1978年改称南丰县喷灌机械厂,当年从山西省引进华北50型摇臂式喷灌机。在县有关部门帮助下,改进原设计图纸,试制成功。经雀滟、县同类产品现场表演鉴定后,定为全省批量生产喷灌机厂专业厂家。其中丰收牌NF微型喷头,1977~1979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77年产值为39.5万元;;978年产值72.6万元;1979年产30型喷灌机122台、40型喷灌机967台、50型喷灌机122台及汽车驾驶室29台等,当年产值105.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80~1985年,市场销售疲软,平均年产值56.8万元。1985年丰收牌NF微型喷头获国家经委金龙奖。1987年,以生产铁锹为主,年产值达56.4万元。
  南丰县汽车修配厂县属国营企业,1978年9月正式由县汽车队、县电机修造厂合并组成。1987年有职工89人。
  主要设备:有电力钻床7台、20KW直流发电机1台、2105柴油机1台、烘箱机、冷磨机各1台、电焊氧焊机全套、搪缸机、液、空压机各1台。主要业务:汽车大修。
  产值与利润:1979年产值12.1万元,利税0.76万元,利润6.23万元;1980年产值12.70万元,利税1.1万元,利润3.4万元;1985年产值85.5万元,利税2.92万元,利润2.05万元;1987年产值62.9万元,利税2万元,利润亏4.7万元。
  第三节木材工业木材工业分木材采运及木材加工业。南丰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建成木材采伐、抚育、加工企业。到1987年,全县有竹木采伐加工等企业37个,年产值500万元。主要企业有: 县林业工业公司原称南丰锯木厂、木材支公司、县林产品经销公司、县木材公司,1952年2月成立(1980年5月改为现名),为全县唯一国营木材采运企业。1987年有职工531人。
  主要设备与产品:主要设备有带锯行车、圆盘锯、电锯等。主要产品有木材(枕木、杂条木、板材)、竹材等。
  产量与产值:1953年,产枕木1.5万立方米,竹29.5万根;1963年,产枕木2.05万立方米,竹29.5万根;1973年,产枕木2.5万立方米,竹21.40万根;产值177.11万元。1983年,产木材2.3万立方米,竹17.1万根,产值291.2万元。1984年产木材2.3万立方米,竹13万根,锯材2286立方米,产值290.52万元。1985年,产木材0.8万立方米,竹11.85万根,产值80.4万元。1986年产木材1.07万立方米,产值66.4万元。1987年,产木材0.50万立方米,竹36.16万根,产值47.8万元。
  长红胶合板厂国营农工企业,1979年4月筹建,1980年5月正式投产,1987年有职工80人。
  主要设备:锅炉、发电机、脱皮机、木材刨片机、热压机等机械生产设备。主要产品有:尿醛、杂木胶合板等。 产量与产值:1981年,产胶合板790立方米,产值67.14万元,利税3.79万元;1982年,产胶合板698立方米,产值66.27万元,利税3.28万元;1983年,产胶合板167立方米,年产值44.26万元,利税3.11万元;1984年,产胶合板166.7立方米,年产值32.66万元,利税1.71万元;1985年,产胶合板585立方米,年产值45.6万元,利税2万元1986年,产胶合板401立方米,年产值49.1万元,利税1.7万元;1987年,产胶合板400立方米,年产值48.2万元,利税2.5万元。产品行销上海、山东等地。
  第四节化学工业民国时期,南丰没有化学工业,仅能以土法硝皮制革,手工生产鞭炮。建国后,先后成立鞭炮厂、化工厂、炸药厂等13个化工企业。到1987年产值为498万元,逐步建立化学工业体系。主要企业有: 南丰县化工厂县属国营企业,1958年5月建厂,1987年有职工161人。
  主要设备:发电机组2套,机械加工设备13台,三滚机3台,真空泵空压机7台,锅炉2台,蒸镏塔3座,冷凝器5只,反应釜9只,固定热炼油漆生产线。.主要产品有:210#松香改性酚醛树脂,138#松香甘油脂,422#马来松香甘油、424#松香香戊四醇脂及涂料等。1974年松香出品免检,获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的荣誉证书,并行销成都、武汉、河南、北京等地;涂料行销抚州地区和江苏、湖北等地。1987年产松香983吨,涂料165吨,年产值2405万元,利润12.5万元,固定资产167.4万元。
  南丰县炸药厂(亦称1029厂)二轻局属企业,1970年10月29日创办,1987年有职工77人。
  主要设备:建厂初期,生产设备仅有1个碾糟、1块铁板、1个橡皮碾子、几把木榔头。1987年有5匹马力柴油机1台、24匹马力柴油机3台、烘房灶3台、12千瓦发电机2台、1吨锅灶1座;自制装药机2台、轮碾机2台、球磨机1台、硝铵粉碎机台、双管装药机1台、锯末蒸气烘干机1台、硝铵粉碎干燥机1台、轮碾拌搅机1台。整个生产工艺基本上实现机械化,并从上海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主要生产硝铵安全炸药。1987年产量914吨,产值107.9万元,盈利达17.88万元,固定资产45.9万元。
  第五节金属工业南丰金属工业是从20世纪5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全县有金属制品企业9个,到1987年,产值达431万元。主要企业有: 南丰县五金机械一厂二轻局属企业.1983年6月正式成立,1987年有职工96人。
  主要设备:有全套金工、锻工设备。主要产品:打谷机、园艺工具、八角锤。1983年12月,该厂产品参加对外经济贸易部在北京主办全国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专业建设成果展览会,“双斧”牌八角锤获外经部荣誉证书。
  产品与产值:1984年八角锤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产品除行销国内市场外,还远销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科威特、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4年产3.76万件,产值30.73万元;1985年产7.48万件,产值65.1万元;1986年产11.88万件,产值120万元;1987年产18.72万件,产值158.4万元。
  南丰县五金机械二厂二轻局属企业,1983年7月正式成立,1987年有职工103人。
