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水利建设第一节河道工程河道疏浚南丰位于盱江中上游,境内河流总长度497.25公里,主河道盱江纵贯县境中部,流经县境长度54公里,河网密度0.26公里/平方公里。全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685.2毫米,水能蕴藏量8.11万千瓦,水利资源较为丰富。
盱江源于广昌,属长江流域抚河水系,县境控制流域面积1808平方公里,形成少量河谷平原。盱江有一级支流16条,流域面积均在10平方公里以上。二级支流6条,条条入盱江。流域内多为红砂岩区,水土流失严重,河床年平均坡降万分之七。自历代封建王朝到民国时期,河道时通时淤,工程基础薄弱,自然灾害时有发生。1949年解放时,粮食产量仅2200.59万公斤,平均亩产88公斤。
建国后,河道治理主要是对支流港道以疏浚为主,或截弯取直,或整修改道。其中,疏浚2公里以上的有官庄至三江口、洽湾至墩里上、丹阳至太和、长陂至潘家渡、饶舍至石谦等,共长25.5公里。疏浚1公里以上的有石渠至东方、艾源至百花桥、大石坑至王坑口等,共长16.5公里。其他支流也进行了治理。经过整治,使河道弯曲淤塞的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
堤坝修筑解放前修筑砂石堤坝,多属临时性的,有的河沟规划不当,标准偏低,附属建筑配套不全,费时费料。民国时期县政府有时也征集劳力,整修少量水利设施。如民国25年(1936)曾征民工2500多人,实用工8603个,完成土石方4400多市方修复堤坝,因施工质量低劣,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民国36年江西善后救济分署给南丰下拨一项兴修水利工赈款1600万元(法币),但县政府巧立名目,将赈款用于其他开支,对乡、村水塘、陂坝之类的水利工程,只按工程工料费补助百分之二、三十,未能解决实质性问题,故修陂修坝,年修年毁,劳民伤财。
建国后,1950年冬,县人民政府组织兴修全县第一座陂坝(座落在今波罗乡田东村),命名为“翻身陂”。1952年全县共建5陂:官庄乡的官陂、市山乡黄精陂、富溪乡的荷叶州陂、镇前乡枫山咀陂、河东乡的上陂。1953年春,盱江上游涨水,冲毁了富溪乡茅店村下游一片洲地(原南丰飞机场),严重威协着下游数以千亩农田、桔树和整个茅店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全力以赴,以块石抛脚固基和干砌护坡,进行抢修,并获得抚州专员公署经费补助,使茅店村和干线公路转危为安。这一年全县大力兴修水利,对盱江两岸部分较大的支流,进行了筑堤护岸,控制流量,筑堤埂2公里以上的有珠湖、鄱阳、太和、西源、赓溪、莱溪、大堡、黄满等地,1公里以上的有河东、傅坊、王家山、桥口、茅店等地。在每年农闲时,还安排一些劳力,进行加高添固。同时全县兴修重点陂坝61座,结构各异,灌溉能量大的可灌千亩以上,如波罗田东翻身陂,实际灌溉1000亩;白舍里陈的幸福陂(可灌溉1350亩),太和的下坊陂坝(可灌溉2300亩);汤王排陂坝(可灌溉2800亩)等。水源流量较小的也可灌溉数百亩,陂坝落差大的便利用其发电。
第二节蓄水工程民国时期,大多以塘、井、泉蓄水,有的以溪、港、沟圳作埂修坝,但时有兴废。1949年全县水利灌溉面积仅有4.53万亩。1950年开始着手恢复旧有失修的水利设施,采用国家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将旧有的陂坝、库塘等基本整复,扩大了农田灌溉面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1954年在游军乡大坑首建起一座小(二)型水库、有效库容8万方,保收灌溉面积100亩,为以后建设蓄水工程作了示范。到1987年全县有大小蓄水工程2608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51座,山塘共2552口,总蓄水量982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3.57万亩,工程已利用水量1.46亿立方米,使51%的耕地面积旱涝保收;还修建圩堤56条,长93.37公里,保护农田2.9万亩。
中型水库车磨岭水库车磨岭水库是南丰第一座中型水库,位于市山乡包坊村后,距县城6公里,有公路相通,控制抚河水系盱江支流军港水上游区域,集雨面积54平方公里。水库主体工程——水库大坝于1957年11月27日动工。是年,县建立总指挥部,抽调干部168人,集结民工8000余人,经过4个月的日夜奋战,于1958年4月3日竣工。大坝高29米,宽6米、长290米,总投资30万元。车磨岭水库是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滞洪、养鱼、航运的综合工程,灌区渠道总长29公里,其中干渠3公里,支渠5条,长26公里。该水库正常库容1200万立方米,最大库容145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灌区内有小(二)型水库3座、山塘86口、陂坝3座,提水机械11台,灌溉市山、桥背、琴城3个乡(镇)之翠云、梓和、西村、市山、梅溪、官塘、瑶浦、茅店、富溪、朝仙等10个行政村的农田和桔园为6939亩,并建有坝后式电站1座,机组2台,容量320千瓦,混合引水式电站1座,机组2台,容量200千瓦,年发电量51万度。
