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宗教 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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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248
颗粒名称: 卷三十二 宗教 风俗
分类号: B929
页数: 30
页码: 939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宗教、风俗的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宗教 风俗

内容

第一章宗教第一节佛教一、源流及发展远在唐仪凤年间(676~679年),兴城乡农民曾延所种红莲忽变为白,因以为异,即“舍宅田为寺”,建“惠安禅寺”(今头陂镇山下村莲塘尾)。开元时(713~741年)有僧结庵于禅岭(今千善乡盖竹村属境),“趺坐不食者十年,一朝化去,里人祀其真身于庵”①(① 清同洽六年《广昌县志·仙释志》。)。
  宋代,广昌佛教乍兴。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仅县城东大觉寺便有僧众300余。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县衙设“僧会司”,置会司1员于永兴寺治事,以管僧众。正德七年(1512年),全县有禅寺24处,至清同治六年(1867年)寺庵递增至50处。民国末,据统计共有大小寺庵170余处,僧尼760余人。居家持斋供佛者遍布于农村,其教派多为净土宗,也有禅宗(分临济宗、曹洞宗),俗呼“斋公”(男)、“斋婆”(女),亦称“居士”。还有朔望吃斋,俗称吃“花斋”,多属妇女。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广昌县委设统战部,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教育宗教界人士遵守政府政策法令,爱国爱教,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文化大革命”中,多数寺庵被视为“旧文化、旧思想”的标本予以拆毁,僧尼遣送回乡务农,寺庵房产划归当地生产队。1979年后,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恢复寺庵产权。农村群众自发集资修复或重建寺庵。1984年,省、地批准龙凤岩古刹、定心寺分别为全省、全地区重点宗教开放单位。1988年县人民政府批准禅思庵、华庄寺、慈生寺、嘉兴寺、正觉寺、南华寺、留华寺、玉华寺、南印寺、普渡禅寺为县级重点开放寺庵。上述12所古寺有僧尼151人,落实房产面积近5000平方米。同年12月1日,广昌县佛教协会成立。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县佛教信徒,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全县有寺庵70余个,僧尼324人。
  二、教务活动 1937年(民国26年)广昌佛教界人士加入中国佛教协会宁(都)、广(昌)、瑞(金)、石(城)、会(昌)、于(都)分会。该会在宁都县普莲寺成立。
  旧俗,民间每遇水旱虫蝗疫病流行,皆延僧念经以“禳灾赐福”;老人去世,诵经以求“超度亡灵”。1950年以来,此类活动停止,但1980年后为亡人做“佛事”者有之,为生人诵经“求福”者亦不少。
  1987年,在重点开放的古寺里建立僧团执事组织,设住持一人综理全寺事务;监院一人管理财务、库房,组织僧尼学习,安排生产并负责治安、消防等工作;又设知客、维那、僧值、会计、出纳,各有专司,推行民主管理寺务的制度。同时,健全十方丛林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僧尼遵守戒律仪制,严禁淫、盗、赌、贪,惩戒违犯根本大戒者。各寺僧尼,遵守政府政策法令,爱国爱教,实行农禅并重,发展生产,自治自养,教务活动逐渐走上正轨。
  三、主要古寺定心寺坐落今赤水镇大禾岭下。唐咸通五年(864年),僧永戒从福建鼓山来寺传教。明清两代最盛时有僧尼300余人。该寺是迄今广昌保存下来的唯一千年古寺,1984年由抚州地区批准为重点宗教开放单位。
  真隐寺位于驿前乡驿前街西约2公里山窝里。此处有明代梅驿十二景之一——“真隐竦钟”。该寺建于南唐(937~975年),元代重修,明清屡次修葺。今存主体建筑和左侧观音堂,堂内有佛教故事壁画。
  慈生寺在今旴江镇大塘村小组境内。宋绍兴八年(1138年)“仿唐都长安慈恩寺和雁塔”模式而建寺、建塔。明万历九年(1581年)重修,易名慈生禅寺。拗牛僧(建昌凤岗人,俗姓林),“人称林菩萨,遍游峨眉、五台、庐山,率徒二百余人来寺开垦荒壤以给食。”以后续有僧人住持。因寺后有六层古塔,故俗称“塔下寺”。寺内存有明清时代碑刻。1958年寺产由当地生产队照管。1984年夏有数名僧人来住。当年4月21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寺产收回。现有常住僧尼16人,香火颇旺。
  大觉寺坐落县城吴家岭。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建。明代何文渊撰《重修大觉寺碑记》载:“宋之中叶有古佛一尊,自河流而下,溯小溪而上,人以佛之入溪口处名‘佛流口’,所止处为‘佛流源’。县令赵彦博以其事之近异,即‘佛流口’建大觉寺,‘佛流源’建永兴寺”。“大觉寺创建之初,佛殿僧舍极其宏壮,僧人三百余,为广昌大刹。”宋末寺毁于兵火,僧散去,元初再建。元末复为兵火所毁,明洪武初,复建,但“寺极卑隘”。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后,增建金刚殿、大佛殿、法堂。环寺以外茂林修竹,清荫蔽室,成一胜境。至民国末期,有僧10数人。新中国成立后,广昌采茶剧团曾一度设此,房地产权转移。现无僧人居住。
  龙凤岩古刹又名青雨寺。在城西偏南16公里处,今属苦竹镇大陵村辖境。明弘治年间僧慧庆募资创建。清初寺毁于兵,后复遭火焚而几经修缮。僧尼属净土宗法徒。
  民国36年(1947年)6月举行“大传戒”,有尼500余人、僧800余人参加盛典;此外,来自7省受戒人(戒子)达672名①(① 民国36年6月1日《民国日报》。)。历时42天。数千人拥挤佛堂,楼坍,造成僧人伤亡。