  主要设备:金属切削机床13台,专用车床15台,立式钻床、刨床、锻压设备共17台,滚镀、电镀、整流变压、专用变压器等。主要产品:钻石牌活络喷咀油壶行销美国、伊拉克、加纳和港澳等国家和地区。1987年产钻石牌活络喷咀油壶59.24万只,年产值156.1万元,固定资产41.8万元。
  南丰县泥炉厂二轻局属企业,1958年7月正式建厂,1987年有职工87名;是生产具有南丰特色泥炉的主要工厂。
  清光绪十三年(1887),南丰县始产泥炉,是由赣州人金万鑫仿制的。继有曾鼎兴、张洪发亦仿制出柴炉、炭炉等。原料为粘性泥土。由于式样美观,色泽乳白,承受力强,高温不裂,经久耐用,颇负盛名,产品远销省内外。销路打开后,为减轻课税,谎称在制炉中注入大量食盐,是时盐缺价贵,当局信以为真,从此泥炉称盐炉。1953年才改称南丰泥炉。
  南丰泥炉生产工序有:炼泥、压坯、刨皮、磨光、割状、团泥(上耐火泥)、叠底(上炉底)、刮光、打底、底盘、包装等。均为手工操作。
  1949年8月以前,全县仅有12家前店后坊的泥炉店,年产量为1.55万只。1950年产2.8万只,自产自销,批零兼营。1951年产2.8万只,1952年产3.9万只。1953年泥炉参加省第一次轻工业产品展销会,荣获特等奖,年产4.08万只。1954年组成泥炉生产合作小组,当年产泥炉6.03万只。1955年达11.7万只。1956年转为泥炉生产合作社,当年产泥炉3.01万只。1957年产3.9万只。1958年7月更名南丰泥炉厂后,几经变迁,一度升格为国营企业,转产耐火砖,产品滞销,亏损严重。1959年恢复集体所有制,仍生产南丰泥炉。1960~1965年,年平均产泥炉8.8万只。“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大部分职工抵制,泥炉生产从1966~1976年,年平均产量17.1万只。1979年后,南丰泥炉有了发展,压坯使用机械操作,创制出烧木炭的八角小盖炉,小巧玲珑,精细美观,用后加盖,炭火自熄。炉壁饰以花鸟图案,更增美感,深受省内外用户赞誉;从1979年以来,连续3年获省人民政府优质产品证书。1981~1986年,年平均产泥炉29.1万只。1987年产泥炉达32.83万只,年产值33.3万元,盈利1.9万元,固定资产26.1万元。
  南丰县食品印铁制罐厂二轻局属企业,1984年4月建厂,1987年有职工103人。
  主要设备:拥有冲床16台、车床6台、制塑机3台等。
  主要产品产量:1987年产金龙香烟盒219万只;喜园烟听装筒4.15万只;塑料水管35.1万米;塑料旁通3.92万只、塑料堵头1.5万只、塑料接头9144只。年产值68万元,固定资产18.2万元。
  第六节建材工业南丰境内红石、石灰石等资源丰富,乡间农民利用资源条件加工红石及烧制砖瓦、石灰等建筑材料历史悠久。20世纪70年代后,县乡镇企业生产建筑材料,供县建筑之需。到1987年,全县乡镇以上有建材企业23个,年产值309万元。
  砖瓦旧时,砖瓦生产均沿用传统方法,选用粘性泥土,手工制作砖瓦坯,挖建土窑,采用薪柴焖烧砖瓦。
  建国后,1955年各区、乡出现一些农民以传统工艺建窑烧制砖瓦,多为自用,少量销售。随着城乡对砖瓦需求量的日增,临近交通便利的社、队,均普遍建窑办厂,成为集体副业收入的主要门路之一。1978年后,砖瓦生产大都引进机械操作,燃料改为煤炭,发展较快。1979年年产砖734.5万块、瓦565.08万片。1984年纳入乡镇企业后对其进行调整、提高,使莱溪、太和、桥背等砖瓦厂,进入规模生产,源源不断地供应城镇基建的需要。1987年全县年产砖4046万块、瓦1271万片,为1979年砖产量的5.5倍、瓦产量的2倍。
  水泥南丰县水泥厂县属国营企业,是县内唯一生产水泥厂家。创办于1974年2月,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1987年有职工95人。
  主要设备:有0.9×3.5米和1.2×4.5米球磨机各2台、破碎机2台、主窑1座及化验器材1套,载货汽车3辆。1974年生产400#硅酸盐水泥1400吨,年产值7.22万元;1978年生产325#(老标准400#)硅酸盐水泥达3567吨,年产值17.02万元。1987年生产325#硅酸盐水泥7900吨,年产值43万元。产品远销省内外。
  水泥预制品南丰水电构件预制厂县属集体企业,创办于1974年10月,有从业人员56人。
  产品与产值:水泥电杆、涵管、渡糟、压力管、水泥砖、空心楼板等。1975年产值为8.1万元;1981年产各种水泥预制品15136件,年产值为8.33万元;1987年总产值95.9万元。
  石灰民国时期,洽湾、东坪、沙岗等均产石灰。当地农民以农为主,间歇性地烧制石灰。据民国22年(1933)《南丰县社会调查报告》载:“洽湾、东坪、沙岗三处均产石灰,年产约95000担”。1954年,洽湾等乡开办石灰厂,年产450吨,自产自销。60年代,石灰厂停产。1978年后,县支持乡办企业恢复生产,同年底,洽湾等3个石灰厂产量为1109吨,总产值为14.8万元。到1987年,洽湾石灰厂年产量为300吨,年产值达1.5万元;东坪石灰厂年产量200吨,年产值1.56万元;沙岗石灰厂年产量32.6吨,年产值2.81万元。
  玻璃纤维南丰县玻璃纤维厂二轻局属企业,原系篾器厂的玻璃纤维车间,1976年10月正式建厂,1987年有职工92人。
  主要设备有:织带机、纺纱机、捻纱机等42台,总动力为62千瓦。主要产品:无碱带涤纶丝带、中碱玻璃纤维布等。
  产值与产量:1977年产值10万元,产中碱玻璃布10.25万米;1978年产值10.56万元,产中碱玻璃布19.4万米;1979年产值26.08万元,产中碱玻璃布23.1万米、玻璃纤维纱10.37吨;1980年产值26.08万元,产玻璃纤维布4.9万米;1985年产值53万元,产套管222万米;玻璃纤维布18.64米;1986年产值58万元,产套管314万米;1987年产值50.5万元,产套管214万米,玻璃纤维布18.64万米。
  陶器市山乡包坊石仙观遗址曾出土印有纹饰的陶器、陶片,经鉴定,为西周、春秋时期遗物,证明南丰陶器制作历史源远流长。民国初,县陶器生产追求造型美、色泽艳、质薄不漏、盛食不馊。当时,以琴台镇、古城私人作坊出产的坛、罐、缸、缽等产品较为出名,畅销福建建宁县及江西黎川、广昌、宜黄等地。
  建国后,1981年8月,陶器生产扩大,有琴城、莱溪、古城陶器厂和桥背工艺陶器厂等4家乡镇企业,有加工机械16台、职工157人。生产水缸、花缽、火炉钵、罐、坛、琉璃瓦、金鱼缸、古陶屃角等产品。1987年,全县生产陶器32万件,产值31.5万元;工艺陶器约7万件,年产值45万元。
