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289 |
颗粒名称: | 二、采伐 |
分类号: | K892 |
页数: | 1 |
页码: | 949 |
摘要: | 民间历代相传“斧斤以时入山林”,特别注意保护杉木资源,不滥加砍伐。向例一年只砍两次:春季砍伐叫“清明桩”,秋伐叫“寒露桩”。群众说上述季节砍树不“败山”,木桩容易萌发新株。毛竹砍伐也限定在清明以前至次年立秋之后,砍后的竹兜都要穿节以便储留雨水,涵养竹根以发笋。“护持老竹发新篁”即是此意。伐木者也有规矩:选山须待日出后,出山须在日落前;进山时忌说砍树和“不要砍到手”之类的话,说了,这一日不进山;如被冬茅划破手脚出血,要说吉利话来化解。 |
关键词: | 广昌县 生产习俗 采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