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置族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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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263
颗粒名称: 三、置族田
分类号: K892
页数: 1
页码: 945
摘要: 各宗祠皆有族田,即祭田、学田和义田,都出租给族人承耕。祠堂管首收集租谷作为本祠经济来源。后二者寓“华封三祝”之意,庆贺本家系“多福多寿多男子”。学田“以半供师长膏火,半供诸生文课、饭食之资。”另有义田,收贮谷物于义仓,灾年平粜施赈,或在青黄不接时借贷给族人,用以维系人心,巩固“族权”。族田在名义上属全族共有,但实际上为管首所把持。特别是义仓谷,往往被管首挪用,使贫困族人嗷嗷待哺,挣扎于饥饿死亡线上。饥民被迫聚众抢谷,历代多次发生。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没收族田,分配给贫苦农民,祠堂收归公有,制止修谱活动,结束封建“族权”统治。
关键词: 广昌县 家族习俗 家系 置族田

内容

各宗祠皆有族田,即祭田、学田和义田,都出租给族人承耕。祠堂管首收集租谷作为本祠经济来源。族田中,祭田比重大,开支项目也多,有祭祀、举贺(贺族人入庠、中举、中进士或学校毕业、升官,贺六十以上老人寿诞)和儇丁(按男丁人口发丁钱,按学历发胙肉)。后二者寓“华封三祝”之意,庆贺本家系“多福多寿多男子”。学田“以半供师长膏火,半供诸生文课、饭食之资。”①(① 清魏定国:《伯庸公祠设立义田学田记》。)民国时期,驿前赖姓把学田租谷之半给清代老秀才、举人,另一半发给大、中、小学生,按人分等发放。另有义田,收贮谷物于义仓,灾年平粜施赈,或在青黄不接时借贷给族人,用以维系人心,巩固“族权”。族田在名义上属全族共有,但实际上为管首(多为豪绅)所把持。特别是义仓谷,往往被管首挪用,使贫困族人嗷嗷待哺,挣扎于饥饿死亡线上。饥民被迫聚众抢谷,历代多次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没收族田,分配给贫苦农民,祠堂收归公有,制止修谱活动,结束封建“族权”统治。惟每年清明照样给近支祖宗扫墓。1986年后,一些氏族又开始修谱,1990年冬全县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修谱之风稍敛。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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