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692 |
颗粒名称: | 一、黎川县的耕地和作物 |
分类号: | F307.1 |
页数: | 24 |
页码: | 102 |
摘要: | 耕地 1.耕地面积耕地面积宽广,是本县长期以来形成农业经济为主的先决条件。据同治九年编修的《新城县志》载,全县成熟田地山塘面积为404667.9亩,其中田367577.6亩,而当时全县人口在4万以上,每人平均有9亩以上。民国25年,全县耕地总面积为459682亩。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把农田基本建设作为发展农业的战略措施予以重视,组织农民坚持年年搞,长期抓。农业生产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大大减轻了自然灾害的威胁,使本县农业生产,做到重灾不减产或少减产,轻灾夺丰收。目前,全县农业人口每人平均仅有0.5亩的稳产高产田,低产田面积尚占总面积的35.4%,易受旱涝威胁的农田还有58%左右。 |
关键词: | 黎川县 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