1983年春,国家和地方投资105万元,对车磨岭水库进行根治隐患渗漏。
潭湖水库潭湖水库是南丰第二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位于县城东南部太源乡高家村,坝址处乾昌桥,距县城20公里,集雨面积44.3平方公里。1965年9月25日水库大坝破土动工。开工后,工地民工多时达13228人,1966年春节后又上民工5000人,经过半年的日夜奋战,于3月20日胜利完成了高达28米的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同年6月4日水库涵管等枢纽工程始告一段落。
1966年冬开挖渠道,历时10年,工程仍未完成。1977年冬重新成立指挥部。至1978年春才完成由大坝、溢洪道、输水管及电站等组成的整个枢纽工程。该水库蓄水量正常年景为4000万立方米,总蓄水量5680万立方米,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鱼。灌区渠道总长156.6公里,其中总干渠7.9公里,左干渠22公里,右干渠40公里,主要支渠2条,达27公里,配以其他小(二)型水库11座,山塘855口、陂坝51座,有提水机械17台237千瓦,可灌溉太源、桑田、莱溪、洽湾、桥背等5个乡23个村的农田、果园6万亩,并建有坝后式电站1座,装机组2台,装机容量400千瓦,年发电量约60万度。这座水库总投资330万元,施工劳力达300万个工作日。
小(一)型水库 1957年开始修建蓄水100万至990万立方米的小(一)型水库。至1987年全县共有小(一)型水库3座,即洽湾乡西坪村的圳上坑水库、洽湾乡汪家村的保安山水库、白舍下陂村的古田水库。共控制集雨面积14. 86平方公里,蓄水量为564万立方米,占全县总蓄水量7.2%,有效灌溉面积4200亩。
保安山水库位于洽湾乡西坪汪家村,控制盱江支流横贯西坪村的小溪。控制集雨面积1. 36平方公里。1956年11月开工,1957年5月建成,1972年加高坝5米。正常库容102.5万立方米,最大库容149.6万立方米。可灌溉农田2000亩。
圳上坑水库位于洽湾乡西坪圳上坑村。控制盱江支流石际河(溪),河长4.5公里。控制集雨面积11平方公里。总库容607万立方米。1975年11月兴建,1979年5月开始受益,有效灌溉面积1000亩。
古田水库位于白舍镇下陂古田村,控制盱江支流的古田河溪,河长2公里,控制集雨面积2.5平方公里,蓄水量100万立方米,灌田1200亩。19 71年10月兴建,1972年12月竣工,当年受益。干渠2条4公里,支渠4条6公里。工程土方6.5万立方米,石方0. 14万立方米。国家投资1.5万元,自筹资金1万元。
小(二)型水库全县共有小(二)型水库51座,控制集雨面积72. 94平方公里,有效库容763万立方米,占全县总蓄水量9.8%,有效灌溉面积1.04万亩,其中较大者有里程、龙坑、三蚯、亭里下等。坝型多为土坝、均质土坝。
小型塘、库全县共有塘2552口,控制集雨面积255平方公里,蓄水量1338万立方米,占全县总蓄水量17.1%,有效灌溉面积14886亩。这些小型塘库,由于分布全县各乡(镇),范围广,短期干旱能起很大灌溉作用,如遇长期干旱,则因蓄水少,易蒸发干涸,失去抗旱能力。
小(二)型水库基本情况一览表17 -1 单位;集雨面积。平方公里库容。万立方米灌溉面积;亩第三节引水工程筑陂引水是县内历史上应用最多的农田灌溉方式。
唐开元间(713~714)县令游茂洪修筑孤兰陂、桑田陂、博陵陂、鄱阳陂、九陂等5陂。清末全县55都共有陂、坝、堰86座。至1949年,南丰有大小引水坝陂798座,引水流量达7.13立方米/秒,可利用水量4868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53万亩,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筑临时性柴坝,赖山泉灌溉。还有些沿河地区,年年搞临时性砂坝,费时、费料、费工,使用不久,即被冲毁。
自1951年2月在田东首建翻身陂始,至1972年全县新建较大型陂坝16座。1987年,全县共有大小陂坝1128座,有效灌溉面积8.12万亩。
翻身陂位于波罗田东上古水上,为干砌条石陂坝,坝长32米,高4.6米,实际灌溉1000亩,旱涝保收800亩,于1951年2月建成,为解放后建的第一座陂坝。
