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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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09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8
页码: 867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卫生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卫生

内容

第一节机构一、医疗机构私人诊所新中国建立前,县内医疗以中医、中药为主,他们以各自的行医方式分布在境内。1939年(民国28年),县内有中医17人。1941年有中药铺46家,1943年发展到72家,大部分为南城县迁入的中医、中药人员所开设。斯时,较有名望的中医有甘竹的陈慎初、张厚生、陈学初,城关的胡憬怀,赤水的陈卫民。
  新中国成立前夕,部分流落在广昌的国民党部队医务人员在境内各地开设西医诊所。
  新中国成立初,以各种形式办的中医诊所约80余家,西医诊所13家。以后,大部分中医、中药人员参加中医诊所,少数吸收到国家医疗单位;西医药人员大部分吸收到卫生所工作。
  1979年后,经卫生、工商部门考核审查,批准开业的中草医、中药个体户21户。
  广昌县立诊疗所 1935年创立县临时诊所,是县内第一所公办医疗机构。同年底,改称县立诊疗所,所址城厢镇(今旴江镇)骑骆楼谢家祠堂内。设所长1人,有卫生技术人员4名,全年经费2304元。1945年改为广昌卫生院。同年在民溪(今赤水)设立分院。1946年,卫生院设置病床13张。1948年,民溪分院撤销。1949年7月,机构解散,人员走离。
  广昌县人民医院 1950年,在原址恢复广昌县卫生院。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人。1951年设病床6张,门诊部设内、外、妇产科室和化验室。1953年冬,增设中医科。
  1960年改称广昌县人民医院。1962年迁旴江镇解放路新址,建有门诊楼、住院楼、传染病房、放射科。1963年增设五官科,伤、外科。1968年后,几次撤并,先后易名广昌县医药管理处、广昌县防治院,1972年1月恢复广昌县人民医院名称。后相继增设药剂科、供应室、灭菌制剂室、病案统计室、理疗室和医技科室——心电图室、超声波室、病理室、纤维胃镜室。住院部设有内、外、五官、妇产、中医、传染科等。1984年,病床增至110张;全院总建筑面积8423平方米,价值71.8万元。
  1985年后,院内实行院长、科主任两级负责制,健全、完善技术经济管理责任制。1990年,全院占地面积32411平方米,建筑面积10351平方米。门、急诊部使用面积908平方米;病房使用面积2500平方米,每床占用面积22.7平方米;其他用房使用面积6943平方米。最高建筑3层。全院行政机构设有院办公室、医务股(含护理部)、后勤股、党支部办公室;医技科室有: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心电图超声波室、病理室、理疗室、供应室;门诊设有:内、外、妇产、五官、中医等临床科室。住院部设有内儿科病床42张,外科病床33张,妇产科病床15张,五官科病床5张,中医科病床5张。
  广昌县中医院 1979年9月24日创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院址假城郊卫生院内,配副院长1名,有卫生技术人员6人,住院病床4张。1984年设有中医内科、伤科、肛肠科、针灸科和化验室。
  1985年,中医院从沿江卫生院(原称城郊卫生院)迁至胡家衙单独设立门诊部。1989年,在太平岗新建中医院住院部。1989年迁入新址。
  乡(镇)卫生院 1952年后,相继有甘竹、长桥、尖峰、大株、赤水、头陂、驿前、苦竹、高洲等区、镇建立卫生所,斯时大部分院址设在祠堂、庙宇内。1959年7月,苦竹卫生所改建为翠雷山垦殖场医院,10月各公社卫生所改称卫生院。11月后,又相继增设塘坊、贯桥、水南、大塘、芰田、中寺等卫生院。1964年,尖峰卫生院首先新建门诊、住院部,从祠、庙中迁出。至1984年底,有柯树、头陂、新安、赤水、杨溪、塘坊、高虎脑、驿前、尖峰、长桥、水南、千善、甘竹、沿江、城关16个乡(镇)卫生院,新建门诊、住院部,总面积12741平方米,总值61.2万元,设有病床172张。
