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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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8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资源
分类号: P96
页数: 1
摘要: 全县总土地面积286.39万亩。其中中山面积21.3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46%;低山面积85.0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9.70%;高丘面积86.3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0.15%;中丘面积71.6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5.02%;低丘面积21.9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67%。全县人均占有土地13.7亩,人均占有耕地1.4亩,人均占有山地10.3亩。1987年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是:可耕地面积37.73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3.17%(现有耕地面积29.6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0.34%,其中水田24.37万亩,占耕地面积82.3%;旱地5.25万亩,占耕地面积17.7%。旱地面积中果园面积4.79万亩,占耕地面积16.2%)。此外,未包括在原统计上报农业耕地内,列入经济林面积的桑园面积80亩,茶园面积6278亩。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土地资源

内容

全县总土地面积286.39万亩。其中中山面积21.3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46%;低山面积85.0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9.70%;高丘面积86.3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0.15%;中丘面积71.6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5.02%;低丘面积21.9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67%。全县人均占有土地13.7亩,人均占有耕地1.4亩,人均占有山地10.3亩。
  1987年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是:可耕地面积37.73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3.17%(现有耕地面积29.6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0.34%,其中水田24.37万亩,占耕地面积82.3%;旱地5.25万亩,占耕地面积17.7%。旱地面积中果园面积4.79万亩,占耕地面积16.2%)。此外,未包括在原统计上报农业耕地内,列入经济林面积的桑园面积80亩,茶园面积6278亩。
  全县林地面积134.74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7.05%,其中有林地102.84万亩(包括用材林79.85万亩、经济林4.07万亩、薪炭林12.17万亩、防护林3.49万亩、竹林3.26万亩),占林地面积76.32%;灌木林地1.04万亩,占林地面积0.77%;疏林地26.85万亩,占林地面积19.93%;未成林造林地4.01万亩,占林地面积2.98%。
  全县荒山荒地面积81.1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8.33%,其中连片宜牧草地1.57万亩,占荒山荒地面积1.97%;宜农荒山5.09万亩,占荒山荒地面积6.39%;宜林荒山71.64万亩,占荒山荒地面积89.87%;难利用土地(石山)2.85万亩,占荒山荒地面积2.27%。
  全县水域面积14.48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06%。其中河流(22条)5.77万亩,占水域面积39.87%;小溪、小渠6.61万亩,占水域面积45.69%;水库8940亩,占水域面积6.18%;水塘1.20万亩,占水域面积8.26%。
  全县交通用地面积13.70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78%。其中公路9199亩(包括县乡公路3112亩,乡村公路6087亩),占交通用地面积6.71%;农村道路3.23万亩(包括村庄之间大路1.77万亩、机耕道及田间大道1.45万亩),占交通用地面积23.55%;田间小路(包括路边排灌沟)9.55万亩,占交通用地面积69.74%。
  全县城乡居民点用地面积4.59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60%。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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