  1958年,该寺划为翠雷山垦殖场大陵大队庙下生产队一个作业组,僧尼自耕自食,有僧、尼返俗。原有佛像和藏经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作为“四旧”之物焚毁。1980年重修古刹。1984年重塑佛像。有僧、尼50人。同年,经省批准为省级重点宗教开放单位。1986年1月1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为该寺山门题词。1990年该寺有耕地20市亩,山林面积约500余市亩。
  第二节道教一、源流清同治《广昌县志·仙释志》载:“宋伍之奇……于龙泉观修炼法术……后白日飞升去。” 元代,独尊“全真”(全真道人持斋出家,不婚娶)。官府免其差发(工役)税赋,令其管理儒、释、道三教之人,该道派兴盛一时。
  明承元制,洪武十五年广昌设“道会司”。置“会司”1员管理道众,治事于龙泉观(在今旴江镇大塘村大塘塍。清代道教衰微,改为龙泉寺住僧人)。明正德时有徐塘山道院(在县东吴由里)、中峰山道院(县东,北都里)、聚仙峰道院(文会里)、南应山道院(麟角里)、龙泉观、仙游观(今尖峰乡观前圩)、明真观;清代建太湖观、崇仙观。清同治六年全县有道观12所。这些道院(观)均住“全真道人”。其人结发成髻,服圆领阔袖之道袍,穿白布袜、云履布鞋。
  清代境内道士多属“正义”派,居家设“雷坛”,婚娶不限,非斋戒期仍食酒肉,俗称“火居道士”或“俗家道士”。因清代抑道教,““乾隆四年,又禁正一真人传度,道教从此衰矣”。
  据各《乡镇志》不完全统计,民国时期有“全真道人””2人,“正一”派道人82人。1984年有“正一”道人遗老10人,道观仅存仙游观。
  二、活动 “正一”派道人,各自划定“香火户口”,在一定范围内开坛建醮,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后举行“盂兰会”,祈祷一方平安,或为死者做道场。道士为亡人开忏念经。
  第三节天主教 1935年天主教自南城传入县内。是年,神甫赵模范(爱尔兰人)在县城揭家堡购地建教堂,同年建麻坑(今高虎脑乡属)分教堂。1940~1947年神甫艾康乐(爱尔兰人)先后在甘竹、白水、头陂、驿前圩、江背、下陌、营前村租民房办教堂。该教在城关、甘竹等地办过私立教会小学(详《教育》卷)。
  该教在城乡吸收教徒。入教者受神甫“洗礼”,此后只能信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所谓“真神”,不得敬天地、祀祖先及诸神仙佛。婚丧事均由神甫主持,按教内仪式进行,不可逾矩。此点正好同广昌人的文化、礼仪习俗相悖,虽然教堂百般收买人心(如救济孤贫,供教徒膳食,发放困难补助,教徒白天可回家生产,只需晚上和礼拜天到教堂诵《圣经》,做“弥撒”),但大多数民众仍不信“洋教”。至1949年止全县仅有教徒250余名。
  1950年,县人民政府将神甫遣送回国,该教活动结束。
  第二章家族习俗第一节家系一、立宗祠清同治《广昌县志·风俗志》载:“邑遵朱文公礼,家有大宗祠堂、小宗祠堂,俱建于中央最胜之地,而子孙环处焉。”大宗祠是一族之祠,小宗祠是一房之祠,分别是供奉始祖、支祖的家庙,又是族与房议事、聚会的重地。族有族长,房有房长,作为宗法社会中的家族首领,由族房中字派辈份最高者任之,多为有权势的豪绅,不管德才如何,均实行终身制。族长节制房长,有掌握全族事务,裁决纷争,执行封建“族规”的实际权利,是封建、半封建统治的社会支柱。明代为始,各宗祠每年举行祭祖大典。“春秋各祭于小宗,冬至则合祭于大宗。”支下子孙“即散处必集,否则众攻之。”到民国初,简化祀典,只在清明节祭祖、扫墓,谓之“清明会族”。
  广昌氏族绝大多数是避战乱或从事开发而迁入的汉族中原客家人。开发初期,环境险恶,生活艰苦,迫使他们依靠集体生存,聚族而居之俗由此而兴。每一家族按字派分世系,有多层次的“房系”分支,确立“家系”的组织形式,形成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网络的社会结构。立祠、修谱、置产等是其具体习俗。
  各氏族利用立祠、祭祖,强化尊祖敬宗的宗法意识,巩固精神支柱。又在宗祠系统内以整饬“族规”为名,实施封建“族权”统治。“族规”除有一般性禁赌、禁吸鸦片烟和禁止奸盗行为的条文外,重点是标榜忠孝节义,残酷惩治犯上作乱者。其惩治手段包括肉刑和死刑。豪绅利用它压迫农民,甚至草菅人命,压制家族成员的反抗精神和行动。民国中期一些豪绅利用“族权”组织“族团”武装对抗苏维埃政权,但遭到大多数贫苦族人的反对。民国后期头陂乡×姓与×姓因争水,双方聚众结队,几至械斗,经调解而罢。
  二、修族谱民国末期以前,各姓普遍修谱。谱载氏族源流、族规、世系、个人身世、人物传赞与祖宗基业(田、山、塘)。旧时藉以“明阀阅”、“收族党”,对散居国内外的后裔也可藉以“寻根”溯源,增进爱国、爱家乡的思想感情。旧俗修谱时,族长、管首、主(协)修、绅耆和后勤人员全部到位,起谱局,行告祖礼。接着,采访与开局同步进行,印刷工匠开始工作;各房派人采访散居异地的后裔,逐个登记、汇总,而后转送谱局。由于谱牒一贯重男轻女,人丁登记时,妇女只记某氏小名或适某姓(夫家之姓),而男丁则详记派名、别名、生卒年月日时和葬地以及学历、政历等。但男丁要分摊修谱费用,名曰“红丁钱”。谱牒装订成册,分装箱中。最后行散谱仪式,在喜爆轰鸣中,各房抬谱箱者夺路争先冲出祠堂门外,以先出为荣,俗名“抢谱”。
  三、置族田各宗祠皆有族田,即祭田、学田和义田,都出租给族人承耕。祠堂管首收集租谷作为本祠经济来源。族田中,祭田比重大,开支项目也多,有祭祀、举贺(贺族人入庠、中举、中进士或学校毕业、升官,贺六十以上老人寿诞)和儇丁(按男丁人口发丁钱,按学历发胙肉)。后二者寓“华封三祝”之意,庆贺本家系“多福多寿多男子”。学田“以半供师长膏火,半供诸生文课、饭食之资。”①(① 清魏定国:《伯庸公祠设立义田学田记》。)民国时期,驿前赖姓把学田租谷之半给清代老秀才、举人,另一半发给大、中、小学生,按人分等发放。另有义田,收贮谷物于义仓,灾年平粜施赈,或在青黄不接时借贷给族人,用以维系人心,巩固“族权”。族田在名义上属全族共有,但实际上为管首(多为豪绅)所把持。特别是义仓谷,往往被管首挪用,使贫困族人嗷嗷待哺,挣扎于饥饿死亡线上。饥民被迫聚众抢谷,历代多次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没收族田,分配给贫苦农民,祠堂收归公有,制止修谱活动,结束封建“族权”统治。惟每年清明照样给近支祖宗扫墓。1986年后,一些氏族又开始修谱,1990年冬全县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修谱之风稍敛。
  第二节承继一、承祧、兼祧无子者以侄辈过继为嗣,即“承祧子”,俗称“过继子”;一子顶两门叫兼祧,俗称“过半继”。二者都要举行承继仪式。出继方写出“出继帖”,载明世系,房分,承继人姓名、恩养费及财产继承等有关事项,由出继、入继双方之父(或母)、族(房)长及亲房人画押为凭。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广昌籍革命烈士,凡无嗣者均由亲房人指定符合辈份的子、女承继烈士名下为嗣,经县民政部门备案。1990年全县有革命烈士继子1070人、继女46人。