幸福陂位于白舍里陈甘坊河上,为浆砌块石坝,实际灌溉面积1350亩,旱涝保收面积1265亩,拦河坝长25米,高2.5米,于1963年3月完成。
万年陂位于洽村饶家,系浆砌石坝,实际灌溉1000亩,旱涝保收900商,坝长40米,高2.5米,于1953年3月完成。
下坊陂坝位于太和之太和村九剧水上,为浆砌石坝,坝长50米,高3米,实际灌溉2300亩,旱涝保收2000亩,1978年12月建成。
第四节提水工程建国前,南丰提水灌溉主要依靠筒车、龙骨水车、手水车、脚踏水车、翻轮车等传统工具。
建国后,这些以人、畜、水为动力的传统提水工具逐步被内燃机配套的抽水机和电力水泵所替代,小部分地区已使用喷灌灌溉。到1987年,机械电力灌溉面积2.08万亩。
人力畜力手车、脚车即木质龙骨水车,有手摇、脚踏、木质牛车3种。手摇、脚踏用人力,牛车用牛。提水高程约1米5左右。在1958年后期,已逐渐退出提水行列。
筒车系置放在小河、小溪岸边,利用河溪流速建立的木质提水工具。用木制车架,上置车轴,外置竹筒数十,借水力推动竹筒旋转提水。建国后建立过简易筒车7座,提水受益面积140亩。分别座落在白舍的塘磜村、反奥村、枫江村、里陈村、欧龙村、王坊村以及中和的白叶村。后因年久失修,有的已毁,有的被洪水冲掉;80年代修拦河坝后全被淘汰。
机械电力提水 1955年开始在洽湾区桃源乡加津村首建1座20匹马力的抽水站,进行机械排灌。1976年在城关、市山等地发展电力排灌165亩。1980年全县有排灌机械共733台,计6845千瓦。其中:柴油机604台,6438千瓦;汽油机112台,共334千瓦;电动机17台,72.4千瓦。提水流量1.02立方米/秒,可利用水量428万立方米。1987年,有效灌溉面积1.85万亩,其中:电力排灌设备2台47千瓦,提水流量0.11立方米/秒,有效灌溉面积1.25万亩。
水轮泵 1966年5月,开始在东坪乡下堡安装40—4型水轮泵,扬程高8米,受益面积100亩。至1977年,陆续建成水轮泵8座,提水流量0.6立方米/秒,有效灌溉面积1510亩,分布在狮子岩、水北、下坊、包坊、池渡、欧龙、桑田、姜源、下堡等地。1987年水轮泵灌溉面积0.23万亩。
表17—2 水轮泵站情况一览建国后,经过不断建设,水利工程开始由修复到发展,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引到蓄,有效灌溉面积由建国初的4.53万亩扩大到1987年的23.57万亩,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第二章农田灌溉第一节灌溉方式南丰水系发达,水利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地表水在时间和地区上的分布不均匀,农田灌溉措施不配套,时旱时涝,造成灾害。故历代多凿井、开塘灌溉农田,地势高处,建陂筑坝,引水御旱。清末县内55个都均建有大小陂坝、池塘、地井,可灌农田2.7万亩。
建国后,农村近河、溪处,大力修建拦河埂、坝和水库等以提高水位,扩大自流灌溉面积。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26.5万亩,灌溉面积仅4.53万亩。1950年开始,大力修复水利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拦河筑坝,挖塘开沟,蓄水引流,扩大农田灌溉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957年农作物栽种总面积44.3万亩,灌溉23.34万亩。1958年,全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兴修农田水利的方针、政策,先后兴建车磨岭和潭湖水库,并陆续兴建一批小型水库,既可蓄水发电,又可灌溉农田,初步形成蓄、引、提相结合的灌溉网。1984年,全县建成大小水利工程3406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51座,陂坝798座,山塘2552口。1987年,中小陂坝从798座增至1128座。
灌溉方式除蓄水、引水、提水外,尚有电力排灌和喷灌。
喷灌有固定式和半固定式2种,动力机械多用于种植蜜桔及其他经济作物。1978年上级拨12万元建移动式喷灌设备,1979年下半年开始使用于水田和旱地。1980年冬发展P1/1-50喷灌机组12台,1981年推广移动式为半固定式工程。1982年在莱溪林场建起一座半固定式工程,随后在游军林场、古城林场也相继建成。1985年上半年国家投资喷灌经费37.3万元,发展固定式喷灌站1座,半固定式11座。据1987年统计全县喷灌动力机械85台,678千瓦,喷灌站51座,提水量68万立方米。喷灌面积在1978年仅70亩,1980年达933亩,1981年增至3562亩,至1987年达4700亩。使用喷灌具有省水、省工、保土、保肥、水源分布均匀等优点,颇易推广。
第二节灌溉面积清代,全县农田灌溉,主要依靠小型陂坝、山塘、水井,即使每年雨量正常,也不能抗旱,更无法防涝。
