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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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432
颗粒名称: 杂记
分类号: K206
页数: 38
页码: 101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关于杂记的内容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杂记

内容

一、地方文献辑存知府秦夔谕民榜略照得本府所属广昌,虽是偏方小邑,实为诗礼名邦。不知近年以来,系是何人作俑,每岁七月二十二日,称是唐忠臣张巡生日。至期,本处居民互相纠敛财物,宰杀猪羊,扮装各样戏文,名曰“迎神赛会”,鸣锣击鼓,震动乡村。每当赛会之前,近而抚、赣、饶、信,远而闽、浙等处,军民商贾莫不会集,动至数百千人,如此者半月方罢,大抵东南会社未有若此之盛者。以致无知小人,往往在敌乘机生事,大则杀伤人命,小则抢夺人财。事发到府除节经问断惩治外,却缘该县僻在万山之中,盗贼无时窃发。即日,又据该县申:于本年六月十四日,被强贼打劫民人胡大海等家。盖由平昔地方不谨,致此贼盗纷纭,履霜坚冰,不可不戒。况照张巡系是前代忠臣,生能保障江淮,死当庙食彼处。未审于该县有何关涉。设使神能效应,亦当以礼报祭,岂必损无益之资,为非礼之举,然后为能出其心哉,且唐史载巡,平时无书不读,当睢阳城陷之时,嚼齿骂贼而死。其正气在天,当万古不磨,岂肯龌龊受此黩礼不经之祀。为此,合就出给榜文,前去该县晓谕地方人事:仰各遵守,今后但遇七月二十二日唐忠臣张巡诞日之期,止许于原立祠庙去处,以礼报祭,并不许似前装扮神会,鸣锣击鼓,以致小人乘机生事,贻患地方。如是仍前不悛,仰该县官吏,即将社首擒拿,连人解府,以凭究治,仍于本人名下,措罚稻谷五百石,以备赈济用。若是该县官吏故违,仍前纵容,事发一并参提问罪。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
  (载《正德十一年建昌府志》第四册卷十) 南广县纪念十月革命庆祝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周年武装检阅大会贺电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并转苏联中央人民委员会: 我们在苏联革命的领导和帮助之下,从沐血斗争中创造了我们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帝国主义国民党与我们拼死决战,企图伤害苏联而起的中国苏维埃运动。我南广工农民众全体武装起来,准备一切牺牲给与战争,粉碎敌人大举进攻,巩固扩大南广苏区,贯通与赣东北苏区的联系,争取江西及邻省革命首先胜利,托起我们的梭标和枪炮,抛掷我们的头颅和热血,换取战争的胜利,来保卫苏联与拥护临时中央政府。
  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七日 (录自《红色中华》1932年11月7日第五版) 中共广昌中心县委为告大刀会弟兄们几段话大刀会里面的弟兄们: 可怜的你们,在这个迷信的无头无脑的乌合里,好象猪狗般的替豪绅地主保命,维持收租借债的老世界,相反的筑高豪绅地主的压迫台,把自己压迫下去。当然,你们大部分是被压迫而入会的,也有的脑筋一般的只记着老的世界,走惯了这条封建老路,不晓得革命新路有怎样的好处,一部分又听到豪绅地主欺骗你们或那样这样无怪乎你们跟着豪绅地主和大刀会头子,日入深山,夜宿草场,两天三餐过日子,这样非人的生活,即使抢到了工农群众的一点东西,要等压迫你们的吃饱了,才得以给你们,有什么味道呢? 大刀会里面的弟兄们,你们的头子骗你们,不要迷信,打不死,世界上哪有这个道理,如果有,难道蒋介石、白军不晓得学大刀会吗?你们真蠢,屡次被我们打死、捉住,你们就不晓得这个事实,这是穷途末路,不要再走了。
  大刀会里面的弟兄们,冤冤枉枉送性命是不值得的。现在的你们,就是这样为豪绅地主、大刀会头子来打仗,来打工农弟兄,打本阶级的人。试问你们,豪绅地主、大刀会头子,替你们谋的利益在哪里呢?可说一点,只是落到每日的压迫、打骂、还租还债,作猪狗,只有杀光那班子压迫你们的豪绅地主、大刀会头子,才是自己的出路,才可以自己努力自己吃,不受任何剥削与欺骗。
  大刀会里面的弟兄们:在苏维埃政权的生活是值得的,分得土地,不还租债,无压迫无剥削,替苏维埃服务,又是自己为自己谋利益、谋幸福,家人里又有工农弟兄们优待,无忧无虑,真快活得了不起。
  大刀会里面的弟兄们:回到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来。不要怕,过去做错了的事,打了工农弟兄,不是你们的本意,是豪绅地主、大刀会头子压迫你们去干的。杀豪绅地主,杀大刀会头子,打土豪分田地,建立苏维埃,回到苏维埃,为自己的权力,我们厚加优待。只杀豪绅地主、大刀会头子,不杀被压迫、被欺骗入大刀会的弟兄们。因为你们原是工农出身,是本阶级。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杀尽豪绅地主,杀尽大刀会头子,为本身,为本阶级奋斗。
  1933年12月22日 (录自中共广昌县委党史办《党史资料汇编》第33~34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嘉奖令我四十八军部队继续挺进赣南,解放了广大之地区后,于九月廿三日又将反共惯匪依作最后抵抗之据点——翠微峰攻克,歼俘匪首黄镇中以下一千八百余人;九月二十八时于井冈山地区,活捉了二十二年来与我斗争之匪首萧家璧,廿七日解放广昌,廿九日解放石城;至此江西全部县城已获解放,赣省境内最后留下的两大股匪已消灭了一股,两大匪首均已活捉。特通令嘉奖,尚望全体指战员仍继续为彻底肃清残匪而努力。
  此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师长张书祥政治委员钟文法副师长周明国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吴彪参谋长王建国副参谋长曹德潜 (一九四九年十月四月) 广昌县人民政府禁赌布告查我县土改复查运动已告胜利结束,农民土地所有制从此实现,树立了生产积极性,对各阶层人民土地财产私有权利及其劳动所得的保护是永固了。今年是我们新中国的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端,由于(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伟大的英明领袖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农民都响应了人民政府的号召,而在自己所分得的土地上积极参加了爱国增产节约,勤劳致富,爱国发家。在此出现了不少的劳动英雄模范事迹。他们认识到劳动生产是唯一的光荣。
  目前生产在即,我县各阶层人民已全力转向了爱国增产运动,虽然,部分人民对生产上存在着思想顾虑,中南行动委员会又发出“关于开展农业爱国增产运动的十项措施”,已发到了每一个角落中张贴。在我县农村工作干部深入广泛的宣传,组织群众讨论,其思想顾虑基本上打消了,绝大部分群众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的生产,争取1953年爱国生产的丰收来继续改善生活,也是为了加强抗美援朝,迎接国家经济建设而奋斗。
  但是,据目前情况看来(各区的报告及反映),不少地区发现了极少数乡村干部与部分人民群众,值此春耕之时,尚在黑暗场所,聚众赌钱,形成了敌我斗争,胜者喜,败者忧,而胜者还想再来胜,败者还想来争胜,结果未达所想,长此下去,弄得家财破产,妻离子散,无法维生,哀惜人不逢时,致使全家生产资财全无,影响社会平稳,影响地方治安,像这样赌钱不务正业的犯罪行为,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所不能容许的,也是群众反对的,希各区乡人民政府,必须认真向广大人民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
  查禁烟、禁赌等,政府早有明文布告、指示在案,兹为了根绝聚众财博,搞好生产,争取丰收,维护祖国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加强抗美援朝力量,更好的搞好地方治安,安定社会秩序,本府布告发出,即日起,各地区如再有不务正业分子,在黑暗场所聚众赌钱事情发生,一经查觉,不论乡村干部与人民,一律依法究办,照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政策处罚,决不宽容,特此布告,仰我全体人民周知。
  此布。
  县长王德珍副县长廖仲贵符宗秀 1953年4月14日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 (53)府商行字第1号查本县自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活跃初级市场六项措施,放宽市场管理以来,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但有少数粮商,藉口“自由贸易”,任意抬价、压价、截购、钻购、争购、抢购,因而造成了粮食市场的混乱。兹为加强粮食市场领导,保证粮价稳定和粮食供应,以维护广大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起见,特成立陆咥交易所,进行米谷豆麦交易管理,并作如下规定: 一、凡在本县之米、谷、豆、麦交易,必须集中交易所交易,不得在场外成交,或拦路截购、争购、抢购。
  二、米、谷、豆、麦成交后,由买方向交易所缴纳千分之二的管理费。
  三、米、谷、豆、麦购销价格,一律按照国营粮店牌价,结合品质,实行优货优价,分等议价,严禁变相抬价、压价等不法行为。
  四、内外地粮商在本县采购粮食者,一律到本府工商科登记,经许可后,方准入场交易。
  五、凡违犯上项规定者,由本府按照情节轻重予以分别处理。
  特此通告,希各遵照为要! 县长王德珍 1953年6月12日中共广昌县委、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林业承包责任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广发(1983)33号自1981年以来,我县普遍开展了林业“三定”,初步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使林业生产出现了新的气象。但是由于“左”的错误影响还没有肃清,林业生产力还远没有解放出来。今后一个时期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的“左”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促使林业生产由以国营和集体为主转到以千家万户为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绿化全县的宜林荒山,开创林业生产新局面。为此,根据省委(1983)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全县大力推广林业承包责任制,现就若干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关于承包山场的问题宜林荒山及稀疏残林,除划给社员自留山外,都可以承包给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经营。山区社员承包不了的,允许山地少的地区的社员进山承包。
