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第一节南丰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建党初期的中共南丰支部干事会 “五四”运动使南丰的工农大众和知识分子深受教育,纷纷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抗租抗税,争取男女平等,新文化运动蓬勃发展,进步书刊不断传入,为南丰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1924年1月,赵醒侬作为国民党江西省代表,出席中国国民党于广州举行的有共产党人参加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正式形成了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会后,赵醒侬取道上海,听取中共中央关于改组国民党工作和筹建中共江西地方党工作的指示,随即回到江西开展建党工作。
1924年2月,赵醒侬来到南丰,接见青年学生和进步人士,向他们宣传革命形势和革命道理,赠送进步书刊。
1926年12月,共产党员熊开文受中共党组织派遣回家乡南丰开展革命活动和建党工作。
熊开文、李光贤回到南丰后,积极领导工农革命运动,秘密发属共产党员,扩大党的队伍。于1926年12月底,正式成立南丰县第一个共产党组织——中共南丰支部干事会,有12名党员,后来发展到24名。支部成员有熊开文、李光贤、黄良璋、刘渝、揭方李;熊开文为负责人。党支部隶属中共江西地委。1927年“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南丰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熊开文、李光贤先后被杀害,组织解体。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南丰党组织 1929年,南丰的革命烈火重新点燃。3月初,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前往赣南开辟革命根据地,途经南丰洽村黄龙坑一带时,沿途张贴布告,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发动群众开展土地革命斗争。6月16日,红军独立二团来到洽村、瞿村一带建立革命根据地。共产党员陈富生(黄龙坑人,1928年参加红军)率领一支有13支枪的红军队伍回到黄龙坑一带开展革命工作,并秘密发展共产党员。在陈富生等人的启发教育下,新田村农民刘桂珍、沙坑村农民曾贵发、开源村农民李兰芳首先加入党组织,建立新田、沙坑、开源3个党小组。7月,随着党员的增加,除将上述3个党小组扩大为党支部外,又在吊岭(现属宁都县)、洽村、长陂、封石、明阳等村发展一批共产党员,建立洽村、明阳、吊岭3个党支部。1929年11月,中共南(丰)宁(都)特支(设吊岭)成立后,在洽村一带继续开展建党工作。同月,在鄱阳村建立鄱阳党支部,12月在田东村建立田东党支部。上述党支部初期隶属宁都县委,南宁特支成立后,隶属南宁特支。
1930年4月初,南丰县在田东召开第一次党的代表会议,会上成立中国共产党南丰县委员会,聂昭良任县委书记,萧方璧任副书记,县委始设白舍村,9月迁田东村。从此,南丰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对敌斗争和土地革命,党的队伍也日益发展壮大。
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中央决定,从1932年2月起,将南丰、广昌两县合并,设置南广县,在广昌县城谢义辰公祠成立中共南广县委员会,先后任县委书记的有聂昭良(1932.2——1932.8)、余泽鸿(1932.8——932.12)、施更生(1933.1——933.4)。
1932年8月,成立中共南丰(南广)中心县委,1933年1月改称中共广昌中心县委,同时在南丰境内设置中共南丰临时工作委员会,驻罗坊村,罗龙万任工委书记。1933年4月后,中共南丰临时工作委员会撤销。
第四次反“围剿”胜利后,中央决定于1933年4月26日,撤销南广县,复设南丰、广昌两县,同时成立中共南丰临时县委,不久改为正式县委,罗龙万任县委书记,驻白舍村,此时为南丰苏区党组织发展最兴旺的时期,共有3个下属区委,27个党支部,有党员1000余人。
1934年3月15日,国民党军占领白舍村,县委和县苏维埃机关迁驻洽村、长陂等深山地区。7月底,苏维埃政区大部分被占领,全县处于白色恐怖之中。根据这一形势,县委组织大部分党员和干部成立游击队,在南丰、广昌、宁都交界的深山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同年9月,为了掩护红军主力北上抗日,县委、县苏维埃组织的游击队并入江西军区,开展牵制敌人的战斗,余下的部分党员分散进行革命活动。10月,红军北上抗日后,南丰党的组织机构消失,活动基本停止,直到1949年8月南丰获得解放后才重新建立党的组织。
红军北上后党的活动红军北上抗日后,党组织消失,但是国民党对苏维埃政区人民,特别是对共产党员进行了残酷镇压,很多党员和革命群众,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游击活动,有的加入南(丰)广(昌)独立团,有的加入宜(黄)南(丰)游击队,有的加入南(丰)宁(都)游击队。
国民党的残酷镇压,激起苏维埃政区人民的反抗,鄱阳村共产党员瞿冬生在国民党枪口下拒绝写“自新书”。1934年10月,中共洽村乡支部书记黄林仔掩护群众突围被捕,虽遭毒刑拷打,仍未泄露党的秘密。1936年,明阳乡开源村党支部书记李兰芳带领吴劲仔等10多个农民,把国民党区长李怀民派来收缴捐税的饶绍风痛打一顿,旋即上山打游击。1946年8月,樟坊、坪上、杭山、康都等地1000余人,在红军林某的领导下,公开抗丁,并打死国民党康都乡长洪明风。
解放后的中共南丰县委 1949年8月20日,中共南丰县委在中断15年后,重新得到恢复。县委成立之初,由于社会情况复杂,党的组织尚未公开,县委对外称南丰县政治处。1950年8月始启用中共南丰县委名称,由上级任命张桂楠、刘健、张海涌、张萱、许斌5人组成中共南丰县委员会,张桂楠任书记。1956年4月第一次党代会后,县委领导由选举产生。
1958年11月21日县委设立书记处,由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组成。1963年10月20日,按照省委通知撤销县委书记处,停用第一书记的称谓,恢复原设的县委书记、副书记。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次年2月,县委领导被揪斗,县委被夺权,机关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4月,成立党政合一的南丰县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由上级调派谭阳辉任县革委会主任。1969年6月在县革委会内成立党的核心小组,代行县委职权。1970年12月第四次党代会后,恢复中共南丰县委,日常工作仍由革委会的“三部一室”(即政治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保卫部、革委会办公室)办理。
1976年10月后,调整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和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恢复县人民政府党组,并在县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设立党组。1978年后,县委机关恢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办公室,以强化党委职能机构。
第二节党的代表会议与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 1930年4月,中共南丰县代表会议在田东召开,出席会议的共31人,会议由包维贤(后叛变,解放后被镇压)、余善福主持。议题主要有:攻打南丰县城,扩大红色区域,打土豪,分田地。会上成立南丰第一个县委——中共南丰县委员会,聂昭良任书记。
1933年7月,广昌中心县委在广昌召开由南丰、广昌两县派代表参加的第二次党代会。出席会议的代表200余人,列席100余人,代表由下而上选举产生。会议开了8天,讨论了党的工作,提出了“争取南丰,赤化南城,夺取抚州,消灭土匪,巩固和发展南广地区原有阵地”的口号,省军区司令员陈毅和省委宣传部张部长参加会议并作了报告,会议内容有4点:(1)开展政治动员,扩大边区游击队伍,加紧赤色戒严,扩大铁的红军,号召在八、九、十3个月中争取南广县为扩红模范县;(2)发展苏区生产,广泛组织合作社,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开展党内反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斗争,检查批评县、区、乡各级党委的领导作风中的问题,对查田、查阶级运动,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问题,巩固苏维埃政权问题等都作了研究和决定;(4)选出中心县委组成人员。会上,施更生当选为中心县委书记,罗龙万当选为南丰临时县委书记。选出了施更生等4人为出席省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
党的代表大会 1956年4月,南丰正式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并开始列届次,到1992年,先后召开过9次中共南丰县代表大会,共9届(见表4—1、表4—2、表4—3)。
表4—1 建国后历届中共南丰县代表大会情况一览表4—2 1949—1992年中共南丰县委历届书记、副书记更迭情况一览注: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中间更动的常务委员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表4—3 中共南丰县委历届常委委员更迭一览表4—4 1984~1992年中共南丰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更迭一览第三节县委工作机构与基层党组织 1930年4月中共南丰县委员会成立后,县委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妇女部、保卫局和白区工作部等部门,1932年2月中共南广县委员会成立后,县委设有组织部、宣传部、技术科、总务科等工作部门。1933年4月复设中共南丰县委员会后,工作机构调整为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妇女部、白区工作部和总务科等,工作人员很少。1944年3月10日中共江西省委在《党的经费问题)通知中规定:南丰县委设正副书记各1人,组织部和宣传部正副部长、干事,妇女部和军事部长、干事,白区工作部长、干事,总务科、交通员、收发兼油印、事务长、伙夫、马夫、洗衣、发行科各1人,巡视员3人。
1949年8月,解放后的中共南丰县委员会成立时,只设组织部与宣传部,1950年以后,工作机构陆续增加和撤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被撤并,1977年后又陆续恢复。到1987年,共有工作机构13个。
办公室 1952年2月设秘书处。1953年9月改称办公室,1978年1月恢复。
组织部 1949年8月设置,1968年4月为县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代替,1978年11月恢复。
宣传部 1949年8月设置,1968年4月为县革委会政治部宣传组代替,1978年11月恢复。
统一战线工作部 1953年3月设置,1962年9月曾一度撤销,1963年1月恢复。1968年4月并入县革委会政治部宣传组,1973年划出设统战组,1979年9月恢复统战部。
农工部 1954年5月设置,1962年9月撤销,1963年2月恢复。1968年4月并入县革委会抓促部农业组,1984年3月恢复。
党校 1957年11月11日设县委干部训练班,次年11月改为县委干部学校,1959年4月改称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时受冲击瘫痪。1970年5月改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2年10月复名县委党校。
政法委员会 1981年9月设置。
对台办公室 1978年11月设置。
信访办公室 1981年11月设置。
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1年9月设置。
机要科 1985年2月设置。
老干部局 1985年3月设置。
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5年12月设置。
工交部 1956年7月设置,1962年9月撤销。
财贸部 1956年7月设置,1962年9月撤销。
文教部 1956年7月设置,1957年4月撤销。
南丰报社 1956年8月设置,1959年底撤销。
财贸政治部 1964年1月设置,1968年4月并入县革委会抓促部财贸组。
工交政治部 1982年1月设置,1984年2月撤销。
1930年4月中共南丰县委员会成立后,曾下辖洽村、白舍2个区委。1932年2月中共南广县委员会成立后,曾下辖甘竹、长陂、头陂、青桐、白舍5个区委。1932年8月中共南丰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后,曾下辖长陂、白舍2个区委。1933年4月中共南丰县委员会成立后,曾下辖长陂、白舍、千善3个区委。
1949年8月中共南丰县委员会成立时,下属党组织,按当时的行政区,设有6个区委。1952年成立七区时,增设七区区委。1956年5月撤区并乡后,7个区委被撤销,改设市山、洽湾、傅坊、白舍、洽村5个工作委员会和34个农村党总支。次年5个工委改为5个区委。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区委和总支全部撤销,成立12个人民公社党委;1959年设置琴城公社党委;1961年设置长陂垦殖场党委。此期间,公社机构经常变动,多时有24个公社党委,少时只有9个公社党委。1961至1963年,曾设市山、洽湾、傅坊、白舍4个区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各人民公社党委。“文化大革命”期间,下属党委均被夺权。1969年6月,市山、三溪、洽湾、古城、傅坊、白舍、洽村7个公社和城关镇成立革委会核心小组。1970年各公社党委陆续恢复,同时撤销核心小组。1984年3月进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将15个人民公社党委、1个镇党委改为15个乡党委、2个镇党委。1985年4月太和乡改为镇后,乡党委随之改为镇党委。1973年1月,成立县直属机关党委,1981年1月设置县经济委员会党委。到1987年底,县委共设20个下属党委,其中乡党委14个(市山、沙岗、三溪、桥背、洽湾、东坪、莱溪、桑田、太源、傅坊、中和、波罗、洽村、西溪),镇党委3个(琴城、白舍、太和),垦殖场党委1个(长红),机关党委2个(直属机关、经委);党总支16个,党支部422个。
第四节县委重大决策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恢复社会、生产秩序 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军区抚州军分区第四八三团第一营一举解放南丰县城。中共南丰县委根据党的政策,立即开展工作,一是宣传形势,讲明政策,安定人心,恢复市面;二是组织力量,肃清县城周围国民党残余部队;三是接管与人民生活直接有关的粮食行业,如李彬、龚腾芳开办的机米厂;四是恢复工业生产,首先解决县城照明用电,进而改建发电厂,扩充工业生产电源;五是集训中小学教员、社会知识青年和部分留用人员,接管县城政权机构,筹建县文化馆,调整中小学布局。