  二、买(养)子无子之家在本房族中找不到适当人选时,可从他姓买子。因身价高昂,买子者多为富裕之家,亦须由卖方父母立“卖帖”为凭。
  民国时期,战事频繁,抓兵拉伕,城乡青壮年人数剧减,兼祧、买子者多。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无儿女而生活较宽裕之户也有收养他人之子女为养子、养女的。
  第三节分家一、立“分关” 旧时分家,各兄弟均分父母之财产,另立门户,民国以前仅儿子参与。仪式简单而庄重,届时,亲友赠送爆竹、香烟、杯盘碗筷以示祝贺,主人设宴酬宾。
  “分关”是分家的契约文书,有“父立分关”、“母立分关”之名。须请族(房)长、耆老和母系血亲(如母舅)临场公证、评议。“分关”上载明所分土地、房屋等固定财产数量及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其他农具、家具与杂物,则当众均分,不载入“分关”。
  二、抽长即在应分的财产中先抽出少量给长子、长孙,以奖励长子对家庭所作贡献及庆幸“三代同堂”而对长孙赏赐。
  三、抽醮产从应分土地中抽出一份田,作为父母死后清明祭扫费用之来源,或奖励支下子孙入学的学产。但贫穷之家不抽醮产。
  “分关”写毕,亲族长辈及主持人签字,鸣爆庆贺。
  现今,分家只需家庭协商,父母之财产待双亲亡故后,由其子、女继承;但女儿往往自动弃权。
  第三章生产习俗第一节种植一、栽禾水稻插秧季节,主人必请“栽禾饭”。吃饭时,谁吃了“棋子块”猪肉(红烧肉)中的猪肚尖或猪蹄肉,就得领先下田栽“头色禾”(又名“直行禾”),且要栽得匀直,栽得快,起示范定位作用;若被邻行栽禾手赶上,就笑喊:“打脚原”[tu']。更有二人合作显示技巧者,甲乙各据一端,背靠背地栽来,谓之“喜相逢”;或者二人面对面地从中端退步栽起,谓之“龙虎斗”,只见“一路青苗一线直”,叹为观止。栽禾竞技鼓励着农村青少年潜心习艺,能手辈出。农业集体化以后,“栽禾饭”改为集体杀猪分肉,各家加餐,但栽禾能手栽第一路禾之俗仍存。及至推广牵绳划格栽禾,妇幼皆可栽,此俗渐废。农村实行分田到户生产责任制后,能手栽“头色禾”之风又兴。
  二、食新 “小暑”、“大暑”之间,早稻开镰收割,农村择日食新以示庆祝。家家做“米糍”,备酒肉,取稻穗数根,先祭祖先,后开家宴。谚云:“食了新,来当真。”迎接紧张夏收夏种。
  食新选择“平”、“定”、“成”、“收”、“开”、“闭”之日,最忌“破”日尝新。
  三、竹生日五月十三日(夏历,下同)为竹之生日,民间认为此日栽竹多茂盛,成为栽竹之良辰。
  四、莲花生日六月二十五日,追肥以期丰产,吃莲子羹为庆。
  第二节饲养一、养猪民间养猪有“三不养”:猪颈部龙珠痣毛尖前指者病多养不大,忌养;黑猪眉白、背毛白谓之“披麻戴孝”;脚有五爪,叫做“五虎下山”,都忌养。
  小猪买来先剪嘴角枪毛和猪髯,以镇静压惊。
  二、养牛买牛选买标准是:木杓嘴(口宽,采食多)、扫帚尾、前裆(胸)阔、屁股齐、肩如峰、蹄如钉。“前肢直如箭,犁田不要鞭;后肢弯如弓,紧走快如风。”选水牛再看牛齿和口粘膜颜色:“六齿六啷当(一般),七齿惹‘官房’(方言,招讼事),八齿平平过,九齿是牛王。”“水牛满口乌,能管千担租”;“黄牛白舌,子孙绝灭。” 牛生日民间以清明日为牛生日。是日以泥鳅、鸡蛋、木子油(茶油)喂牛壮膘。
  三、养狗狗要买,即使亲友赠送,也要象征性地付点钱。
  倒提一条狗腿,若狗头仰起者其性机警;头下垂者性钝而懒。注意狗尾,尾巴掸向左,当得一把锁,这种狗性猛好看家。
  四、宰猪屠工杀猪时,卡紧猪嘴,眼向前方墙壁看一下,然后才下刀。
  第三节狩猎县境东南西部山区,野猪繁殖快,毁庄稼,吃竹笋,为害甚烈。农民为确保收成,除了搭篷防兽害,还在野猪出没必经之路设陷阱、装鸟枪。因对人与耕牛不安全,事故迭出。各地严加禁止。狩猎之风旋兴。每年冬闲,农民集众搜山围猎,主要是打野猪。领头搜山者必须精于识别野猪足迹行踪,若判断准确,打得野猪,可多得一对猪前脚;持鸟铳者扼要路,专司射击。凡开第一枪击中野猪的,可多得整个猪头。其余的按围猎人数均分。1953年后,组织基于民兵荷枪实弹打野猪,奖猪头之俗仍然保持。
  第四节禁山采伐一、禁山与开禁清代,民间订约悬禁保护森林资源和风景林。凡村落的后龙山、水口林木(俗称“风水林”),禁止樵采;其他山林,由业主定期宣布禁山。半禁(封)山则只禁砍树。各村公议《禁约》,明定《罚则》。或罚肉,犯禁者要按全村人口,每人几两猪肉,挨户送到,并表示“永不犯禁”;或罚款,一次性罚银元若干,立“悔过”字据。若犯禁者家境赤贫,也要罚“千子”(爆竹)一串,当众燃放,声明“如有重犯愿从重处罚”。所有犯禁的,砍一棵要补栽十棵苗。禁山数年,森林茂密,再由业主宣布“开禁”。民国时期山区嘉木葱笼,皆因晚清以来“禁山”得力。1981年实行林业“三定”,落实山林经营权之后,乡镇或村民小组也相继订立《护林公约》。
  二、采伐民间历代相传“斧斤以时入山林”,特别注意保护杉木资源,不滥加砍伐。向例一年只砍两次:春季砍伐叫“清明桩”,秋伐叫“寒露桩”。群众说上述季节砍树不“败山”,木桩容易萌发新株。毛竹砍伐也限定在清明以前至次年立秋之后,砍后的竹兜都要穿节以便储留雨水,涵养竹根以发笋。挖笋也有限制:冬笋、“谷雨”后的笋可挖,春笋禁挖(因其可长成新竹)。“护持老竹发新篁”即是此意。
  伐木者也有规矩:选山须待日出后,出山须在日落前;进山时忌说砍树和“不要砍到手”之类的话,说了,这一日不进山;如被冬茅划破手脚出血,要说吉利话来化解。
  第四章文化习俗第一节学童启蒙清代、民国年间,广昌学童启蒙(俗称“发蒙”)须举行“进学”仪式。厅堂设“大成至圣文宣王先师孔子”之牌位,燃香烛,献酒馔,学童向孔子牌位行礼后,即向启蒙老师行礼,叫拜师。老师将写有“上大人,孔夫子,化三千,七十二……”等文字的红帖置书案上,手把手地教学童逐字、逐笔填写,边写边读偏旁名称与字音,叫做“发笔”。字写完,老师口致“聪明智慧,云程发轫”之类的祝辞,鸣爆,礼成。后主人备酒宴宾,老师必坐首席。次日,家长领学童上学,并带米酒、果品招待学友,增进友谊。
  第二节孟戏开演广昌木偶戏谓之孟戏。孟戏开演前各有独特的祝神、开台仪经,且因戏班之不同而异。孟戏刘家班演出习俗有: 请神、出帅夏历十二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请神。供蒙恬、王翦、白起“三元将军”面具于神案,刘姓族人齐集祠堂参神,祈求地方平安。是日至廿五日“串戏”(即排练孟戏)。