  次生林改造也可以承包给“两户一体”,但集中连片的成材林和中幼林原则上不能承包给个人,应由集体继续统一经营,专人管护。
  凡是承包的山场,必须明确四至界限,造册登记,树立永久性的标志。
  对承包山场中的现有林,属于即将成材的杉、松、竹、油茶等主要树种和贵重树种,不能全部砍光重栽。凡密度较大的主要树种应作次生林改造。
  山场承包后,山权不变,林权归承包者,但现有林可由承包者管护,收入按比例分成,大头归集体,也可采取作价后归承包者。
  承包山场确定后,至少五十年不变,在承包期内允许继承,承包期满后,原承包者可优先继续承包,但不能买卖和搞变相的转手承包。
  二、关于“两户一体”的条件问题专业户、重点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热爱林业,有一定的林业生产经验;二是有充足的劳力从事林业生产;三是有一定自筹资金能力;四是承包面积在50亩以上。一户社员的自留山和责任山集中连片的面积在50亩以上,也可称作专业户、重点户。
  联合体,就是一户牵头,几户(一般以3~5户为宜)联合向集体承包集中连片的山地面积在100亩以上,收入按股分红,或按实际投工分配的,称为联合体。已经划分了分户责任山的,几户联合起来集中连片造林,分户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也可叫联合体。
  自留山无论是否集中连片、面积大小,都不能以联合体的名义贷款造林,但一户社员的自留山集中连片在50亩以上的也可以申请贷款,不足50亩的经过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由林业部门每亩补助二元。
  三、关于实行贷款扶助造林问题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承包山地造林的,应本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贷款,其标准是: 新造幼林:今冬杉木每亩20元,毛竹每亩30元,油茶每亩15元。
  幼林抚育:第一年每亩5元,第二年每亩4元,第三年每亩3元。
  次生林改造实行一次性贷款:杉木每亩20元,毛竹每亩35元,油茶每亩15元,马尾松每亩10元。
  新造幼林和次生林改造的贷款期限:杉木和马尾松15年,从第十一年开始还款,5年还清,前3年各还10%,后两年各还剩下的50%,毛竹和油茶10年,从第八年开始还款,3年还清,头两年各还20%,第三年全部还清。
  贷款手续,必须由本人申请,大队签署意见,公社审查,林业部门核定后,农业银行批准发放贷款。贷款利息由林业局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分季支付。今冬的贷款办理采取一次定额,分期支付的办法,从办理贷款之日起林业部门开始支付利息,但尚未支付的贷款,要以承包户名义存入信用社,存折由公社林业站保管,由林业部门统一结算利息,农行按个人存款利率支付。承包户支取贷款,必须凭林业部门的验收证明,分两次付给,第一次清山整地时付60%,第二次完成造林任务后全部付给。
  适宜发展猕猴桃的地方,也可以搞专业承包,实行贷款或扶植,其标准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再下达。
  四、关于收益分成问题林木收入分成比例,要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前提下确定,一般来说,除缴纳国家税金外,清山材或次生林改造按三七或二八分成;新造幼林按二八或一九分成,大头均归个人。
  在确定收益分成比例时,要根据山场的立地条件和树种,经过充分协商,实事求是地确定。
  承包山场中采伐的林木,80%交售国家,20%作自留材,但在间伐和主伐时,必须按上级规定办理砍伐手续后方可进行采伐,否则按乱砍滥伐论处。
  承包者交售给国家的木竹材,按照政策规定所回供或奖售的粮食和布票等物资指标,一律归己所有。
  五、关于签订合同的问题实行林业承包责任制,必须签订好承包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包山场的面积,四至界限,造林的树种,承包的年限,贷款数额,利息支付,收益分成比例等项目。
  鉴于承包合同涉及面广,必须由山权所有者、承包者、县林业局、县农业银行等四方参加,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好合同,明确规定各方的职责范围,并由公社担保。
  为了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签订后,由公社统一交司法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每件一元,由承包者负担。
  承包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各方都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合同,无论哪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追究经济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关于坚持科学造林问题 “两户一体”在承包的山场造林,都必须事先搞好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培育壮苗,科学栽植,适时管护,抚育间伐,加速造林成材,尤其要注意推广营造混交林,以培肥地力,减少病虫害危害,促进林木的生长。
  林业部门要加强对“两户一体”造林和管护的技术指导,不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经常派技术人员下去,进行实地指导,林业技术干部应把承包者作为自己的联系点。
  七、关于加强领导问题为了加快林业的发展,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搞好林业承包的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作为发展林业的重点来抓,经常研究,加强督促检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要保护“两户一体”的正当权益,监督合同各方严格执行,保证合同兑现,取信于民。要发动群众制订好乡规民约,对乱砍滥伐“两户一体”林木的歪风,要随起随刹,按照政策法令和乡规民约严肃处理。
  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把好营林质量关。搞好验收工作是检查营林成果,衡量投资效益如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都要重视这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验收人员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能弄虚作假,循私舞弊。
  发展林业与各部门都有着密切关系,各个部门都应大力支持。对“两户一体”所需要的资金、种苗、化肥、技术等要及时给予解决,以促进“两户一体”的发展。当前,林业、农行、司法等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下去,协助社队落实好承包对象,签订好合同,发放好贷款,搞好清山整地,做好种苗的调整、供应工作。
  县委、县政府过去所发的有关林业文件,与本决定有抵触的,一律按本决定执行。
  1983年7月25日关于批准“关于执行《森林法》的意见” 的决定 (1985年2月5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府发(1985)13号关于执行《森林法》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公布、自198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的宣传、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风尚。《森林法》体现了全国人民保护森林、培育森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的愿望,是国家大法,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必须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大家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各地要结合中共中央(1985)1号文件的宣传贯彻、积极宣传《森林法》、重点要宣传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国家颁布《森林法》的重大意义,提高人民执行《森林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向广大群众讲清,实行“山上管严”、“山下搞活”,农民除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凡是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实行采伐许可证,并不是侵犯了林农的所有权,对树木砍伐管理正是为了合理利用、永续利用。要使他们把自身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林业部门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和宣传《森林法》,模范地遵守和履行《森林法》,并且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保证《森林法》的顺利实施。
  二、稳定山林权,切实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稳定林权是发展林业生产的基础。《森林法》确认了全民、集体和个人的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明确规定林权受法律保护。各地应结合贯彻《森林法》,做好“三定”的检查和复查工作,特别是在宣传二山并一山后,要尽快地把责任山划分给林农,对存在的山林纠纷,要按国务院(1984)95号文件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凭证,有利保护森林,促使安定团结的原则,双方主动联系、发扬风格、互谅互让,通过协商抓紧解决。