剿匪反霸1949年10月,一面恢复生产,安定县城社会秩序,一面对四乡土匪进行清剿。在清剿过程中,采取军事力量与政治攻势结合;发动群众与瓦解敌人内部并举;追剿、围剿、驻剿齐头并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加上多种作战方法。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黄镇中被歼,造成匪内部震动,数月时间投降125人。在群众报信、带路和民兵配合下,南丰四乡匪患较快地得以肃清。镇压李花白、李彬、李怀民、邹富成等匪首10余人,破获暴动谋杀“地下军”案件12起,缴获大量武器弹药。
1949年冬,在清剿四乡土匪的同时,开展反霸斗争。各区先搞1个乡,对象为民愤较大的地方恶霸。各区乡召开农代会、小型座谈会,总结反霸斗争经验教训,推动反霸斗争开展。到1950年9月,斗争大小恶霸36个,镇压4人(二区邹富成、三区崔金旺、四区夏炳炎、六区包维贤)。
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抗美援朝。县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广大群众游行示威和签名声援。11月成立南丰县抗美援朝分会,各区乡、团体成立抗美援朝支会80个。动员各界人民增产节约捐献飞机大炮,先在干部中开展捐献,再深入到各阶层、各乡村、各家各户。从11月11日早晨开始,不到半小时,机关干部捐献人民币430元,工商界捐献人民币1300元,工人也纷纷捐献,一天即捐款2600元。到1952年5月,全县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达人民币11.95万元。
土地改革结合剿匪反霸、抗美援朝,开展征粮和“双减”(减租减息)工作,同时进行土改试点,为全面进行土地改革作准备。
1949年11月初召开过区、乡农代会后,于同月16日召开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总结反霸斗争经验教训,交代减租减息和征粮的具体政策。会后区、乡成立减租减息委员会,由点到面铺开。到1950年9月,共减稻谷296.1万公斤,废债(谷)14.44万公斤,退押(谷)36万公斤。同时,县委决定按属地征收公粮。
土改试点结束,于1950年12月9日,开始第一期土改,先后分3期进行,1952年4月全面结束。按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倒地主”的政策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访贫问苦,串连发动,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土地分配。开始,对土改艰巨性认识不足,搞单纯经济斗争,有的地主顽抗,不少群众顾虑,一度形成僵局。县委召开区、乡、村干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改进对土改工作的领导,举办土改展览,加强政治斗争意识,克服单纯经济斗争倾向;整顿内部,划清敌、我、友界限;对破坏土改的不法地主恶霸分子,开庭依法审判。土改中共没收征收土地18.04万亩。耕牛1444头,农具14.1万件,房屋2.23万间,稻谷200.58万公斤。
全面完成土改后,于1952年11月开始复查,至1953年3月底结束。查漏划,纠偏差,处理遗留问题,整顿、建设各种组织,发展生产。复查中,划清山林界线2389处。农民协会会员发展到32160人(其中洗刷100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42.1%;妇代会员,由9700人发展到17741人(其中洗刷33人);民兵由4301人发展到5697人(其中洗刷21人)。发展党员22名,团员202名,培养贫雇农积极分子21306名。结合搞好生产,开垦荒地13065亩,修陂18座,建水库3座,挖塘177口,扩大灌溉面积5495亩。
1952年冬,县委决定在城区开展民主改革(1953年2月21日并开始水上民改),南丰城区以商业为主,手工业为副,又系产桔地,民改兼有土改任务,阶级构成、土地占有均较为复杂,在进行民改工作中,既执行土改政策,又执行工商业政策,为时4个月基本结束。从此铲除了封建反动势力,肃清了反革命分子,取消了不合理的旧制度,建立了新的民主制度。
“三反”、“五反”1951年12月中旬,县委召开各种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及省、地委关于开展增产节约的“三反”运动的指示,贯彻政策,进行动员。1952年1月2日,以国营商业为重点,以银行为副点,在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增产节约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运动,经过学习动员、思想交锋、坦白交代、检举揭发、说理斗争和总结处理,以及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等阶段,使干部交代了违纪违法行为,堵塞了漏洞,改进了领导作风。1952年7月4日,在县、区、乡3级干部中开展干部整编运动,县委成立整编运动委员会。整编运动分2期,第一期(1952年7月4日至20日)为县、区领导干部;第二期(1952年7月24日至31日)为县、区一般干部和乡(街道)主要干部。参加整编运动的各级干部共531名,按照中共中央方针,发扬民主,启发自觉,重点检查,典型批判,思想交锋,分清是非,民主鉴定,组织结论。在“三反”整编运动中,揭露出有贪污行为的127人,查出贪污人民币15221元,大米3708公斤,银元3576枚,查出浪费人民币10756元;挪用公款344元。
在“三反”运动同时,开展了打击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52年2月4日,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工人大会,号召工人群众起来对资本家的“五毒”行为,进行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揭发斗争,组织工作组深入下去,宣传党的政策,动员坦白交代。工商业者主动向政府交坦白书940份。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有“五毒”行为的工商业户,分类排队,分别给予处理。在“五反”运动中,揭露出有“五毒”行为的1000余户,偷税漏税人民币3649元,行贿人民币567元,盗骗国家财产人民币1648元,欺诈人民币215元。
在农民群众中,提倡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胜利果实用于生产,搞好水利建设。
互助合作土改胜利结束后,广大农民积极要求组织起来发展生产。1952年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依靠贫农,团结中农,逐步的限制富农剥削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地在农村发展三大合作(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1953年,在发展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中,市山乡胡四五、长岭乡曾学伯、朝仙乡吴仁古、镇前乡周桂生,首先办起常年互助组,带动全县互助合作迅速发展。县委对领导互助合作,采取掌握重点,树立旗帜,结合生产,边整顿,边发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1954年8月,有互助组1382个(临时、季节性1224个,常年性158个);年底,已组织起来的农户达12284户,占总农户49%。首先办起常年互助组的胡四五、曾学伯、吴仁古、周桂生,又最早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发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同年10月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县委通过各种形式层层贯彻,批判建社中的七不要(土地不好不要、劳力弱生活困难不要、鳏寡孤独不要、退过互助组的不要、二流子懒汉不要、调皮捣蛋的不要、脾气不好的不要)和五不建(一村不建二社、地区分散不建、不到20户以上不建、全组不全到不建、没有指标不建)的思想,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1956年4月,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入社农户占89.8%,并试办高级农业合作社7个。至年底,全县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入社农户占99.53%。
供销合作社,1951年10月仅试办1个,1954年6月底,发展到27个。1956年有社员14367人,股金28726元。信用合作社,1953年底尚无发展,1954年上半年试建3个,认股1491股,股金1546元;建信用互助组93个,入3006股,股金1058元;1956年发展到74股,达到乡乡有信用社,入社农户21503户,占90%,可贷资金55.5万元。
1954年6月6日,县委召开手工业代表大会,动员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年底,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5个,生产小组7个,入社(组)113人,占手工业总人数19.5%。1955年,在整顿原有社(组)的基础上,掀起手工业合作化高潮,增建手工业社8个,社员151人。1956年2月,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7个,社员1077人;手工业小组5个,组员31人,参加社(组)共1108人,占手工业总人数95%,基本实现手工业合作化。年底,全县占95%的手工业者1233名,组成47个合作社,5个合作小组,胜利地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私”改造1953年,在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分期分批归口改造,逐步纳入经销、代销、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1954年8月,成立南丰县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加强对私改造的领导。1955年,贯彻全国工商联第一届执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到1956年1月,全县工商业实现公私合营,其他小商小贩也纷纷组织合作商店(小组)。
“一五”计划1953年至1957年,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县委确定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并制订全县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以1952年为基数,地方国营工业总产值(包括现代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增至120.58万元,年平均增长1.99%;合作社营工业为9.3万元,比重由5.62%增至7.73%;私营工业为9.92万元,年平均下降8.55%;手工业为125.65万元,增长11.79%,年平均增长2.27%;农业及其副业总产值为851.92元,增长36.35%,年平均增长4.22%;社会商品零售额为512.22万元,增长53.2%。
为保证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5年内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教事业的支出为129.96万元,其中工业为21.87万元,农林水为12.96万元,交通运输为7.16万元,文教为59.39万元,卫生为28.58万元。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贯彻八大二次会议精神 1956年开始,县委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宣传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两类矛盾思想。1958年下半年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党校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班,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检查对多种经营方针的执行情况,检查领导作风中存在中心工作与部门工作结合不够和深入下层调查研究较差等问题。领导生产采取“不信就看,不明就算,不通就辩”的方法,为大跃进造舆论。
整风反右农村大辩论 1957年7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9月5日开始在全县进行反主观主义、反官僚主义和反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群众提出各种意见8380条,贯彻边整边改,到10月6日,经整风领导小组问题处理委员会处理208件(公开处理36件)。
1957年10月25日,县委召开各界人士大会,转入反右派斗争,贴出揭发、辩论右派言论的大字报1774张,漫画581张(整风反右大字报共62800余张,提出意见78300余条)。1958年1月13日至2月24日,对右派分子进行复查定案,被定为右派分子34名,并于6月9日召开县直属机关、企业、学校、工商界500多人参加的大会,宣布对右派分子的处理。同时在农村开展以“双反”(反党反社会主义)为斗争矛头,以粮食问题、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辩论,被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53名。在反右派和农村“双反”运动中,严重地存在斗争扩大化。
“大跃进”人民公社1958年,在大张旗鼓地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情况下,制订第二个五年计划贯彻意见,号召反右倾,反保守,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实现全面“大跃进”。1958年6月4日,县委召开地方工业跃进会议,提出大办工业,大闹钢铁。工业总产值比1956年要求增长333%。1958年9月10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县委钢铁生产指挥部,动员2万多大军,参加钢铁大战,“一切为钢铁元帅升帐”的口号响遍全县。并召开钢铁、粮食生产促进会,提出粮食总产增3.6倍,单产增4.9倍,蜜桔超过最高年产1倍以上。1958年12月13日至17日,中共南丰县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树立对立面,开展思想斗争,拔白旗,插红旗,不断革命,不断前进的决议》,号召“跃进,再跃进”,全县“大跃进”形成热潮。同年底,上报焖铁产量4500余吨,炼铁1300余吨,土法炼出低炭钢150余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文教卫生齐放卫星。不少事情脱离客观实际,许多情况虚报浮夸,强迫命令时有发生,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损害。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县委于9月6日召开县直机关干部大会,20日举办有区、乡、社干部400人参加的人民公社建社训练班;24日以后在全县范围开展建立人民公社的群众运动。1958年9月30日,县委根据中央、省、地委指示,决定将全县19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建成13个人民公社,实现人民公社化。提倡“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结合,刮起“一平二调”的“共产风”。
