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价局工作职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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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068
颗粒名称: 二、物价局工作职能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摘要: (二)对中央、省、地区制定和调整的商品价格与收费标准,负责在本县贯彻执行;同时,按照物价分级管理权限,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安排好商品之间的比价。(三)负责组织指导群众义务物价监督员和有关部门开展物价检查,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行为,使物价检查经常化、制度化。(五)加强毗邻地区相互联系和协商,进行价格的平衡衔接。(六)及时了解市场物价动态,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八)向上级汇报物价方面的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上级提供有关制定的调整价格方面的资料和建议。(九)保守国家物价机密。(十)加强自身业务建设,提高物价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关键词: 物价局 黎川县

内容

县物价部门负责全县物价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法令、办法、条例,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对有关部门的物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对中央、省、地区制定和调整的商品价格与收费标准,负责在本县贯彻执行;同时,按照物价分级管理权限,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安排好商品之间的比价。(三)负责组织指导群众义务物价监督员和有关部门开展物价检查,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行为,使物价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四)按照“加强宏观经济指导,微观经济要搞活”的要求,加强对浮动价格,议购议销商品价格,跨行业经营的商品价格,商业自组货源价格,工业自销价格和新产品价格,街道、乡镇企业的产品价格等,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加强毗邻地区相互联系和协商,进行价格的平衡衔接。(六)及时了解市场物价动态,预测市场发展趋势。(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集市贸易价格的指导。(八)向上级汇报物价方面的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上级提供有关制定的调整价格方面的资料和建议。(九)保守国家物价机密。(十)加强自身业务建设,提高物价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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