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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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677
颗粒名称: 黎川县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分类号: F321.2
页数: 1
页码: 95
摘要: 12月17日,转社工作组深入试点地区,建立建社筹委会,在农民“口愿、心愿、全家愿”的基础上,串连申请入社。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三评一议”,即评土地入股,评劳动力,评耕牛农具,议定社章。这两个首批建立起来的初级社的特征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耕牛和农具作价入股,保持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为私有的半社会主义性质。1954年秋,在全县七个区内又进行了七个初级农业社的试点工作。到1955年10月,全县已有87个初级农业社,还出现了一个基本合作化乡。据84个农业社统计,有71个社获得增产,增产幅度最高的达30%以上;保产和增产不多的有9个社,仅有4个社减产。1955年底,已建成207个初级农业社。
关键词: 农业生产合作社 黎川县

内容

1953年冬,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指示精神,本县开展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社试点工作,并确定以县内最早开展互助合作的潭溪乡席厚皮互助组、团围乡吴寿孙互助组为试办重点,以树立典型。12月17日,转社工作组深入试点地区,建立建社筹委会,在农民“口愿、心愿、全家愿”的基础上,串连申请入社。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三评一议”,即评土地入股,评劳动力,评耕牛农具,议定社章。这两个首批建立起来的初级社的特征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耕牛和农具作价入股,保持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为私有的半社会主义性质。1954年秋,在全县七个区内又进行了七个初级农业社的试点工作。到1955年10月,全县已有87个初级农业社,还出现了一个基本合作化乡。据84个农业社统计,有71个社获得增产,增产幅度最高的达30%以上;保产和增产不多的有9个社,仅有4个社减产。1955年底,已建成207个初级农业社。1956年春,初级社发展到700多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实现了全县农业初级合作化。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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