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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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32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礼仪习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4
页码: 955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礼仪习俗的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礼仪习俗

内容

第一节生育一、胎教旧俗,妇女妊娠一月,便同丈夫分床独宿,停房事以保胎。妊娠期中戒吃狗肉、鼠肉(否则,会使婴儿齿龈刺痒,喜咬乳头),还要戒怒、节哀。县人无名氏著《养胎俚言》云:“七情六欲在娘心,胞里胎儿受感应”,“娘若怒冲冲,生儿多惊恐;娘亲哭凄凄,生儿病不离”……。母教女,婆教媳遵守护胎常识,谓之“胎教”,儿媳无条件服从,谓之守“胎礼”。
  二、睄胎、守胞亲友上门探望孕妇,赠送桂圆、红糖或送鸡、送蛋,叫做“睄胎”;岳母住女婿家候产,叫“守胞”。
  三三朝、满月头胎婴儿生下,其父要向外祖父母报喜。婴儿生后第三天,沐浴更衣,叫“三朝洗儿”。外祖父母家及亲友上门贺喜,东家备酒酬宾,不贺则不请。同时向邻居分赠红蛋和面条。
  婴儿诞生满1个月,家长设宴待客。当日早餐时,产妇抱婴儿坐灶台边吃饭或吃面,名曰“做满碗”,给小孩开“食路”。
  四、试周小儿周岁,俗称“单元”(谐音:“担盐”)、对[toi]周”。厅堂设案几,男用弓、矢、纸、笔、算盘、镐,女用刀、尺、针、线并加珍宝服玩,置于盘中,点烛焚香,其父抱婴儿拜过天地祖宗,让婴儿信手抓一物,以验愚智,若抓到文具,则认为此子必有出息。
  婴儿三朝、满月、周岁之庆,至今仍很重视,但周岁抓物试志之俗已摒弃。
  第二节寿庆谚云:“三十有人晓,四十有人知,五十杀只鸡,六十满天飞。””县人要到行年60岁才开始做生日,以后10年一庆,仪式较隆重。但80岁生日则须提前在79岁时庆祝。凡寿庆先贺后请,不贺则不请。
  生辰前一天为馁寿日,亲友送“红包”致贺。女儿女婿赠送衣服、鞋袜、寿烛、寿联、鞭炮、猪肉、活鸡、面条和寿饼等。若父母双全,一方做生日还要兼送另一方衣服鞋袜。是晚,寿星家里备馁寿席宴客。
  生辰日,列寿桃、寿饼、衣物于厅堂席上,寿星夫妻入座。奏乐鸣爆,儿女、媳妇、孙侄辈依次参拜,称觞献寿;亲友拜寿时,儿子、媳妇在旁回拜。拜寿之后,开寿筵。
  1950年后,贺寿仪式很少举行,而送寿礼、设寿宴待客之风仍旧。
  第三节婚嫁一、联姻形式聘娶婚由父母之命,媒妁(俗称“红叶公”)之言包办。男方出“聘金”、“下饭”(鱼肉鸡等),女家酌办嫁妆回赠。妇女被当作商品出卖,民谚说:“赤赤[ts'a']似沉香(指男子),雪雪白白[p'a']似纸张(妇女),千金难买沉香木,个钱买得纸三张”。
  自愿婚 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在全县贯彻《中华苏维埃婚姻条例》,取缔包办买卖婚姻和“童养媳”,开婚姻自由之先河。1952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现男女婚姻自主。但有的女家向男家索取“生活费”或“折酒席”费用,其金额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招赘男到女家叫“坐堂招”,婚礼费用全由女家负担,婚后生子,长子随母姓,若只生一子,二家相共;女到男家叫“出堂招”,主要是丧偶寡妇。凡招赘,均立“招约”为凭。1978年后,县人民政府提倡“男到女家落户”,为有女无子之家解除“后顾”之忧。
  此外,还有童养媳、两家的女儿互换为媳的“姑嫂换婚”和寡嫂嫁叔的“寡妇转房”的联姻形式,但在消亡中。