  三、加强领导、健全护林组织,进一步搞好护林工作。为了加强对护林工作的领导,要调整充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力量。各乡、镇也要成立或健全护林防火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护林员,组织群众护林员。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和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核定限额,实行有计划的采伐。要遵照《森林法》规定的用材林消耗量应低于林木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实行限额采伐。由县计委与林业部门根据本县和各乡、镇森林资源情况,每年核实采伐限额计划,下达执行。凡采伐林木者,都必须向乡、镇政府申请采伐许可证,申请报告要写明采伐地点、面积、树种、方式、株数、期限以及更新的方法、树种和完成的时间等内容。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到林业站领取采伐许可证,并同时交纳国家规定的育林费等。乡、镇政府在审批时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年采伐限额;采伐者也必须按批准的数量、采伐形式、时间及更新要求完成作业,不得超额砍伐和延误更新时间。否则,乡、镇政府有权停批下年度采伐指标,并追究超额采伐责任。
  五、以法治林,保护好森林资源。今后凡出现毁林、盗伐林木或超过批准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都要按《森林法》中的有关条款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补种树木、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有法不依、执行不严、姑息养奸。
  六、放宽林业政策,让权还利给林农。为调动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从今年起,取消木材统购任务,任何单位都不得低价派购林农的木材。林农对木材有支配权,允许林农把经过批准、有采伐许可证的木材上市自由交易或外销全国各地。林业部门为方便林农卖木材,取消原按里程收购木材的做法,可采用挂牌收购或代购代销木材的方式经营木材。
  七、解放思想,积极支持林业专业户,对自愿投工、出钱搞林业生产的专业户、重点户,保护他们的积极性,热情支持他们,切实帮助解决生产上的困难,坚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八、大力造林,加强我县绿化步伐。“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都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我县按规划十年要绿化荒山,除在一些土壤瘠薄,坡度25度以上及天然幼林多的山场,要继续抓好封山育林外,每年要平均造林3万亩以上。各乡、镇要以贯彻《森林法》为动力,想方设法完成今年的造林任务,不得拖欠。对植树造林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要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九、简化放行手续,加强林政管理。为方便办理木材放行手续,自1985年元月1日起,一律由县林业局办理,全国通行。需要外销木材的林农只要凭木材采伐许可证和育林费交缴收据,就可到县林业局办理放行。次改、间伐、造林清山的小径材、杉木篙等则凭作业设计办理放行,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没有运输证明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和作出必要的处置,为搞好林政工作,还要加强各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增加林政管理人员(各乡镇配一名林政员)切实做到山上管严、山下搞活,使我县有限的森林资源,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广昌县人民政府 1985年2月1日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昌县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 (1985年1月18日广昌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府发(1986)8号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农业生产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特别是耕地,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是各级党政组织和全县人民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房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全县所辖范围的所有土地,由县土地管理机关依法统一、全面地科学管理。凡属国家单位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农村和县城郊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按规定用途取得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租贷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准私自在承包耕地、山地上建房、建砖瓦窑、毁田打坯等。
  第二条:一切建设用地,都应遵循计划、节约、合理用地的原则,城镇建房要向高层发展,农村建房要尽可能采用新型式样,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凡有荒山、荒地可以利用,就不得占用耕地,有劣地可以利用的,就不得征用良田,有旧宅基地,空间地可以利用的,就不得新占土地。
  第三条:征用土地的审报权限:征用耕地、园地2亩以下(不含2亩,以下同),鱼塘、林地5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超过上述规定的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用地限额: 1、单位建设用地,据批准投资额审批用地大小。
  2、个人建房的宅基地,用地限额为: 农村建房,3~4人的户,用地120平方米。5~6人的户,用地140平方米。7人以上的户,用地160平方米。在荒山、荒坡上建房,可适当放宽,但每户最多不超过200平方米。
  在城镇和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每户最多只能征用120平方米。
  第五条:征用土地审批程序: 1、单位征用土地进行建设须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及上级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占地平面图等向县土地管理机关申请报批征用。在县城乡(镇)规划区内选址时,须经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进行规划审查,再交县土地管理机关签署审查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县城规划区:东至南丰岭;西至古竹公路一公椿;南至车站油库、河东桥头;北至县车队油库。乡(镇)规划区按县人民政府广府发(1985)85号批文为准)。如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须先取得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意,再报县土地管理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2、国营农、牧、渔业企业进行基本建设,需要占用本场耕地、园地或将土地转交其他单位,应向土地管理机关申报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个人建房、征用县城乡(镇)规划区内的土地,须持城镇户口册和工作单位或居民会批准建房的报告,征得乡(镇)人民政府同意,交房产部门审查登记,向县土地管理机关申报同意后,填写土地征用报告书。先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审查同意后,由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如征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的,应先取得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意,农村专业户需征用县城乡(镇)规划区内的土地,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的临时户口册,按上述程序办理征用手续。
  4、农村中农民、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干部、职工等,建房需要占用土地的,应先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填写“土地征用表”交村民小组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土地管理机关备案。如确需占用耕地、园地、鱼塘的,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土地审批手续,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
  第六条:除军事和抢险设施急用土地,可申请先用后征外,其他土地,在未经批准和办理手续前,不得提前施工。已征用2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用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之外,由县人民政府收回,原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管理机关按审批手续,有偿拨给符合征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其费用按原征用的单位实际支付的各项补偿、安置费计算(见票证为准),交原征地单位和个人。
