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木竹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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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27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木竹经营
分类号: S717
页数: 2
摘要: 建国前,木竹采伐均由山主雇工以刀、斧、锯手工操作,采伐量视其销量而定。建国后,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木竹需要量陡增,由于出现多次人为破坏,造林与抚育又没跟上,使原有天然林大部成为稀疏残林,后续资源接济不上,直至1985年实行限额采伐,采伐量始得到控制。南丰由于松木储量大、资源多、分布广,采伐量占木竹生产的80%左右,大部用之于坑、枕木。以后随着县乡公路的修建和延伸,在重点砍伐林区,修建公路,使木竹能以人力双轮板车和机动车运输,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运输效益。木竹的综合利用,以前在南丰并不理想,主要是缺乏科研人员和技术设备,枝桠和竹梢除部分得到利用外,大都弃置山间任其腐烂。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木竹经营

内容

第一节采伐建国前,木竹采伐均由山主雇工以刀、斧、锯手工操作,采伐量视其销量而定。建国后,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木竹需要量陡增,由于出现多次人为破坏,造林与抚育又没跟上,使原有天然林大部成为稀疏残林,后续资源接济不上,直至1985年实行限额采伐,采伐量始得到控制。
  南丰由于松木储量大、资源多、分布广,采伐量占木竹生产的80%左右,大部用之于坑、枕木。其规格均有严格限制,要做到“合理选材、见材取料”。生产过程一般是:伐树一制材一打节一剥皮一运输。生产用具系用眠锯、圆盘锯、带锯等进行。
  毛竹的采伐过程及使用工具都较简单,用斧或镰刀即可。
  表14-3 1951~1987年木竹采伐量一览第二节运输木竹运输在解放前至1960年均由人工从采伐地点肩运至小河港旁,汛期串扎竹木排水运。枯水时则沿河、港分段截流放运。后林业部门对县境支流,进行疏浚治理,引爆炸礁,使长陂、明阳、瞿村等林业基地的木竹,能顺利到达罗家堡贮木场,还在新田修建水滑道和拦河坝等。以后随着县乡公路的修建和延伸,在重点砍伐林区,修建公路,使木竹能以人力双轮板车和机动车运输,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运输效益。
  自1979年后,木竹运输工具以汽车为主。
  第三节木竹加工南丰松木主要用于坑、原木生产,规格长度2米到4米,小头直径从8厘米至24厘米为坑木,26厘米以上为原木。坑木又称矿柱,树木伐倒后,按要求规格锯断,经过打节铲皮,即为成品。
  其次是枕木,生产与加工基本和坑原木生产加工相同,规格较严,限制长度在2.55米以内,直径在24厘米以上,松木质量要求较高,因枕木铺设路轨上,常受风雨侵蚀,如木质稍有腐朽,极易影响行车安全。
  板材的种类较多,规格视需要而定,用于各种家俱、建筑材料、包装箱及其它制品。随着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板材的生产加工由手工逐渐转为圆盘锯和带锯操作,工效大为提高。
  毛竹生产简单,砍倒后削去枝桠,运输至小河旁扎排待运。
  木竹的综合利用,以前在南丰并不理想,主要是缺乏科研人员和技术设备,枝桠和竹梢除部分得到利用外,大都弃置山间任其腐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林产化工和技术机械的发展,木竹综合利用开始出现生机。1987年全县各乡(镇)村以木、竹为原材料的加工工厂发展到27个,从事木竹胶合板、火柴盒、梗、家俱、制尺、工具木柄、香木扇等木制品加工生产。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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