1959年春,全县开展整社运动,贯彻第二次中央郑州会议和中共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召开县委扩大会,讨论执行毛泽东主席关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十四句话”方针,即:“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适当积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由社决定;多劳多得,承认差别;价值法则,等价交换”。检查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纠正过分集中、平均主义和浪费现象,建立队为基础的三级核算制。同年12月3日,中共南丰县委召开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贯彻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在党内反右倾,在农村开展以两条道路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整社运动,批判所谓富裕中农为代表的反社会主义势力,要求到1967年,全县基本实现工业农业和科学文化现代化。
1960年至1961年,中共南丰县委先后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三级书记会、各条战线工作座谈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开展以纠正“共产风”为中心的整社运动。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和部署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在农业上贯彻“以粮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1962年粮食总产要求达到1.3亿公斤,棉花100万公斤,油料150万公斤。在工业上,贯彻“两条腿走路”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年要求大力增加新产品,大抓农业机械制造,使农业初步实现机械化。在财贸方面,大力组织农副产品生产,扩大公社集体所有制商品基地。在财政金融方面,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和开源节流的原则,1962年要求税收、利润和财政收入大幅度地超额。在文教卫生方面,贯彻党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要求到1962年基本普及小学,中学入学人数增加20%以上,大量发展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的红专学校;全面普查地方病,积极预防,突击治疗。
社会主义教育 1963年3月至1965年春,先在三溪公社石邮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范围内分两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3月28日,中共南丰县委下发《关于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紧急指示》,并召开有县委委员、区、公社书记和县直机关副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联席会议,传达与贯彻省委3月会议精神,研究与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抽调60名县直机关干部,分赴各公社、大队对群众进行正面教育。6月2日开始,组织5个工作组在耀里、市山、太和、中和、莱溪公社开展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的“四清”工作。12月,全县农村铺开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1964年春,在县举办社会主义教育展览,参观人数达8万多人次。1965年2月,县委召开有1755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必须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据统计:全县清查出有贪污盗窃的406人,贪污盗窃人民币20653元,粮食26585公斤;挪用公款的850人,挪用人民币47719元;多占工分1293人,计110313分。对干部中的包庇坏人、聚众赌博、大搞封建迷信、买卖婚姻、强迫命令作风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重的作了组织处理。
“文化大革命”时期贯彻《五·一六通知》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1966年5月26日,成立“南丰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贯彻中共中央五月十六日通知,揭开了南丰“文化大革命”的序幕。6月至8月,县委先后召开机关干部、学校教师、企业职工动员大会和全县广播大会,从机关单位到大街小巷,从县城到村镇,大字报铺天盖地。截止8月底,共贴出大字报30440张,揭出问题42700余个;在开展对“三家村”批判的同时,经县委批准8人作为“批判”对象。8月10日,县属各机关、企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初步划定93名干部交群众批判。12日,县城中、小学生上街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大量古籍和报刊被焚烧,珍贵历史文物(包括省重点保护文物西门石佛和曾巩读书岩亭)被捣毁;收兑黄金27358克,白银1491526克,银元47220枚。9月27日,全县城乡中学学生160名和教师15名,赴北京参加国庆17周年天安门庆祝集会,接受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大检阅。在全国大串连声浪中,县委于12月3日成立接待工作小组,县镇设立接待办公室,公路干线及县社公路沿途建立接待站,接待外地串连群众和“红卫兵”,南丰部分中、小学师生和职工亦纷纷赴外地串连,使正常的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两派群众组织和夺权 1967年2月,“南丰革命造反派红旗公社委员会”(群众组织),夺取中共南丰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党政大权,于3月17日成立“南丰县革命委员会”,由军、干、群代表组成领导班子,在公、检、法成立军管小组,实行军事管制。另一群众组织“井冈山指挥部”声称再夺权;6月19日部分农民进城游行,与其发生冲突,群众受伤数十人。9月13日,南丰井冈山指挥部(红旗公社成了保守组织)发布通告,“南丰县革命委员会所篡夺的一切权力,自9月1日起由南丰井冈山指挥部接管”。11月19日,南丰井冈山指挥部改称“江西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筹备委员会南丰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政宣部、参谋部、后勤部、斗批改办公室、接待室、社队办公室等8个部室。在此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608部队进驻南丰执行“支左”任务。
县革命委员会和“三查”工作1968年2月26日,经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三结合”的南丰县临时领导小组。4月9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南丰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合一,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同时成立“三查”领导小组,南丰开展“三查”(查走资派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查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工作。6月8日,“造反派”将所谓“三查”对象500余人,戴高帽,挂黑牌,押上街头游斗,以后又分系统组织下乡巡回批斗,造成大批冤、假、错案。1969年3月28日,县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领导小组,进一步开展“三支两军”工作。
“一打三反”和“斗、批、改”中共“九大”后,深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到1970年底,全县发行毛泽东著作36万册,印发毛泽东主席最新指示56万份,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近5万人次。在贯彻“九大”路线的情况下,进行了“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和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运动,工农兵进驻上层建筑领域,“文化大革命”转入斗、批、、改阶段。工农业搞“两个突破”。中共南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作出“三年实现大寨县”的决定,提出“一年大干二年变,三年农业‘四化’全实现”的口号。工业积极发展“六小”(小钢铁、煤窑、水泥、化肥、水电、电机)、“七机”(发电机、电动机、插秧机、水轮机、打谷机、粉碎机、变压器)。
“批陈批林”和“反击右倾翻案风”1971年6月,全县开展批陈(伯达)整风运动。10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党、叛国出逃的文件,开始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罪行。1972年9月,普遍开展批林整风学习。1975年5月,南丰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批林批孔”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县革委会政治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下半年,根据中央指示,对各方面进行整顿,切实搞好生产,向农村和工业、财贸一些部门以及南丰中学派出工作组。1976年2月,全县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批“三项指示为纲”,割资本主义尾巴;“反潮流”战士聚集,成立访问团,接管县革委会政治部“批林批孔”办公室,纷纷外出“上访”,围攻党、政领导同志,一时生产、工作秩序陷入混乱。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落实各项政策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10月至年底,全县8万余人先后参加在城乡各地举行的集会和游行,热烈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的历史性胜利。1977年,深入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联系县实际,按照党的政策开展清查工作;对说错话、办错事的同志,主要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打砸抢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组织处理或依法予以制裁。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召开一系列会议,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传达贯彻。认真地处理了“文化大革命”中和历史上一大批遗留问题,平反了冤、假、错案,对错划的34名右派分子予以改正;对遭受林彪、“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干部政策、工商业者政策、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等,均予以落实;对四类分子依法摘掉帽子,占总数的99.3%。
工农业发展农业生产责任制根据党的政治路线,坚持把经济工作放在首位,县委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工农业生产。197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8539万元,比1976年增长61.4%,3年平均递增17.3%;开始对农业生产实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联产到劳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1983年1月,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共南丰县委召开了三次常务委员会和两次全体委员会,进行学习、讨论。1981年开始在三溪、东坪公社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在全县公社全部实行。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83年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66.01%。工业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3年工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66.06%。
改革开放两个文明建设 1984年7月26日至28日,县委召开有各条战线、各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参加的经济改革工作会议,传达省、地经济改革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南丰县经济改革领导小组。1985年2月9日至13日,召开“振兴南丰经济座谈会”,南丰籍在外地工作的县(团)级以上领导和专家、学者41人,以及县经济部门负责人参加,为南丰经济体制改革和工农业发展献计献策。确定振兴南丰经济的指导思想是:改革、挖潜、发展,保质量,求生存,争市场,达三增(增产值、增税收、增利润)。1987年9月8日,中共南丰县委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根据中共十二届六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示方针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检查1984年至1986年对改革开放政策的执行情况.在农村改革的基础上,城市经济改革逐步推开,实施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四个暂行条例,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建立党政机关目标管理制和领导岗位责任制。据1986年统计:全县工业产值6391万元,比1983年增长47.7%;农业产值9559万元,比1983年增长3.24%;多种经营产值5114万元,比1983年增长22.3%。乡镇企业坚持乡、村、户办和联户办“四轮驱动”的方针,1986年发展到4837个厂(场),总收入3195万元,比1983年增长24%。
