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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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182
颗粒名称: 卷三十 人民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4
页码: 90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人民生活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人民生活

内容

第一章收入第一节农民收入民国时期,广昌农民深受地租、高利贷盘剥,佃耕收入难以养家活口。一遇灾年,穷苦农民只有背井离乡而谋求生存,有的甚至沦为乞丐。1949年(民国38年)大株乡共有农户1100户,其中做长工103户,卖儿鬻女16户,当挑夫93户,共计252户,占总户数1/4。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1950年土地改革,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成了土地主人,生活开始有保障。
  1955年全县农业合作化后,集体收益和家庭副业相继增加,到1957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42.80元。
  1958年“大跃进”后,由于农村经济政策某些失误,农民收入仅比上年增长0.93%。其后,经过三年经济调整,农民生活有所回升。至1965年,农民人均收入增至76.50元。但从1966年进入“文化大革命”后,农业总产值增长缓慢,十年中仅增值441万元,年平均递增率5%。1976年每个劳动日工分值平均0.73元,集体分配仅75元,比1965年下降2%。全县26339户中,超支户占35.5%,户平均超支197.30元。
  1979年以后,逐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家大幅度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收入逐年迅速增加。
  1988年,全县农民人平均收入100元以下的占1.4%;100~150元占5.7%;150~200元占7.1%;200~300元占17.1%;300~400元占20%;400~500元占22.8%;500~600元占7.1%;600~800元占10%;800~1000元占8.8%。农村专业户132户,人均年纯收入达1649.50元。
  199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当年价)达9886万元,比1978年增长5.3倍,净增8300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978年的88.90元增至617元,增长5.94倍。
  广昌县1990年农村住户总收入和纯收入调查表单位:元说明:本表调查户数70户,常住人口411人。
  第二节职工收入一、工资 1949年10月至1954年,干部职工实行供给制。1955年改为按统一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补贴。1956年4月起,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国家职工人平均月工资为42.17元,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1963年升级定级,有91%职工增资,人平均月增额为3.50元。1971年7月调整低工资,升级面为27.6%,人平均月增额为7.54元。1977年全县调整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工资,调整面为60.4%,人平均月增额为5.00元。1979年给40%职工升一级工资,人平均月增额5.70元,并将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提高到四类。1981~1983年,分期分批给国家职工普调一级工资,人平均月增额6.58元。
  1985年下半年,全面进行工资改革,每个职工均增资。尔后,每年均有部分职工增资。到1990年底,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达1556元,比1978年增长194.14%。
  广昌县全民单位职工人均工资比较表单位:元二、补贴 1956年,给职工补贴粮价,人平均月补0.80元。1979年4月,提高到3元。11月开始冲减补贴,每增加1元地区工资差,冲减补贴0.2元。是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不发补贴。同年又给职工增加副食品补贴,每人每月为5元。
  三、奖金 1960年,一些企业单位实行奖金制度,每月奖金一般为3~5元。“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视为“资本主义的货色”遭受批判而取消。1979年后,恢复奖金制度,与其经济效益好差挂钩。企业之间奖金额不同,甚至悬殊较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奖金按固定金额发给。
  广昌县全民单位职工奖金比较表单位:元/年第二章居民购买力第一节消费品购买力一、消费实绩城乡居民随着工资增长,就业面扩大以及劳保福利增加,家庭收入逐年提高。其生活用品支出和物资消费量都不断增加,据统计资料表明:1990年居民消费品零售年人均为2174元,比1965年增长22倍;比1978年增长2.34倍。
  广昌县居民消费品零售额表单位:万元、元二、消费结构据县统计局资料:1990年居民年人均消费品支出为473元,比1985年上升178%。同1985年相比,其消费结构变化显著。
