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南丰县人口稳定增长,1949~1960年净增12851人,年平均增长1168人;1961~1970年净增49286人,年平均增5476人;1971~1978年净增48450人,年平均增6921人;1979~1987年净增20098人,年平均增2512人。总人口不断增加,使人均耕地相应减少。1956年全县人均耕地3.24亩,到1987年只有1.3亩。控制人口,势在必行。
1963年春,县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1972年1月11日,县成立由5人组成的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但未设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由县卫生局兼管、妇幼保健站负责实施。尔后经过1972年3月、1977年4月两次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但下属办公室仍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979年3月,县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6名专职干部。1980年12月,各公社(镇)都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助理员,全县共16人。1983年,县成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984年3月24日,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及计划生育办公室,接受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成为政府的正式职能机构;接着在洽湾、三溪乡进行计划生育三级网点组建试点工作,乡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村民委员会亦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村民委员会配备1名计划生育宣传员。1985年全县各乡、镇、场普遍建立计划生育三级网点组织,负责管理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