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186 |
颗粒名称: | 一、工资 |
分类号: | D669 |
页数: | 2 |
页码: | 906 |
摘要: | 1949年10月至1954年,干部职工实行供给制。1955年改为按统一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补贴。1956年4月起,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国家职工人平均月工资为42.17元,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1963年升级定级,有91%职工增资,人平均月增额为3.50元。1971年7月调整低工资,升级面为27.6%,人平均月增额为7.54元。1985年下半年,全面进行工资改革,每个职工均增资。到1990年底,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达1556元,比1978年增长194.14%。 |
关键词: | 广昌县 职工收入 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