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互助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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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8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业互助合作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1
摘要: 1952年,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互助合作道路。全县各地以党团员、乡村干部、劳动模范为骨干,相继建立起一批常年性、季节性和临时性互助组。在他们的带动下,到1954年8月,建有常年互助组158个,季节和临时互助组1224个。年底,合作社发展到36个、互助组1897个,入社农户12284户,占总户数的49%。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县迅速掀起农业合化高潮,不到半年,99.53%农户加入16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7年,入社农户100%。
关键词: 南丰县 农业互助合作 农业生产合作社

内容

1952年,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互助合作道路。全县各地以党团员、乡村干部、劳动模范为骨干,相继建立起一批常年性、季节性和临时性互助组。最早的有朝仙乡吴仁古常年互助组,市山乡官庄村胡四五常年互助组,长岭乡曾学伯常年互助组,镇前乡周桂生常年互助组。在他们的带动下,到1954年8月,建有常年互助组158个,季节和临时互助组1224个。这时,4个最早建立的互助组已试办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的耕牛、农具统一作价入社,平衡负担多进少出;土地(除少量自留地外)一律入社,统一评定常年产量,按产量分红;合作社纯收入,按劳六地四比例分配。年底,合作社发展到36个、互助组1897个,入社农户12284户,占总户数的49%。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县迅速掀起农业合化高潮,不到半年,99.53%农户加入16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7年,入社农户100%。农业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南丰县市山乡合利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怎样解决剩余劳动力的》一文,1955年12月被毛泽东选入中共中央办公厅编辑出版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向全国介绍。
  表13—3 互助合作运动发展情况一览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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