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县委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教育,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反对“精神污染”。中共南丰县委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刹住当前“五风的决定》,反对乱砍滥伐,反对投机倒把,反对聚众赌博,反对封建迷信,反对大吃大喝、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开展文明村建设和城镇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1986年,旴江索桥、宝岩塔、琴城集贸市场、县城柏油路峻工;新建图书馆、博物馆、县乡调频广播;整顿文化市场,查禁淫秽物品。1987年共命名文明村69个(其中省命名2个);共评文明单位66个(其中省命名2个)。参加普法学习的人数116118人,占普法对象80%。
1987年冬,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县委召开三级干部大会,由县、乡、村干部组成“千人宣讲团”,深入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讲话,进行“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在深化改革方面,着重抓了承包责任制的推广普及工作。在发展生产方面,大兴开发性农业,多上新项目、新产品,增产值、增效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疏浚流动渠道。1987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5267万元,比1986年增长14%;国民收入13815万元,比1986年增长12.8%;工农业总产值17262万元,比1986年增长8.33%(工业产值7383万元,比1986年增长15.52%;农业产值9879万元,比1986年增长3.3%);乡镇企业总收入3494万元,比1986年增长10.6%;商品零售总额8975万元,比1986年增长11%,对外贸易额435万元,比1986年增长43.09%。各行各业受到省以上表彰的单位(工作)达28个(项)。
第五节党的建设与党务工作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思想建设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结合进行。早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组织就在党员和工农群众中,开办识字班和训练班,组织文化学习,灌输革命道理,宣讲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建国初期,结合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开展回忆对比、忆苦思甜的阶级教育,以及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1954年9月,根据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县委在全县党员中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党员增强党的团结,密切联系群众。1955年冬,召开区、乡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动员党员带头走合作化道路。1957年秋,召开三级干部会,部署开展农村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1964年初,召开党员和干部大会,开展增产节约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71年6月,县委召开党员会,号召参加批陈(陈伯达)整风运动。1972年9月,传达《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传达提纲》,部署全县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3年7月召开三级干部会,学习毛泽东“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总结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农业学大寨的经验。1975年秋,贯彻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关于安定团结和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三项指示”,动员全党和各行各业大搞农业。1976年10月,传达中央打招呼会议精神,全体党员拥护党中央对江青反革命集团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深入揭批。1978年底,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党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8年以后,在各级党的组织中,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并于每年春开会表彰。1980年11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动员全党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80年代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983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地、县联合在太和公社召开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现场会,贯彻《条例》的经验刊登在1984年第10期《农村工作通讯》上。以后至1987年前,多次召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经验交流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并编印专集,表彰数十个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风流人物。
社会宣传土地革命时期,共产党员、红军战士人人都做社会宣传工作,每到一地都在墙壁上书写标语,散发传单,向贫苦农民宣讲无产阶级革命道理,引导农民起来打土豪,分田地,参加武装斗争。
建国后,宣传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建国初到1956年,在城镇、农村,通过夜校、黑板报、墙报、图片展览以及各种文艺形式,建立宣传网,培训宣传员,组织报告团,向广大群众宣传土改、镇反、“三反”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宣传婚姻法,在妇女中开展诉苦活动,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精神,宣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号召走合作化道路和对工商业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农业发展纲要,宣传党的“八大”路线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到1966年,宣传反右斗争的性质和方针、政策,宣传“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宣传“三学”(学解放军、学大庆、学大寨)、“三定”(粮食定产、定购、定销)、“三大”(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大办钢铁);1961年,重点宣传“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以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克服宣传工作“左”的倾向,动员党员和群众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贡献力量。之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宣传也在“左”的导向下开展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首先是思想战线的拨乱反正,广泛深入地开展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宣传,开展民主与法制的宣传,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1987年,加强新闻报道工作,专业通讯员21名,业余通讯员147名。
理论学习苏维埃时期的理论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章》、《社会发展史)、《共产国际纲领》等,先组织县、区委领导学习,然后向干部、党员和红军战士宣讲,并联系实际,批判和克服悲观、动摇情绪,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战斗力。
建国初至60年代前后,以机关为单位,建立星期二、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在工厂、农村,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学习小组。主要学习《社会发展简史》、《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共产党宣言》等,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毛泽东选集》发行,形成理论学习高潮。1977年掀起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高潮。1979年以后,着重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批判“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要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要始终不渝地遵循”),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3年,县委党校举办哲学进修班,为期3个月,42名干部参加学习,并组织全县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1985年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举办党政干部中专培训班,列入省教委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学员54名,学制两年,设马列基础理论、文化知识等12门课,1987年毕业,53人获中专毕业证书。1987年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通过县委党校,组织副局级以上干部167名,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系统组织干部学习政治经济学,并进行了统考,57个单位,803人,考试总平均分数为84.4分;举办了3期副局级以上干部读书班,培训理论辅导员65名。
党员、干部教育苏维埃时期的党员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和武装斗争教育。建国后,随着党组织的发展,党员教育相应加强。1950年初,县委对160多名乡村干部进行了轮训。脱产干部有80%送地委干校学习,在区委干部中,有25%到省委党校学习。1954年,举办建党训练班3期,共345名积极分子参加学习,从中发展党员300名。1956年以后,县委下达《关于加强支部教育工作的通知》和“怎样做一个好党员”的计划,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争当好党员的活动。1959年,县委党校在长岭、桑田、池丰等乡村办学,组织党员、干部一边学习,一边参加农业劳动,端正思想作风,开展思想交锋。为此,全省在南丰召开党校办学现场会。《人民日报》报道南丰培训党员、干部的经验。1980年,建立和健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党课)制度,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农村每个支部有一名党课教员,全县有党课教员176名,并开展党员“联系户”、“十上门”活动。1982年,县、社两级党委举办党员训练班143期,参训党员5944人次。1986年以来各乡镇普遍开办乡、镇党校,对农村党员进行普训。1987年,通过县、乡(镇)党校轮训的党员5904名,占党员总数87%,其中脱产训练1486人。有176个农村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和党员活动室,党员为群众做好事3000多人次,做好事400余件,“创先争优”活动评比结果,有95个先进党支部和490名优秀党员受到基层党委表彰,有59个先进党支部、96名优秀党员受到县委表彰。
表4—5 1977年以来中共南丰县委党校培训党员、干部情况一览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组织建设 1926年底,南丰建立第一个党支部,中共党员24人。1927年“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党组织遭破坏而解体。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的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1934年10月,红军北上抗日后,党的组织机关消失,活动基本停止,直到南丰解放后,才重新成立党组织。