民国时期,战争频仍,山林破坏,水利失修,灌溉面积年逐步缩小。民国38年(1949),全县水利灌溉面积仅有4.53万亩。
建国后从1950年开始,县人民政府着手恢复旧有失修水利设施,土地改革后兴修灌溉水利工程,灌溉面积逐年扩大,全县农田灌溉面积达23.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9.6%,旱涝保收面积18.32万亩。
表17—3 1978~1987年水利灌溉面积一览单位:万亩第三章水土保持第一节水土流失县境内水土流失始于明末清初,以后逐年增加,而历代政府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不足,故对水土流失问题这一自然现象不闻不问。
建国后,人们缺乏宏观系统的经济生态观念,顾粮不顾山,全县水土流失继续恶化。1958年“大跃进”期间,大办集体食堂和大炼钢铁,森林再度遭毁,水土流失面积增大。据调查1963年全县有林地面积122.65万亩,森林覆盖率43.64%,由于森林受到严重破坏,每年森林资源消耗量超过生产量在16.4万立方米以上,造成有林面积大大减少。1964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48.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6.87%,占山地总面积的20.38%。“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状态严重,乱砍滥伐现象属历代罕见。这期间,放松了水土流失治理,忽视生态平衡,盲目改港造田,加之提倡烧山全垦造林,废林开荒,一时锯板厂一哄而上,砖瓦窑大量兴建,致使木材砍伐量年年超过生长量,水土流失面积逐年扩大。1980年县水土保持站对全县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规划,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65.6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90%,占山地总面积的33.04%。又据1981年调查,全县有林地马尾松仅105.3万亩,森林覆盖率下降到36.7%,荒山面积逐年增加。
从1964年流失面积48.3万亩,到1987年流失面积65.6万余亩,23年中增加17.3万亩,平均每年增加流失面积0.752万亩。1987年全县水土流失状况,按流失程度区分,严重流失面积为11.25万亩,占总流失的17.2%;中度流失18万亩,占27.4%;轻度流失36.35万亩,占55.4%。在全县17个乡镇中,强度流失万亩以上的有洽湾、桑田、太和、市山、波罗等。这些地区的山头,植被覆盖率甚低,每当大雨,流水泥沙俱下,淤沟塞渠,损坏农田,有时甚至出现崩方、塌方。按流失类别分,全县花岗岩区面积共有147.8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35%,水土流失面积达33.76万亩。红砂岩区面积92.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2.26%,水土流失达21.2万亩;变质岩区面积47.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6.39%,水土流失面积达10.6万亩。按侵蚀类型分,其中面蚀55.6万亩,沟蚀6万亩,崩蚀4万亩。
水土流失,危害甚大,过量砍伐是造成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的主要原因,而森林覆盖率的减少又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1979年前后消耗林木每年平均超过生长量16.4万立方米。由于水土流失加剧,造成境内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肥力下降;60年代以来盱江上游和县境内旴江及其支流两岸林木被乱砍滥伐,大量泥沙下泄,水位由深变浅,河床年年升高,影响了通航;又由于植被日益减少,光山秃岭表土层易被雨水冲刷,泥沙淤塞河床,使排水不畅,一遇暴雨使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水土流失,造成水旱灾害频繁,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据统计,1980年全县水田27万亩,易旱田就有3.8万亩,占水田的13.4%,易涝田2万亩,占水田的7.2%,同时沃土流失,变成沙田的有5.6万亩,占水田的19.6%。三项合计占水田的40.20%。
第二节综合治理晚清和民国时期,政府不问水土保持工作,个体农民自发进行零星水土流失治理,但效果甚微。