  正月初一日早餐后出帅。刘姓合族男丁参加,抬着神像游行,前头8人手捧香炉,成对行进,大唢呐1对,奏《浪淘沙》曲为前导。中段是清源祖师仪仗,有龙牙旗、“回避”、“肃静”牌净道,两人捧香盒,一把百叶凉伞遮护着清源祖师木雕像,一班小吹打,细吹细打而行;接下来是三角形帅旗、将旗各2面,一对“回避”、“肃静”牌和香炉,导引“三元将军”前进。殿后的有长唢呐,乐师、锣鼓手以及主持出帅的“首士”队伍手执线香簇拥着帅神,浩浩荡荡地在甘竹街上行进。出帅队伍要经过每一屋场的厅堂门口,各家门前设香案迎神。游行完了,帅神回祠堂归位。
  当日午饭后再请神,以猪头、全鸡为祭品。主事人手捧“神木”,逐一唱出县内各庙神名和已故各代艺人师傅姓名,请他们“下凡看戏”。
  化妆刘家班演员化妆时,演员在后台坐定,由“大花”(净角)做“主笔”,执朱笔在板壁上画“……”,再在各演员额头点一点硃红,大家才开始化妆。化妆时,女角不能坐在官衣箱上。
  祝神、开台正月初一日演头夜《孟戏》,演出前要祝神。其时,由一名演员扮演秦始皇亮相报台,其词云:“一笔钱财一注香,拜会秦朝三元将,三元将军甘领钱财去,保佑合坊信士大吉昌……”。
  祝神后,各角色登场,放鞭炮,跳八仙,演出开始。
  第三节灯舞春节龙灯,有纸龙、布龙、稻草龙(俗名“秆龙”)灯,灯舞习俗古今基本相同。
  一、起灯正月初,一些村庄组班子,备三牲向清源祖师献祭后,筹备舞灯事宜。
  二、舞灯行进序列是牌灯(各书“回避”、“肃静”等字)、乐队、三福船和龙灯。如果纸龙同稻草龙相遇于途,稻草龙为尊,前者应给后者主动让路。
  牌灯到,合屋燃爆竹迎灯。在乐队伴奏下,三福船在禾场上表演一通,即退到一旁;龙灯绕场一周,再进入厅堂盘旋起舞,向例是鞭爆之声不停,舞灯不止。龙灯出厅堂时,持龙尾者一跃而出,主人疾速关大门,留龙神,若被关住龙尾,则要重新舞灯。
  新婚夫妇的新房最兴接龙灯,图吉利。龙灯只在房内穿行一过。先年做新屋人家也欢迎龙灯光临。
  三、落灯元宵之夜,龙灯不出村,仅在本村各屋场舞灯,而后将龙灯送往水口,撕去彩纸,就地焚化。木架留在水口,越夕取回收藏。
  第四节游艺一、游戏投石儿童仿成人“投壶”之法,练视力和手法。参加者持卵石投向小洞,投入多者为胜,负者唱歌或讲故事。
  请月光姐妇女结伴对月举行。银钗置瓷盘,主持人念念有词,钗起落跳动,计其起落次数,猜邻家筷子双数。
  请扁担神两青年各以掌心顶住扁担之端,凝神屏息,呈“入静”状态,另一人念念有词。不一会,二人奋力推搡,各不相让。表演中双方如醉如狂,需观众拉开才罢。
  请月光姐、请扁担神,同赣南客家习俗,均在中秋之夜举行。
  二、下棋农村青少年常于劳动余暇,就地取材,创造出一些名不见于经传的棋类活动。其中:算盘棋是利用算盘对弈;西瓜棋、老虎棋,可划地为棋盘,拾石子为棋子,简便易行。寓启迪智力于娱乐之中,今仍流行。
  第五章生活习俗第一节服饰一、衣服明代景泰、天顺间盛行大襟衣,长及腰部,“袖曲肱而已”。长衫为礼服。至成化时,社会经济有较大发展,“贩鉴编户,且衣锦绮,被珠翠”。男女衣皆宽衣大袖,长及于膝。据广昌县博物馆提供的清理明布政使吴念虚夫妇墓葬时所得实物资料看,男女便服特点为:高领(男10厘米,女5厘米)、长袖(62~66厘米)、袖宽(男28厘米,女21厘米)、袖口紧小(男25厘米,女15厘米),右开襟,苎麻布料。
  清代至民国初,官绅之家男穿长袍、马褂,女穿齐脚百褶裙。平民穿大襟衫,交头裤,裤头15厘米高,肥大偏短,女裤裤脚口镶花边。另有男式长衫,右衽,长及脚踝,官民通用为礼服。1935年后,官绅中男兴中山装、西装裤,女兴旗袍,齐膝短裙。劳动者穿对襟衫。1950年仿军服的解放装、青年装、大翻领列宁装兴起。1957年以来男装有茄克衫、工装背带裤;女装有春秋衫,凡立丁、泡泡纱为料。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取缔一切色彩绚丽、新款式的服装,男女青年都穿草绿军装,中老年人服色多是灰色和深蓝色。
  1979年是城乡男女服装变化的起点。中青年开始穿西服,大中城市“新潮”服装源源而来,款式翻新。选料以涤卡、的确良、涤纶、腈纶、乔其纱以及各种丝绸,棉布少有。童装已由传统的毛伢衫、开裆裤变成多品种、多款式,有后开扣套肩袖棉衣、罩衫、连衣裤、海军装、工装裤以及各式裙子。
  二、帽鞋袜帽子明代景泰以前,广昌男子戴窄檐高帽。成化间流行莲子帽、桃尖帽、平顶帽。清至民初,男戴猪肚帽、瓜皮帽,老人戴披肩风帽,妇女额系“眉勒”、“绉纱”。民国中期,士绅戴呢制礼帽,学生戴布质圆顶有帽舌的学生帽。1950年后,中青年由戴八角帽变为戴解放帽、鸭舌帽,中青年妇女扎头巾,老年妇女戴各式风帽。
  鞋袜清代以来,男穿双鼻黑布鞋,白色布袜。女穿双鼻绣花鞋,因有缠脚陋习故裹缠脚带,外罩脚裤。民国初期,男女多穿圆口布鞋(女鞋前端绣花者多)。棉纱袜、丝光袜流行。民国中期有皮鞋、防水“钉鞋”(又叫油鞋)、胶鞋和力士鞋。1950年后,浅、高帮球鞋与解放鞋盛行,穿皮鞋者日多。夏天穿木质拖鞋,1962年起已为塑料凉鞋、拖鞋所取代。
  二、首饰旧时,女戴耳环、手镯、发钗、发簪和戒指。金、银、玉质均有,贫者仅戴银制品。小孩戴银镯、颈箍。1950~1977年,妇女无戴金银首饰者;1979年起,女子戴金银项链、耳环,男女戴戒指。
  第二节饮食一、主食一日三餐,大米饭为主,辅以薯、芋等杂粮,干、稀搭配。大米有“生米”、“泡米”两种。稻谷经煮熟、晒干后制成的米叫“泡米”,因其出米率高达75%,在农村缺粮年代多吃“泡米”饭。1979年起,农民口粮充裕,泡米已成稀有之物。城乡人民的食物构成中肉、蛋食物有所增加,但大米饭仍为主食。
  二、宴席菜肴酒席种类有:海参席、鱿鱼席、鱼圆席、双碗席(又称硬鱼硬肉),还有八碗、四盘海味席,均以首菜定名。平民之家宴客通用八个碗的“鱼圆席”,出菜顺序:1、鱼圆;2、落鸡;3、捶鱼;4、片肉(或仁鱼肉丝);5、香菇;6、春箍;7、墨鱼(或肉皮);8、棋子块肉(红烧肉)。1980年起城乡办酒席用十菜一汤,或十二菜一汤。体现莲乡风味的莲子羹,几乎每宴必备。
  三、糕点除饮食业的各式糕点之外,民间有糯米糍、黄糍、粳米糍、七层糕、杓仔糕和盅仔糕等糕点。
  四、饮料酒广昌民间酿酒始于南宋绍兴年间。水酒为糯米酿制而成,香甜可口。甘竹农家以独特工艺酿造的米酒,色清碧,味香醇,有“竹叶青”之誉。烧酒多为“谷烧”(以稻谷酿制),还有以杨梅为原料的“杨梅烧”,家庭自造自饮。冬月酿造的米酒,若呈红色,民间认为来年运气必佳。70年代始,盛行饮啤酒,在县城几乎取代水酒。
  茶有绿茶、红茶。开水冲泡谓之“沏茶”,清香可口。古寺“龙凤岩”特产之茶叫“岩茶”,是广昌茶中佳品。
  擂茶保持客家习俗,用胡椒(或花椒)、茶叶、油、盐、芝麻、五香八角等置齿钵内擂烂,沸水冲烫,另加炒熟的大蒜、芹菜(加大米粥的叫“米擂茶”)。擂茶清香诱人,咸辣适口,功能健胃、提神、发散风寒。大株、塘坊两地四季常用,客人来了,先烫擂茶,炒南瓜子、花生、豆子等配饮。
  第三节营建迁居一、营造旧时建房要请堪舆师,看“龙脉”,选地址。多数村庄背负青山(叫“后龙山”),门临开阔地。房屋规制,坐北(或西北)朝南(或东南),有上下两厅(或三厅),中间天井,上厅设神龛,祀祖先;两侧分正间、厢房、舍屋。或四楹三间一厅。平房楼房,单门(双开门少)窄窗,采光不足。楼房喜建吊楼。房屋建筑,土木结构多,砖木结构少。屋前有禾场、门楼。村前有“水口”。聚族而居,历久少变。