  瓷器在白舍古窑址出土器物中,有瓶、碗、壶、盘、杯、碟、盏等,经鉴别为宋、元时代的青白瓷。瓷胎薄、质地细润;白瓷洁白坚滑,影青瓷釉色闪光耀目,具有玉器的色质特征。据蒋祈著《陶记略》称:“元代与景德镇争夺瓷器市场有南丰”。当时产销盛况,可见一斑。
  白舍窑一直从两宋延续至元代初期渐衰,明代绝烧。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县民刘良帜集股银3000两,办裕丰瓷器公司,并亲赴景德镇考察卷窑造碓诸法,并聘请工人到公司工作,仿景窑法,出瓷与景德镇无异,质嫩且过之。因白舍有良好之釉泥颜料石,能供制瓷所用,故盲目扩厂,产大于销,且资本薄弱,于民国3年(1914)辍业。
  建国后,1980年中和瓷厂投产,时过2年,因质次销滞而停产。1983年,县农业银行等向中和瓷厂投资12万元,厂集资8万元,购进部分机械设备,且在景德镇市以1200元月薪聘请6位老工人传艺。翌年,生产日用瓷具6万件,年产值5.6万元。后因电力、资金等的制约,不能大批量生产,更不能生产工艺美术瓷器,经济效益差而停办。
  第七节塑料工业南丰塑料工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当时仅有一家小厂,试产农膜。80年代初,县食品工业需简易食品包装袋,塑料工业迅速发展。到1987年,全县有塑料工业企业10个,年产值295万元。主要企业有: 南丰县塑料厂二轻局属企业,1974年3月正式建厂,1987年有职工78人。
  主要设备:有薄膜挤出机组8套、中空挤出机组l套、注射机2台、彩印机1台、薄膜粉碎机1台。主要产品:农地膜、工膜、彩印袋、中空注射制品等。产品畅销省内外。1987年产农膜、工膜500吨,产值114.8万元,盈利3.5万元,固定资产28.8万元。
  南丰县塑料制品厂二轻局属企业,1980年11月正式建厂。1987年有职工43人。
  主要设备:有挤塑机2台、轮转印刷机1台、复合彩印设备1套等。主要产品:药物包装袋、食品包装袋。产品行销省内外。
  产量与产值:1985年产药物包装袋8吨,食品包装袋10吨,产值36.5万元;1986年产药物包装袋9吨,食品包装袋10吨,产值67万元;1987年产药物包装袋10吨,食品包装袋5吨,产值60万元。固定资产11.3万元。
  第八节医药工业民国时期,县内仅能加工中草药和生产部分丸药。建国后,1969年生产中药片、丸药和西药,结束了南丰不能生产西药的历史。到1987年全县有制药企业3个,年产值279万元。主要企业有: 南丰制药厂省属国营企业,1969年4月15日创办。1981年1月划归省医药公司主管, 由县经济委员会代管。1987年有职工152人。
  组建时,有职工7人,生产设备有7把铡药刀,用传统手工艺生产少量中成药及饮片加工。当年产值达2.9万元,利润3000元。1975年上级投资6.2万元,新建厂房252平方米,仓库415平方米,辅助用房44平方米,并添置压片机等设备。经与省医药公司协商,由南丰制药厂生产度米芬和薄荷含片,1976年产值77.81万元;1977年产值93.31万元;1978年产值129.33万元;1979年产值96.29万元;1980年产值103.82万元;从1981~1984年,连续4年超额完成产值计划10%。1985年上级又投资9万元,扩建厂房800平方米,添置了生产设备;主要产品有乌鸡白凤丸、归脾丸、度米芬含片、复方降压片、罗布麻片、速效感冒胶囊等30余种中西成药,产品行销省内外。1987年产值199.8万元,上交税7.4万元。
  桔城制药厂县办大集体企业,1976年11月由洽湾公社创办,有职工捣人。1982年5月 1日,改由县劳动服务公司主管。1986年4月迁至城郊建新厂。1987年有职工212人。
  主要设备:三吨锅炉2台、发电机2台(发电量80千瓦)、封罐机6台、安瓿印字机3台、安瓿洗罐机5台、不锈钢煎药罐2台、不锈钢薄膜蒸发器1台、不锈钢酒精回收罐1台、高温高压消毒柜3台、割园机2台等。
  主要产品:穿心莲、复方大青叶、板兰根等8个注射剂品种和生脉饮、祛痰灵、麦味地黄等5个口服液品种,同时还生产绞股兰、参归枣6个保健饮料品种。
  产值利润:1977年产值27万元,利润12万元;1987年产值112.1万元,利润21.2万元。10年来创产值1000多万元,交利税170万元。
  第九节纺织工业民国时期,南丰纺织业有隆业、元达利等土布店坊40家,从业人员181人,用木机生产,形成县内一大行业。年产狭幅缎青土布60万匹,每匹土布值银元2.6元,年产值150万银元。产品主要销往福建宁化、清流、明溪、将乐、长汀、连城、建宁及江西广昌、宁都、宜黄等县。
  建国后,南丰纺织业经合作化后,有的并入国营棉纺企业,有的成立县办大集体棉纺企业。1987年,纺织工业主要企业有4家,年产值254万元。主要企业有: 南丰县丝棉织厂县属大集体企业,1956年2月,由11户36名织布、弹花工人组成公私合营南丰县制棉社,后几易其名,于1987年12月更名为南丰县丝棉织厂。1987年有职工165人。
  主要设备:1511自动织布机24台、1515自动织布机38台、19CA自动卷纬机3台、1511织格机20台、1515织格机12台、CA841——80摺布机1台、1511多臂机20台、1515多臂机38台、BS15——Ⅱ螺旋打包机1台等。
  产量与产值:1985年产棉布21.99万米,年产值61万元;1986年产棉布35.5万米,年产值73.4万元;1987年产棉布63.34万米(其中:白布16.99万米、手帕4.75万条、被单20.65万米),年产值83.2万元。固定资产43.8万元。产品行销省内外。
  南丰县针织厂1956年3月14日由19家织袜厂的78人组成公私合营南丰县针织厂,1966年11月升格为县属国营企业,定名为南丰县针织厂。1987年有职工215人。
  主要设备:有1515——75N毛巾机4台、1515E——230毛巾机4台、1515EN——44自动毛巾机8台、1515B——44毛巾被机20台、C191自动卷纬机2台。主要产品:宽幅蚊帐布、印花毛巾、提花枕巾、提花毛巾、提花毛巾被、沙发巾等。该厂1581印花毛巾及1462彩边印花毛巾从1979~1980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产品行销国内13个省市及罗马尼亚、美国、新加坡、坦桑尼亚、塞浦路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产量与产值:1956年产毛巾1.39万条;1965年产毛巾3.44万条;1975年产蚊帐布26万米,产值42.16万元;1985年产毛巾82.73万条,枕巾3.71万条,浴巾1.08万条,毛巾被2.19万条,蚊帐布3.11万米,年产值68万元;1986年产毛巾135.02万条,枕巾1.13万条,浴巾19.87万条,毛巾被1.57万条、蚊帐布5.29万米,年产值89.9万元;1987年产毛巾155.1万条、枕巾5.01万条、浴巾8.98万条,毛巾被41.04万条、蚊帐布8.39万米,年产值106万元。固定资产为75.6万元。