建国后,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1954年县设置水土保持机构后,始初步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57年2月在洽湾长岭乡对水土流失进行工程与生物两方面治理。工程措施方面,完成拦河圳219条、拦河坊389个、拦河坝1座、土谷坊237座、石谷坊1座、沟头防护1处。生物措施方面,种马尾松2000亩,种紫穗槐380亩,封山育林1030亩,并订立护林公约,使秃山浊流逐渐开始改变。
1964年县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后,开始有组织地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县每年从小型农田水利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水土保持。仅1964年即营造水土保持林5445亩,其中:马尾松2124亩、杉树1200亩、油茶312亩、油桐1809亩、果树235亩、茶叶11亩,生物治理的面积5691亩;工程治理上建土谷坊1830座,土方446方,沙窝320个,谷坊64方,鱼鳞坑1.6万个,土方5120方,治理荒山4600亩,封山育林300亩,合计完成控制水土流失面积8.86平方公里。同时在洽湾乡上店村发展队办民营水土保持苗圃1个,育苗1.5亩,油桐2000株,委托国营森林苗圃培育马尾松20亩、木荷1.5亩、油桐20万株。
“文化大革命”中,水土保持工作处于停顿、倒退状态。1964年水土流失面积48.3万亩,到1980年即增至65.6万亩,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1984年8月,县重新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根据“因地制宜,择优配置,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和“照顾当地群众需要”的原则,对水保专业户、重点户实行“技术指导优先、经济扶助优先、种子及化肥供应优先”的政策;及时建立水保科技试验推广组织,落实封山育林措施;同时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长远规划;重点贯彻“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除害兴利”的方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
1985年县水土保持站着重进行水北村小流域的治理,治理面积达3.3万亩。1986年已初见成效,崩冈塌方,得到控制,修建的2座谷坊、拦河坝,拦截地表径流,阻住泥沙流入盱江,控制了水土流失。1986年以无息贷款形式,扶助莱溪乡九联村将195亩水土流失严重的土地进行综合治理,治理反坡台地15亩,垦复造林80亩,两岸泥沙地带植树100余亩,所植树木已部分形成森林覆盖率。为控制白舍、波罗等盱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1987年继续开展对全县小流域的治理;还在潭湖、车磨岭两中型水库四周绿化的基础上造林80亩,封山育林700亩;在盱江两岸造防护林3公里,协调各有关部门造用材林2.04万亩。
第四章水利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水利管理主要分经常性管理和临时性管理两个方面。经常性管理是由水利机构管理,临时性管理是秋冬农闲之际,组织农工兴修水利,以达到各项水利工程经常保持在最佳状态。
民国初期,县设建设科有分管水利的专职人员2~3人(称技士、技佐)。民国36年(1947)设水利协会办事处,乡(镇)以下设水利协会委员会,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建国后,原建设科主要人员留用。1955年2月撤销建设科,设立农林科。1956年4月26日,成立水利局,水利干部增至12人。至1958年6月精简机构,水利局并入新成立的农林水利局。1959年1月9日,农、林、水分家,成立水利电力局,1962年7月又与农业局合并为农林水利局。“文化大革命”初期,水利部门并入农业服务站,1968年4月12日改属抓促部农业组。1970年1月14日属农业局。1972年8月31日恢复水利电力局至今。
工程管理机构车磨岭水库工程于1957年11月动工,1958的4月建成。动工前正式成立车磨岭水库工程指挥部,并抽调168名干部组成6股1室,进行施工。车磨岭水库建成26年后,又进行根治隐患保安加固施工。1982年12月成立指挥部对加固工程实行管理。尔后成立车磨岭水库管理局,归口县水电局领导。
