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流及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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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251
颗粒名称: 一、源流及发展
分类号: B947
页数: 1
页码: 941
摘要: 开元时有僧结庵于禅岭,“趺坐不食者十年,一朝化去,里人祀其真身于庵”①(① 清同洽六年《广昌县志·仙释志》。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广昌县委设统战部,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文化大革命”中,多数寺庵被视为“旧文化、旧思想”的标本予以拆毁,僧尼遣送回乡务农,寺庵房产划归当地生产队。1979年后,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恢复寺庵产权。农村群众自发集资修复或重建寺庵。同年12月1日,广昌县佛教协会成立。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县佛教信徒,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全县有寺庵70余个,僧尼324人。
关键词: 广昌县 宗教 佛教 源流发展

内容

远在唐仪凤年间(676~679年),兴城乡农民曾延所种红莲忽变为白,因以为异,即“舍宅田为寺”,建“惠安禅寺”(今头陂镇山下村莲塘尾)。开元时(713~741年)有僧结庵于禅岭(今千善乡盖竹村属境),“趺坐不食者十年,一朝化去,里人祀其真身于庵”①(① 清同洽六年《广昌县志·仙释志》。)。
  宋代,广昌佛教乍兴。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仅县城东大觉寺便有僧众300余。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县衙设“僧会司”,置会司1员于永兴寺治事,以管僧众。正德七年(1512年),全县有禅寺24处,至清同治六年(1867年)寺庵递增至50处。民国末,据统计共有大小寺庵170余处,僧尼760余人。居家持斋供佛者遍布于农村,其教派多为净土宗,也有禅宗(分临济宗、曹洞宗),俗呼“斋公”(男)、“斋婆”(女),亦称“居士”。还有朔望吃斋,俗称吃“花斋”,多属妇女。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广昌县委设统战部,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教育宗教界人士遵守政府政策法令,爱国爱教,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文化大革命”中,多数寺庵被视为“旧文化、旧思想”的标本予以拆毁,僧尼遣送回乡务农,寺庵房产划归当地生产队。1979年后,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恢复寺庵产权。农村群众自发集资修复或重建寺庵。1984年,省、地批准龙凤岩古刹、定心寺分别为全省、全地区重点宗教开放单位。1988年县人民政府批准禅思庵、华庄寺、慈生寺、嘉兴寺、正觉寺、南华寺、留华寺、玉华寺、南印寺、普渡禅寺为县级重点开放寺庵。上述12所古寺有僧尼151人,落实房产面积近5000平方米。同年12月1日,广昌县佛教协会成立。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县佛教信徒,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全县有寺庵70余个,僧尼324人。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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