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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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186
颗粒名称: 一、工资
分类号: D669
页数: 2
页码: 906
摘要: 1949年10月至1954年,干部职工实行供给制。1955年改为按统一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补贴。1956年4月起,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国家职工人平均月工资为42.17元,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1963年升级定级,有91%职工增资,人平均月增额为3.50元。1971年7月调整低工资,升级面为27.6%,人平均月增额为7.54元。1985年下半年,全面进行工资改革,每个职工均增资。到1990年底,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达1556元,比1978年增长194.14%。
关键词: 广昌县 职工收入 工资

内容

1949年10月至1954年,干部职工实行供给制。1955年改为按统一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补贴。1956年4月起,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国家职工人平均月工资为42.17元,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1963年升级定级,有91%职工增资,人平均月增额为3.50元。1971年7月调整低工资,升级面为27.6%,人平均月增额为7.54元。1977年全县调整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工资,调整面为60.4%,人平均月增额为5.00元。1979年给40%职工升一级工资,人平均月增额5.70元,并将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提高到四类。1981~1983年,分期分批给国家职工普调一级工资,人平均月增额6.58元。
  1985年下半年,全面进行工资改革,每个职工均增资。尔后,每年均有部分职工增资。到1990年底,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达1556元,比1978年增长194.14%。
  广昌县全民单位职工人均工资比较表单位: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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