  1979年起私人建房多为砖木混凝土结构(特困地区仍有土坯结构),二层楼房,四间一套。或为四间单列式、双列式。也有六间一幢独院房,一楼设客厅;二楼建平台,置盆景花卉;院内空地种果木,晒衣物。住宅采光面积大,通风条件良好。
  旧俗,建房需择黄道吉日上梁。大梁缠红布,架上屋顶,点燃鞭炮。木工手提雄鸡立梁上,念祝词:“伏以,手提金鸡似凤凰,东君有志造华堂,金翼凤凰来庆贺,黄金白玉堆满堂。”每念一句,地面有人应和:“有哇!”梁上抛下糍团,任人捡拾。接着木工宰鸡,滴血“祭梁”。今农村仍存此俗。
  二、迁居新居落成迁居时,要从原住宅带“火种”(燃烧着的木炭或茶枯)入新宅,亦叫“移火”。亲友以瓷碗、香烟、鞭爆相送以祝开“烟”“爆”族(人丁繁衍之义)。主人宴客,不贺则不请。现今迁居不移“火种”。
  第四节嗜好一、吸烟晒烟是广昌之传统特产,古称黑于菟,今名黑老虎。自明万历末传入境内,种烟、吸烟很快进入社会生活。清初,县人以为吸烟“辟瘴消寒最有用”,自制烟丝,吸之者众。甚至“八岁孩提亦吸烟,喙焦面墨不知怜”①(① 高丹杏《枕石集稿》。),危害健康而不自觉。吸烟成风,又产生烟具使用等级习俗。富室豪门用的是白铜水烟壶,饰以银练,配以银签(挑烟灰用),显示高雅。其他阶层人士用的是长短不一的竹制旱烟筒,凡烟筒杆长70厘米以上的,仅武术教头或畜禽阉刈师可用;若烟杆极短(15厘米以下)的则仅有乞丐、团头可用。上述两种长度的烟斗,普通群众不敢乱用,否则视为犯规,往往要受罚。此俗沿至民国中期消亡。后卷烟上市日多,用烟斗吸旱烟者日少。1966年以来,县人吸卷烟者骤增,香烟年销量由8~15万条增加到20万条,用烟斗吸烟者甚少。1980年起人们以吸高档烟、进口烟为荣,把低档烟谑称为“忆苦烟”,不受欢迎。
  二、食咸辣谚云:“盐健脚,辣开胃。”““三日无盐脚软,三日无辣口淡。”县人口味喜咸爱辣,农村尤甚。盐炒、盐卤的食物丰富。家常吃菜少不了辣椒,筵席佳肴常用生姜、胡椒佐味,烹调擂茶也少不了花椒、胡椒。
  第六章礼仪习俗第一节生育一、胎教旧俗,妇女妊娠一月,便同丈夫分床独宿,停房事以保胎。妊娠期中戒吃狗肉、鼠肉(否则,会使婴儿齿龈刺痒,喜咬乳头),还要戒怒、节哀。县人无名氏著《养胎俚言》云:“七情六欲在娘心,胞里胎儿受感应”,“娘若怒冲冲,生儿多惊恐;娘亲哭凄凄,生儿病不离”……。母教女,婆教媳遵守护胎常识,谓之“胎教”,儿媳无条件服从,谓之守“胎礼”。
  二、睄胎、守胞亲友上门探望孕妇,赠送桂圆、红糖或送鸡、送蛋,叫做“睄胎”;岳母住女婿家候产,叫“守胞”。
  三三朝、满月头胎婴儿生下,其父要向外祖父母报喜。婴儿生后第三天,沐浴更衣,叫“三朝洗儿”。外祖父母家及亲友上门贺喜,东家备酒酬宾,不贺则不请。同时向邻居分赠红蛋和面条。
  婴儿诞生满1个月,家长设宴待客。当日早餐时,产妇抱婴儿坐灶台边吃饭或吃面,名曰“做满碗”,给小孩开“食路”。
  四、试周小儿周岁,俗称“单元”(谐音:“担盐”)、对[toi]周”。厅堂设案几,男用弓、矢、纸、笔、算盘、镐,女用刀、尺、针、线并加珍宝服玩,置于盘中,点烛焚香,其父抱婴儿拜过天地祖宗,让婴儿信手抓一物,以验愚智,若抓到文具,则认为此子必有出息。
  婴儿三朝、满月、周岁之庆,至今仍很重视,但周岁抓物试志之俗已摒弃。
  第二节寿庆谚云:“三十有人晓,四十有人知,五十杀只鸡,六十满天飞。””县人要到行年60岁才开始做生日,以后10年一庆,仪式较隆重。但80岁生日则须提前在79岁时庆祝。凡寿庆先贺后请,不贺则不请。
  生辰前一天为馁寿日,亲友送“红包”致贺。女儿女婿赠送衣服、鞋袜、寿烛、寿联、鞭炮、猪肉、活鸡、面条和寿饼等。若父母双全,一方做生日还要兼送另一方衣服鞋袜。是晚,寿星家里备馁寿席宴客。
  生辰日,列寿桃、寿饼、衣物于厅堂席上,寿星夫妻入座。奏乐鸣爆,儿女、媳妇、孙侄辈依次参拜,称觞献寿;亲友拜寿时,儿子、媳妇在旁回拜。拜寿之后,开寿筵。
  1950年后,贺寿仪式很少举行,而送寿礼、设寿宴待客之风仍旧。
  第三节婚嫁一、联姻形式聘娶婚由父母之命,媒妁(俗称“红叶公”)之言包办。男方出“聘金”、“下饭”(鱼肉鸡等),女家酌办嫁妆回赠。妇女被当作商品出卖,民谚说:“赤赤[ts'a']似沉香(指男子),雪雪白白[p'a']似纸张(妇女),千金难买沉香木,个钱买得纸三张”。
  自愿婚 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在全县贯彻《中华苏维埃婚姻条例》,取缔包办买卖婚姻和“童养媳”,开婚姻自由之先河。1952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现男女婚姻自主。但有的女家向男家索取“生活费”或“折酒席”费用,其金额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招赘男到女家叫“坐堂招”,婚礼费用全由女家负担,婚后生子,长子随母姓,若只生一子,二家相共;女到男家叫“出堂招”,主要是丧偶寡妇。凡招赘,均立“招约”为凭。1978年后,县人民政府提倡“男到女家落户”,为有女无子之家解除“后顾”之忧。
  此外,还有童养媳、两家的女儿互换为媳的“姑嫂换婚”和寡嫂嫁叔的“寡妇转房”的联姻形式,但在消亡中。
  二、聘娶程序提亲媒人牵线,将女方生辰八字交男家转请算命术士“合[ko']八字”。男女八字相生者可结良缘,相尅者有情人亦难成眷属。
  相亲男方父子与媒人同到女家,男女对象直接见面。女向男送冰糖茶,男受茶,表示同意婚事。然后双方家长议定聘礼、嫁妆。
  订婚男家向女家交付订婚财礼,同时送上新郎及其父母、祖父母、舅父母的鞋样(女家在姑娘出阁时做鞋回赠)。双方宴客,以示婚约告成。此后,逢“春节”、“端午节”,女婿要给岳父母家送年、送节;嫁娶当年要送大年、大节,礼物更丰厚。
  迎亲男家备“花轿”,由媒人、亲友、乐师陪同前往迎接新娘。女家赐宴毕,新娘沐浴更衣,“上脑” 、“施粉”之后,盖巾蒙首,由父(或长兄)抱上轿启程。花轿乘夜而行(与南丰习俗不同);轿至男家,停于门首。新郎“施粉”、“吃交杯酒”毕,女傧相搀新娘下轿,至厅堂作揖,入洞房;随由男傧相二人“引灯”引新郎入房。新郎新娘交杯饮酒,而后拜堂。
  拜堂厅堂备酒宴,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四拜亲属长辈,长辈受拜,回赠“拜礼”。然后夫妻对拜。当日,还有“坐财”、“祭轿神”、“吹怀胎”、新娘“游厨”以及“闹新房”等繁琐仪式。次日,新娘“试厨”,洗手作羹汤。
  回门婚后第三天,夫妻同往岳父母家,谓之回门安娘心,但须当日赶回。
  苏区时期,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结婚仪式简便,开茶话会,吃喜糖。1982年2月30日县城举行集体婚礼,移风易俗办婚事,但在农村中,仍实行旧规。凡婚嫁先请后贺,不请则不贺,至今仍然。
