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营建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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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422
颗粒名称: 五、营建忌
分类号: K892
页数: 1
页码: 967
摘要: 忌从屋梁上掉下斧头,谓之“虎下山,必伤人”;忌妇女脚跨“五尺”或屋梁木料;床板、饭甑所用木板忌8块;打灶忌脚踏灶膛,免“血财不旺”。
关键词: 广昌县 禁忌 营建忌

内容

忌从屋梁上掉下斧头,谓之“虎下山,必伤人”;忌妇女脚跨“五尺”或屋梁木料;床板、饭甑所用木板忌8块;打灶忌脚踏灶膛,免“血财不旺”。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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