  第十节造纸、印刷工业南丰造纸始于元至元十七年(1280),系利用小山竹、芦苇秆生产土纸、毛边纸、鞭炮纸、瓦楞纸等。20世纪80年代才生产包装纸和水泥再生纸。印刷业始于民国14年(1925),主要产品为账簿、红字本等。建国后,能生产账簿、作业本、彩色商标、年历画刊、包装装璜及各种印刷品。到1987年,全县乡镇以上造纸、印刷业有9家(造纸、纸制品6家,印刷3家),年产值237万元。
  造纸元至元十七年,瞿村、新田、增坊村有60户农民用土法造纸,“日带伐具,夜宿山棚”,“棚延绵十余里,蒸烟昼夜不绝”。据清同治《南丰县志》载:元大德四年(1300),“瞿村之白简纸、甘窳稀薄,不足应四方之求”。明崇祯十六年(1643),因“荐经乱离,人烟凋落”,瞿村白简纸从此绝制。清同治六年(1880),沙岗生产土纸,年产360余担,时有外地人收买,故难供市场需求。
  民国17年,沙岗、白舍等地农民利用农闲生产土纸、红白鞭炮纸,年产土纸62担(每担100市斤,价12块银元),年产值8640银元。民国33年,全县产土纸1000担,年产值1.2万银元。
  建国后,1949年全县生产土纸6.25吨;1959年生产土纸19.05吨;1969年生产土纸25.05吨;1979年,沙岗公社充分利用盛产小山竹、芒秆和配有1台机械设备的条件生产土纸(较手工纸韧性强和均匀),年产量258.25吨,创南丰历史最高纪录。1980年,因造纸原料遭滥伐等原因,全县土纸年产量下降到9.45吨。
  1981年,白舍造纸厂投产,有职工21名,配有1台机械设备,生产鞭炮、瓦楞纸、包装纸和水泥再生纸,年产12吨,产值6500元;从1982~1987年,平均年产量213吨,年产值20.7万元。
  印刷民国14年,以卢金荪等10人集股开设金兰石印所,主要设备有石板、油墨、滚筒等。有工人4人,为南丰第一家印刷企业。从民国21~37年,先后由刘炎、张迁善、张继昌、张试兰等人开办协兴、竹源、福成昌、诚记、瑞记、庆记、民生等石印所,经营范围为账簿、单据、广告、名片、红字本等。
  南丰县印刷厂县属国营企业,1949年11月,国营新生石印局成立。1956年8月2日新生石印局与公私合营瑞记、庆记、民生石印所合并成立南丰报社印刷厂。1959年8月21日南丰报社撤销,同年9月更名南丰县印刷厂。1987年有职工236人,产值105万元。主要设备:对开平台机1台,四开平台机2台、四开平压机3台、照相制板设备1套、对开、全开胶印机各1台、彩色印刷设备5台(其中方箱机2台、彩色卧飞印机2台、立式平台机1台)。主要产品:平印、凸印产品、彩色商标、年历画刊、包装装璜和各种印刷品。1982年7月获抚州地区印刷品质量评比第一名。产品远销省内外。1987年产值118万元,固定资产62.1万元。
  市山乡人民印刷厂乡镇企业,1977年6月创办,1987年有职工38人。
  主要设备:2号自动圆盘机5台、4号圆盘机1台、2号方向机2台、四开平台机2台、全自动切纸机1台。
  产量与产值:1987年承印账表、简易彩色商标等印刷品220万印,年产值12.5万元;固定资产12万元。
  文教印刷厂县办大集体企业。1980年5月,原县文教局创办。1987年有职工29人。
  主要设备:四开平台机2台、方向机1台、2号圆盘机4台、3号圆盘机1台、全自动切纸机1台、撞针机1台。
  产量与产值:1987年承印账表、中小学作业本、简易彩色商标等印刷品320万印,产值10.9万元;固定资产10.6万元。
  第十一节电力工业南丰电力工业始于民国35年(1946),县城源丰米厂白天碾米,晚上发电,供县城大商店照明。建国后,电力工业迅速发展。1987年发电量达1020万度,产值达68万元。
  火力发电民国35年,县城源丰米厂购进1台24匹马力单缸卧式煤气机,白天加工大米,晚上供少数大商店照明。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接管源丰米厂,更名新生米厂。翌年,购进1台日本产10千瓦直流发电机,与原有煤气机配成第一台煤气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05万度。1951年达1.21万度,1952年达1.25万度。1953年,县人民政府将1台美国产30匹马力煤气机、12千瓦交流发电机,拨给新生米厂组成第二台发电机组,年发电量共3.01万度。1955年,将新生米厂改为新生发电厂,发电车间已具有交直流线路各l条,分别对外供电。同年底,新生发电厂改名南丰县发电厂,发电量3.29万度。翌年,扩大厂房,购进1台120匹马力煤气机,年供电量4.03万度。1957年发电量达4.16万度。1960年,县电厂第三次更新设备,购上海产41—35型80匹马力柴油发电机,功率40千瓦。1961年冬,购进2台山东产柴油发电机,总功率为180千瓦。到1964年,供电量增至15.54万度,进入火力发电的兴盛时期。1964年7月,车磨岭一级水电站建成,1965年运行生产由南丰电厂正式并入使用。1965年5月,车磨岭二级电站建成,从此火力与水力发电并网,开始转向水力发电为主的电力生产。
  1984年,为保证县城正常供电,购进500千瓦发电机组1套,供应急用。全县共有火力发电站71座,装机容量950千瓦,1987年发电量达28万度。
  水力发电 1987年,全县有水电站141座,装机159台,容量6282.5千瓦;发电量共达992万度。有35千伏高压线路62.6公里,变电站3座(龙岩升压站1250千伏安、甘坊升压站1600千伏安、县城变压站3600千伏安),10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27条173公里;低压线路499公里。已安装变压器117台9305千伏安。到1987年,除供全县18个乡(镇场)工农业生产用电外,还保证141个行政村农民日常生活用电,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0%。
  供电用电工业用电1955年始建南丰县发电厂,年发电量约4万度左右,首先供工业用电、供粮食加工用电,用电量为1.8万度。随着县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用电量上升,1957年工业用电约4万度。1958年后,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原手工和手工操作的工业,印刷厂、农机厂、五金机械厂、罐头酿酒厂用机械代替人工操作;化工厂、汽车修配厂、蜜桔加工厂等结束自己发电的历史,使产量大增,成本降低,质量提高。1958年工业用电为4.58万度;1968年为14万度;1978年为260万度;1987年为502.50万度。