  第四节丧葬一、丧礼送终老人逝世,儿孙跪床前号哭举哀,随后向亲友报丧。不报丧,不往吊。
  升吊厅堂设灵堂。死者尸体取仰卧位停放厅堂东侧,头朝神龛,脚抵天井。儿女、媳妇披麻戴孝,亲友备香烛、背席吊丧,瞻仰遗容。
  开茔请“堪舆师”(俗称“地理先生”)觅“风水宝地”为基地。掘墓穴时,先由孝子跪地用锄掘土三下,甩锄于身后,土工接着掘进。
  入殓打河水给死者洗脸,每个孝子洗三下;替死者穿“寿衣”,一般是衣七、裤八;装尸入棺,安放殉葬物,南宋用皈依瓶,明代至今用子孙盘;盖棺、关封,打“子孙钉”。
  偷丧、享堂出殡之日拂晓“偷丧”,将灵柩抬至厅堂外禾场上或村庄水口。富裕之家则将灵柩停放厅堂数年才出葬,称“享堂”。
  出殡由“堪舆师”择吉日出殡。早餐后,乐师奏哀乐,道士(或僧)绕棺诵咒“圈丧”三匝,孝子、孝女、孝媳等披麻戴孝与戴孝服帽的亲属尾随道士“跟丧”,孝女、孝媳痛哭。接着列队出殡:引路(散路钱)、号炮(吹长号、鸣爆仗)、锣手、乐师、长女持哭丧杖“扫露水”为前导,接下来是灵柩、灵牌、旌幛及送殡队列。亲友送一程,孝子跪谢劝回,即绕道而归(不走原路归),儿孙送柩到基地安葬。
  上堂请僧道念经超度亡灵。富者做道场达七日八夜,贫者只一日两夜。
  守孝葬仪结束,孝子守孝三年,其中七七四十九天为重孝期,不拆祭坛,孝子不理发修面,不搞娱乐活动;每逢七朝,上供哭灵。
  1950年以后,丧礼从简。干部职工逝世,由单位发讣告,亲友送花圈、挽幛,开追悼会,寄托哀思。但1985年始,民间又恢复做道场之俗二、葬式土葬最为普遍。明代厚葬,一般墓穴都用条石封顶,墓壁以青砖、石灰浆砌,内棺外槨。棺四周放大量石灰、木炭以防腐。清代以来只掘穴或钻洞埋棺,立碑开茔堂。
  火葬僧尼死后以木柴焚尸,骨灰入坛,置寺庵“祖堂”。现干部逝世也有火化者。
  悬棺葬古越先民以石、木为棺,今仍悬置于潘田(苦竹镇属)附近岩洞中。
  碗葬墓壁四周均覆以瓷碗,堆砌有序,尸体安置其中。此葬式在旴江镇青桐村发现,其墓建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继在新安、驿前两地也有发现(据县博物馆资料)。
  第七章交际习俗第一节称谓一、家族高祖父(母),俗称大世公(婆),自称玄孙。
  曾祖父(母),称世公(婆),自称曾孙或延孙。
  祖父(母),称公公(嬷嬷),自称孙男(女)。
  父,称爷爷、爹爹;母,称[m-mə]或奶[φi-φka],自称儿(女)。
  父之姐妹,称婽姑,自称侄子(女)或内侄(女)。
  姐姐,称婽姊,自称弟、妹。
  此外,有称父为哥,称母为姐的讳称,今已自行消亡。
  二、亲属外祖父(母),俗称娅公(娅婆),(外祖父之父称巍公);姑母(母之姑)称姑婆,姑父称姑丈公,皆自称外孙(外孙女)。姑母之子女,以姑表互称之。
  舅父、舅母各称母舅、母妗,自称外甥(甥女)。
  姨母、姨父各称姨妈、姨父,自称姨甥、姨甥女。姨母之子女,以姨表(兄弟姐妹)互称之。
  母舅之子女,称为内表兄(弟姐妹),自称外表弟(兄妹姐);口头上互称表兄(弟姐妹),省去“内、外”字样。
  岳父之父(母),俗称外[ηui]公(婆),自称孙婿、或孙郎。
  岳父(母),称岳爷(母),自称女婿;习惯上多用降辈尊称。
  内兄(弟),称舅,自称外弟(兄)或妹(姐)夫。
  女之公婆或媳之父母,俗称亲家、亲母,自称姻兄(弟)。
  还有降辈尊称之俗,称岳父为娅公,称内弟为舅公,均是按子辈身份尊称对方,今仍不变。
  三、师友老师,俗称先生、座师,自称门生、学生。
  同学,称砚友、窗友,亦互称学兄、学弟;手工业者同行学艺,互称师兄、师弟。
  与人萍水相逢,临时问事,以表亲尊称对方,称男性为老表,称女性为老表嫂(未婚少女称妹子);凡年长于己,不论男女,均以“老大[xai]人”呼之。新中国成立后,称成年人为同志,小孩为小同志。
  第二节应酬一、会客客至,主人拱手相迎(今则互相握手),接下客人手中的东西,让坐,递茶,敬烟,彬彬有礼。首次来的至爱亲朋,叫“发始客”,必于门前燃爆竹相迎,执手言欢。接着主妇煮“点心”(“一点心意”),通常用面条,取“长长远远,情谊长存”之义。“点心”之上覆盖“搭头”(配料),蛋、肉、香菇均有。客人吃“点心”宜留一些“搭头”。某些农村还有以完整鸡腿作“搭头”者,暗示主人一时艰难,是借物饷客的,这个鸡腿不可吃掉。如今民间讲究卫生,要求客人将“点心”和“搭头”吃尽。吃完“点心”,继以酒肴。客人临走,主人送至门外,边说:“慢慢行,有空再来”。“发始客”临别,东家赠以“红包”(发始礼),对儿童还送以棉线,祝其福寿绵长,并鸣爆相送。
  二、饯行亲友出“远门”(外出工作或经商),设宴送行。现今青年参军、入学(考入大、中专学校),亦兴置酒饯行,赠物留念。
  三、坐席宴席座位沿楚俗以东西之上席为尊,东面之上席尤为尊(叫“首席”坐上),总是辈份、地位最高的客人所坐。凡红白喜事开宴时,上第一道菜,主人看客;婚宴,菜上四道,新郎新娘来敬酒,均自“首席”为始。“首席”座上者食毕宜安坐稍候,若起立离席,乐队立即奏乐送客;斯时,群客起立,同桌之人未吃饱也得离席。
  同桌之人食毕,有以双筷置于自己碗上者,表示“敬陪”,客人遇此,当起身致意,口说“请便”(或“不要客气”)。同时,恭敬地取下筷子,对方才会起身离去,不致呆坐久候。
  第八章岁时习俗第一节节日一、法定节日与各地相同,略。
  二、传统节日每逢节日(夏历,下同),民间加餐、祀祖先。春节、端午,女婿要向岳父家送年、送节。
  春节正月初一日。凌晨,男子起床,燃喜爆开门;备素点于厅堂拜“天神”年,然后,全体男子参拜社坛,沿途鞭爆不停。
  早餐素食,吃汤圆或年糕。次日起(初三日除外)向亲友拜年。成人跳龙灯,少年子弟扮春戏(跳魁星、跳和合),沿屋场表演。1950年后,春节中有迷信色彩的活动已革除,人民政府在初一日组织各机关单位、驻军团拜,开展新春文艺活动。
  元宵正月十五日为“灯节”,吃元宵圆,赏灯。新婚者房中点“兔子灯”;头年生头男长女之家向祠堂、厅堂“上灯”,备水酒、果品与合屋人共喜。“灯节”之夜烧“岁钱纸”,“烧了岁钱纸,家家寻生计”。灯彩活动也至此结束。
  端午五月五日为端阳节,户户裹粽子,酒筵丰盛,以雄黄酒洒地避蛇蝎。门楣挂菖浦、祈艾扎成的门彩。小儿于先一晚以风仙花染指(趾)甲,胸前佩香袋。
  划龙船景况热闹。清末民国初,县城、白水、甘竹有“龙船会”,主持龙舟竞渡事务。从五月初一至十六日(赤水至二十日),每天傍晚,龙舟在吁江中驶行表演,初五日正式竞渡,暮色中数舟竞发,彩桨翻飞,灯光闪耀,管弦协奏,锣鼓轰鸣,两岸观者如潮。县城龙舟从吴家岭下港,驶至真君庙止;白水龙船从五帝庙逆流而上,至下坊街为止。竞渡优胜者由“龙船会”颁发纪念锦旗。1931年(民国20年)后,旴江逐年淤浅,不再有龙舟竞渡。
  中元节七月十五日,俗称“鬼节”。家家做碱糍,烧纸钱,祭祖先。农村请道士做“盂兰盆会”。驿前“盂兰盆会”长达7天8夜,辅以物资交流,赴会者多至六千余人。