  凡迁居并拆除房屋(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已不存在)后腾出的宅基地,两年内不重建的,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土地,由县乡城建设环境保护局按规划要求安排,属乡镇所在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农村宅基地由村民小组安排、使用时,仍按征用土地报批手续办理。
  第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凡符合国家征地条例的,被征地单位的干部、群众,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对达不成协议,经说服教育无效,影响国家建设的,由土地管理机关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凡征用土地,用地单位或个人必须对被征地付给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管理费。
  一、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标准: (一)征用耕地(含菜地、园地),支付年产值(含主副产品)的4~5倍,年产值按被征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当年国家价格计算(没有国家牌价的由县物价局定价)。
  (二)征用鱼塘、林地、支付其有收益的3年平均产值的4倍。
  (三)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四)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如青苗、房屋、水井、林木、水工建筑、管道等生产、生活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另行修建。但在办理征地方案时抢种的作物、树木,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标准: (一)征用耕地,要以被征地前农业人口与耕地面积的比例计算,人均耕地2亩以上,每亩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2~3倍;人均1亩以上为年产值的3~4倍,人均1亩以下5分以上的为年产值的4~6倍;人均5分以下,为年产值的7~8倍。
  (二)征用园地、鱼塘、林地等,每亩安置补助费,为其有收益的3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
  (三)征用宅基地,无收益的土地不给安置补助费。
  三、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个人所有的房屋,树木等补偿费付给个人外,其余应由村委会统一征收,专户立帐,存入银行,由被征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置多余劳动力的投资,不得分给个人,也不得挪作他用。须使用的,呈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被征地单位不得在上述规定的补偿、补助范围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原经县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并按当时规定标准支付了土地征用费的,被征地单位不得重新征收。
  第九条:土地管理费可按土地补偿费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向需要征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土地管理费,无土地补偿费的被征土地按每平方米五角征收土地管理费,农民建房占用耕地、园地的,每平方米征收五角,占用鱼塘、林地每平方米征收三角,占用荒山荒坡的每平方米征收二角。商品性砂、石、土场地,每年每亩使用面积征收二百元,集体按规划改造旧村建房的,免交土地管理费。
  在县城和乡镇规划区范围内征用土地时,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向用地单位征收规划管理费。土地管理费由县土地管理机关征收(其中交省30%,下拨乡镇30%),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收费用。
  土地管理费和规划管理费用于土地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土壤改良,规划管理等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县土地管理机关设在县农牧渔业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也要有专人管理土地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设土地管理员,负责所辖范围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别情况,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期满前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土地管理机关提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对乱占滥用耕地,非法建房,买卖、出租、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在本规定公布以前所征用土地已按原规定批准的,仍然生效,未办理征用土地手续的或少批多占的,可按本规定予以补办。但如属违章建筑,应予拆除。过去公布的有关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1985年11月24日二、旧县志序跋选明·正统庚申(1440年)何文渊序吾广邑为县,宋绍兴八年,安抚使李纲始析南丰县之半而建。是邑,东邻南丰,西接宁都,石城,宁化界于南,宜黄、南丰环于北。四境之内,山高而秀丽,水深而清洁,不产奇花异物,浑沦磅礴之气,独钟于人。以故人皆质直有气,好自卓立,虽贫穷幼弱,未尝屈伏于人。未析县之前,贤才之出,皆散于旴江、南丰二志;析县之后,若西畴何先生之清洁,太守何圣能之仁惠,枢密陈宗礼之直谏,及隐逸文学之士与贞女节妇,又非一人,兹皆山川风气所钟也。元初,邑人连仲默尝集析县以来之事为志,后遭兵革,焚毁殆尽。吾长子宗,遍求乡闾,于农家得其前集,又于漆工刘文兴家得其后集,合为全志。然自元初至国朝宣德,又二百年矣①(①“二百年”有误。广昌于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入元朝版图,即使连氏当年开始修志,至明宣德末年也只有158年。),今不编续,则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宗即其所知所闻者,编类补缺以续前志,书成名曰:《重修广昌志》,浸梓以永其传。吾少年切有志于此,时方习进士文字,因循未暇。今幸此书成于吾家,可以表率乡里,嘉惠后来。州县有志,犹国家有史,史以总计天下之事。志以详记州县之事。然山林川泽之人,语以乡里之事则欣然好闻;语以天下事,则听之忽略。盖乡里之事,得于见闻之真,而天下之事见闻所不及故也。国朝列圣相承,治化熙洽,人文宣朗,有如诸公之文章政事,节妇之志行卓异,逸士之高风雅操,此皆他邑所罕有也,其可不书之以为后来视效乎?是志也,不可视之为山经地里之书,其关于风化也大矣。
  明·嘉靖丙申(1536年)李乔序邑志,志邑事也。犹邦国之史也。吾邑宋建,历经数百载,志郡附无专治,溪寂寥也,无乃存乎于人与时耶!今圣皇御极时,则简我诸大夫,若石梁王公度至郡守、亦斋黄公德纯至令邑。政通人和,礼乐可兴,而志之作非其会与?乃夏四月,公举志禀郡公,公曰:“盛典也,李子可与于志文矣。”继而东竹赵公叶至分巡,余举志禀巡公,公亦曰:“盛典也,黄君可与于志矣。”公乃筮日辟予以裁纂属之;举人黄君昭、庠友揭琦、族子毅以编校属之。予病寡学,何能为役,而人时之会勿可失也;乃作志。志自宋何?著邑也。志首沿革何?述兴替之迹也;志分野、祥异何?上之本乎天道也;志山川、城池、食货何?下之本乎地道也;志官师、选举、人物何?中之本乎人道也。三才备焉,同之时义大矣哉。参三才以宏化理,举一方而达之天下,盖有望于群公而亦余之志也,竣事而梓,而申其说于首云。
  明·嘉靖丙申黄德纯跋昌缺旧志矣。郡有志,法犹略也。远而传,必自邑积之,文献重焉,立官之纪且资之,谁责耶?余兹勤焉。乃礼邑君子辑之,搜订磋润,成上下二卷,简而周,文而核,严而有体,亦邑信史矣。噫!兹志焉,尔为之者,存乎其人,故慎之封守,绥之人民,均之贡赋,严之淑慝,肃之官防,以无负兹志,是我在守土之人。
  续订广昌志序古溥徐时进国史,通十五都会志为大一统。而先视其成于都,又先视其成于郡之诸邑,何也?统则括其全,以浩溥为功。邑自为志,执简之道也。统则总其略,以要领为务,邑各为志,求详之道也。得是道而递师之,事有增纪,人可续编,求益详,执愈简,于以豫迎采访求实录之意,籍手光昭,岂异人任哉!余奉简出,承之旴郡,甫就职,即驰宪檄摄广昌县事。广昌喉扼两广,据建昌上游,故受之以名。溯阙创邑,则自宋绍兴剖南丰之半而成之者也。其地又连闽、赣,多佳山水,回流叠嶂,恍以清奇刚果之象对人。余丞索取邑志者纵一览,喟然曰:甚哉!志之有须于人如此其殷也,人独无先志而兴者乎?昔元有邑人连仲默氏,始集开县以来之事为志,旋苦兵火,若存若亡,我国朝冢宰何公伯子宗,遍搜之农家、漆工,得前后集,并附示日知闻,补略成帙付之梓。越嘉靖丙申,司勋郎李公乔踵其事,乙卯邑令强公仕嗣而续之。又四十年,则万历丙申,邑令淅会稽陈公时会当纂辑,获勘巨典。至今过壬申则又三十七年。余适代庖窃有感。夫服官摄政后先累,若其为此志作邮者,数百年仅四五君子耳!甚哉!志之殷以须人如此,后志而起者独无人乎?早谒先师庙,见丹桂树蟠根,果有如志所称,秋花盛,则得隽者多。然视其斋无奄颓,愿即捐俸修理。库狱为官舍重地,城池为守御大防,随捐俸修之。因登古平西台,扼龙山顶,有亭翼翼。疏杜如画,一邑奇观,志岂欺我。旋取胜于风俗考,征役于籍图,星野在上,地产在下,人杰在中。荐绅先生以公事至,一似有昔时名贤巨卿,烂然记载,意象奉直指观风,幸与多士讲艺,尽日清慧而文,信览有然。齐民勤力作,少争讼,不达千古,而速于感化,又有可观焉者。会大饥,仓无粟可发,旴郡踊贵视嘉靖庚子为甚。余仅能以远籴近赈为计,而四封富室,争输义米从事,则亦比屋可风之徵也。流寇剽劫,逼处数十里外,岌岌乎有嘉靖辛酉攻城之虑。议者拘于防御之出,欲毁绕城民居,以固吾圉,余不忍以城外为匪民,且不备诸关隘,能保此孤城否?况此邑为郡要害,而可无出万金乎?爰檄乡兵,乡兵鳞集;爰募义勇,义勇响应。如秀岭、增田、茱萸、铁树诸隘,莫不实有以声之,萑符遂不敢窥关。四方安堵,则又风气刚劲果锐之徵也。至于均赋为正,余方以兵荒缓之,彼且以输将忽之,一洗尔年玩习,竟不知其何以为。余谓若乎选举日盛,人物日著,祀典日崇,与夫官师之临莅,无不对诸志而能余,甚哉!余兴起于志,而与志相须不能已已也。余代庖半期,失公慎,德以率物而鼓桴风。草民各有心,夫风尚正直,雅崇气节,会稽陈公叙之矣。质直有气,好自卓立,冢宰何公又先叙之矣。余惟防题名之意,漫为增入,即未遘千载纂修之会,而已符四十年续刻之期,异日者访求实录,登诸郡而视之,又登诸会而视之,史出炳壤,或有所稽,尚亦求详执简之一斑云。因附续志为叙。