  农业用电1967年,市山公社竹源大队竹源陂生产队建立5千瓦水电站l座,供粮食加工和照明用电。后农业用电量逐渐增加。1958年仅为1.6万度,而1968年为3.1万度,1978年为47.24万度;1987年为163.5万度。
  生活用电继1950年城镇机关和居民开始用电照明后,1965年,白舍公社鄱阳大队罗家堡生产队建小型水电站l座,为全县农村使用电灯照明之始。之后,由于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毯、洗衣机、电冰箱等用户逐步增多,生活用电与日俱增。到1987年,县城居民全部用电照明;全县城乡用户2.88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3.7%。其中:农村农户用电户2.19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3%。
  第三章生产经营第一节职工状况县国营工业企业 1958年有职工1689人;1968年有职工1141人;1978年有职工2545人;1987年有职工3934人,其中:管理人员489人,工程技术人员88人;工人3005人,学徒156人,服务和其他人员196人。
  县二轻工业企业 1958年有工人1077人;1968年有工人1141人;1978年有工人1362人;1987年有工人1134人,其中:男性891人、女性243人。
  县乡镇工业企业1978年有工人1849人;1987年有工人2986人,其中:男性2463人,女性992人。经考核获技术职称的有59人。其中:建筑工程师2人、助理建筑工程师7人、建筑技术员50人。
  第二节生产设施工厂(场)建筑民国以前,土纸生产厂家自建简易糟房,其它行业均无专用工场,多以前店后坊,或租赁民房作工场作坊。
  建国后,工业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重视安全生产,加速厂房建设,创造较好的生产环境。1976年以前,全县除少数个体手工业者前店后坊外,工厂都有生产厂房,县属工业企业建筑面积达8.63万平方米(不含电站厂房),总造价为646.69万元。
  全县工业厂房建设近年有较大发展。1976~1987年厂房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总造价为215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比1976年前增长55.28%。不少厂房四周植树,中间砌山水花圃,美化厂区。长红纺织器材厂、县贡桔饮料厂、县塑料厂、桔城制药厂、李家山粮油加工厂等工厂已建成花园式工厂,利于职工身心健康。
  机器设备民国35年(1946)以前,县内工业生产主要为手工业生产。建国后,50年代后期,仅县农机厂有皮带车床;60年代初期有普通车床;70年代机械化生产程度逐步提高,生产设备基本配套。1987年县属工业企业共有金属切削机床76台,锻压设备30套,普通车床180台,锅炉8台,砂轮及抛光机2台,动力设备15台,热处理设备9套,焊接设备7台,起吊设备5套。县贡桔饮料厂从法国引进1套年产3000吨聚脂瓶及灌装生产线,较之半自动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1倍。县蜜桔加工厂有蜜桔饮料半自动生产线(饮料、桔汁、罐头、啤酒生产流水线)4条。
  固定资产及投资国营企业1987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有固定资产2948.3万元,国家投资312.37万元;用于扩建车间5座,6876.72平方米;化验室2座,312平方米;仓库4座,4627.15平方米;兴建半自动生产线(蜜桔、桔汁、罐头、啤酒生产流水线)4条;汽酒生产罐装线1条及购进部分机械设备。
  县属集体企业1987年,县属集体企业有固定资产8886万元。
  乡镇企业1987年,全县乡镇企业有固定资产569.6万元。
  个体企业1987年,全县个体企业有固定资产70.2万元。
  第三节产品产量民国时期,南丰没有现代工业,人们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绝大部分是手工业产品。建国后,县对手工业企业的厂房、设备、技术进行更新和改造,并逐步兴建现代工业企业,使产量逐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
  主要产品 1987年,长红纺织器材厂产纸、木、塑管1493.06万只,比1970年的679万只增长119.89%;县水泥厂产水泥7900吨,比1974年的1407吨增长461.48%;县化工厂产松香983吨,比1958年的380吨增长158.68%;松节油120.3吨,比1958年的28吨增长329.6%;县塑料厂产农膜281.04吨比1976年的24.13吨增长10.65倍;泥炉厂产泥炉32.83万只,比1949年的1.5万只增长21.89倍。
  优质产品宋元时代,白舍窑产青白瓷,瓷胎薄质润,洁白坚滑;影青瓷釉,色闪光耀目,有玉器色质。
  民国时期,“石咀夏布、三溪黄烟、太源粉干、沙岗土纸”传誉省内外,远销福建、浙江、湖北、安徽等地。
  建国后,全县工业经过50年代和70年代两次工业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不少产品被评为部、省优产品。
  部优产品 1983年,县五金一厂双斧牌八角锤被外贸部评为优质产品;县喷灌机厂丰收牌NF微型喷头被国家经委评为优质产品; 1984年,县蜜桔加工厂盱江牌鲜桔汁获农牧渔业部优质产品; 1985年,县蜜桔加工厂盱江牌维C儿童蜜桔汁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生活用品新产品开发金鹿奖;县罐头酿酒厂南丰蜜桔可乐获轻工业部优质新产品奖。