  中秋节八月十五日,设家宴,祭祖先,合家赏月,县城烧瓦子灯。男人于月下请“扁担神”,妇女请“月光姐”,作为一种特殊游戏。
  重阳节九月九日,农村酿酒,做糍,庆丰收。民谣云:“重阳九,新割糯谷酿成酒;九重阳,新米做糍请你尝”。文人学者登高赋诗。1990年以重阳节为敬老日,部分机关单位举行老年人座谈会或体育竞赛。
  除夕腊月廿五日为“小年”,家家“攘尘”,搞好环境卫生;一年最后一天为“大年”。门上贴“角字”、“春联”,门楣贴“岁钱纸”(一种图案画)。装年盆,敬祖先,晚上合家吃“团圆饭”。房中点“岁灯”,灶膛留“岁火”。长辈给小孩包“压岁钱”。男人坐至夜分为“守岁”。
  第二节时令一、立春户户鸣喜爆迎春。主妇持棒槌敲击灶台、饭甑和门窗,边敲边说:“交春大似年,迎春接福”。
  二、惊蛰炒豆子自食,意为炒虫;墙角撒石灰,避虫蚁。
  三、花朝俗以二月十五日为百花生日,农村多于这天举行婚礼。女孩于是日穿耳孔、戴耳环。民国之前,驿前乡有花朝灯会,持续6天,千灯游街,万人聚会。邻县商贾云集于此。
  四、春社农村浸种、播种繁忙,做社糍分赠亲邻;并以春社、春分日排列之先后预测年成之丰歉:“先社后分,五谷丰登;先分后社,收成较差(一说:米谷增价)”。
  五、清明前后数天为祖宗扫墓或捡遗骨迁葬。扫墓回来,祠堂或家庭加餐,名曰“做清明[t'iaη miaη]”。
  六、谷雨旧有“谷雨会”,拨款做会,为无主坟扫墓,今已除此俗。
  七、四月八明清时,“四月八日妇女作乌桐饭供佛”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风俗志》。),乌桐饭演变成今之乌糍。农家门上贴红纸条,上书“四月八,毛虫永不发”。
  八、六月六烈日下晒书画衣物,防虫蠹。又将端午节的蒲艾门彩连同鸡蛋、冷水置木盆中,先在太阳下晒热,后煮沸。小儿吃蛋并用水洗澡。
  九、七月七当夜,“妇女作七巧会,罗拜月下,以诸果置糖蜜中,露一宿,厥明饮之。”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风俗志》。)民国时其俗渐废。
  十、白露油茶产区,村民于此日做会加餐,各户派人进山插禁牌,禁止早摘油茶果,至霜降日开禁。
  十一、冬至 “冬至前三,茶籽乱拈”。油茶产区自冬至前三日起“放零[liaη]”,可到别人茶山里捡遗下的油茶籽,以免物弃于地。1956年起茶山归生产队所有,“放零”之俗仍存。农户捡的茶籽都交生产队,由队转记工分作为报酬。
  明清时,冬至日有祭祀始祖之俗,至民国初年废止。
  第九章道德风尚第一节精神风貌一、友爱睦邻俗重兄友弟恭,尊老爱幼。凡父母去世,弟妹的教养婚娶均由哥嫂主持,今仍存此俗。人际交往以“和为贵”,不作无原则的争斗。对外来客户,友好相处,不排外。
  二、勤俭持家历来男“人勤稼穑”,女“勤于纺织”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风俗志》。),“昼出耘田夜绩麻”,“丢下禾镰拿扫帚”,四时劳作,不怕苦累。好吃懒做,人皆耻之,至今仍然。
  三、农本思想民俗以“作田为根本”、“一籽落地万籽回”——最保险;经商如“水里求财”多风险。故“其民少商贾,耕织自给”②(② 宋《旴江记》。)。时至民国,外出经商者寥寥无几。1980年后在改革、开放形势推动下,农民涉足流通领域者才日渐增多。
  四、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苏区时,农村基层干部,“自带伙食去办公,夜打灯笼访贫农”。新中国成立初,干部下乡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成为社会风尚。“文化大革命”搅乱思想,损害了这种优良传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拨乱反正,各级领导下基层。
  五、学雷锋,做好事 1964年3月起,全县开展学雷锋活动。沿江乡赤岸小学五年级学雷锋小组自1964年夏起每届学生坚持为烈士家属黄金香(女)砍柴,坚持二十余年。尖峰粮油管理所职工从1975年以来,十数年如一日地给当地敬老院优抚对象送粮油上门。
  六、恤贫扶困 1979年开展扶贫工作后各地扶助贫困户蔚然成风。
  大株乡横山村小组共产党员揭学云家年年侍奉双目失明的孤寡老人(小名小伢仔),吃饭、穿衣、浆洗缝补,关怀备至。
  杨溪公社杨溪大队上街生产队社员曾庆禄,夫妻呆傻,儿女年小。农村分田到户后,生产、生活都成问题。大队会计曾庆贵包下他家主要农活,其他社员也主动去作无偿帮工。这一年,曾庆禄家收得稻谷1吨,卖猪收入110元。基本生活有保障。社员们年复一年帮助,曾庆禄子女逐年长大,生产和生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第二节乡规民约一、清代社约每年春社、秋社各民户祀社坛,先读社约:“凡我同里之人,各遵礼法,勿恃力凌虐,违者先共罚之,然后经官;或贫无可赡,周给其家,经年不(能自)立(者),不使预会;婚姻丧葬,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奸盗诈伪,一切为非之人,并不许入会”。读毕会饮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坛庙志》。)。
  二、奖学 1977年起,甘竹乡建立奖学制度:凡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由乡政府一次性发给奖金100元;考入中专的则由村民委员会奖50元。
  三、文明村公约 1981年起全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活动。1982年以来,乡(镇)村开展“文明村”活动,村和村民小组都订立《文明村公约》,互相监督执行。
  第十章其他习俗第一节行(店)规明、清以来,广昌猪牛牙行或商号、手工业作坊逐步形成不成文的行规、店规,沿用至民国末年。
  一、“保六畜” 猪牛牙行是牲畜市场交易中介。牲畜买卖成交后,买方若对牲畜健康状况不放心,可要求实行“保六畜”。牙行居中调停,登记备案。六天之内,若牲畜发病,可随时退还卖主;如果六天中牲畜健康无恙,买方应在第七天内付清价款,彼此恪守信用。民间通过“保六畜”杜绝不法商人出售病畜坑害顾客的恶劣行为,控制畜疫传播。
  二、卖牛留缰绳农民卖牲畜不卖缰绳,纵然是亲友之间交易也不愿以绳相赠。故买牛马者要自备缰绳。