  注:徐时进,云南人,崇祯辛未间,授建昌府通判,壬申(1632年)春摄理广昌县事。
  清·顺治丙申(1656年)沈寅序国有史,家有乘,平泉一木一石皆有记,辋川一冈一坞皆有图。圄百里而为邑,其为木石、冈坞、赋役、人物綦繁矣,志其可已乎!故天道十年一周,人事十年一变。百年之内鲜传人,百年之外鲜传书,不以时增删,而故府之是循,则何异取周礼职方氏,以名汉、唐、宋以后之山川物产耶?广昌志,始自连仲默氏,嘉靖丙申续修之,万历丙申再续之,迄今又六十余年矣。赋役之增减,宫室之因革,人物之贤否,风俗之厚薄,执故老而间,六十年前之事若存若亡,又何况山河改易,城郭徒存,人民不古。旧志虽佳,与近事何涉哉!寅不佞,以壬辰八月,来令兹土,明月空域,瓦砾满目,庐舍仓库之不存,而何有于志。寅栉风露,刜荆棘,驱除其豺狼窟穴,以比国家荒服要荒之邦。比三年报政,乃揖绅士谓之曰:“寅不敏,赖父老之教,以幸底于绩。然厥壤厥赋罔不书,南金东箭有攸职,职方氏问我广昌之掌故,其将何辞以对?”父老唯唯,退自搜辑,各出其壁中之藏,以相示曰:“广昌志在也”,然六十年来事已荒坠无可考者不少矣。稽故实,置梨枣,合诸巨公名士之手,往复商磋。寅揽其大纲,籍手以既斯役。或笑曰:“县官传舍耳,子且报政,何多事至此?”予日:“寅不敢以传舍视天子之令吏也,且广昌修志,往往成书于丙申之岁,寅实遘此,其又奚诿?”从前志因旧刻俱在,例曰续修,今虽有旧稿,而实另修另刻。春秋之例凡书作者创始也,书新者完旧也,有原本不书作,无旧板不书续。其在述作之间乎!书曰:《新修广昌县志》。
  清·顺治丙申何三省序宋绍兴李忠定公秉节安抚,以旴水上游八闽、两粤控扼于是,此昌邑所由建也。析南丰揭坊耆、天授乡之二都,为里仅廿有二,延〓非加广,而壤非腴阜,固有然者。其间治乱循环,率可概见。贤良之所过化,名哲之所挺出,顶趾相望。即武子子荆,角麈标胜。崔魏渫,磊砢英多,往牒犁然,无烦骈謦矣。嘉隆以后,享时平无事者百余载。徐公增修之志断自壬申,时当封山变定也。比罹丧乱,山河易观;靡日不在烽火中。闾阎生聚,尽付飞磷蔓草。而一二孑遗,惟绝壁巢居,冀缓旦夕,而昌存十之三四矣。庚辛之交,委弁署令,翼虎咥人。既蕴崇之。又行火焉,而昌邑存十之一二矣。乱后之昌,非昔日之昌也。澴水九峻沈公甫至,恻然于衷。揖绅士耆里而筹之。邻氛炽欤,驰而击诸;潢池弄欤,谕而怀诸;丽谯倾欤,爰戒版畚;犷戍狺欤,爰肃戎律;爰建县署,爰复演武亭于旧营,修黉官,饰保甲,百废具举。退食之暇,索及旧志,漶灭者半 ,比得其全,则壬申以前,或芜或漏,而壬申以后缺如也。筮吉起局,命省随魏子髯公、刘子广生诸子任裒集之役。省以沟瞀陈人,身隐矣,焉用文之,再辞费获。业载简、怀椠,告成事而竣。凡旧志、续志悉从原本。或得诸散帙,或采诸舆议,皆井闬事也;而赋役、户口、屯田、籽粒、漕盐大务,时有古今,政有因革,则皆我公之洒洒宏裁。省辈草莽,惟编辑恐后而已。而此日之昌邑,视数年之昌邑,如栋折榱崩之余,渐有涂塈。从此噢咻之昌其庶几乎!志成,有利于昌者,则汲汲书之;有病于昌者,则缌缌虑之;非徒为今日之昌计,屯,一营署耳。昔营河东,近则杂处城中,数橼久假,嗷鸿安归。与士民牾角时见,告即未能遽撤,独不可复其旧址乎!且旴郡,他邑无屯,而昌独有屯,军恣苛索则亩多宿草,屯荒而民熟延视,蔓及而野,其有遗农否?六千余人虚粮,何以不能与瑞之高安中邀豁减?宋元从未经丈勘之险僻,何以未能上达?良以昌民乱后,惟习鸟兽散,呼吁路穷,则剥肤之祸深,而卫足之术短,此父老之抚心陨泪,而亦公为昌廑隐虑者也。昔之志也,鸣其盛,今之志也恤其衰,无已大康,固采风所不废乎!前后纪岁三值丙申,天道适合。元连仲默志序于先。冢宰乃余祖,本氏茂得于农家及漆工刘文兴者,纪上下绍兴六百年事,仰质忠定公筹画之意,先人手泽具在,省也其敢替诸若夫!我公以少冢宰公华胄家学邃抱新猷,点次篇章,斐然大雅,旦夕报最陟巍要,霖泽天下,岂区区吾昌所得私之。然而公之以家人视昌人,以家事视昌事,于兹志以见其一斑云。
  清·康熙癸丑(1673年)王维翰序尽天下皆邑也。今奉诏征天下郡志,志汇为一统全书,尽天下邑皆志矣。邑之不易者山川;邑之易而有增者官师、人物也。其他皆附山川、官师、人物以出者焉。广昌为江西僻邑,山川之载在广舆者吁水、中华山、石壁潭而止。祀名宦,自宋承敷以下二十三人。自明迄今,举人百余人。自宋迄今,进士四十余人,乡贤自何坦以下四十人。而载在国史者,惟宋陈宗礼。明何乔新父子为著。若夫一行足传。与隐逸不自求传者,又代有其人。前志既备。顺治丙申知县沈寅督修之较详,兹维翰集请绅士删繁就简,补丙申后所有人事。明道先生曰:“一命之士,苟留心爱物,于人必有所济。”吴仕奇日:“宁为天下第一品人,毋为天下第一品官,官是邑者知之乎?”前令谢临亨曰:“古称人才之盛,以人不以数。”泰兴蔡勣曰:“士大夫平日不肯作登志书事,及修志则人人争欲登之。邑士大夫知之乎?”今朝廷命修一统志,版图、物产、形胜、署建,无有不详。然而所重者,在于稽天下古今之人,以为一代信史,翰承乏下邑,城池、兵赋其责也。日与诸绅士求风俗、学校、艺文之美者兴盛于今日,以为广昌重,是则所以图报盛典之遭逢也已。
  清·康熙癸亥(1683年)王景升序自古迄今莫不有志,盖取法于前,垂宪于后也。志始于邑,以自邑而郡、而省、以上达于国,悉因之以纲纪焉。于此而慎,则无弗慎;于此而核,则无弗核矣。邑乘盍綦重哉!广邑志,兆自邑人连仲默,时维元初。历明至国朝代有增修,然俱备一邑考证,非有所奉而大书也;有所奉而大书,则自今日始。今日所奉者何?修一统志也。修一统志而修县志,厥典特盛。承是役者,有躬逢之幸而更有不胜任之惕焉。余以壬戌冬杪视事,首询故实,为出政本,乃兵火之后,典册散逸,搜求数月始得。前令王君维翰,草创一帙,于今十余载矣。适恭奉纂修之诏,余日:“是乌可旦夕缓也。”因谒诸荐绅先生学博,订旧增新,芟繁补缺,继晷编摩,刻期成书。余因而思曰:“是书也,但云为一邑风土据,则职方、广舆载之详矣,而必志之是务哉!不知山川城郭犹是也,而毖绸缪求辑宁者谁之责?土田赋役犹是也,而筹国用、思民力者谁之责?祀典风俗犹是也,而萃元和、迓天休者谁之责?嘉言懿行犹是也。而仰高山、肃典型者谁之责?礼乐弦诵犹是也,而厚培养、勤鼓舞者谁之责?以至僳独有局,节义有表,方外有迹,而存恤不遗,风徽勿坠者谁之责?则捧是书而夙夜以百里为敬念者。余有司事也。若夫表励习俗,偕之大道,于名贤诸君子,实嘉赖焉。庶今日之举,藉以起民风而翼国运,其为宪章也大矣,讵曰一邑之文献已哉? 清·道光辛卯(1831年)曾兴仁序邑之有乘,犹国之有史,所以纪事,即所以法前垂后。而为人心、风俗之纪纲也。由是而郡、而直省,以成一统,莫不始于一邑。是邑乘也,天下乌可少之书哉!矧今遭逢盛世,四海恬熙。邑志一书虽原于史,而与史例稍殊。作史者善恶贞淫并列,志则隐其恶、扬其善,取舍尤当慎重公明。方与史法暗合。辛卯春,余莅任兹士。下车询诸父老,始知邑志自康熙癸亥续修后,迄今百五十年,不特志未续修,几无存者。道光初,奉大府征修,邑人复以费浩中止。余闻之不禁怦然有慨矣。于是搜求月余,始于邑绅广文魏君衡、副贡何君际昌处,觅得二部,如获南金。如其中犹互多残缺,爰合为一,并以乾隆二十三年府志所载秩官、科第及近所见闻者,录为二篇,一存儒学,一存县署,俾后之撰修者,广为搜罗亦得藉资考证,是则此者之所由钞也。而余窃为邑乘之修,实有土者之责。今录是编,原欲仿升庵蜀志、对山武功志之撰,求归切实简要。乃风尘逐逐,笔墨久荒,兼之瓜期已代,不获与都人士同为订就,谋诸梨枣,惭愧滋甚,然余犹有自解者,以都人士近筑平西之台,复筹黉官之举。并斯商磋,度必有人。且天下事,惟乘此踊跃同心之时,决截做就。不为观望周章,不为退缩中止,则有关人心风俗之修举者,无不观厥成也,岂独邑乘也哉。
  清·同治丁卯(1867年)曾毓璋序天下事以众成,以独断;不用众力弗给,不内断议多梗。广昌县志,自康熙癸亥迄今八百四十年,道光辛卯,先大夫受恬公履任倡修,购遗书二,补茸罅漏,垂成,以费未集,受代促中寝,爰序正之,一藏学官,一存礼科以待,后遂无言志事者。同治乙丑,璋重莅此,时戎马倥偬,军兴旁午,日不暇给。丙寅夏,防兵去,农归业,时和年丰,适朝廷命征志,璋慨然!父志未成,不孝;朝命弗供,不忠。不孝不忠,无子臣理。即日具书帖搜求旧志。久之,于魏副贡家得沈志十存五。又久之,于罗孝廉家得王志十存八。喜甚!盖邑中书尽是矣。于是以王志断沈志之疑,以沈志补王志之略,参订旧闻,前事几备。乃命吏人刻日抄书,梓人刻日镌字,告示远近,商订僚采绅耆。或箴予曰:“就之急必率,采不备必遗,率且遗为识者讥。”璋于是喟然叹曰:“嗟乎!广邑百余里钟毓之灵,分邑七百年废兴之故,其间吏治人物,所以昭示来兹者,仅存硕果。设使更数十年,虫鼠啮噬,风雨飘摇,并区区者而不予畀,后之人复何考、而何所传耶?又使雍、乾、嘉、道间,留一率且遗之旧本,又何至荡然澌灭如今日也。”璋为此惧,尽校勘于一心,是者存,不是者去,率不率所不知也;谕采访于四境,来者录,不来者听,遗不遗非所计也。且余亦非以率且遗自封也。后有作者出,如王志之继沈,十余年重修可也。又使四境之采访,陆续偕来,即以付于补遗可也。璋内迫于父志,上凛于朝命,万不可需,因独断之以速其成。
  清·同治庚午(1870年)王元挺跋邑有志,志邑事也,前人之述备矣。广昌自康熙癸亥以来,百八十余年缺而未修。道光辛卯春,前令曾公恬先生莅兹土,政通人和,百废俱举,遂亟亟留心于文献,自乾嘉以迄道光初职官人物,采录成书,存学官并礼科待梓。咸丰甲寅均被蛟水湮没。至乙丑令嗣润甫继宰是邑,适大府有奏修江右通志之谕,各郡县志亟宜兴修,以备采取。君内迫于父志未成,上迫于朝命孔亟,商诸邑绅,咸以地方凋敝,集费为限,而事在必行,君遂以捐廉倡修为己任。因搜求旧志,得沈王两志,剥蚀将过半矣。乃殚精竭虑。考其山川按其图记,如旴水发源广昌。旴字旧志从日,乾隆间续修府志改为从目,君查《说文》“日始出曰旴,取旦气清明之义”。考目旁之吁,《说文》张目也。又《尔雅》释忧也。《诗》云:何期吁郑笺病也。虽《汉书地理志》载:旴水西北至南昌入湖。汉从目而不从日,不知何所取义?君仍旧志为旴,取明清之义。可谓卓识不刊矣。他如历代文章,以及忠孝节义、各物象数之间,残者补之,疑者正之,间有旧列可删者,虑其亥俗,姑仍之,时仅三月而工竣。呜呼!君诚忠于国者耶!君诚孝于国者耶!故能不辞劳瘁,以应大府匆促之求,邑之人,感其不肯扰民而能独断以成。此志质之沈王二书,均皆尽美尽善,不禁咨嗟鼓舞,相与称道于勿衰,至于政事余闲,喜与邑之贤士大夫登高凭眺,饮酒赋诗,择其有关国计民生附见于补遗一编中者。尤足以征其贤与学之优,实有高出乎寻常俗吏万万者,非惟一邑之幸,实亦邦家之光也。余忝在同寅,知君最深,不揣鄙陋。特缀数语于卷末,亦以见平日倾倒有素耳!同治庚午仲秋月朔,署广昌县训导拣选知县芙芗王元挺敬跋。
  清·同治戊辰(1868年)曾毓璋跋县志修辑时,虽细心定稿,但卷帙浩繁。雇觅许湾梓人钞书镌字,限日告竣。校对稍疏,字画或有讹谬,改正之功望诸大雅,余不恤工资、心力,版成三百八十八块,分为六架,运回县中,移交后任,以垂久远。然水陆程途数百里,以版靠版安放未善,笔锋易于磨去。虽谕令礼工两科书吏经理。既虑沾潮,又虞烤炖虫鼠啮噬风雨飘摇,在在须加防护。是所望于后之守斯土者,饬人稽查,毋许抽散遗失,即搬运刷印,其架平抬平放,庶不致损坏迸裂是幸!间有因修补者,随时补修,后来诸贤,谅必同心,当无俟余喋喋。