  省优质产品 1981年,县泥炉厂桔城牌八角盖炉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2年,长红纺织器材厂长红牌180m/m自动换梭式木质纬纱管被评为省优质产品;蜜桔加工厂桔花牌蜜桔香槟酒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3年,县五金一厂双斧牌八角锤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4年,县罐头酿酒厂桔城牌贡桔香槟酒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县五金一厂山字牌八角锤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5年,县贡桔饮料厂舒乐牌蜜桔可乐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县喷灌机厂丰收牌NF微型喷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6年,长红纺织器材厂长红牌POY高速纺化纤纸管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县化工厂梭牌210#松香改性酚醛树脂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7年,县蜜桔加工厂鲜桔汁(浓缩)、盱江牌维C蜜桔汁(儿童型)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表18—2 1949~1987年工业总产值一览(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单位:万元注:1.1949~1955年的“在总产值中”一栏的“集体企业”实为私营企业; 2.集体企业栏,含二轻、乡镇企业(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工业产值。
  第四节技术开发南丰工业,立足在地方资源的基础上,注重技术开发,力求在竞争中使企业得到发展。
  产品开发1959~1987年,县罐头酿酒厂开发出罐头、桔酒、可乐、酱油等6个新产品;1977年,县化工厂开发出松油醇产品,投放市场不久,成为上海市外贸部门包销产品;1973~1979年,县农机厂开发出100——4型割晒机,曾送广交会和北京农机展览馆展销。1979~1987年,县泥炉厂开发出小巧玲珑、饰有图案、加盖熄火的八角小盖炉产品。1981~1987年,县蜜桔加工厂开发出鲜桔汁、蜜桔可乐、桔花晶、啤酒等11种新产品。1981~1987年,长红纺织器材厂开发出POY、FDY、DTV、AFY高速纺化纤纸管及塑料经纬纱管新产品。
  设备与生产工艺开发1973年,省有关部门拨款98万元支持县农机厂进行技术改造,添置M8230曲轴磨床、液压机、滚齿机、插齿机等10台关键设备,生产出100-4型割晒机新产品。1980~1982年,省、地、县共拨款22万元,支持县罐头酿酒厂技术改造,建立锅炉房、化验室和1条汽酒生产罐装线,组装1条桔汁生产线,开发出桔酒、香槟酒、鲜桔汁等新产品。1978年,县化工厂将间歇蒸气法炼松香工艺改造为连续法蒸气炼松香工艺,使安全、质量均得到提高,松香产品进入日本等国际市场,被国家外经部批准为免检产品。
  第五节经济效益产值民国17年(1928),沙岗、东坪、白舍的土纸业生产的红白鞭炮纸、土纸年产值为8640块银元。
  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26.44万元。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一方面发展国营企业,确立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按照繁荣经济的需要,通过国营企业扩大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扶助私营工业,并逐步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工业产值1956年为424.63万元,比1949年增加267万元;比1955年的310.06万元增加196.51万元;国营工业产值,1956年为25.4万元。
  1958年至1959年12月,全民大炼钢铁期间,全县钢铁生产亏损较大。
  “文化大革命”中,一些工厂停产,196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与1965年相比,下降8.45%。
  1977年后,工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是年全县总产值达1942.25万元,比1976年增加516.44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产值为1402.75万元,比1976年增331.97万元,利润总额达104.60万元。
  1978年全县乡镇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跨过2000万元大关,达2462.51万元。1984年增至3944.91万元;1985年达4466.30万元;1986年达5332.00万元;1987年达6399万元,比1979年的2727.75万元增长134.59%。
  劳动生产率在20世纪50年代末,第一次工业发展中,全县工业逐步实现半机械化生产,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企业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57年的667元/人提高到1959年的1064元/人。
  70年代,通过第二次工业发展,全县工业基本上实现机械化生产,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1978年,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企业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69年的1767元/人提高到7631元/人。
  80年代,全县工业稳步发展。1987年,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23个企业,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11361元/人。按轻重工业分,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轻工业为14065元/人;重工业为9216元/人。