  三、收学徒商号收徒要求有担保人,并签订契约,交拜师钱(银洋)20~60元。学徒进店时,先向座师(老板)行拜师礼,次向先生(上柜)、师傅(头柜)、师叔、师兄(二、三柜)行礼。学徒期一般为3年(也有4年的,可免交拜师钱),无工资,店方只供吃饭,给理发钱,每年给一条工作裙。要求学徒严守店规,非经座师或上柜先生准许,不得擅自离店外出;更不能嘴馋身懒,搬弄是非,偷盗拐骗,一旦发现行为不检,轻则呵责体罚,重则开除,如果情节严重,保人也受牵累。学徒每日工时长达14小时,头年干杂活,甚至还要给老板娘洗衣、做饭、带小孩,次年开始学“生意”(包括学珠算、心算、记帐、商品保养和加工技术等等),3年满师,再帮座师1年,工资另定。
  四、“打牙祭” 清代,各行业于夏历每月朔望之日祭祀祖师、赵公明元帅,祭毕分吃“祭肉”,名曰“打牙祭”。民国时祭行业祖师之俗逐渐废弛,老板为安抚店员学徒,于每月初一、十五日给每人增加4两(125克)猪肉“打牙祭”。一年中新年初二日“起牙”,店主请帮工饮酒,表示当年仍然聘用,腊月吃年夜饭叫“完牙”,帮工如被店主请坐上席,即表示来年辞退。新中国成立后,行业旧规均已革除。
  二节祭祀一、祭奠革命烈士 1935年(民国24年)起,白水镇群众自发地为苏区时期在广昌牺牲的一些外籍革命烈士扫墓,照例点烛焚香,烧纸钱。1950年后,在清明日,以部门为单位列队向革命烈士墓(纪念碑)敬献花圈,肃立默哀,缅怀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二、祭祀祖先民国时,民间于朔望日以香灯、素饭在厅堂上供,传统节日也陈列酒肴祭祖。清明节扫墓,对始祖祭祀尤为隆重。合族子孙齐集于大宗祠行三献礼,墓祭时,放炮,鸣金,奏乐,主祭人(族长)就位,助祭者肃立排班,献馔献酒,行跪拜礼,读祭文,祀毕回祠聚餐。1950年后,废除祭祖旧仪,清明节前后各氏族子孙给五代之内的支祖扫墓。1983年起,少数氏族散居外省的子孙有组织地来县进行“寻根”祭祖活动,行礼如旧仪。
  三、祀神祀孔庙宋绍兴八年(1138年)至清末,每岁以夏历二月、八月上丁日(上旬逢丁之日),举行祭祀大典,知县率僚属生员行三献礼,有乐有舞,读祭文,颂胙肉。村坊私塾亦供奉孔子牌位。
  祀灶君俗传灶君“察善恶”、“降祸福”,家家朔望香灯奉祀。夏历腊月二十四日之夜送灶君上天,锅中点油灯,灶上列酒肴米糖上供,求其莫讲人间坏话,“上天奏善事,下地降吉祥”。1941年(民国30年),县人高丹杏(字观莲)作《浪淘沙·送灶君》词,向传统迷信挑战:“权重可通天,贪欲难填,人间苦难几曾怜?!脑满肠肥君去也,吃我一鞭!愚顺最堪嗔,干宝余愆,自求多福勿求仙。红烛高烧除晦气,且看来年。” 祀土、谷神厅堂祀“土地神”;村口社坛祀“社公”;田塔祀“五谷之神”(俗称“田神”)。逢年节具香烛祭品上供,祈祷人畜平安、田禾大熟;社日或遇水旱虫灾害时刻则向土谷之神祈禳;平时农户杀猪要在神前挂“雄花纸”(猪血洒于草纸上)令享“血食”。新中国成立后,农民依靠科学抗御自然灾害,求神抗灾之俗已革。
  忠烈庙祀关帝庙祀关羽;太子庙祀蜀后主刘禅之子刘谌(蜀亡,举家殉国);张王庙祀唐代忠臣张巡。每年各地定期举行迎神赛会,远近商旅毕至,也交流物资。是时,庙内香烟缭绕,三牲酒果献祭,瞻拜者络绎不绝。神像出宫游行时,刀矛斧钺,旌旗招展,踩高跷、扮故事和司乐队列继其后。沿途乐声悠扬,鞭炮声声,观者塞道,直至神像回宫为止,同时开台演戏。向例,白水镇于六月二十六日(夏历)为七太子庙会日,其他乡镇于七月二十二日举行张王庙会。据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建昌知府秦夔《谕民榜略》载:广昌张王庙会兴起于明成化十六年,会期为时半月,赣闽浙“军民商贾莫不云集”,盛极一时(详《杂记》)。民国时,城关举行张王庙会,为期半月,有童装戏文10台,闽浙赣来宾达万人。历世不衰的新安牛岗会即是张王庙会的演变和发展。至今废庙会,只定期或不定期地开物资交流会。
  第三节禁忌一、节令忌新年初一日忌用针剪,忌讲不吉利的话,废水宜装入水桶,名曰“圈财水”;元宵节前不得向邻居取火种;分龙日忌倒粪桶,触犯雨神闹旱灾;已出嫁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南瓜不能留过年(因“南瓜”谐音“男寡”)。
  二、送礼忌赠送礼物忌用奇数,宜用偶数,但偶数中忌逢“8”;礼物包装:红喜事宜用红纸,忌黄、绿、白纸,吊丧礼宜用黄、白纸包,忌用红纸。
  三、探、慰忌探望亲友,送年送节或贺喜忌在下午,因民俗以下午为慰问病人时间;慰问丧家眷属临别时,客人忌说“多承”、“再见”,只可说些安慰节哀之语;探望产妇,男人忌入产房,以免污损“神光”;寡妇看望新婚夫妇,忌入新房。
  四、饮食忌长辈在坐,忌先吃饭、后饮酒,谓之“饭(犯)上”;晚上忌食姜,伤肺;孕妇忌吃狗肉,否则,婴儿喜咬乳头;6人同席饮食,忌坐成“乌龟席”,即2人对面(龟头、尾),4人对座(龟脚)。
  五、营建忌忌从屋梁上掉下斧头,谓之“虎下山,必伤人”;忌妇女脚跨“五尺”或屋梁木料;床板、饭甑所用木板忌8块;打灶忌脚踏灶膛,免“血财不旺”。
  六、语言忌水运工人忌言“散、翻、久”;雨伞讳称“雨盖”,帆布讳称“抹布”,韭菜讳称“快菜”;商人忌言“折”〓、腻(滞销);猪舌讳称“猪赚”,猪耳(方言读[ni])讳称“顺风”。(其他忌讳语见卷三十《方言·民谚》) 新中国成立后,广昌人民解放思想,相信科学,多数禁忌,已成笑料,惟探慰、饮食、送礼禁忌至今仍存。
  第四节陋习一、赌博晚清,广昌受广东开赌筹捐之影响,赌风盛行。打纸牌、打麻将,城乡常见,庄家抽“头”取利。大规模地开场聚赌,多在乡村圩镇,有“开花会”、“押车宝”与“散牌九”等名目。每场次赌徒盈百上千。民国时期禁赌实系明禁暗纵。赌场都有恶霸势力为后盾,每逢庙会、当圩日或中秋、春节最盛。1925年(民国14年)长桥乡聂田吴文荪匪首,在该乡长生街胡家门口搭赌棚,取名“公平堂”。逢圩聚赌十多庄,常年抽“赌税”。豢养“喽啰”,收买枪支,扩张恶势力。1946、1947年中秋节前后,县参议会副议长廖其祥,长桥警察所长廖斌联合在尖峰、长桥、千善圩开赌场抽税。广昌县政府不敢取缔。不少赌徒倾家荡产,恶霸借机搜刮民脂民膏。
  新中国成立后严禁赌博,刹住赌风,但“文化大革命”以来又有暗中聚赌者。
  二、吸鸦片烟清末,广昌有一些人吸鸦片。民国时期,县城、白水、头陂、大株、塘坊、长桥等地设有烟馆,仅头陂一地就有烟馆15个。富有者到馆内横卧烟床,在别人侍奉下吞云吐雾,贫者买烟膏(“烟泡”)用开水吞服过瘾;无钱买烟土时,便卖儿女、嫁老婆。杨溪柘林村刘垂柳,因吸鸦片烟家产卖尽,最后卖妻,留下5岁小孩,哭着要娘,刘指着烟枪锅说:“你娘在这个窟窿里!”民间还有《烟鬼谣》:“鸦片烟枪一个梆(即烟枪头),收(坑害)了几多好儿郎;鸦片烟枪打一掷(〓,方言音),有钱吃烟便做贼。” 深刻地揭露了鸦片之害。
  苏区时期严厉禁烟,儿童团、赤卫队员铲烟苗,捉“烟鬼”,送戒烟所集中强制戒烟,成效卓著。
  1952年起人民政府严令禁烟。吸、种鸦片烟者从此绝迹。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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