建国初,有南下工作团干部37名(其中县级干部3名、区级干部25名),加上新提拔干部及留用人员,共有干部268名,其中有47名党员。1952年,县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系统地总结、讨论和部署建党工作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年底,有27个乡建立党的组织,农村发展新党员197名,机关党员发展到147名,全县共建党支部34个,党员344名。1955年,乡乡建立党支部。1965年底,建立基层党委22个,基层党支部由建国初期的6个发展到272个,党员人数由建国初期的56名发展到2875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使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到1987年,全县建立14个乡党委、3个镇党委、1个场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委、县经委党委,422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6768名,其中爹蓑民族党员3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2200余名。1987年全县发展党员251人,其中女31人;25岁以下39人,26~30岁63人,31~35岁63人,36~45岁71人,46~50岁10人,51~55岁5人;大专文化16人,中专46人,高中53人。
在建设中整顿,通过整顿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结合“三反”、“五反”运动,清除贪污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土地改革中,进行“三查三整”(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组织、思想和作风)。1959年,开始整社整党,一类支部由114个增加到150个,三类支部由36个减少到14个。1985年至1987年,按《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进行整党,着重对党员进行正面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党性。全县有388个党支部、6216名党员(其中预备党员376名)参加了整党。经过整党,对5810名党员进行了登记(占正式党员的99.49%),有9名党员不予登记(占0.15%),有18名党员缓期登记(占0.31%),有3名党员自动退党(占0.05%)4 表4—6 建国后党的基层组织一览表4—7 建国后党员发展情况一览干部管理建国后50年代至60年代,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提出的“认真挑选,积极培养,严格审查,大胆提拔”的标准。据1954年统计,提拔县级干部3名,主要区级干部16名,一般区级干部35名。1957年,贯彻中央提出的“稳定与提高”的干部工作原则,从县级机关中,抽调一批领导骨干充实到区、乡负责领导工作。其中下放到区的有56名,到乡的有52名,并动员91名干部回到农业社直接参加生产,达到“紧缩机构,加强劳动战线”的目的。1965年,按照考察了解干部五个条件和八字方法(摸、分、教、帮、交、用、考、提),对全县干部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一年中提拔新生力量94名,调整交流公社副书记、副局长以上干部1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1984年,在体制改革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中,全县挑选了38名优秀中青年干部任乡一级领导,其中大专文化程度7人,中专(含高中)17人。并挑选38名中青年干部任部、委、办、局一级领导,其中大专文化程度21人,中专(含高中)文化13人,安排了56名老同志任调研员、乡协理员(助理员),同时建立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1985年,抽调32名干部,到老区和贫、特困乡(村)任实职,支援老区建设,锻炼年轻干部。1987年,干部工作围绕深化改革的要求,对全县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核,配合乡镇换届选举,调整配备了乡镇班子。调整后,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35.8岁,比原来下降2.1岁;文化程度明显提高,调整后的乡党委成员110名,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的74名,占67.2%,比原班子提高18.1%。本着调整、充实、理顺关系的原则,县直各单位的班子,共调整74名干部,提拔了41名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
干部审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度时间因受“左”的路线干扰,在审干问题上有过惨痛的教训,以“纯洁革命队伍”为名对干部横加“AB团”、“阶级异已分子”等罪名,造成错捕、错关、错杀。建国后“文化大革命”期间,重蹈左倾路线覆辙,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无限上纲,残酷斗争,造成冤假错案。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委组织专门机构,进行复查,给受害者平反昭雪。
1955年4月,县委成立审干办公室,对干部政治历史问题进行审查。以后,审干工作时有间断。1955年以来共审查干部518人,作出结论的514人,其余4人,当时作了不同情况的处理。
1967年至1980年,在干部中,清查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以后审干工作转为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干部档案材料。
老干部工作 1984年5月,县委设离休干部办公室,1985年3月1日,成立南丰县老干部管理局,同年11月16日,改称中共南丰县委老干部局。截至1987年,办理离休的老干部101人。其中:从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的老干部1人;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的老干部7人;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的老干部93人。对老干部全部颁发了《离休荣誉证》和“商品特供证”,26名离休老干部享受县级政治生活待遇。建立老干部学习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组织参观、休养,年节走访、慰问。1985年后开辟200平方米的老干部活动场所,订阅报刊杂志40余种和购有球类、象棋、扑克等文娱器具。
知识分子工作1983年,贯彻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先农业战线,后文教、卫生等部门,对知识分子状况进行摸底。1984年4月,成立南丰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科委。1985年底,改称南丰县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配备专职干部2名。据1987年统计,全县有各类知识分子2211名,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39人。截至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01件;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来访252人,处理信访159件,其中:平反冤假错案13件,清理人事档案25件,补发工资16件,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的财物19件,挤占私房23件,因冤假错案解决“农转非”5件。
党的作风建设和纪检工作作风建设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注重与培养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党的优良传统。
建国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一系列文件、决定、规定,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及时组织党员学习每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1957年下半年;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1958年,在中共南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决定》。1978年以后,开展学《准则》、见行动、纠正不正之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活动,并根据党的十二大决定,提出全县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措施。1979年开始,组织、宣传、纪检三家每年共抓“创先争优”活动,年初布置,年中检查,年末评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开表彰会,发光荣榜。1982年12月,在中共南丰县委党校举办“正党风、反腐蚀”教育学习班,学《党章》,学赵春娥等先进事迹,对照本县几个典型案例,联系实际开展讨论,克服缺点,增强党性,分4期,副经理以上至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共359名干部参加了学习。1984年县委下达《关于建立和健全乡(镇、场)、县直单位纪检机构的决定》以及整编、整党、整风的通知。1987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党员观看党性、党风、党纪电视录像达4900多人,占党员总数的75%;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纪检机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县苏维埃政府工农检查部负责。
建国后,1950年7月9日,成立中共南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8月30日,改称中共南丰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察机构被取消。1972年11月15日,在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设纪律检查组。1979年7月30日,成立中共南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根据上级通知,更名为中共南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纪检科、案件审理科(1987年增设信访科)。1984年7月12日,县委下达《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场)、县直单位纪检机构的决定》,乡(镇、场)和县经济委员会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据1986年统计,建立基层纪检委员会19个,纪检组13个,设纪检员22名。
纪检工作县纪委成立后,对1959年在反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斗争中犯有错误的同志33人,进行甄别改正。1982年1月,贯彻中共中央《紧急通知》,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县委成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并由县纪委代管。在“严打”过程中,查处案件7起,其中贪污案5起,行贿案1起,投机诈骗案1起,总金额56500元。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纪委复查了一批历史老案,并作了重新处理。设立核查“文化大革命”中三种人(造反起家的人、派性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办公室,开展核查工作,并作了结论。1983年,贯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纪建房、多分房、分好房的问题,组织力量,分头把关,认真进行清理和查处,对超面积,该退的退,该加房租费的加房租费,严重的直至绳之以法。1986年,全县纪检组织共立案21起,结案21起,处理党员干部26人,其中局、乡级12名,为国家和集体追回退赔赃款20531元;同年,受理纪检信访62件,全部办理,成为全省信访工作规划达标县之一。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建国初期,全县统战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兼办。1952年3月成立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贯彻中共中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开展对私营工商业者、宗教人士、去台人员及(香)港澳(门)同胞的教育团结工作。后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党的统战工作一度中断,统战对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迫害。1979年,统战部和政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对台办公室协同开展有关方面的统战工作,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到1987年,全县共落实统战政策1170人次1236件,占应落实政策的百分之百,其中,改正错划右派34人和“中右”、“双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53人,平反纠正冤假错案11人,安排工作、补发工资、恢复政治待遇,并退还挤占统战对象私房46所,面积共3481平方米。
对私工作 1952年,县委统战部与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积极开展扶助私营工商业发展的工作,并在工商界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共揭露出有“五毒”行为的1000余户,偷税漏税3649.31元,行贿567.10元,盗骗国家财产1648元,欺诈215.6元。1954年3月19日,县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后,贯彻中共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组织工商业者参加政治学习班学习,推动与教育工商业者参加社会主义改造运动。1956年1月,县成立对资改造办公室,纳入公私合营企业的有595户;7月,工商业全行业申请公私合营,基本上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3月,进一步动员工商业者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5月,动员工商业者修订自我改造规划。是年,在工商界开展“反右”斗争,错划一批右派。“文化大革命”中,绝大多数工商业者被下放农村劳动。工商联被撤销,对私工作中断。1979年9月县委统战部恢复后,根据中共中央(1979)84号文件和省、地委关于落实统战政策的指示,认真调查落实冤假错案,进行纠偏,共落实原工商业者264人中属于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242人;“文化大革命”中被停职下放劳动的工商业者收回安排工作的89人,补发工资76470元;受株连下放的家属子女219人收回城镇安置并补发生活补助费;退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8户工商业者财产折款3432.74元;平反纠正工商业者冤假错案3人。同时,退还工商联办公用房2处,共800平方米。1985年恢复工商联机构,配合统战部门进一步落实党的统战政策。
