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676
颗粒名称: (一)农业合作化
分类号: F321.32
页数: 1
摘要: 12月17日,转社工作组深入试点地区,建立建社筹委会,在农民“口愿、心愿、全家愿”的基础上,串连申请入社。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三评一议”,即评土地入股,评劳动力,评耕牛农具,议定社章。这两个首批建立起来的初级社的特征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耕牛和农具作价入股,保持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为私有的半社会主义性质。1954年秋,在全县七个区内又进行了七个初级农业社的试点工作。到1955年10月,全县已有87个初级农业社,还出现了一个基本合作化乡。据84个农业社统计,有71个社获得增产,增产幅度最高的达30%以上;保产和增产不多的有9个社,仅有4个社减产。1955年底,已建成207个初级农业社。
关键词: 合作化 黎川县

内容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冬,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指示精神,本县开展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社试点工作,并确定以县内最早开展互助合作的潭溪乡席厚皮互助组、团围乡吴寿孙互助组为试办重点,以树立典型。12月17日,转社工作组深入试点地区,建立建社筹委会,在农民“口愿、心愿、全家愿”的基础上,串连申请入社。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三评一议”,即评土地入股,评劳动力,评耕牛农具,议定社章。这两个首批建立起来的初级社的特征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耕牛和农具作价入股,保持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为私有的半社会主义性质。1954年秋,在全县七个区内又进行了七个初级农业社的试点工作。到1955年10月,全县已有87个初级农业社,还出现了一个基本合作化乡。据84个农业社统计,有71个社获得增产,增产幅度最高的达30%以上;保产和增产不多的有9个社,仅有4个社减产。1955年底,已建成207个初级农业社。1956年春,初级社发展到700多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实现了全县农业初级合作化。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春,本县在基础较好的初级农业社中,建立了1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夏,全县385个初级社先后主动组成74个联社,初步搭好了转高级社的架子。随后,高级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县内全面铺开。据1957年初统计,全县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6个(其中农业社112个,林农社2个、林业社1个、蔬菜社1个),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百分之百。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集体化程度高于初级农业社。农民入高级社,社员土地无代价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不计算土地报酬。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折价入社,由社分期付给价款的办法逐步转为集体所有。社员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