  三、奇闻趣事天堆山南宋年间,今旴江镇河东、营庄一带,方圆十余里,平坦开阔。相传,绍兴四年(1134年)某夜,风雨大作,雷电交加,石砾之声不绝于耳。次日天明,其地见一座巨峰拔地而起,怪石嶙峋,千奇万状。童谣说:“天雷飞石头,一夜成高丘,五十年内兴公侯。”后人以淳熙十一年(1184年)何坦中进士,后官至宝谟阁学士、广东提刑附会童谣,几百年来一直成为邑人趣谈。
  定心寺由来定心寺位于赤水镇大禾村,距县城约30公里。这里群山环抱,溪水潺潺。寺院傍山而建,嵌于千峰耸翠之中,风景绮丽,别有洞天。
  相传,离该寺不远的黄泥坑村,住着一户善良俭朴的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活倒也过得清静。唐咸通五年(864年)的一天,父子俩深夜打着松明照鳅鱼。在朦胧的松明中,忽见下面田中出现一簇簇粉红色莲花,宛如一群艳装少女在飘忽起舞。顿时红光四射,异香扑鼻,钟声、鼓声、佛声声声入耳。父子俩甚为诧异,感到是吉祥之兆。于是在莲花飘忽的田池,插上一株绿色的鸡婆秧作记号。第二天,父子俩带领乡邻前去观望时,大片田池都长满绿葱葱的鸡婆秧树。群众一传十,十传百,顿时全村乡邻人人皆知。此事被僧宗祐知道后,认为莲花是“佛门圣花”,田池里深夜出现莲花就是佛菩萨显圣。遂劝化田主广郑施田为寺,广郑以“佛教化人为美”欣然从之。宗祐遂四处化缘,群众也乐于捐助。历时1月,寺庙建成,因取定心归佛之意,故名“定心寺”。并在山门口石刻楹联一对,上联为“定水无波新月现”,下联为“心触法界慧日明”。
  僧尼多达300余名,成为广昌著名山门之一。
  刘秀洞距县城南偏西40公里的崇山峻岭中,有一座海拔732.4米的高山,气势磅礴,秀插半天。因“世传刘汉高祖行此”,故名刘季尖岭。山下有一岩洞,洞口如瓮,进口狭窄,初入皆暗,往下则豁然开朗,别有洞天。
  相传,刘秀在称帝之前,为逃避新朝王莽迫害,曾逃难至此。隐居在刘季尖岭下的岩中,数年饮食衣着,全靠山下巫畲村巫姓村民供应。刘秀称帝后,为报答村民救济之恩,派出使臣赍旨到巫畲村,钦封那位村民为都督。岂知那村民不愿为官,让乡亲出面谎称人已病故。使臣无奈,只好回京复命。为维护“圣旨”尊严,刘秀改封那村民为“死都督”。从此,刘季尖岭改称刘秀峰,岩洞则称刘秀洞。
  千僧寺和洪水坑清代初年,在距驿前圩西北15华里,与宁都县交界的丛山中,先后建有18个寺庵,僧民多达千人,故名千僧寺。相传,寺内有位法师,每天必去百里之外的龙凤岩点火焚香,当日往返,风雨无阻。某日,点火回来,适与山下借火吸烟的农民相遇,农民问以点火焚香情由,法师据实相告。农民不信地说:“你如果能吊住太阳,我们才相信。”法师答:“这有何难!”说罢,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向太阳作了一个深揖,便回寺去了。果然那天红日高悬不落,农民一天栽了几天的禾。从此,附近农民深信高僧确有佛法,赞颂备至。不料,“吊日”之事,干犯天条,触怒了玉帝,遂派天兵天将降临下界讨伐。法师得知此事,为应变逃劫,吩咐僧众各自栽个觔斗倒立,并施法将他们变成一山芭蕉。天兵天将来到千僧寺之后,不见法师和众和尚踪影,难返天庭复命。正在为难之际,忽有该山的土地神,因怨恨法师瞧不起他,变成小鸟出面告密。在天将面前反复飞叫:“和尚变芭蕉,下变上。”……天将顿然大悟,随即拔剑朝一株芭蕉砍去,只见鲜血迸流。于是众天兵天将挥动刀剑,片刻将一山芭蕉砍光。法师和千名和尚无一幸免,鲜血汇成一坑溪流,因此遂有红水坑名。其实红水坑是以山洪冲成小溪而名,红是洪的谐音。
  《孟戏》的传说明永乐间(1403~1424年),甘竹乡舍上村曾子华素性孝友。其母双目失明,子华嘘寒问暖,端茶捧饭,久而不倦。
  某年春,乱兵至,情势险恶。子华背母逃避深山,忽有三员神将自天而降,退乱兵。
  子华正待拜谢救命之恩,三员神将化作旋风,不知去向,但闻锣鼓之声发自山谷。子华循声四找,竟在一个山崖后面发现2只斗大木箱装满《孟戏》戏本及24只大小面具,其中有3只大面具正象杀退乱兵的三员神将。他呼喊群众认领,但四周空寂无人。子华将木箱搬出,母亲用手一摸,顿使瞎眼重光。
  此时,子华认为是神灵相助,这24个面具就是《孟戏》中扮演的角色,三员大将即蒙恬、王翦、白起(甘竹人称为“三元”将军)。赐《孟戏》戏箱乃是要他依此演出,以传后世。子华回家,与族人筹建戏班,按戏本和面具分脚色排练。从此,赤溪、舍上、黄泥排三地曾姓每年新春时节必演《孟戏》,藉以酬神祭祖,祈年救雨。
  弘治间(1488~1505年)新春某夜,赤溪村曾姓裔孙照例上演《孟戏》。当地大路背村农户刘金铎携孙儿过河看戏,戏演完,小孙仍眷恋戏情,不愿回家。金铎只好以“明年我们自己也来做戏”一语哄孙儿。冬季去,新春到,但金铎却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入夜,梦神人以“君无戏言”相责。于是,他立即组织族人学戏,创建刘家戏班。形成与曾家《孟戏》(二夜本)不同的刘家《孟戏》(三夜本),同样在新春演出。
  赖巽的传说一天,真隐寺长老正在经堂凝眉打坐,忽地他脑子里幻化出一座单孔石拱桥,桥身四周光环飘渺。长老心以为异,随命小和尚向东探望。原来,在去池源村的路上,一座单孔石桥上横卧着一位衣衫褴褛的农家少年,两手抱着一根挑柴用的茅担,和衣而卧,酣睡入梦。小和尚轻轻地把他唤起,一问才知他叫赖巽。二人一同回寺,长老请赖巽禅院相见,见其面目清癯,但气度不凡,于是问:“小童子,大清早起来,为什么就在桥上睡觉?”赖巽说:“我起早摸黑卖柴买米,累了就在石桥上歇歇脚,不知不觉就睏着了。”长老听了,动了怜悯之心,连称:“善哉!善哉!”吩咐小和尚给赖巽家中资助钱粮,挽留赖巽在寺就读。由于长老循循善诱,赖巽发愤攻读,日有长进。明永乐十三年赖巽中进士。
  四、兵燹匪患宋景炎元年(1276年)十二月,元将吕师夔占南丰。兵至广昌,奸淫杀掠,民受其害。有揭氏女避兵,抱儿子藏荆棘丛中。逻卒搜出欲奸,女大骂不从,被惨杀。时人黄权美作诗谴责元兵暴行,末句云:“元兵南下日,抱溺赵家儿。” 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九月,程乡(今广东省梅县境内)寇林朝曦、梁统部300余人进扰新城(今黎川)、广昌,所至焚掠。
  嘉靖三十九年八月,广东叛兵袁三等,自泰宁(福建省太宁县)至广昌焚掠乡保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八月,耿精忠叛清,兵占广昌,搜刮民财,以充军饷。
  清咸丰七年(1857年)八月,湘军王鑫营攻击集结于头陂待命增援吉安的太平军,烧毁横田村民房近百间。
  1912~1928年(民国1~17年),广昌县东南山区盗匪蜂起:尖峰乡有刘北仔、高老区、王香仔、王佛女等16股,水南一带有揭火生、揭小木、廖荣昌(即廖其祥)、聂鼎盛、戈细火等,长桥有吴文荪、刘水生等,北坑有谢小女等。他们拦路打劫,绑票敲诈,强占妇女,闹得鸡犬不宁,乡民一夜数惊,防不胜防。这些匪徒后来受国民党军队收编,摇身一变而为地主武装,疯狂杀害苏区工农。
  1921年,建宁县红岗会匪徒抢劫千善之东排。是年冬,闽汀股匪千人欲骚扰广昌,兵至茱萸隘。兴峰富商张清辉、张光辉兄弟为首组织联勇5000余人,扛着鸟枪、土炮,武装示威,作好阻击准备。股匪闻讯未敢入境,避免了一场洗劫。
  1922年9月,北洋军阀河南六军常德胜部由建宁分路入广昌,军行所过,奸淫掳掠。纵火烧毁天〓(今属赤水镇)七房下的厅堂2处,民房52间。该部崔、马二营在尖峰抢掠抓伕,打死农民2人;在县城焚毁同治《广昌县志》全部木刻藏板。撤走时,沿途抓伕,群众切齿痛恨。
  1925年5月,张建邦股匪500余人,到长桥街强征捐税。6月,高立才(身份无考)带兵驱逐张部。
  1927年6月6日,国民党广昌县党部饶航普等勾结土匪黄绍杰、胡会汉部来县镇压农民运动。12月,胡会汉杀死黄绍杰,接受国民党军刘士毅部收编后离县。
  1929年11月~1930年2月,吴文荪靖卫队疯狂镇压甘竹河西农民运动,袭击坪上18次,答田7次,鹅龙3次,强奸妇女,杀人放火,屠杀群众37人,烧毁民房130余间,抢去耕牛120余头。4月29日,袭击尧山、苦竹,在苦竹杀死革命群众2人,全村49栋房屋被焚毁46栋;在尧山抢去耕牛40头,烧毁民房3栋,山林一片,企图烧死转移进山的农民赤卫队队员和群众。
  1931年1月19日国民党空军轰炸广昌苏区,在县城投120磅炸弹8枚。
  1933年10月4日,国民党飞机轰炸甘竹,炸死苏区群众20多人。
  1934年4~7月,进攻苏区的国民党军队,在各地大抓民夫构筑碉堡。在驿前拆毁民房200多间,用其木材修工事。
  1938年6月9日,日本侵略军飞机3架轰炸县城飞机场,投弹7枚。保安十团一大队三中队士兵13人受伤,死4人,击毁飞机棚及油库。6月21日,敌机5架再炸飞机场,毁飞机棚2列。同年,土匪张建立绑架人质,勒索白水富商张光辉1万银元。不久,廖其祥又抓走张光辉的年方十二的小儿为质,勒索银洋1万元。
  1939年5月15日,日本飞机4架在飞机场投弹8枚,击毁机场办公房1栋。又在松仔山一带山地投弹13枚,伤四十九军干训班学员2人,平民2人,炸死学员2人。
  同年10月9日,日机6架在飞机场投弹9枚,盘旋扫射数次。另两架飞机,在县城太平岗老桥头投弹4枚,炸毁刘家祠、食盐转运处汽车3辆,武姓房屋1栋,毁老桥头木桥1座。
  1949年秋,廖其祥、李彬为首的豫章山区游击第六总队所属各部到处绑票,其中队长赵明远将何志隆、李立贤等20多家商店老板绑架到长桥,勒索大量银元。9月,廖其祥授意部属关捕城关商人,施刑迫逼财物;还集中大量煤油,企图火烧县城。
  五、重大事故火灾据10个乡镇不完全统计,自民国以来共发生较大火灾67起。
  起火原因:冬夜用火笼火箱取暖引起的18起,占28.6%;伙房失慎起火8起,占12.7%;电线起火、小孩玩火引起的各4起,各占6.3%;引火做饭、灰烬复燃、堆烟垃圾引起各3起,各占4.8%;做爆竹加工硝、磺引起2起,占3.2%;飞机轰炸、焙房失事,祝寿烛火、打火机失慎等引起共4起,占6.4%;起因不明13起,占20.6%。
  旴江镇发生较大火灾6起:1944年(民国33年)冬,火烧下街瓦子街,毁店房14幢。1961年1月3日晚,横街谢培元家失火,中联珍所被烧,共毁店8幢房35间,受灾11户54人,损失33000余元。1962年焦坑村城关副业大队住处起火波及村民,毁房53间受灾者17户。1965年10月,吴家岭养济院因生产队煮猪食失火,两厅18间全部烧毁只留下一圈围墙。1973年1月,胜利街大众餐厅夜间煎油条起火,毗邻的县税务局和城关税务所被烧,毁店房2栋26间,税政档案无存。1973年9月17日下午,横街城关爆竹厂硝磺起火,厂房被毁,死1人伤7人,爆竹生产也就此歇业。
  赤水镇较大火灾6起:1923年8月,吴家祠美孚洋油公司火灾,因划火柴不慎引燃煤油,当时无法扑灭延烧一日夜,烧掉煤油数千桶(小方桶),烟叶数百担,祠堂1栋,死2人。1930年,国民党飞机轰炸横街,易炳仁家中弹起火,烧毁两边店房廿多幢,死7人。1941年冬,横街头上一温姓家失火成灾,延烧店房四十余孔,整个横街大部被烧毁。1966年11月,姚家坊姚骂仔用火笼焙床起火,烧毁姚家大屋三栋厅堂及房子14间。1974年6月20日,赤水供销社李家祠堂的门市部及仓库,因雷击电线起火,毁祠堂一栋,连商品财产损失八万七千余元。1987年11月14日,赤水镇龙水村塑料制品厂职工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烧毁村办公室兼厂房一栋(200平方米)和机器设备,直接损失逾15万元。