对台工作 1965年,南丰开始对台宣传工作。1973年11月3日,县革委会政治部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1977年起,开始对全县去台人员及其眷属进行调查工作。据1987年统计,南丰去台人员共341人,其中相当于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官员及其他知名人士9人。1978年11月2日正式设立县对台工作办公室。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县对台办公室多次召开台属座谈会及对台工作报告会,并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宣传、图书展览等形式,宣传“一国两制”方针,宣传党的统战政策,动员鼓励他们去函与亲人联系。至1987年,香港报刊刊登由南丰县对台办公室组稿的寻人启事31则。同时,组织采写对台宣传稿件。1977至1987年,被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中国建设》、香港《文汇报》及《镜报》共采用稿件48篇。且每逢中秋、春节,县对台办公室都要召开台属座谈会或茶话会,积极慎重地做好台属的思想教育工作。1984年8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台湾同胞接待处。1986年1月10日,聘请了16名台属联络员,并制订了台属联络员条例(草案)。1987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县委对台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县有4名去台人员回乡探亲、观光、旅游。1984至1985年,全县有2批6人台属赴香港会亲。与此同时,做好港、澳同胞及其他海外上层人物的统战工作。到1987年,平反纠正台属冤假错案1人,归侨1人,侨眷1人,落实起义投诚人员15人,发给了起义投诚证书,并有2人恢复公职,1人安排工作,因历史问题而受到错误处理作了复查改正的4人,家属受株连作了妥善安置的1人,恢复商品粮2人。
宗教工作南丰县宗教主要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建国后,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保障正当的宗教活动,先后共召开过5次宗教人士会议。80年代,县委统战部对宗教人士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知识。县委统战部述设立了民族宗教办公室,组织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寺庙、道观悉被破坏,宗教事务工作中断。1979年后,县委统战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工作,宗教活动渐次恢复,除崇真古寺外,寿昌寺、地藏寺、南台山寺等一批被毁寺庙重修开放。1987年,全县共有僧人10人,尼姑16人,天主教徒500余人,并有少数基督教徒。此外,还有6个少数民族居县。到1987年,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归还宗教团体房产9处,共2426平方米;平反纠正宗教界冤假错案1人;解决僧尼商品粮6人,补发5名宗教人士生活费500元;解决少数民族回民生活补贴(每人3元)和食油供应。在政治上安排宗教人士担任县政协常委。
第二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党派与群团组织第一节民主党派南丰解放前夕的1948年8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曾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财务委员的沈德尊来南丰任县长,为解放南丰进行过活动,因工作需要未公开党员身份。1949年7月14日,被国民党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司令黄镇中以“通共谋反”罪名杀害于宁都。后被中国农工民主党定为烈士。
建国后,1948年在上饶市参加中国农工民主党的程正纲,于1953年下半年调来南丰县税务局工作,因南丰未建立农工民主党的组织,程正纲的组织关系隶属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西省临川县支部委员会。程正纲在1955年后,连任南丰县第一届、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56年下半年开始任南丰县税务局副局长至1957年调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西省抚州委员会主持党务工作。
第二节群团组织工人组织革命根据地内总工会在中共南丰县支部的领导下,南丰县的工农革命运动进入高潮。1927年1月成立南丰县总工会,2月先后成立绸缎百货业、药业、南货业、棉布业、筏业等行业的基层工会组织。在庆祝县总工会成立时,1000余人举行游行示威,经县城东西南北门,历时达4小时之久,同阻挠工人加入工会的资本家进行斗争。同年3月,县总工会领导工人进行请愿活动,迫使国民党右派释放共产党员,右派县长曾宪周被撤职,交出枪支10条,建立工人武装——工人纠察队,发展队员40余人。
1927年“七·一五”国民党反革命大屠杀后,工会被迫停止活动,工会干部熊开文、李光贤先后被杀害。
1930年4月,中共南丰县委在田东正式成立,南丰县总工会随即恢复活动,设主席(委员长)、秘书,分青工部、妇女工作部、雇农部,辖区工会、乡分会和行业工会。1932年2月改称南广县总工会,3月总工会改称工会联合会,4月南广两县分设,工会亦随之另立。此期间,县工会领导过各行业工人为反对药业、杂货、百货业老板关门停业、克扣工人工资,要求发放4元年关费,新年3天双工薪,增加制豆腐工人工资等,取得罢工斗争的胜利。
1932年8月22日,红军攻克南丰,在占领县城期间,由南广中心县苏维埃政府,组织城市工作组,帮助成立南货、洋广货、棉织、布店劳力工会。动员全县工人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参军参战。9月3日红军撤出县城后,县城工会组织逐步解散或转移。
1932年4月以后,苏维埃政区进行没收和分配土地,发展工业,开办消费合作社,实行劳动法规。12月,全省第一次工农妇代表大会召开,南丰出席的代表,在支前扩红和增产节约运动上表现得非常积极,会后扩红40名,慰劳军鞋300双。
1934年10月,红军北上抗日后,工会组织活动暂告停止。
建国后工会组织南丰解放后,工会组织陆续建立。1950年1月7日,抚州地工委领导来南丰主持召开筹建县工会工人代表会,2月6日,召开南丰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组建基层工会,至同年5月,先后成立店员、纺织、搬运、碾米、交通企业、教联等工会筹委会,发展会员386人。1950年11月,召开南丰县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南丰县总工会”。1953年1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规定,“南丰县总工会”更名为“南丰县工会联合会”,1958年11月复名“南丰县总工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总工会、职工夜校、职工俱乐部的工会各项工作逐渐处于停顿,直至工会组织解散。1973年8月,省总工会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之后,县总工会与基层工会陆续恢复。
1.县工会历次代表大会(见下表) 2.工会主要活动组织发展 1950年11月正式成立南丰县总工会后,进行组建基层工会和发展会员的工作。到1951年11月召开第二届工代会时,已成立基层工会26个,发展会员1336名,占职工总数73%。1981年,成立全县企业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相应地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同时成立女工委员会14个。1985年7月,成立“南丰县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到1987年,全县有基层工会226个,工会会员10655人,占职工总数11735人的97.7%,建立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60个,工会小组542个。
宣传教育 1950年6月,县总工会筹委会第一次开办职工夜校,设立1个识字班,举办3期短期学习班,学文化,学政治,186人参加。以后由识字班,发展为初、高小班;初、高中班。由学文化、学政治到增学科学技术。据1952年底统计,大批职工经过学习,走上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为国家输送干部600余名。1987年,职工业余教育三级办学共22个班,学员达1121人,通过学习获高中毕业证书的14名,专业技术结业证书的63名,录取各类高等院校的43名,中专学校的27名。工会还结合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等对职工进行形势教育、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投入斗争实践。
劳动竞赛工会经常组织“劳动竞赛”和“双革”活动。1961年,在全县工业企业开展“十厂、百组、千人”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通过比、学、赶、帮活动,革新项目大小达70余项。合理化建议4859条,实现2525条,有些项目提高功效几倍至十数倍,涌现先进集体54个,先进个人164名。1965年,在工业交通系统评为“五好”企业5个,“五好”班组20个,“五好”职工46名(其中手工业社员25名),先进生产者83名。1977年以后,开展以高产、优质、多品种、低消耗和安全生产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为“四化”立功活动,集体立功的79个单位,个人立功的636人。1984年,实施“三二一竞赛方案”(三创:创纪录、创水平、创先进;二高:高效益、高转变;一献:贡献百元),全县参加竞赛的有6100人,增收节支金额达351800元。1987年,全县参加劳动竞赛的单位共完成总产值12087万元,超年计划2375万元,比1986年增长29.8%。
职工生活南丰解放初期,对大批失业工人,获得人民政府以工代赈款1700元。1952年以后,县总工会组织工人生产自救,开办工人招待所(分设饮食、旅社、浴室、理发室和诊疗所)、工人新工厂(染织)和工会会员消费合作社。认真贯彻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有关条例和规定。1980年8月举办劳动保险业务干部训练班,参加学习53人。1982年9月对有关单位实行劳动保险登记,恢复和建立劳动保险档案。1985年,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27个,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126人。举办幼托组织15个,入托婴、幼儿372人,加强女工“五期”保护,建立女工浴室12个,哺乳室4个,卫生冲洗室15个。组织先进人物、工会积极分子226人到厦门、桂林、庐山、杭州等地休养,送职工270人到青山湖、温泉等地疗养。十年动乱后,全县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发展到118个,辟有图书室、娱乐室、电视室,有的还有放映队、录像队。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1987年6月,抚州地区举办青年职工歌手大奖赛,南丰参赛职工获一等奖。
农民组织革命根据地内农民协会1927年1月,县农民协会成立,熊开文等任常委,领导农民开展革命活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农会随苏维埃政区的发展而发展。黄龙坑是苏维埃政区第一个村农会组织,洽村是土地战争时期苏维埃政区第一个区农会。到1930年,洽村、长陂、明阳、白舍、罗坊、鄱阳、石咀、桑田、太源等33个乡先后成立农民协会。主要任务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发动农民打倒土豪劣绅,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各地农民协会,普遍建立了农民武装,参加分田查田斗争,安定社会秩序。
建国后农民组织解放初期,全县大部分地区在1949年冬正式成立县农民协会之后,分别成立区、乡农民协会,并几度召开县、区、乡农民代表大会,各区首次农代会于11月初召开。
1950年10月《南丰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情况汇报》中统计:全县6个区68个乡185个行政村1088个自然村成立农会组织79个,会员3786人。1951年,全县共有农民协会108个,农协会员12545人,占全县农民总人数的13.6%。1952年,农民协会组织逐渐扩大,会员发展到15845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18.6%。到1953年上半年,农民协会会员已经发展到32160人(已发会员证15477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42.1%。
建国初,贫雇农是农村民主建设的依靠对象。土改中各区、乡、村农会成为代表贫雇农利益的权力机构,严格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倒地主”的政策,推动了土改运动的胜利完成。土改后,合作化时农会会员扩大到中农,推动了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根据农民协会的性质和任务,逐渐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1965年3月,召开全县贫下中农和农业先进代表会议,500余人参加,成立贫农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并选举出席全省农业先进代表会议代表。
“文化大革命”召开过贫(下中农)代(表)会,曾选派积极分子组成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农村商业、教育、卫生等单位参与管理工作。1979年,根据有关文件,撤销贫协组织。
