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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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35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称谓
分类号: K892
页数: 2
页码: 958
摘要: 曾祖父(母),称世公(婆),自称曾孙或延孙。祖父(母),称公公(嬷嬷),自称孙男(女)。父之姐妹,称婽姑,自称侄子(女)或内侄(女)。姐姐,称婽姊,自称弟、妹。姑母之子女,以姑表互称之。姨母、姨父各称姨妈、姨父,自称姨甥、姨甥女。还有降辈尊称之俗,称岳父为娅公,称内弟为舅公,均是按子辈身份尊称对方,今仍不变。新中国成立后,称成年人为同志,小孩为小同志。
关键词: 广昌县 交际习俗 称谓

内容

一、家族高祖父(母),俗称大世公(婆),自称玄孙。
  曾祖父(母),称世公(婆),自称曾孙或延孙。
  祖父(母),称公公(嬷嬷),自称孙男(女)。
  父,称爷爷、爹爹;母,称[m-mə]或奶[φi-φka],自称儿(女)。
  父之姐妹,称婽姑,自称侄子(女)或内侄(女)。
  姐姐,称婽姊,自称弟、妹。
  此外,有称父为哥,称母为姐的讳称,今已自行消亡。
  二、亲属外祖父(母),俗称娅公(娅婆),(外祖父之父称巍公);姑母(母之姑)称姑婆,姑父称姑丈公,皆自称外孙(外孙女)。姑母之子女,以姑表互称之。
  舅父、舅母各称母舅、母妗,自称外甥(甥女)。
  姨母、姨父各称姨妈、姨父,自称姨甥、姨甥女。姨母之子女,以姨表(兄弟姐妹)互称之。
  母舅之子女,称为内表兄(弟姐妹),自称外表弟(兄妹姐);口头上互称表兄(弟姐妹),省去“内、外”字样。
  岳父之父(母),俗称外[ηui]公(婆),自称孙婿、或孙郎。
  岳父(母),称岳爷(母),自称女婿;习惯上多用降辈尊称。
  内兄(弟),称舅,自称外弟(兄)或妹(姐)夫。
  女之公婆或媳之父母,俗称亲家、亲母,自称姻兄(弟)。
  还有降辈尊称之俗,称岳父为娅公,称内弟为舅公,均是按子辈身份尊称对方,今仍不变。
  三、师友老师,俗称先生、座师,自称门生、学生。
  同学,称砚友、窗友,亦互称学兄、学弟;手工业者同行学艺,互称师兄、师弟。
  与人萍水相逢,临时问事,以表亲尊称对方,称男性为老表,称女性为老表嫂(未婚少女称妹子);凡年长于己,不论男女,均以“老大[xai]人”呼之。新中国成立后,称成年人为同志,小孩为小同志。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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