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中共南丰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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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879
颗粒名称: 解放后的中共南丰县委
分类号: D26
页数: 1
摘要: 1949年8月20日,中共南丰县委在中断15年后,重新得到恢复。县委成立之初,由于社会情况复杂,党的组织尚未公开,县委对外称南丰县政治处。1950年8月始启用中共南丰县委名称,由上级任命张桂楠、刘健、张海涌、张萱、许斌5人组成中共南丰县委员会,张桂楠任书记。1956年4月第一次党代会后,县委领导由选举产生。1958年11月21日县委设立书记处,由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组成。1963年10月20日,按照省委通知撤销县委书记处,停用第一书记的称谓,恢复原设的县委书记、副书记。1970年12月第四次党代会后,恢复中共南丰县委,日常工作仍由革委会的“三部一室”办理。
关键词: 南丰县 中共南丰县委

内容

1949年8月20日,中共南丰县委在中断15年后,重新得到恢复。县委成立之初,由于社会情况复杂,党的组织尚未公开,县委对外称南丰县政治处。1950年8月始启用中共南丰县委名称,由上级任命张桂楠、刘健、张海涌、张萱、许斌5人组成中共南丰县委员会,张桂楠任书记。1956年4月第一次党代会后,县委领导由选举产生。
  1958年11月21日县委设立书记处,由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组成。1963年10月20日,按照省委通知撤销县委书记处,停用第一书记的称谓,恢复原设的县委书记、副书记。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次年2月,县委领导被揪斗,县委被夺权,机关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4月,成立党政合一的南丰县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由上级调派谭阳辉任县革委会主任。1969年6月在县革委会内成立党的核心小组,代行县委职权。1970年12月第四次党代会后,恢复中共南丰县委,日常工作仍由革委会的“三部一室”(即政治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保卫部、革委会办公室)办理。
  1976年10月后,调整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和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恢复县人民政府党组,并在县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设立党组。1978年后,县委机关恢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办公室,以强化党委职能机构。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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