  吃的支出比重:1990年为2300万元,占消费品支出37.3%,下降20.22%。其中:粮食支出12408吨,下降5.1%;猪肉支出2125吨,上升37.5%;鲜蛋消费530吨,上升307%。
  穿的支出比重:1990年为1700万元,占消费品支出27.6%,上升13.21%。主要反映消费品选购多由低档转向中、高档。其中:购买毛线13878公斤,购买呢绒9700米,分别上升24%和18.3%;而购买棉布的仅101200米,下降71.18%。
  用的支出比重:1990年为1730万元,占消费品支出28.1%;上升9.52%。其中:耐用高档消费品上升更快,购买自行车5200辆,上升52.44%;购买缝纫机1557辆,上升1.8%;购买洗衣机166台,上升1.84%;购买电风扇2603台,上升113.1%;购买电视机4019台,上升329%;购买电冰箱113台,上升232.4%。
  住的支出比重:1990年为434万元,占消费品支出的7%。
  第二节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力民国时期,农业耕作制度单一,耕种工具(包括运输工具、加工工具)落后。农民由于生计维艰,无法考虑投资经营,改善耕作条件,农业生产水平低下。1939年稻谷亩产仅为114.5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为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政府对农民发放大量生产贷款。贷款总额1952年为4万元,1953~1957年84万元,1958~1962年109万元,1963~1965年224万元,1966~~~1970年459万元,1971~1975年348万元,1976~1979年528万元。
  1982年以来,由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社员为添置必要农具、耕牛、化肥和其他生产设备,贷款数额由1983年328万元,增加到1989年的1850万元。农民对生产资料的投入从1982年584.74万元上升到1990年1947万元,比1982年增长232.97%。仅以化肥使用情况一项为例,1963年每亩水田仅施2.4公斤,至1989年已达12.3公斤,增长4.1倍。
  广昌县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表单位:万元第三节剩余购买力一、储蓄县城个人储蓄始于1951年,农村个人储蓄则始于1956年。当年底,全县储蓄余额13.2万元,人平均储蓄1.30元。此后余额逐年上升,至1978年为83.29万元。
  1979年后,储蓄急剧上升,到1990年底,全县个人储蓄存款金额达6392万元,比1978年猛增6.67倍,人均储蓄由22.0元猛增到333.20元。
  二、农户持币量据1990年对70户411人农户进行典型调查,结果:人均上年持币结存44.37元,本年货币收入567.35元,减去当年货币支出456.59元,至年末实际持币结存155.13元。比1985年的94.42元,增长64.3%。
  第三章消费水平第一节食品消费一、粮食、油脂农村 1953年起,实行统购统销。全县农民人平均口粮(稻谷)仅147公斤。1957年增至254公斤。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全县农民人平均口粮下降为183.5公斤。1962年后,随着经济调整,农业生产发展,至1965年,人平均口粮已增至257.5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平均口粮又复下降,1976年仅223公斤。
  1979年后,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粮食产量逐年上升,农户家有余粮。据抽样调查结果表明:1990年农民人均用粮425公斤,其中口粮达347.9公斤,比1978年净增72.9公斤。
  农民食油供应是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实行自供自给。
  广昌县农民人均口粮(稻谷)表单位:公斤城镇居民 1953年起,对居民实行凭证供应口粮。是年供应总量119.5万公斤,年人均消费115公斤。1958~1984年,粮食供应标准先后进行6次调整,供应总量逐年增加。1989年消费总量达2926万公斤,人平均年消费粮食(大米)198.9公斤。
  食油从1954年1月起实行计划供应,每月人均定量0.15公斤。元旦、春节或国庆之日,每人增供0.1公斤。此项标准持续执行至1984年未变。1989年起,每人月供食油增至0.25公斤。
  二、猪肉农民肉食供应无定量。从1959年起,在完成国家派购任务后,自宰分食。
  居民从1957年起,由国营食品部门定点、定量供应猪肉,其标准视猪源多少而定,一般人平均月定量0.25~0.5公斤,重大节日另行增供。市场调节以辅之。
  1982年定量供应增至1公斤。1986年取消定量供应,居民可在市场自由选购鲜肉。至1990年,猪肉消费量人平均达9.12公斤,比1978年增长57.2%。
  三、其他主要副食品新中国建立前,城乡居民虽养有家禽,但大多数出售,很少自食。生活清苦,仅在逢年过节和亲朋来往之时,才宰鸡杀鸭,买些鱼肉,略有改善。新中国成立后,副食品销量,逐渐上升。1984年年人均消费量为:家禽0.95公斤,蛋类1.35公斤,水产品1.7公斤,食糖0.95公斤,糖果0.35公斤,糕点1.2公斤,卷烟1.96条,酒0.5公斤,鲜鱼0.75公斤,蔬菜9.6公斤,水果2.65公斤。
  1990年,平均每人年食用家禽2.25公斤,鲜蛋2.70公斤,水产品2.6公斤,食糖3.4公斤,卷烟8条,酒3.10公斤。
  二节衣着消费民国时期,农民和一般城镇居民衣料,只有粗制的丰城产缎青、蓝土棉布和自纺自织的糙白夏布。款式单一,色调灰淡。衣着褴褛,补钉叠补钉者,更是屡见不鲜。
  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初期,实行棉布凭票供应,每人每年4~6米。衣着布料,50年代穿士林(士林蓝),60年代穿二绒(灯芯绒),70年代穿涤纶、涤卡。但基本色彩是蓝、灰、黑、白,基本款式为中山装、列宁装、青年装。
