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02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黎川县人民政府 |
分类号: | D625 |
页数: | 4 |
页码: | 359 |
摘要: | 1949年5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黎川。7月20日,黎川县人民政府成立,由李云台任县长。县政府领导成员由上级任命。1952年10月,在黎川县第五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选举产生了黎川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成员和正、副县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67年初群众组织夺权起,县人委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4月24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黎川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原县人委的权力。1981年2月召开的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决议撤销黎川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黎川县人民政府。黎川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在建国初期,只设有5个部门,即民教科、公安局、建设科、财政科、税务局,另政府设秘书1人,处理日常工作。 |
关键词: | 人民政府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