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种主要形式及其特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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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681
颗粒名称: 黎川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种主要形式及其特点
分类号: F321.3
页数: 1
页码: 96
摘要: 其特点是土地仍归生产队所有,分户使用,产量和征购任务由责任户包干,不进行以队分配,但必须提交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
关键词: 形式 特点 黎川县

内容

1.包干到户责任制: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种带有个体经营性质的责任制形式。其特点是土地仍归生产队所有,分户使用,产量和征购任务由责任户包干,不进行以队分配,但必须提交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
  2.包产到户责任制:是以户为单位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其特点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生产、统一分配,将集体土地分包到户经营,包产户交给定产部分,由队分配,超产部分归包产户。
  3.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是介于专业承包和包产到户之间的一种管理形式,它是以生产队统一经营为前提,按照确定的生产项目和生产任务,由生产队或组直接落实到每个劳动力,超产者给予奖励,减产照赔。
  4.包产到组定额计酬责任制:是在生产队“五统一”前提下,根据生产需要,按自然条件、居住状况,划分若干常年作业组,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四定”(定劳力、土地、耕牛、农具)、“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一奖赔”(超产减产全奖全赔)。
  5.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根据需要设立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承包生产任务,分别联系产量(产值)计算报酬。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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