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黎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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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2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黎川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4
页码: 359
摘要: 1949年5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黎川。7月20日,黎川县人民政府成立,由李云台任县长。县政府领导成员由上级任命。1952年10月,在黎川县第五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选举产生了黎川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成员和正、副县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67年初群众组织夺权起,县人委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4月24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黎川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原县人委的权力。1981年2月召开的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决议撤销黎川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黎川县人民政府。黎川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在建国初期,只设有5个部门,即民教科、公安局、建设科、财政科、税务局,另政府设秘书1人,处理日常工作。
关键词: 人民政府 黎川县

内容

1949年5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黎川。7月20日,黎川县人民政府成立,由李云台任县长。县政府设民教、财政、建设三个科和公安、税务两个局。1952年,全县设7个区,由区长主持全区行政工作。县政府领导成员由上级任命。1952年10月,在黎川县第五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选举产生了黎川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成员和正、副县长。1955年2月召开的黎川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决议将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67年初群众组织夺权起,县人委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4月24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黎川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原县人委的权力。1981年2月召开的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决议撤销黎川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黎川县人民政府。黎川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在建国初期,只设有5个部门,即民教科、公安局、建设科、财政科、税务局,另政府设秘书1人,处理日常工作。以后,工作机构逐渐增多,到1966年,县政府直属工作机构已发展到24个:办公室、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公安局、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交通局、邮电局、手工业管理局、手工业联社、农业水利局、农林垦殖局、森林工业局、财政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黎川支行、商业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物资局、文教卫生局、物价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初期,在造反夺权的冲击下,县人委及其各职能部门均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4月成立黎川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全县党、政、财、文大权。随之,县直各单位也陆续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到1976年10月,县革委共有25个直属工作机构,它们是:办公室、政治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公安局、工业局、交通管理局、手工业管理局、手工业联社、邮电局、基本建设局、农业局、农林垦殖局、水利电力局、商业局、民政局、粮食局、物资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黎川支行、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1981年2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人民政府。随着政府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增加了政府经济管理监督和司法机构,到1990年12月,县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共有49个,它们是:办公室、劳动人事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统计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邮电局、陶瓷工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二轻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气象局、农业机械局、财政局、税务局、物价局、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黎川县支行、烟草专卖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贸局、教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化广播电视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标准计量局、土地利用管理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体育运动委员会、老革命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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