潭湖水库工程于1965年9月动工,县委书记亲自指挥13000多劳动大军上工地。施工管理紧张阶段,县、公社、大队三级书记上水库;并迅速成立以6股4战斗团为主的工程指挥部。至1966年6月,水库大坝、涵管等枢纽工程告一段落,关闸蓄水。继成立潭湖水库工程委员会,负责总干渠和左、右干渠工程。1968~1976年断断续续施工,但上述工程未能完成。1977年冬,重新成立指挥部,由县委书记领导,抽调6名局级干部加强指挥工作,划片包干。1978年完成整个枢纽工程后,潭湖水库工程委员会改为潭湖水库管理局,归口县水电局领导。
小(一)型3个水库由当地受益村成立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水土保持机构 1954年开始设置水土保持机构,由农林部门兼管,1957年2月在洽湾长岭乡对水土流失进行重点治理。1963年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后,1964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调配干部4人。同时设立县水土保持试验站,配备职工30人。从此上级业务部门每年拨专款10多万元给予支持。“文化大革命”时,水土保持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3年重新恢复水土保持机构。1981年,水土保持机构又划归水利部门领导。1984年县重新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
防汛指挥机构在1957年前,县未成立防汛抗旱组织,发生灾情,由地区水利部门直接指挥调度。1957年县委决定成立由工业、农业、水电、交通、邮电、商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下设办公室。每年汛期前,部署全年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各项水利工程险情,制定渡汛方案;汛期组织所有力量投入抗洪抗旱抢险第一线;汛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资下年参考。
第二节工程管理自唐开元间(713~741)县令游茂洪修筑五陂后,全县陂塘踵兴,修筑不怠。清末全县有陂、坝、堰86座。但建而少修,年见倾圯。及至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兵祸连年,水利工程遭受严重破坏,更谈不上管理,使工程无法发挥效益。
建国后至1987年,全县水利工程处于新建和旧有陂、坝修复阶段,其工程管理也是由分散到逐渐集中。各个较大的水利工程如两个中型水库均成立工程管理机构。潭湖水库管理局下设有工程管理组,专门配备技术干部2人。其余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均由当地受益农民管理。每到秋冬二季,各工程均进行岁修维护工作,主要内容为渠道清淤、排险加固、填堵渗漏等。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则由县水利部门派员先行测量设计,在维修当中进行技术指导。并根据省水利厅指示精神及全县水利工程的发展和现有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的需要,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办法:(1)根据工程管理和安全需要,建立和健全调度运用、观测检查、水文测量、养护维修、闸门操作、用水管理、水费征收、技术档案和安全保卫等必要的规章制度。局、库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库整个渠道和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听取各灌区工作情况汇报,对险段隐患及时维修和处理,落实灌溉面积、冬修计划及下年灌溉计划。(2)为了确保工程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灌区五不准的规定。即:一不准拦渠作埂,抬高水位;二不准在渠道两旁三米范围内取土、挖塘、埋坟、建屋、烧窑和种植作物;三不准在库渠上放牧;四不准在渠道上私开缺口,穿渠修闸,埋设涵管和架桥等;五不准在库渠道内、排灌站等水利建设附近爆破、炸鱼、毒鱼、捕鱼、钓鱼。(3)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水库、渠道、电站和各项水利建筑物的管理、维修和保护工作,确保各种水利设施的安全;发现破坏行为,及时追查,作出严肃处理,严重的应依法惩处。