青少年组织革命根据地内青少年组织共青团 1930年4月,在田东成立的中共南丰县委中,由李秋雨任少共书记。5月正式成立“少共南丰县委”,设组织部、青工部、青妇部、儿童局。各区建立“少共区委”。共青团组织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发动青年参军参战,积极参加土改斗争。1934年10月红军北上抗日后,共青团组织停止活动。
儿童团和少先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南丰先后建立过儿童团和少先队。儿童团担任站岗放哨、管制土豪劣绅、观察国民党军队的动静等任务;同时,儿童团还进行破除迷信等宣传活动。1929年,洽村区瞿村赤少队名册,共登记19名少先队员。少先队队员年龄范围为10至20岁。少先队武器有梭标、马刀等,苏维埃政府制发了少先队的统一旗帜及袖章。《少先队组织法》规定:“少先队是在无产阶级的政治主张下行动,是红军赤卫队的后备军。少先队的组织以乡(苏维埃)为单位设立乡队部。”1932年8月,在江西苏维埃政区内对发展少先队组织的检查时,“仅瑞金、兴国、广昌、宜黄、乐安、南丰等12个县少先队员总数达5624名,南丰发展了23名。” 建国后青少年组织建国后团组织 1949年12月,中国新民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南丰县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1953年3月,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南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1957年5月,根据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南丰县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丰县委员会。各级团组织经常开展“达标、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发展团员,团员比例突破20%的要求。
县共青团历届团代会(见下表) 共青团主要活动团的组织发展(见下表) 表4—8 1949~1987年团组织发展情况一览团的教育活动主要是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根据青年特点,开展教育活动。广泛地、经常地对团员和青年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进行先进事迹和英雄事迹的教育。建国初,教育团员和青年站在对敌斗争前列。在抗美援朝中,发动青年踊跃报名志愿参军;在土地改革前后,要求团员和青年积极参加查田定产和复查工作;在“三反”、“五反”中,教育城镇青年向不法行为作斗争;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动员团员和青年带头走互助合作道路。1963年在团员和青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在1964年的“一团两户”活动中组织“青年科学致富报告团”,巡回各乡报告67场,听众达2万人次,涌现青年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639户,表彰了先进集体22个,学雷锋积极分子9名。1987年,学雷锋小组发展到360个,“青年之家”147所,占行政村83%,受县表彰的“青年之家”51所,有5所受到共青团抚州地委的表彰。
为社会主义立功活动 1978年第九届团代会,号召青年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新长征。1982年第十届团代会,号召青年争当两个文明建设的先锋,表彰先进团委4个,先进团支部26个,优秀团干25名,模范团员122名。通过各条战线开展“植树造林”、“增收节支”、“互教互学”、“为您服务”、“假如我是一个病人”、“青年突击队”、“新长征突击手”、“当发展生产的排头兵”、“为工农业产值提前翻两番而搏击”、“为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等活动,在广大团员和青年中涌现大批先进模范人物。1984年,表彰了10个青年专业户典型,12个植树造林积极分子,2个团的工作改革先进集体。1987年,各乡镇办起青年实用技术学校(班),培训青年12500人次,获技率达92%。成立团员、青年扶贫帮困小组182个,受到共青团江西省委的表彰。
建国后少年组织建国初与土改中,南丰农村以村为单位,普遍成立少年儿童队,负责社会治安、监管地主恶霸。到1952年,全县有队员416人。1953年改称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1966年下半年,被“红小兵”组织取代。1979年,恢复少先队工作。1983年“六一”儿童节,在校适龄儿童均带上红领巾,实现“红领巾县”。
表4—8 1955~1987年少先队、辅导员组织发展情况一览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接受辅导员的严格训练和指导,开展“红花少年”、“学雷锋”、做“三好”学生等各项活动。到1987年,实现在校少年儿童入队全体化,少先队活动阵地正规化,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全县270名辅导员通过进修学校考试,均获得结业证书。有400多名少先队员被评为“振兴星”队员。
妇女组织革命根据地内妇女协会 1927年2月,成立南丰县妇女解放协会,主要是宣传男女平等,反对封建礼教,鼓励妇女放脚、剪发,谴责买卖婚姻和虐待童养媳、婢女、溺弃女婴的恶劣行径,支持妇女正当的离婚,主张为妇女提供就业机会。1930年春,县苏维埃成立了妇女解放委员会,各区妇女组织相应建立,乡设妇女代表会,村设妇女代表。1932年成立南广县妇女解放委员会,同年12月,省首次召开工农妇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全省22个县249人,南丰与会代表订出动员妇女的革命竞赛公约,保证扩红(军)40名,劳军草鞋300双,节约上交银元50元。1933年春,苏维埃政区妇女为支前扩红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明阳、洽村、沙坑一次就有30余人入伍,鄱阳村300青壮年中即有140人参军。对优抚军烈属、抬担架、站岗放哨、传递情报等方面亦作出很大贡献。
建国后妇女组织 1950年7月,南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1958年10月改为妇女联合委员会。1967年与县团委、县工会3家合并为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群运组。1972年12月20日恢复县妇联。1984年5月,结合农村体制改革,县妇联集中乡妇联干部在桥背乡进行整建基层妇代会试点工作。随之各乡在整建基层组织的基础上召开妇代会,配齐配好妇联班子。
1.县历届妇代会(见下表) 2.妇联主要活动组织妇女参加政治和生产活动 1950年抗美援朝时,45708名妇女参加和平签名运动,捐献飞机大炮款1660元,不少妇女动员亲人参加志愿军,南丰中学黄声美、刘恬等9名女同学投笔从戎。参加土地改革的55064人中有妇女25989人,占45.7%。运动中涌现出妇女积极分子886人,253人成为贫雇农团骨干,367名青、中年妇女参加农会,9人任乡(镇)人民政府正副乡(镇)长。1956年,全县有18513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涌现出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1515户。1985年,在妇女中开展“十大”养殖能手竞赛活动,103名妇女参加,三溪乡养兔专业户胡火红、洽村乡养猪专业户方彩花、洽湾乡养猪专业户黄长凤获得省“十大”养殖能手称号,项满花等25名妇女获得县养殖能手称号。1987年以来,对妇女进行以“实用、实际、实效”为原则的技术培训工作,受训妇女达6700多人,大批妇女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积极投身改革建设。
动员妇女投身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妇女组织利用广播、墙报、夜校等多种形式,对妇女进行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到1980年,全县有妇女夜校327所,4200余名妇女通过学习摘掉文盲帽子。80年代后,开展“四自”(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全县共组织“四自”报告会51次,听众达4251人。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广泛发动妇女创“五好”,涌现了一大批婆媳和睦、夫妻相爱、妯娌亲热、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新型家庭。1985年以来,县、乡(镇)、村表彰“五好”家庭4878户,好婆媳、好妯娌、好邻居、好家长等14000多人,“三八”红旗手448人。
维护妇女权益改善妇女生活 1950年5月,县妇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图片展览,宣传“三反”(反迫害、反买卖婚姻、反限制)、“四保”(保护人权、财权、婚姻自主权、政治活动权),历时3天,参观人数达19300人。根据1952年4月土改运动调查资料记载:在土改运动中,各乡解决妇女切身问题,有自由结婚的616人,夫妻关系恶化经调解无效而离婚的246人,废除童养媳关系的214人,寡妇改嫁另组新家庭的163人。1951年6月,对虐待家婆和前妻遗留女儿致死的市山乡胡长娥进行公审公判,处以死刑。1953年,进一步贯彻婚姻法,自由结婚907对,解决包办婚姻23对。1983年,开展声势浩大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月活动,打击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1984年8月,成立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聘请律师,配备专职干部,为妇女儿童问题释疑解难,提供法律帮助。1981年,由县妇联牵头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1984年以来,有各类托幼组织386个,入托儿童9723人,入托率23%,城镇入托率51.7%。到1987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先后集资1000余元,增添托幼设备,包括玩具、读物等近千种。
科教文卫组织科协 1956年9月,南丰县科学普及协会成立,有会员116人,宣传员604人。1958年改称县科学技术协会。1963年6月,召开科学技术协会第一届委员会。1968年撤销科协机构。1978年6月20日,科协恢复活动,于同年12年20日至22日,召开科学大会和县科协代表大会,正式产生第二届县科协委员会,委员25人。科协下设电子、林学、农学、轻化建材、医学、气象、机械工程、数理化、建筑工程、水电、粮食、轻工、珠算、药学等学会,以及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科学技术普及创作、药学工作者、大学生振兴南丰经济、南丰蜜桔研究、家庭教育研究等协会。到1987年,会员达1331人。县科协积极指导学会、协会开展各种活动,从1979年以后发展乡(镇)科协21个,下设学组或研究会共59个,协会组织遍布全县各地。科协成立以来,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381期,学员达18284人次,各学(协)会先后交流学术论文329篇,组织撰写科普支章2070篇。
社联 1981年成立县社联筹备委员会,1982年1月13日至15日,召开南丰县第一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4人,特邀代表35人,成立南丰县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简称县社联),并选举产生南丰县社联第一届理事会,委员19人。到1987年,县社联共成立历史、教育、会计、哲学、法学、企业管理、农经、科社、文艺、新闻等13个学会(研究会),共有会员650余人。
县社联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学术活动。据统计,到1987年全县在地区以上刊物和学术交流会发表的论文达200余篇,积极参与召开“江西省纪念曾巩逝世九百周年学术讨论会”,并协助编印《曾巩纪念集》。1986年9月,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纪念赵醒侬英勇就义六十周年大会”,并编辑出版《赵醒侬纪念集》。组织学习、讨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以及对改革开放的理论探讨,定期编印《桔城论坛》学术期刊,举办“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振兴南丰老区经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座谈会。
教师联合会 1950年5月,成立南丰县教师联合会,团结全县中、小学教师,恢复、发展教育。1950年11月,以教联会集体名义加入南丰县教育工作者工会委员会。
文联南丰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简称县文联),是在1964年抚州地区召开第一次文代会后正式成立的。“文化大革命”中,文艺界首当其冲,文联机构瘫痪,活动停止。
1980年,为迎接省第四次文代会和地区第二届文代会召开,进行会员登记和发展工作。推荐出席省文代会代表2人,地区文代会代表14人。1981年9月,恢复县文联机构,发展会员230人,同年12月27日至29日,南丰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04人,特邀代表3人,会议通过《南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人,下设文学、戏剧、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民间文艺等5个组。到1987年,发展会员386人,并有全国会员1人,省会员5人,地区会员62人。增设书法、摄影2个协会。并定期编印《桔花》文艺刊物。县文联在连续3年被评为地区先进单位的同时,荣获省文联授予的先进单位称号。
卫生工作者协会 1950年12月20日,成立南丰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吸收个体医生入会,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参加社会活动和防病治病。
中医药会 1952年5月20日,成立南丰县中医药会。1956年6月15日改由县卫生局主管,有正式会员135人。