  第四章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民国16年(1927)县政府设建设科管理工业。建国后,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月设立工商科,分管全县工业等工作。1954年8月22日,县人民政府成立手工业管理科(县手工业联社);1956年4月26日设工业交通局,1957年6月25日,手工业管理科改为县手工业管理局(县手工业联社)管理县乡、集体和个体手工业;1959年12月18日工业交通局分设为工业管理局和交通管理局(1962年11月又合并为工业交通局)。1961年6月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县手工业联社)。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工交组,分管工业、手工业等。1970年1月,县撤销抓促部工交组,成立工业局,主管工业、手工业等工作。1973年1月,经县委决定,工业局与手工业管理局分开。1977年8月,增设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2月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乡镇企业工作。1978年12月手工业管理局改称为第二轻工业局(1980年12月撤销,1982年5月恢复),管理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1980年12月工业局撤销;增设县经济委员会,下设人秘、生产技术、劳动工资等科,管理县属国营工业企业。从此,南丰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和乡镇工业企业分别由县经济委员会、二轻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
  第二节企业管理生产管理解放前,手工业和私营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统由店(厂)主自理。
  50年代末,县国营工业企业生产管理,由厂长负责,按市场需要,确定产品品种和数量报县备案;并建立生产定额、质量检验、成本核算等管理制度;职工实行八级工资制。县二轻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从1956年的手工业社转厂后,亦建立管理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县乡镇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对职工工资,按老技工、技术工、普工(管理人员享受技工待遇)等档次,视定额任务完成情况计酬。
  60年代初,县工业企业均由1名副厂长分管生产,通过厂部对全厂生产进行指挥、调度、控制、平衡,按计划、保质量地组织生产。
  “文化大革命”中,全县工业企业合理生产制度被废除,导致管理混乱,生产松弛,效益滑坡。工厂亏损。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工业企业恢复厂长负责制,健全定额管理、质量检验、成本核算等制度。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工厂、车间两级核算,盈者奖、亏者罚的经济合同制。1982年,实行党组织领导、厂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管理的厂长责任制;1983年对车间、班组推行生产承包责任制,职工工资实行上下浮动。县二轻工业企业,恢复厂长负责制。1984年后,又推行以销售额、利税指标为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及厂长负责制的集体承包责任制,职工工资实行定额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县乡镇工业企业,恢复厂长负责制。1985年,加强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即生产额、材料消耗、财务、供销等管理),实行分配管理(即工人工资、固定资产拆旧、奖金、上交费用等管理)制度。对年产在30万元以上的重点厂,推行厂长负责制的集体承包制;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一般厂,推行厂长负责制实行以利润指标为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及定额工资制。私营工业,生产管理制度亦渐趋健全,1987年,全县有私营工业企业281户,实行厂主负责制。建立生产定额、成本核算、质量奖赔等制度。厂内工人,有家属工、临时工(忙时雇用工)、合同工(技术聘用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和聘用工资制。
  技术管理解放前,县工业属家庭手工业和独立的手工业,没有科技管理和科技人员。工艺水平和生产质量得不到提高。1970年,县工业局生产技术组,组织动员全县各厂39名大学毕业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始终以生产为中心,为生产提供必要合理的工艺装备和工艺方法,严格执行技术责任制,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1980年12月,县经济委员会生产技术科配备专职技术管理干部,研究技术管理问题,把挖潜、革新、改造摆在重要位置。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技术引进工作;各企业抽调81名大专毕业的技术骨干组成新产品试制小组。县针织厂生产出1361和1581印花毛巾、1462彩边印花毛巾连续2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县农机厂试制“南丰100-4型割晒机”,通过省级鉴定,投入批量生产;县化工厂对松香生产工艺进行改革,改间歇法为连续法,提高工效2倍。全县各厂鼓励职工参加县总工会职工夜校和厂办技术班学习,选送工人去高等院校进行技术培训;使职工真正达到技术岗位的“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节质量管理解放前,县手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均由店(作坊)主把关和检查。