  二、聘娶程序提亲媒人牵线,将女方生辰八字交男家转请算命术士“合[ko']八字”。男女八字相生者可结良缘,相尅者有情人亦难成眷属。
  相亲男方父子与媒人同到女家,男女对象直接见面。女向男送冰糖茶,男受茶,表示同意婚事。然后双方家长议定聘礼、嫁妆。
  订婚男家向女家交付订婚财礼,同时送上新郎及其父母、祖父母、舅父母的鞋样(女家在姑娘出阁时做鞋回赠)。双方宴客,以示婚约告成。此后,逢“春节”、“端午节”,女婿要给岳父母家送年、送节;嫁娶当年要送大年、大节,礼物更丰厚。
  迎亲男家备“花轿”,由媒人、亲友、乐师陪同前往迎接新娘。女家赐宴毕,新娘沐浴更衣,“上脑” 、“施粉”之后,盖巾蒙首,由父(或长兄)抱上轿启程。花轿乘夜而行(与南丰习俗不同);轿至男家,停于门首。新郎“施粉”、“吃交杯酒”毕,女傧相搀新娘下轿,至厅堂作揖,入洞房;随由男傧相二人“引灯”引新郎入房。新郎新娘交杯饮酒,而后拜堂。
  拜堂厅堂备酒宴,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四拜亲属长辈,长辈受拜,回赠“拜礼”。然后夫妻对拜。当日,还有“坐财”、“祭轿神”、“吹怀胎”、新娘“游厨”以及“闹新房”等繁琐仪式。次日,新娘“试厨”,洗手作羹汤。
  回门婚后第三天,夫妻同往岳父母家,谓之回门安娘心,但须当日赶回。
  苏区时期,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结婚仪式简便,开茶话会,吃喜糖。1982年2月30日县城举行集体婚礼,移风易俗办婚事,但在农村中,仍实行旧规。凡婚嫁先请后贺,不请则不贺,至今仍然。
  第四节丧葬一、丧礼送终老人逝世,儿孙跪床前号哭举哀,随后向亲友报丧。不报丧,不往吊。
  升吊厅堂设灵堂。死者尸体取仰卧位停放厅堂东侧,头朝神龛,脚抵天井。儿女、媳妇披麻戴孝,亲友备香烛、背席吊丧,瞻仰遗容。
  开茔请“堪舆师”(俗称“地理先生”)觅“风水宝地”为基地。掘墓穴时,先由孝子跪地用锄掘土三下,甩锄于身后,土工接着掘进。
  入殓打河水给死者洗脸,每个孝子洗三下;替死者穿“寿衣”,一般是衣七、裤八;装尸入棺,安放殉葬物,南宋用皈依瓶,明代至今用子孙盘;盖棺、关封,打“子孙钉”。
  偷丧、享堂出殡之日拂晓“偷丧”,将灵柩抬至厅堂外禾场上或村庄水口。富裕之家则将灵柩停放厅堂数年才出葬,称“享堂”。
  出殡由“堪舆师”择吉日出殡。早餐后,乐师奏哀乐,道士(或僧)绕棺诵咒“圈丧”三匝,孝子、孝女、孝媳等披麻戴孝与戴孝服帽的亲属尾随道士“跟丧”,孝女、孝媳痛哭。接着列队出殡:引路(散路钱)、号炮(吹长号、鸣爆仗)、锣手、乐师、长女持哭丧杖“扫露水”为前导,接下来是灵柩、灵牌、旌幛及送殡队列。亲友送一程,孝子跪谢劝回,即绕道而归(不走原路归),儿孙送柩到基地安葬。
  上堂请僧道念经超度亡灵。富者做道场达七日八夜,贫者只一日两夜。
  守孝葬仪结束,孝子守孝三年,其中七七四十九天为重孝期,不拆祭坛,孝子不理发修面,不搞娱乐活动;每逢七朝,上供哭灵。
  1950年以后,丧礼从简。干部职工逝世,由单位发讣告,亲友送花圈、挽幛,开追悼会,寄托哀思。但1985年始,民间又恢复做道场之俗二、葬式土葬最为普遍。明代厚葬,一般墓穴都用条石封顶,墓壁以青砖、石灰浆砌,内棺外槨。棺四周放大量石灰、木炭以防腐。清代以来只掘穴或钻洞埋棺,立碑开茔堂。
  火葬僧尼死后以木柴焚尸,骨灰入坛,置寺庵“祖堂”。现干部逝世也有火化者。
  悬棺葬古越先民以石、木为棺,今仍悬置于潘田(苦竹镇属)附近岩洞中。
  碗葬墓壁四周均覆以瓷碗,堆砌有序,尸体安置其中。此葬式在旴江镇青桐村发现,其墓建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继在新安、驿前两地也有发现(据县博物馆资料)。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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