工商组织工商联 1951年2月29日,召开全县工商业者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推动与教育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3月19日,召开县工商联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8人,选举产生执委15人,常委7人,正式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1956年1月28日,召开县工商联全体委员会,动员工商业者迎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同年7月3日,召开工商业者及家属会议,进一步贯彻党的和平改造政策,全行业申请公私合营。1957年3月26日,召开县工商联二届首次会员代表大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工商联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工商业者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同年5月6日,召开县工商联三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贯彻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扩大)会议精神,动员工商业者修订自我改造规划。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联机构被砸烂,278户工商业者大部下放农村插队落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甄审,对公私合营的278户工商业者落实了政策。1985年,恢复工商联名称,成立第五届工商联换届工作筹备领导小组,进行会员摸底,在278名老会员中,死亡145人,退休14人。根据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联会员结构的特点,吸收新会员67人,其中企业会员43人,团体会员5个,个人会员16人,特邀3人。县工商联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统战政策,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关系、沟通商品流通渠道和信息、发挥会员技术及业务特长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起到一定作用。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2年4月13日,成立“城关镇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委员会。”1983年3月16日正式建立“南丰县个体工商业者劳动者协会”,并在城关、太和、白舍、洽村、三溪成立分会。1986年夏,改称“南丰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协会会员,从1982年200多户,1984年1356户,从业人员1477人,到1986年,有会员2441户,从业人员3127人。
国际友好组织反帝拥苏大同盟是苏维埃政区群众为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而结成的爱国组织,区、乡、村建立了相应组织,宣传反帝保苏,学习苏联经验,发动苏区和邻近白区群众积极投入伟大的生产和革命斗争。红军撤离苏区后,组织消失。
中苏友好协会 1951年12月成立南丰县中苏友好协会。1952年1月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正副总干事和组织、宣传、文化服务等干事,组织有160余人的宣传员队伍,印发宣传材料41份。到1953年,全县有中苏友协组织56个,会员365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以上,各区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工作委员会,各乡、各机关单位成立中苏友好协会支会。协会举办“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与合作”、“苏联农民生活”图片展览,视众达3457人次。在“中苏友好月”活动中,举行讲演、报告、座谈会等大小会议270余次,参加人数达80784人,占全县总人数20%以上;通过图片展览、黑板报、画报、幻灯、广播、电影、文艺晚会等形式,宣传“世界和平会议”。组织4000余人听取中国农民访苏代表团罗海保的访苏报告。1953年2月14日,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三周年,举行数万人大会,层层召开学习会、座谈会。
第三章国国民党地方组织第一节南丰县党部的建立与改组民国15年 (1926)3月,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江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8月,北伐军进驻南丰县城。国民党南丰县临时委员会相继成立,由熊翘北任常委,赵世犹等4人为委员,由省特派国民革命军第十四军政治部曾燕堂、黄励群2人(均系中共党员)来南丰组建临时县党部。年末,省党部派袁振亚(中共党员)来南丰对临时县党部进行改组。改组后,正式成立国民党县党部。熊开文、李光贤、熊兴岐、汤先履、黄良璋(以上5人均为中共党员,其中黄良璋后叛变)、黄曰珂(女、左派人士)、杨才桐(国民党员)等11人任执行委员。仍由熊翘北任常委,熊开文兼组织部长,熊兴岐兼宣传部长,黄良璋兼工人部长,汤先履兼农民部长,杨才桐兼青年部长,黄曰珂兼妇女部长。当时,县党部地址设赵济川公祠内。
民国16年1月中旬,国民党江西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李光贤代表南丰出席了会议。4月,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消息传来,国民党在南丰的右派势力,对县党部中的左派力量兴起甚为不满,乃由地方势力组织“青年会”进行反扑,并绑架殴打中共党员熊兴岐、黄良璋。谢友文、熊开文等先后被杀害。从此,国共合作的县党部被迫解散,另组织右派县党部。部分中共党员转入地下。其余人员联络地方进步势力,坚持革命斗争。
民国18年春,国民党县党部又改组为党部整理委员会,省党部委派邓兰芝、黄维周、刘照明、章赞平、刘照异、邱呈祥等人为委员,有党员54人。
民国21年,县党部整理委员会再一次进行改组,国民党省党部委派1名常委、7名委员组成,有党员56人。
民国22年春,国民党召开全省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南丰出席代表1人,代表67名国民党员。同年夏,南丰召开县代表大会,复成立南丰县党部,黄良忠、刘任为委员,设东门外桥下、下水关、县小学等区分部9处。
民国23年,县党部由委员会制改为干事制,改委任为聘任。设干事、助干各1人,聘任揭振民为干事长,有党员87人(学界占50%,商界占25%,农工占25%)。
民国29年冬,国民党县党部奉命由干事制改为书记长制。省党部派书记长1人,干事、助干各1人,录事2人。
民国31年,省更派新的书记长,干事增至4人,助干增至3人。 民国32年,县党部书记长制又恢复委员制,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和监委。执委会有包括县长在内的5人,候补执委2人,仍由省派书记长领导。监委常委1人由监委会推荐。执委会下增设秘书,另设组训、总务、社训等干事各1人,录事仍设2人。
民国32年11月21日谷为陵就任书记长;民国34年9月17日黄良忠任书记长;民国35年8月27日揭振民任书记长。
民国36年,国民党南丰县党部与县三民主义青年团合并,原三青团干事长曾道周为县党部副书记长兼执行委员,平学澄等2人为候补执委,张伸等3人为监委。一时机构臃肿,活动频繁,大肆扩充势力,积极发展党员。如1948年,由县党部书记长曾勋柱按户口册填写名录,编造西乡一带1000余人为党员,并找人代填入党申请表和代盖介绍人印章。
民国38年秋,南丰解放,国民党县党部迅即瓦解,反动骨干分子按罪行轻重、民愤大小受到不同的处理。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主要活动组织机构民国15年(1926),临时县党部成立期间、设组织、宣传、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各部,设部长1人。民国16年,南丰县农民协会、南丰县总工会相继成立。尔后,由临时县党部改为委员会干事会书记长制,后又在书记长之下设执监委会。书记长主持日常工作,下设组训、宣传、总务等部门。组训工作处理内部党务,开办训练班轮训党员,办理新党员入党手续等。宣传职能在于宣扬三民主义,扩大社会影响。总务专司供给及会计事宜。执委会设置秘书及干事、录事等。还另设区党部和直属区分部;在区党部之下,设立各乡区分部。
民国31年,国民党南丰县党部下辖3个区党部、7个区分部、10个直属区分部,委员240人,区分部设书记,大肆扩充势力后,党员达1654人。分部委员分布在8个区(包括城镇)、50个乡。其中农村党员大部系各区分部委员按户口册抄下的。区分部地域划分和委员的任命也由县党部书记长任意指定,只有少数是由选举产生。为了插手全县福利赈济事业,“监察国民思想生活动态”,县党部还成立社会服务处,10月1日开始工作,董事为邓兰芝、黄维周、刘照明、章赞平、刘照昇、邱呈祥等7人。邓兰芝为常务董事,书记长谷为陵兼主任,聘选揭振民为总干事,下设文化、慈善救济、生活指导、人事咨询及总务各组,每组设干事1人。
主要活动国民党南丰县党组织于初创时期,在国共合作的形势下,曾一度开展国民革命和三大政策(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宣传活动,并提出“打倒土豪劣绅,消灭封建势力、废除不平等条约,改善农、工生活”等革命口号,开展反帝、反封建、反剥削的革命斗争,并取得一定的胜利。其他工作方面如举行各种纪念会、筹办民众学校、出版壁报、举行党员演讲会、组织巡回宣传队等。南丰县总工会在成立时,举行了历时4小时以改善工人生活为主要要求的革命示威,深得群众的支持。民国16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革命活动被扼杀,共产党人遭杀害。
抗日战争时期,南丰人民同仇敌忾,开展出钱出力、救国救乡的抗日救亡运动,国民党南丰县党部奉命于民国25年9月1日创办《南丰三日刊》,宣传抗日,唤起民众,共赴国难。为满足读者需要及时了解新闻时事的迫切愿望,有利于开展抗日形势宣传,“三日刊”于民国32年改为日报,易名《南丰简报》(南丰解放前停刊)。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当局发动反共内战,国共谈判宣告破裂。民国36年,国民党南丰县党部先后派执行委员罗秀三、区队长揭由淑和曾名骥,参加国民党中央在南京开办的“戡乱”建国训练班受训。同年6月,国民党南丰县党部致函南丰县参议会,动用所谓民意机关,要南丰县政府明令讨伐中国共产党。民国37年7月,国民党南丰县“戡乱”建国运动委员会成立,专事反共活动。民国38年6月,国民党南丰县党部书记长曾勋柱等组织国民党江西省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直属独立营青工队,大肆进行反共活动。南丰解放前夕,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沈德尊任南丰县县长时,因不执行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司令黄镇中镇压人民的“十三杀令”,被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独立营长曾唯等密告“通共谋反”,于民国38年7月14日惨遭杀害。
第四章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其他党派与社团第一节党派青年党民国35年(1946)夏,青年党江西省党部派张卓来南丰县组建青年党并任书记长。委员有文寿祺、汤兰如、胡国龙、刘尧安等人。后又由书记长改委员会制,下设训练、组织、宣传、秘书4科。至民国36年秋,在全县发展党员230人。党员刘照晖竞选“国大代表”落选后,张卓离丰,青年党遂于民国38年2月解散。
民主社会党民国36年秋,江西保安处职员饶赞元奉省民社党负责人之一饶伯午之命来南丰筹组民社党,其主要目的是饶赞元企图在南丰竞选省“国大代表”,扩大势力范围。次年春,由省民社党部正式委托饶赞元等7人为县党部筹备委员,饶赞元为主任委员。但民社党、青年党竟选省“国大代表”失败后,民社党发展不大,无甚活动,旋即销声匿迹。
第二节社团三民主义青年团民国29年(1940),南城县三青团筹备处委托南丰军事科长陈炳为县三青团筹备处组织委员,至民国31年县三青团筹备处正式成立,开始吸收团员;后由赣州三青团支部派何贤佐来县任主任,罗秀三任书记,主办组团事宜。下设组训、宣传、女青年、总务4股。是后由支团派纪宣抚接替何贤佐任主任。纪宣抚走后,主任又由南丰周祥兼任。
民国30年,三民主义青年团南丰县分团部成立,下辖19个区队。
民国32年,分团部改干事会,仍由县长周祥兼任干事长。内部机构及人员均无更动。
民国34年,干事会改组,干事长由曾道周继任,干事有罗秀三、萧兴邦等6人。
民国35年5月,三青团主办南丰全县首届青年运动会,会期7天。同月,江西青年通讯社南丰分社成立并开始发稿。民国36年9月,三青团与国民党合并,合并后,原干事长曾道周任国民党南丰县党部副书记长,原三青团书记罗秀三任党部秘书长。干事会干事在国民党县党部内改为执行委员。
三青团南丰分团部下辖19个区队,56个分队,还有3个直属分队,团员576人。正副区队长36人,正副分队长118人。分布在机关、学校、团体、城镇。乡镇区队团员以四区最多,三、七区次之。分团部主要活动在青年中宣讲三民主义,进行有关方面的教育。
在三青团与国民党合并(党团合并)后,团组织撤销。
童子军民国23年10月间,南丰县政府召集全县教职工开会,组织南丰县童子军筹备处,将各校年龄在13——7岁的在校学生进行登记,组成9个团,并成立县理事会,募捐购置服装用具,分发使用。 嗣后,每年4月4日儿童节,县、乡、镇中小学童子军代表均在县举行纪念活动。项目有体育、作文、书法、自然、演讲等比赛,赛后,给予少量物质奖励。
从活动内容看,童子军实际是当时儿童接受军事训练的一种早期组织。其课程有纪律、操法、侦察、旗语、露营等等。
民国时期工会民国10年,南丰成立店员工会。
民国15年冬,南丰县曾建立总工会和执行工会。由具有社会地位的老板、手工业主、包工头充任理、监事。当时,南丰工人组织有民船船员工会、泥木业工会、理发业工会、码头搬运工会等组织尚健全。还有渔业工会、中医师工会、教育工会等。
民国20年,一度停止活动的南丰县总工会重新成立,恢复活动。
民国35至37年,县总工会理事长为黄光复;工会委员39人;渔业工会理事是揭秉钧;教育工会理事为邓琼芝,后为夏静山;中医师工会理事为吴久保,后为严振声。
县工会均秉承国民党旨意行事,工作无甚开展。
民国时期农会民国2年,南丰县奉命组织农林会。至民国4年,又奉命改为县农会,下设苗圃2所,农会公举会长1人,会员数人。
民国15年,南丰又建县农会,因受国民党县党部控制而流于形式。
民国29年前后,又组织农会筹备会,后因经费无着而停顿。
民国35年,复成立县农会,由饶成九负责。设常务理、监事会,各有委员2至4人。
民国时期妇女会民国16年,在国共合作时期,南丰县妇女解放协会正式成立,协会动员妇女放足、剪发,支持妇女婚姻自主的正当要求。有徐美容、王慕英等10余名协会会员。
民国32年6月30日,南丰县妇女会筹备处在县城春曹第(当时是临川迁来南丰的省立临川女中校址,现为琴城镇中学校址)举行成立大会,南丰县第一个妇女团体开始工作。在此期间,积极开展废除旧式婚姻、禁止蓄婢纳妾、禁养童养媳、禁止虐待妇女等宣传活动。以后在国民党反共高潮中工作停顿,妇女会流于形式。
民国时期商会清宣统元年(1909),南丰县成立商务公会,设总理、座办各1人。张履丰为总理,高风翔为座办(即副总理)。
民国5年4月,改为县商会,总理、座办改为会长、副会长。李师福被选为会长,丁炽昌为副会长。
民国26年,国民党《江西省行政会议南丰县报告》载:“……商人组织有县商会,上年因改选纠纷乃改组为整理委员会。上月(1937年5月),始召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改选执、监委员,成立正式商会。商会之下设有油盐南货、绸缎洋广、金银、寿枋、木果……15个同业公会,组织尚称健全。”次年又增文具、木竹架等5个同业公会,共20个同业公会。
民国27年冬,县商会会长曾瑞霭会同有关方面成立“南丰县商民自卫团”。县府配备步枪30支,子弹100发。商团由官福海任团长,张继昌为副团长,下有2个中队,6个分队,还另设秘书、副官各1人,全团共132人。第二年,商团解散,仅留下雇佣兵10人,编成一个班,稍后,亦因经费无力负担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