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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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673
颗粒名称: (二)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94
摘要: 试点工作结束后,全县分两批全面实行土改。据统计,通过土改,全县共没收1189户地主及祠堂庙会所占土地240536亩,富农多余的土地也于以没收。此外,他们还分到了房屋10932间、耕畜1201头、农具7320件、稻谷39880石、黄金264两、白银201斤、银元20510块、人民币(旧币)50304万余元、衣物35061件、布200匹、家具52400件,退废旧债稻谷1248石。并查清了山林,将山林分配到户。在复查中,据26个乡的统计,又分配了没收和征收的土地330亩、房屋631间、耕牛14头、家具607件、黄金9两、白银11两、银洋224块、人民币(旧币)2673万元、衣物409件、粮食33253斤和土改中遗留未分的机动田2612亩、杉木山972片、茶山280片、竹山2173片。土改复查中,果实得益户达1845户。
关键词: 改革 黎川县

内容

本县于1950年冬开始在第一区的篁竹、潭溪、大芸3地进行土地改革试点工作,从中吸取经验,教育和训练干部。试点工作结束后,全县分两批全面实行土改。第一批于1951年7月开始,至同年10月底结束,在第二区、第四区的21个乡,3万人口的地区进行;第二批于1951年11月中旬开始,到1952年3月底结束,在一区、三区、五区、六区、七区内的64个乡,7万多人口的地区进行。至此,在全县范围内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劳动农民土地所有制。据统计,通过土改,全县共没收1189户地主及祠堂庙会所占土地240536亩,富农多余的土地也于以没收。这些土地,以原有耕者为基础,抽肥补瘦,远近搭配,将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并发给了土地使用证。分到土地的农户共10032户,占总农户数的86%;得地农民达7167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85.5%。此外,他们还分到了房屋10932间、耕畜1201头、农具7320件、稻谷39880石、黄金264两、白银201斤、银元20510块、人民币(旧币)50304万余元、衣物35061件、布200匹、家具52400件,退废旧债稻谷1248石。为了解决土改中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消灭“夹生”现象,全县于1952年11月15日到12月25日,和1953年1月到2月底,分两期进行了土改复查工作。在复查中慎重解决土改遗留问题,调整了错划的阶级,对农民内部分配不合理的土地、房屋进行了个别调整。并查清了山林,将山林分配到户。在复查中,据26个乡的统计,又分配了没收和征收的土地330亩、房屋631间、耕牛14头、家具607件、黄金9两、白银11两、银洋224块、人民币(旧币)2673万元、衣物409件、粮食33253斤和土改中遗留未分的机动田2612亩、杉木山972片、茶山280片、竹山2173片。土改复查中,果实得益户达1845户。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全县农村封建势力被摧毁,劳动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解决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上的主要困难,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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