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727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山林管理 |
分类号: | S717 |
页数: | 1 |
摘要: | 山林管理以林业“三定”为中心内容。南丰于1981年6月全面铺开,当时南丰县搞好林业“三定”的要求是:解放思想,分权让利,包干到户,绿化南丰。由于土改时在填写林权证上笼统不详,界址不清,遗留一些跨省、跨县及县内社队之间,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的林权纠纷问题,随着木竹用量与价值日增,造成集体和个别人向山权不明地区竞相砍伐,甚至侵害国有林。有时争议双方互不相让而发生斗殴事件。此项纠纷,多属主管部门调解,甚至由司法部门裁决。嗣后,董溪每年支援对方良种,上里亦派拖拉机来支援夏收夏种。其后,全县在林业“三定”中,调解山林纠纷1016起,涉及山林面积达14.92万亩,其中跨省3起、跨地区21起,面积共10.3万亩。 |
关键词: |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山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