  头陂镇较大火灾5起:1915年油榨街起火,烧毁店房20余幢。1917年大街火烧,毁店房50余幢。1945年下关失火,冯家祠堂全被烧毁。1978年7月,西港村下排,灰烬复燃,柴间起火,毁房20余间。1987年12月10日头陂村牛岗上居民家庭中,电线起火成灾,30户118人受害,毁房1263平方米,粮食4.15万公斤,直接损失17万余元。
  塘坊乡较大火灾3起:1943年10月,汪家村新屋里,火笼烘被起火,烧毁厅堂2栋,房子18间,稻谷2万余公斤,受灾十几户。1978年6月4日,田腰村里沙窝,屋前烧垃圾,遇风飞火成灾,烧毁厅堂2栋,房屋13间,稻谷17000公斤,烧死耕牛4头、肉猪24头、母猪8头、仔猪30余只。1982年4月19日上午,李庄村叶家张家屋,小孩玩火烧着檐下柴草,烧毁房屋32间。
  杨溪乡较大火灾2起:1961年冬,江背村下新屋,火箱烘床起火,烧毁房屋3栋。1980年,因打火机失慎引着车上汽油,烧毁解放牌汽车1部。
  高虎脑乡较大火灾2起:1975年7月31日下午,贯桥村戏台坪,因堆妪垃圾起火,烧毁旧戏台1座、居民和大队房屋8间,损失万余元。1979年8月,街上手工业联社厨房失火,烧毁联社店房6栋、伙房1栋,损失14000余元。
  大株乡较大火灾2起:1966年5月,北坑村长岭,为点火做饭,引着檐下柴草,烧毁厅堂1栋,房屋54间。1978年,新溪村嶂下,因灶里焙柴起火,烧毁厅堂一栋,房子20间。
  尖峰乡较大火灾1起:东营村芹香村小组一村民焙香菇起火,烧毁房屋112间,粮食25.5万公斤,人民币1.03万元。全村21户126人,均受其害,19户倾家荡产。
  溺水据沿江、甘竹、大株、塘坊、杨溪5个乡不完全统计,溺水死37人。其中养鱼放鱼草、喂猪捞饲料、搞副业放排等生产活动溺死6人;下溪涧捡鱼捉鱼及游水捡木头等溺死6人;走路过桥落水及涉水过河等溺死4人;到井边提水、水边洗衣物等落水溺死4人;洗脚、洗澡、玩水等溺死9人;其他原因溺死的8人。
  车祸 1955~1990年发生车祸111起,受伤63人、死77人。其中以城于公路甘竹乡的地段为多。
  塘坊乡发生3起死4人:1983年2月,一居民骑单车与东风牌货车相撞,重伤致死。5月运输专业户唐永华不会开车擅自发动汽车压死1人。1984年11月,熊场村两青年强搭货车,因断桥翻车,同被板料压死。
  杨溪乡发生2起:1976年8月,东坑村一村民搭乘空货车,因翻车致死。1983年1月,供销社司机杨启洪开拖拉机,驶至罗石村时,翻车落港而死。
  触电有4个乡镇发生触电事故7起死9人。
  田间触电3起死4人:1970年7月,甘竹镇大路背,黎和仔下田安装灭虫灯,电线落在田里没注意,脚踩电线,触电死亡。1972年8月15日,图石村瑶上塅在田里挂电灯诱虫,电线掉入田里,白天未关闭电源,一社员下田触电而死。1981年9月,赤水镇杨坊村,挂电灯加夜班抽水抗旱,电线被一社员割断,断头又随手丢入田里,触死2个捡稻穗的男孩。
  电网触死2人。1965年夏,县食品公司门口塘里放养猪饲料“水浮莲”,附近常有人来偷,经理王殿海很恼火,竟不考虑后果,擅自安装电网,触死2农妇。
  高压线触电2起死2人。杨溪乡的下模村和东坑村,有2人被高压电触死。
  捕鱼触电死1人。1983年7月25日,长桥乡有5人下港捉鱼,黄江钧拉交流电下水捕鱼时触电致死。
  雷击据沿江、甘竹、长桥、大株、塘坊、头陂6个乡(镇)统计,在插秧、耘田、割禾、放牛、砍柴等田间及野外活动遭到雷击10起,死15人。在大树下、屋檐下及室内遭到雷击7起,死8人。
  中毒野菇中毒:采野菇当菜吃后中毒的,沿江、甘竹、塘坊、高虎脑等乡共发生4起,中毒36人,死13人。
  食物中毒:塘坊乡有人吃刚喷施农药的白菜中毒致死;旴江镇有一农妇,吃用农药毒死的鱼而中毒致死;甘竹镇一饮食店,因面粉中混入少量砒霜,使吃馄饨顾客20多人中毒,死1人。
  农药中毒:田间施用农药时不加防护或防护不严中毒致死的,旴江、甘竹、大株三个乡发生4起死4人。此外,自60年代普遍使用农药以来,由于保管不严,到处乱放,随手可拿,故仅甘竹一镇因家庭纠纷饮服农药致死的达11起之多。
  虎狼之害据统计,全县死于虎害15人,死于豺狼3人。
  1938~1943年(民国27~32年),塘坊乡的百纳丘、池源两处有3人死于虎害。1949~1954年,杨溪乡东坑村、大株乡新溪村、赤水镇上坪村共有4人死于虎害。
  1962年4月24日,高虎脑公社中寺下坑队长在黎树排开荒,被老虎拖至3里外的水垅坑吃掉,后只寻到其残头断肢。同年千善乡有7人死于虎害。据传是一只三脚虎(一只脚可能被猎人打掉)到处咬人,搞得人心惶惶不敢远出,影响生产。1963年,县武装部组织一支20多人的打虎队,进驻高虎脑中寺一带搜捕,历半月之久,未获。后得知猛虎窜入宁都县湛田公社境内并已捕杀,群众始安心生产。
  豺狼为害,仅甘竹镇发生3起。1960年6月,坪上村西排有兄妹两人在龙陂岗废弃的飞机场放牛,兄被豺狼咬死,妹幸免于难。同年7月22日黄昏,甘竹上街一青年下河洗澡,上岸后被狼扑咬颈部致死。1970年6月,祭上村老屋下,一个9岁女孩下田挑稻草,途经废机场被豺狼咬死。
  其他工伤主要出现在塌方、挖土采石、割草、炸鱼、修堤、填河及建筑工程中。事故16起,压死19人。仅在建筑房屋、桥梁、溢洪道等工程中,由于倒墙、塌架等事故重伤20人,致残1人,死11人。
  在甘竹镇、旴江镇一带农民,向有割草打草索的副业项目。但这种草多生于悬崖峭壁之上,连年因割草掉下悬崖而身亡达10人。炸鱼也常出事故,长桥乡、杨溪乡死于炸鱼2人,断臂1人。
  还有,苦竹镇有人用土铳打野猪,误中伤人致死。甘竹镇东源村有人因鸟铳走火打死1人。东源村有一女孩攀倒刚放上桌的开水壶,被开水烫死。樟树村有个抱在手上的女孩,掉入做豆腐的开水锅里被烫死。千善乡高洲村也有个抱在手上的男孩,掉入煎豆腐的油锅里被煎死。
  六、古代诗文选录旧时县人艺文载诸史籍者颇多,而与广昌有地缘关系的客籍学者名流如罗伦、汤显祖、罗圯、魏禧、方苞、蒋士铨等均曾徜徉于吁河之畔,留下丰富诗词华章。现从清同治版《建昌府志》《广昌县志》及各家谱牒、碑刻中选出反映广昌地方风貌与历史的作品21篇,其中外地作者姓名前冠“*”号以作标识。
  散文重修大觉寺碑记 (明)何文渊按广昌县志,宋之中叶有古佛一尊,自河流而下,溯小溪而上,人以佛之入溪口名佛流口,所止处名佛流源。县令赵彦博以其事之近异,即佛流口建大觉寺,佛流源建永兴寺。大觉寺创建之初,佛殿僧舍极其宏壮,僧人三百余,为广昌大刹。宋末,盗贼蜂起,寺毁于兵,僧亦解散。故元之初有僧复即旧址而建寺宇,然规模不及前矣。至其末世,复为兵火焚毁。洪武初,有僧白云复建寺宇,背西面东以崇佛教。然丁兵戈之后财力消耗,艰于创造,寺极隘,僧行清因之无有增益。行清之徒云川、碧川以寺不足以客僧众,阐扬佛殿,乃尽发囊箧余资及募缘,监察御史聂君侃等,得财米千余石,于洪武已巳岁,陶瓦甓、取木材、鸠工匠,大加创建,移寺旧向,背阴面阳,前建金刚殿,次为大佛殿,又次为法堂。然工费浩大,财力不足,经营数年,竟未毕工。云川、碧川相继捐资,碧川之徒无假、无碍、远营,无假之徒道成、道虚、道空、道林协力以踵前志,栋梁为虫所齿者易之,丹漆之所未施者饰之,塑大佛像、罗汉像,建楼阁以藏经典,置钟鼓以扬佛教。厨库廪囤,凡寺所宜有者靡所不备。环寺之外,杂植竹木,滋长繁茂,清阴蔽空,鸦鸣雀噪、幽静之地,鲜能及此,视昔创建之初尤增壮丽,僧无假求吾言为记。吾考兹寺始建于宋之盛时,而毁于宋之末世,复兴于元之盛时,而焚于元之季世。辜今遭值国家承平日久,始克修复其旧。凡后之僧,固当知前日经营创造之艰难,亦当知其所自也。然则如之何?亦惟上祝圣寿无疆、皇图永固,则兹寺永隆而无替矣。是为记。
  (清同治《广昌县志·艺文志》,下同) 通济桥记 (明)何乔新清济之水,发自闽岭,其始滥觞尔,迤逦西北流,合南上、北都、大村、千善山谷诸流渐大,至黎坊势益湍悍,至中坊愈大。春夏之际,滉漾滈淼,汇为巨浸,鱼龙水怪出没其间,人望而畏之。自发源至中坊,凡八十里而后会于吁。中坊距县五里,在溪之东,李氏世家焉。李氏之先有德理者,仕元为福建廉访佥事,入国朝,若靖州知州恒,刑部主事王宣、祁阳知县翰皆其族也。凡南上诸里有事于县者,及县郭士民欲适诸里者皆由此出。每岁霜降水落,李氏架木为桥,以便往来,至春夏则无所用其力矣。有不得已而冒涉者,往往没溺,主事之兄志荣,以纳粟补散官,子拱奎悯人没溺,欲作石梁,有志未就而卒。其妻魏处士愈明之女也,孀居守节,且曰:吾夫之志不可以不成。乃斥妆奁,节用度,僦工伐石,跨溪为桥,长百有二十尺,广十有三尺,下为石墩四,以疏悍流。又以俗称水怪能鼓涛以坏桥,乃作屋其上,奉大士像以镇之。经始于宏治庚戌九月,至壬子二月而讫工焉。凡用白金七百余两。知县高邮何候王赞,匾其桥曰通济。魏命其夫至其求余为记。余谓婺居自誓之死靡他,已足为贤矣。又卷卷以成夫之志,而求以永其名,不尤贤乎!嗟夫!为人妻如魏者,可谓无负其君子矣。
  黄大次诗集序 *(明)临川汤显祖岁戊戌,余从阙下去官里居,时咏归去来辞,请息交以绝游。天下士已知之矣。时有以子墨客卿见者,裁与戏笑饮食而去何也?其人无足过望,亦都无扬扢深永之意,则亦谩而可耳。岁余,广昌黄大次过我,长揖坐定。颀晰英整,不知言其意义人也。示我长句数绝,有唐人风,爱之,留信宿而别。壬寅再过我,则六月大火中矣。买舟为太学之游,余见其癯。
  盖大疾大苏之后也,谓君宜慎署留之,与儿大耆讲尚书之业,语有所会,欣然忘疲。秋如秣陵、缙云、苍岩。郑公适以南奉,当视南太学事,合太学生千人试之。首大次。引见揖而尊之曰:黄生天下士也。居之衙斋,因以日习;虑四方之故游,日以有声;志气日以起。冬且既,余护儿开远就试于吁,适大次归自秣陵,意色泱漭旁学,视其几阁委积,皆吴越间应制文字,盖无意诗学也。余甚喜,若而入得壮而仕,可以用世,诗人诚不足为。明年冬,有大夫人之戚,今夏护其佳儿中澹,中雅就试。临馆于余者月余,相与扬发风雅典制之遗。犹夷淡荡,流鬯饱满,知其中有笃趣远意,非示而已者,且言笑曲折,皆有尺度。吾所为期于用世,郑公所许天下士者,其在兹欤!兹且赴春官试,示所为诗歌若干首,如珠子明月,璀璨的睬,此自其剩技也。大次亦时时疾,不甚酣意于斯,然亦可以观矣。大次会当馆阁视天下士,其于余所云,既已知之者何如也。
  雯峰别墅记 (明)罗伦溯临汝而上吁者,千里山水名天下,最善者三焉。在临汝湅山最善,浮屠氏之官也;在旴郡王城最善,亲王之所遗也;在广昌雯峰最善,古今莫能知。太守饶公秉鉴,始主而居之,湖西罗伦过而颀焉。乐而不能去。其右侧吴王芮之军峰也,其左则镇县之金嶂也,其南则壶公紫霄也,其后则南霁云庙也。至者如帝,卑者如臣,比者如友,横者如屏,卓者如笔,簇者如台殿,瓯者如城屋,涌者如波涛,骤者如马。翼者如鹫,踞者如狮象,蹲者如虎豹,蜿蜒者如龙蛇。绘如削如铸、琢、如神施鬼设,不可名状,云霞往来,变态翕忽,合而名之曰雯峰焉。旴水中注迤逦,回抱如不欲去,易之为雯溪,雯溪之东,两涧夹流为雯涧。支陇旁峙,翼涧而出,乘雯溪而止为雯岗。雯涧中夷,平田沃壤,可六七百亩。窳地城池,形若环壁为雯池、梁池,而入池上为雯门,门内通渠,泉声铮然,嘉木异石,杂置左右为雯渠。有堂翼然临于渠上,为雯峰之堂,合雯峰山水之辉也。堂后为寓乐,寓形宇宙之内,而乐于此也,为安晦祠,显而居晦非安不能也。祀先之堂,为昭孝继述之善,裸荐之诚,昭其孝于祖考也。云消日明,重门洞开。雯峰众奇,朵然前陈于几席之下矣。合而名之日雯峰别墅焉。夫云雾成章,天之文也;山水成池,地之文也;仁义成德,人之文也。以地之文,合天之文,雯峰山水之奇也,以人之文,合天地之文,然后可以主雯峰山水之奇也。呜乎!有常者此山也,无常者此人也。有常主乎无常,主乎无常者斯文而已。若尼邱之常主于孔,云谷之常主于朱是矣!主人曰善,吾而今而后,知无常之为有常也,于是乎书。