第三节灌溉管理晚清至民国时期,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和“靠天吃饭”思想的束缚,大田作物并无灌溉工程,小型设施在村与村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往往为争灌溉用水,纠纷迭起,甚至酿成械斗。建国后,各项水利工程开始修复和新建,建成后立即转向严加管理。管理办法主要有:(一)凡引用水库蓄水,从事农副生产和工业生产的单位,均应在用水之前,向管委会办理用水手续,经批准后才能用水。(二)水库蓄水应以灌溉为主,在保证农田用水的前提下,切实作好用水发电等综合利用,当农业用水和发电产生矛盾时,首先满足农业灌溉需要。(三)管水员一定要掌握“六先六后”的原则(即:先远田后近田、先高田后低田、先用塘溪水后用水库水、先干田后湿田、先集体后个人、先粮油后其它作物);并做到“三看三灌”(即看天看地看苗、勤灌轮灌浅灌)科学用水。(四)看水制度。每年6~10月为看水时间,5月份开始清理渠内淤泥,安装闸门,检修渠道及附属建筑。6月分渠道放水试验。7~10月为主要放水期。(五)看水站做到划片包干,看水员在渠段内具体分段、分工,职责是在渠长2~3公里内,保证不倒堤,水畅通无阻。(六)水费征收应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
第四节防汛措施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五月,南丰县城被水淹,大水从西门入灌,经一昼夜,毁房无数,冲决东北城垣,漂没余家排居民数十家。嘉庆五年(1800),大水冲毁东门惠政桥。民国20年(1931)水灾,淹没田地数以万亩。自此以后至解放前夕,先后多次洪水侵害,农田禾苗损失十分严重。但均少有具体防汛措施。
1950年,省地水利部门成立防洪抗旱指挥部,由地区直接掌握汛情。1957年2月25日南丰县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各区设立区生产救灾委员会,领导群众防灾、抗灾、救灾。同时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每年4月防汛抗旱机构投入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有组织地安排好防汛与抗旱相结合的实施方案。1962年5月至6月份连续5次河水上涨,最高水位达81.38米,超过警戒线2.88米,是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洪水,也是历史上少有的特大水灾。灾后,县委、县人委组织生产自救,迅速恢复了一批农田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省拨水灾救济款6.7万元,棉布证4.58万尺,修堤阻缺口经费3.7万元。
1978年,根据抚州地区防汛会议精神,南丰防汛措施实现“三有”、“三不倒”、“三加强”。即:有防汛指挥机构、有指挥人员和抢险队伍、有防汛抢险物资;不倒堤、不倒坝、不倒库;切实加强防汛工作领导、加强中型及小(一)、(二)型水库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工地和险库的安全工作。
1981年全县认真总结了防汛经验教训,认为主要是及早准备,组织要细,措施要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做好转移和安置灾民工作,对中型及小(一)、(二)型要在汛前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这些经验制定渡汛方案,是为1981年南丰县防汛方案。内容分为3个方面: (一)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①4月初县城组织抢险队,选出精干的水性较好的队员290人。②由公路段、林业局选出100人组织护桥队。③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自行组织物资抢护队伍。④交通局、县运输部门分别组织车辆、船筏待命。⑤县人民医院组织20名医务人员深入防洪前线。⑥邮电局、广播站应组织人员维修电话、广播线路,保证汛期畅通无阻。⑦组织治安保卫队,由公安局配合城关镇武装民兵做好治安保卫和居民转移的保护工作。
(二)准备好防汛抢险物资:①交通部门及早配备好车辆船只竹筏等。②商业部门备好各项防汛及生活物资。③粮食部门保证粮油供应。④电力公司保证防汛照明。⑤通讯器材应准备充分,命令应保证畅通。⑥卫生部门保证药品器材充分供应。⑦各门水关关口由城关镇负责派人看守。
(三)安排好转移地段,对险区居民与单位,在汛前必须做好转移的准备工作。
1981年5月31日最高水位达81.1米,1987年4月3日最高水位达77.9米,都超过和接近水位警戒线,但防汛方案未变,仍按1981年防汛方案精神组织抗洪救灾,把洪水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