  1983年12月取消布票后,群众开始转向穿好、穿新。衣料发展为毛料、呢绒、皮料,服式讲究新颖,色彩华丽,“茄克衫”、“滑雪衫”、“羽绒衫”、“牛仔裤”、“西服”和棉麻涤纶纯毛丝呢等各类料质时新服装以及皮靴、皮鞋、旅游鞋、锦纶袜等风靡城乡各地,群众择衣已由原来“一衣多季” 改变为“一季多衣”。1990年,全县衣着消费零售额达1700万元,人平均89元,占生活开支中的27.6%。
  广昌县人均衣着消费表第三节居住条件一、农村民国时期,农民住房简陋。众多贫下中农住房,大都低矮狭窄,通风采光不良,甚至鸡圈、牛栏、厕所都与住房相接。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县农民共有旧式住房1082251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后,居住条件日益改善。1951~1978年,农民住宅以维修为主,新建较少。1978年冬后,新建住宅与年俱增,出现不少美观大方、砖瓦结构的两层楼房。甘竹镇罗家堡村,1950年有旧房0.62万平方米,除一幢“世科第”系砖石瓦房外,其余均为土砖瓦房;1982年起,全村农民自筹资金,兴建新房,至1990年止,全村共新建青砖结构楼房80余幢。建筑面积达1.45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前数百年建房总和的1.34倍,人平均住房面积高达18平方米。成为全县第一个实现新村规划的自然村。据1990年统计,全县农村累计已有住房面积248.07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1.29倍,人均住房面积14.2平方米。
  二、县城自清咸丰四年(1854年)因水淹旧城东移至今址后,直至1949年9月新中国建立前夕,县城私人住房仅43665万平方米。结构造型均为砖木平房。个别地段如石屋下一带,尚有部分居民(广东籍菜农)编茅以居,难避风雨。
  1950~1959年,居民仍沿袭旧时房舍而住,机关单位则大多利用祠堂民舍办公。1960~1978年,部分单位自筹资金,开始新建砖木结构一层单间宿舍。少数为两层宿舍楼。房管部门也相继投资改建和新建一批公产住房。而居民私有住房,多以修缮为主,新建者甚少。
  1979年后,公私建房热潮遍及全镇。单位住宅都为钢筋混合结构2~3层楼或多室型配套单元组合,有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套间。内设厨房、水池、浴洗室。并有供休憩和散步种花的平台、阳台,高大明净,雅观大方。私人住宅建设,有折旧翻新或择地新建。房屋造型改变旧时单一砖木结构平房及古老三间一字房形式,有钢筋混凝土结构两层、三层楼房。新建住房原以城内为多,现逐步发展为东至南丰岭,河东桥南;西至李仔坑、新亭,南至焦坑;北至羊面岭、大塘尾等地。到处可见一幢幢两层楼私人住宅。
  至1990年底,县城共新建住宅面积322191平方米,为1949年的6.38倍。住宅总面积为365846平方米。人平均住房面积18.95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2.05倍。
  第四节家用器具民国时期,居民家中日用器具简陋,土石垒灶,盆、桌、凳、橱之类多以竹木自制。“吃饭使陶碗,担水用木桶,照明靠松光,睡觉架铺板”便是当年普通家庭生活用具的真实写照。
  新中国成立后,日用器具逐渐向中、高档发展。1963年,全县仅有自行车27辆,手表28只,餐具炊具多为竹木制品。1966年起,钢精锅、搪瓷制品以及暖水瓶等已开始进入普通群众之家,并拥有缝纫机98架。1968年,全县已拥有缝纫机121架,手表75只,自行车68辆。1970年,城乡居民拥有“五大件”(即自行车、手表、收音机、缝纫机、电扇)者已非罕见。1979年后,群众家庭用具变化更快,“64条腿”的家具(即高低床、挂衣橱、床头柜、书橱、写字台、食品橱、小衣橱、沙发、钢架叠折椅、方圆桌)以及收录机、电视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也以较快速度进入寻常百姓之家,1989年以来,“席梦思”和胶合板制作的组合家具为越来越多家庭所拥有,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已不断涌入千家万户。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已开始戴金银饰物和使用录像机、电子琴等。
  广昌县1990年末“七大件”家用器具拥有量表第五节文化娱乐新中国建立前,文化设施县城仅有民众教育馆1所,组织辅导文艺活动以及报刊阅览。农村有少量的村坊、祠堂戏台,在春节或喜庆祭祀之日上演地方戏、木偶戏、三角班等。
  新中国建立后,文化事业进入兴盛时期。群众文化网点相继建立,民间艺术中的灯彩、民歌、山歌、小调以及业余剧团、专业剧团陆续恢复。1955年开始建立电影队,放映有声电影。1972年,电视陆续进入群众家庭后,文娱生活更为丰富,以群众观看电影为例,1955年仅为34万人次;1962年78万人次;1970年49万人次;1975年156万人次;1980年387.32万人次;1990年37713万人次。
  文化设施,至1990年末,全县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影单位0.093个。此外,县城还有书店、剧院、图书馆、体育馆、工人文化宫、广播站和电视差转台等。群众在工余之时,可从事图书阅览、棋类、球类、游艺、知识竞赛、歌舞、读书演讲等各种文娱活动。各乡镇普遍建有文化站、电影院、广播站,开展图书借阅,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文艺表演等活动。是年,报纸、图书、杂志发行量亦大幅度增加,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平均每百户拥有报纸19.6份,杂志25.6份,电视机37.2台。
  广昌县1990年农村住户调查表说明:调查户数70户,调查户常住人口411人。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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