建国后至1955年,手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由县供销合作社根据加工订货时实样,签订合同,规定产品质量,然后各手工业社(组)按此组织生产。1956年实行手工业合作化后,开始加强质量管理,制订有关产品质量标准,举办产品质量展览,进行现场参观,总结评比,提高产品质量。当时,县手工业联社经常组织铁、木、竹工人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带着自做的产品,集中展览,评出优质产品后,在全县推广。“大跃进”期间,有些社组片面追求数量,普遍出现产品质量下降现象。1961年后,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全县手工业社始建专职检验员制度,各社民主产生1名检验员,授权把好质量关。此时,对优质产品生产者报酬,酌情提高,对等外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产品质量迅速上升。1965年,全县52个手工业合作社的产品普遍达到一、二类,消灭了三类品。
  “文化大革命”中,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遭冲击,质量明显下降。
  1976年,县工业主管部门加强质量管理,县化工厂、罐头酿酒厂和水泥厂均建有专业实验室,配有主任和技术人员,均有较完善的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其它工业企业均有专职质量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制度。
  1978年,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学习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经验。县化工厂、针织厂、水泥厂、罐头酿酒厂均开展厂QC宣传,有的企业开始运用运筹学原理管理产品质量。1982年县经济委员会举办了厂QC学习班,各厂均开展了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增进职工强化产品质量意识。县化工厂、罐头酿酒厂的QC小组均出席过抚州地区召开的QC成果发布会。210#树脂QC小组在1980~1982年连续被评为省优秀QC小组。
  第四节安全管理解放前,县私营手工业店坊和私营工厂,均无安全规章制度和设备,工人生命安全无任何保障。建国后于1959年成立县安全领导小组,各厂、车间、班组除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外,设有兼职安全员。“文化大革命”中,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受到冲击,安全工作陷于瘫痪。1969年底,发生县制米厂第一车间失火(经济损失达4.6万元)等3起事故。1973年初,县重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对各厂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总结经验和教训,添置安全技术设备,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980~1987年,县工业企业每年开展“安全月”活动,将县农机厂、化工厂、水泥厂、针织厂、长红纺织器材厂、罐头酿酒厂、县城粮油加工厂等16个单位的18台锅炉和水泥主窑、仓库等定为重点防护单位,添置防护罩、防护镜、吸尘设备和劳保用品,对职工进行定人、定时等安全检查,并成立业余义务消防队、治保委员会(组)。并将县炸药厂迁往市山乡沈家堡荒山按安全要求建新厂,派员协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炸药保管、安全生产及消防设施等,对安全生产、保管者,及时表彰;对违章者停职反省,后果严重者,开除工作。(2)厂部每季度或重大节日之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签发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位工作。(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和仓库。工作人员上班时,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品进入车间、仓库、厨房;严禁在车间、仓库、化验室内生火取暖或吸烟;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4)仓库内堆放炸药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要保持通道畅通。(5)凭供货合同、公安机关的购买证、运输证开票交货。发货时,发货销售员亲临现场与仓库保管员核对无误,方可装车运出。(6)坚持建立安全及事故档案。由于坚持制度,该厂17年来未发生过事故,使县城环境及安全得到保证。
  第五节财务管理县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20世纪50年代均能权衡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得和所费之间的关系,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自负盈亏,各厂略有节余。“文化大革命”中,财务制度受到冲击,化工、粮食加工等部门出现亏损。1978年12月,各厂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恢复,县有关部门举办会计、车间核算员学习班,接着各厂普遍建立和健全资金、固定资产、成本、费用、现金、物资、成品等财务管理制度。1980年,县有关部门开展清产核资活动,清查核销历年发生的悬在账面的流动资金损失,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对自有流动资金没有达到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均由银行利率的定额贷款补足,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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