  励学约言小引 (清)魏定国颜子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圣贤教人,未有不始于博而返于约者。盖徒博而不知约,是即程子所谓游〓而无归者也。朱子戒之屡矣,所谓约者约之于义心之间也。余谬取古圣贤寂切于身心者,撮为力学约言十则计八十字。细书小褶,佩于带间,欲其不忘,夜间梦觉,白昼稍闻,即以此八十字默识融会于心而寻绎其义之所以。然每日或数回,或数十回,翼其日久渐熟,度几身心自少谬戾。诸同学雅称博洽,君子也。倘有志于返约,更取此而书诸绅焉。朝夕玩味,勿忘勿助,是亦不下带而道存之义也。余敢逐谓有得于圣贤之蕴奥哉,然以视夫徒博而不知约,日驰其心思,憧憧往来而出入莫知其乡者得失为何如也。况由此而更博通乎其全博,即博其所以约,约即约其所以博,知行交励,直达性天,而无往而不有其逢原之乐,其又谁得而限量之也哉。
  三畏三益,九思九容,五常五教,四勿四毋。
  敬以宜内,义以方外。知耻立志,存养省察。
  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不技不求,惟精惟一。
  自疆不息,以虚受人。
  求放心,存夜气,守中庸,行忠恕。立德立功立言,希贤希圣希天。
  游龙凤岩记 (清)李开元嘉庆丁巳三月既望,李子与客扶筇着履,命一仆随其后,游于龙凤之岩,即邑乘所谓青雨岩也,岩距城西约二十里许,初寻溪左入,得一岩旷不可居;未半里复得一岩,虽可居而仍旷。过此两岩山脚忽断,折入而右则溪流在后,谷应于前,隐隐有木鱼声,声渐近而谷将穷,岩殿从林杪出矣!三峰鼎峙,势凌霄汉。岩在中峰之下,面I临溪壑之上,左提右挈,左若游龙,右若凤翥,故岩以龙凤名。岩之深,前后两殿中架层楼皆不用瓦,而惟履以承尘。岩之阔列屋十余间,而仓厨犹附焉。岩之高地势三磴,屋亦三叠布之。每磴必历阶蹑梯而上,然犹未及岩半,故虽日月未照而风光朗撤。登楼以眺,无不在指顾间也,岩以上若连若断,岩以下欲断而实连,连处了无罅隙,断处界之以泉,龙山之泉,竞趋趾状,若卷荷泻雨,溜出鸣春桥下,故岩又以青雨名。鸣春桥者,春泉〓发,坐桥听之如奏一曲水龙吟也。凤山之泉,则披顶珠飞霰挂,疾苦建瓴。时有点滴,湿人衣袂。其于青雨之名尤肖,岩中亦有二泉,池溶于两腋之间,一为鉴,一为涤,皆以阴翳勿歃,可歃者惟浴凤泉耳,泉在凤山石壁下,三石骑立,上合下开,合处可攀而越,开处可入而坐,坐看栗绽处,逗一线天光,得憩于斯,宜乎汲者之亡远也。过此则穿林取路,径入桃花山含矣。
  书孝妇魏氏诗后 (清)方苞古者,妇于舅姑服期,先王称情以立文,所以责其实也。妇之爱舅妇,不若子之爱其父母天也。苟致爱之实,妇常得子之半,不失为孝妇,古之时女教修明,妇于舅姑,内诚则存乎其人,而无敢显为悖者。盖入室而盥馈,以明妇顺,三月而后反焉,示不当于舅姑而遂逐也。终其义荣辱去留皆视其视舅姑之善否?而夫之宜不宜不与焉。惟大为之坊,此其所以犯者少也。近世士大夫百行不作,而独以出妻为丑,闻阎化之由,是妇行放佚而无所忌。其于舅姑以貌相承,而无勃溪之声者,十室无二三焉。况责以诚孝,与妇以类已者多而自证,子以习非者众而相安,百行之衰,人道之所以不立,皆由于此。广昌何其卓妻魏氏,刲股求疗其姑者几死。其事虽人子为之亦为过礼,而非笃于爱者,不能以天下妇顺之不修,非绝特之行,不足以振之。则魏氏之事,岂可使无传欤?抑吾观节孝之过中者,自汉以降始有之,三代之盛未之前闻也,岂至性反不若后人之笃欤!盖道教明而人皆知夫义之所止也。后世之人道衰簿,天地之性有所壅遏不流,其郁钟于一二人者,往往发为绝特之行,而不必轨于中道。然用以矫枉扶衰,则固不可得而议也。魏氏之舅官京师,士大夫多为诗歌以美之。予因发此议以质后之人。
  土瓜记 (清)沈寅广昌之产有土瓜焉。其味淡,其气冲,在李、梨、梅、桔之上。春种,岁寒始食,倘所称硕果其品者。一日剖佐觞,客日,愿君申其说,使土瓜得传可乎?寅愀然曰:凡物必众赏而后传。故李也人知其为李,梨也人知其为梨,杨梅桔柚人知其为杨梅桔柚也。土瓜则不然,一隅嘉,出境则否,鲜尝嘉,后期则否。其外浑沌,视之则无华;其内精白,嚼之亦无肉。虽日性可祛痰,然当人之未病化于无形,即广昌人且不知其效在肺腑也,又安望悠悠行路过而问土瓜之甘否哉?古诸侯之受封也,天子各取其方色之土,而茅藉颁之。故诸侯各以其方物而贡之于王。邑令百里侯也,土瓜虽不能言,敢不代为之说。
  按土瓜一名新罗葛,根入地结为瓜,类番蓣。大者若盎,小者如拳,往余随侍先大夫寿田公任所,仲冬,侯乡人以之鬻于市,余尝之极脆而鲜且祛痰,遇寒则烂,载不出乡。嗣随侍回章门,每思之而不可得。前岁继踵斯土,询之,则十余年无此种矣。然造物多奇,有时而变,余昔亲见,今虽无有,名犹当存。故即沈说以记之,曾毓璋附识。
  (选自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沈寅字弼予,湖北孝感县人,顺治九年至十八年任广昌县知县。) 盱源考 (清)赖晋豫章十水,发东南最上游者曰旴。地理志注属南城,水经注属南宫,富即丰字误,盖各从所治之地统言之,未实指其源也。宋元祐辛未,转运使张商英穷水源至血木岭,后四十七年广昌始立县,又一百六七十年,邑人连仲默始葺广昌志。其志山川,度于血木岭形势,纪载必详,惜连志今无传矣。明罗近溪、夏东洲序血木岭,一误列今长上里,一与牙梳混。至近人毛节前后游石壁潭记,直以石壁为水源,则更谬矣。顺治丙申邑志,系血木岭于天井里;康熙癸丑志,又移载他里。一郡水源,沿袭参错,果沧桑变幻耶?抑如河源昆仑之不可考耶?乾隆甲戌郡修志乘,咸谓考核者莫先旴水之源。五月六日,拉二三族人晨起,肩舆溯梅溪,绕旴姆桥侧、过天井、陟黄檀岭,就龙井村舍憩焉。自龙井西折,山矗矗从人面起,步行下临小涧,石齿齿流有声,行十五里断续下,上与涧遇。忽涧上流分左右派,一山横亘突兀,阴蔽七里,日脚倒射,从山顶放斜,远峰闪闪。缘麓扶膝上,盘曲欹侧约五里达最高处,周遭四顾,群山环簇,面目形状数百万种。正西宁都东境诸山,西南宁石界,正东列牙梳(远隔六七十里外),北俯军峰,一岽拥山左,昂其首蟠如鸦髻。山南谷为何家地,谷水流四五里达山下左涧,北谷水合小洋、千军圳达右涧。余指画久之,恍然曰:数百年来,所谓旴源血木岭者是也。今名里木嶂,或鱼鲁袭误未可知。谷南山民种畲,依山结茅可数十户。言是山每冬雷震。声殷殷两谷中,内捩翕忽如风驰雨骤,凌晨乃散。泉汩汩喷沫向东流,他山无有,益知水源之滥觞者远矣。兹山开辟不百年,前代之狂〓兽穴、鸟巢,班孟坚、郦善长诸人踪迹应不到。张商送诗:“易岭为凹想遥望,仅得诸形似东州。摭连数十里外,发脉之牙梳。近溪所序,较兹岭缩里五十,水源固以远者为定,尔山灵韬晦,土老石顽,方位神气,终古自若,一任摹画揣测,影响谬悠,岭其有遁世之心哉。由南谷取旧径归至石壁潭,潭为旴源第七瀑布,上三里曰龙潭,潭顶石悬,铺山夹束,水由石面奔吼,飞洒成帘。潭隐帘内,水静且深,一石头角隐隐状如眠牛。出潭心再上曰龙井,井口竖四尺,圆径加倍,深无底。因考旴源,遂并识之。翌日,倩画工登血木岭,相余所度形势绘为图,镌入郡志。画工赖斗南,闽之永定人。
  (选自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赖晋,字锡蕃,号昼人。乾隆戊辰进士,历官镇洋知县,宾州州牧。) 韵文旴姆桥 (宋)张商英水出血木凹,下通江海涛。人知百川大,谁识一源高。野路縈崖曲,虹桥跨石牢〓云缓行甫,少顷即滔滔。
  黄潭秋月 (明)何文渊不到黄潭四十年,潭边景色想依然。泰龙盆在悬崖下,栖鹊巢当怪石前。清影三台天景霁,光摇万顷月华圆。遥看系棹垂杨岸,浑似东坡赤壁船。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永兴寺 (明)何文渊西北峰峦拥翠来,梵王宝殿此中开。袈裟影落千年树,薜荔香函小涧梅。钟鼓夜深龙听法,阶除书永鹤眠茗。溯流古佛真奇事,天显慈灵净土隈。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宝陀岩 (明)何文渊仙人西方来,手持白玉斧。劈开苍山岩,云烟互吞吐。高空十余丈,深涧五千步。四时总是秋,六月不知暑。清泉缭石涧,香风绕窗户。云移树影斜,花落鸡唱午。龙归月正圆,犬吠天欲曙。山摇觉撞钟,林响初击鼓。天台与蓬岛,未必能胜此。来游住三日,酷爱神仙府。题诗镌石壁,记我为岩主。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金鸡峰 (明)赖瑛日从东方来,晓憩山之上。镜挂一轮红,烂漫清溪涨。年年乐重光,华胥发幽旷。何须宅武夷,此间日正向。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圣栖岩 (明)罗伦混沌神工劈天斧,凿破鸿濛开太古。青天碧玉一万仞,玉宇玲珑紫虚府。彩云绕梁,丹霞绣梁,明月挂檐,清风入户。琪树扶疏瑶草绿,白鹤回翔紫鸾舞。王乔来游,传说筑堵。左手抚蓬壶,右手挟天姥。贝阙珠宫等是闲,洞天福地差与伍。揭阳有佳人,好事过谢伍。邀请罗浮山,来作静栖主。饥餐紫芝,渴饮玉乳。春阳融融液肝腑,天花煜煜奇芬吐。日炼五色石,万杵元霜苦。借问汝何为,欲把青天补。仙人本是好闲居,却忆苍生思下土。君不见,山前归人哭啾啾,为道淫雨无时休。
  金嶂山歌 (明)何乔新巍乎金嶂之为山也,披霄耸汉,吾不知其高。但见群山俱在履舄下,拱揖拜,俯若儿曹,或如万马竟驰骤,又若长风驱海驱波涛。金嶂峙其南,军山耸其北。层崖秀山献高入云,正与兹山势相敌。银江滔滔绕其趾,深涵清兮浚沸白。金麟赪尾日游扬,或乘风雷变化生羽翼。寒潭〓〓深莫测,下有虬龙卧澄碧。岁旱村翁事祷雨,油然云兴霈甘泽。长松不知几百年,黛色蓊郁藏云烟。元猿苍鹿游其下,鹍鹳鹜鸧羽其巅。绿阴满地凉似水,我欲高卧消烦捐。山椒祠宇壮且丽,云是炎汉之高帝。长陵原庙在关中,神游讵肯来兹地。琳宫碧殿何渠渠。乃是释老之所居。相与谈空寂,讲玄虚,变幻百出诱群愚,函香剪纸日奔趋。石桥天骄苍苔滑,上有石台临木末。山头瀑布非练光,疑是金崖未消千古雪。东村匝埠多人家,平原百里皆桑麻,民风醇朴无纷华,朝耕暮咏为生涯。嵩邙灌谷差可拟,王宫杜曲未足夸。紫芝赤箭香旖旎,云暖罗生碧岩底。采之自足制颓龄,何用琼浆和石髓。嗟予老病久悬车,爱此名山拟卜、居。何用逐良图,结茆三五间,种树千百株。看山晨挂笏,篝灯夜独书。松风瑟瑟似笙竿,漱条尘思半点无。虽非午桥庄,庶几南阳庐。惜哉此志未能遂,怅望群山增郁圩。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上飞鳌峰 (明)何文渊岸阔人家远,天高树影低。龙藏通海井,雁落钓鱼碱。石径苍苔滑,春远紫蕨肥。欲知方外事,此处问禅机。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龙凤岩 (清)黄德纯岩穴千盘险,纡回一线通。岚烟冥远近,龙凤踞西东。石窍开仙界,云根绕梵宫。危峦深避日,空峒豁生风。杂藓绿崖翠,繁花洒瀑红。天围出嶂里,人在画图中。浑似登员峤,真如入祝融。偷闲兼吏隐,游览兴何穷? 乌台春云 (清)李开元春云罨霭护孱颜,乌石云中拥髻鬟。肤寸合来能作雨,也应膏泽满人间。
  金嶂翠屏 (清)李开元嵯峨金嶂倚云边,叠嶂如屏列户前。山外有山都入画,是谁设色到层巅? 游阳石岩 (清)曾毓璋 (一) 层峦峭壁湿浸襟,流水潺潺太古琴。三两樵歌添逸兴。半畔苔菜片云阴。
  (二) 登高一望荡层襟,几转流莺胜鼓琴。柳暗花明看不尽,教人错认作山阴。
  (三) 策马游阳石,宫袍尚着身。花香虫淡梦,柳绿眼窥人。藻思添予兴,词章得句新。冬冬萧鼓发,何不赛田神?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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