  1985年,乡镇卫生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付酬,民主管理”,推行浮动工资、分组承包、“五定一奖”等形式的承包责任制。1987年,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分为三级进行管理:头陂、赤水、甘竹、长桥卫生院为一级;水南、驿前、塘坊、尖峰、旴江镇卫生院为二级;柯树、贯桥、杨溪、大株、新安、千善卫生院为三级。
  1988年,乡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局全部移交给乡、镇政府管理。
  中医诊所 1952年后,相继在城关、尖峰、头陂、长桥、甘竹、大株、赤水、驿前成立中医诊所。至1955年底,县内有中医诊所8所,分店10个,内有医生64人,司药66人。1959年10月与卫生所合并,统称卫生院。1962年7月,从卫生院内分出,先后设有高洲、大株、长桥、塘坊、水南、芰田、新安、尧山、大塘、高虎脑、杨溪、柯树、甘竹、头陂、赤水、尖峰、驿前、城关诊所。1963年,县内诊所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解体,人员中除60人转入卫生所、18名转入社办企业外,其余全部被下放农村当社员。1973年后,陆续恢复赤水、甘竹、驿前、塘坊、苦竹、千善、尖峰8所,收回原下放人员38名。1976年11月、1978年2月,千善、塘坊诊所撤销。1990年底,县内有诊所6所。
  村医疗站 1969年,县内开始培训“赤脚医生”,创办农村合作医疗站。至1976年,全县118个大队全部办起合作医疗站。每站配有1~2名“赤脚医生”。大队医疗站担负着全队社员疾病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农村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基本上能在医疗站得到及时治疗。1979年以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村出现了多种办医形式。1984年,全县147个村民委员会仅2个无医疗站。1990年,全县129个行政村有村卫生所119个,其中仅有1名医务人员的所有54个,2名以上的所有65个;其中达标村卫生所92个,占77.3%。
  其他医疗单位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厂、矿、场、校等全民事业单位,先后建立起医院、医务所或医务室。1984年有各类医疗机构12个,其中:职工医院1所,医务所1个,医务室10个。
  二、防疫保健机构广昌县卫生防疫站 1952年底,县卫生院内设卫生防疫股,负责卫生、防疫、卫生宣传、调查统计等事项。1958年7月,卫生防疫股撤销,成立县卫生防疫站,设副站长1人,卫生防疫专职干部2人,办公室寓县卫生院内。1963年,随卫生局搬迁至松仔山。1968年后,相继并入县人民医院和县卫生局。1973年1月恢复县卫生防疫站名称,有站长1人,副站长2人。1982年后,设置卫生、防疫、检验、宣传科和办公室,各科配有主任1人。
  1980年后,在旴江镇地藏殿北边新建办公大楼、检验大楼、冷库和职工宿舍1299.53平方米,总值约20万元;贮配一批精密、监测、玻璃仪器。开展化学、细菌检验方面的多项检测和疟原虫、丝虫血片镜检,淋巴穿刺液、脑脊液、尿液等检验。
  广昌县妇幼保健站 1953年创立,有2名妇幼保健员,设城关区(今旴江镇)胜利街。负责妇幼卫生宣传、协助训练接生员、管理和辅导接生站工作。属县卫生院领导。1954年,迁第七区(今赤水镇)横街,属第七区卫生所领导。1958年,迁回城关镇,属县卫生科领导,站址寓县卫生院内,配有副站长1人,助产士和妇幼保健员各1人。1963年,随同卫生局迁往松仔山办公。1968年5月后,几经撤并,易名频繁,至1976年5月,恢复妇幼保健站名称。时,仍与县卫生局合署办公。1982年,迁解放路单独设办公室。
  广昌县皮肤病防治所 1958年10月,成立广昌县麻疯病防治隔离所,配有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专职医士各1人。并在芰田乡观峰岩建立麻疯村,置简易病床68张,收容全县麻疯病人集中隔离治疗。1960年更名为县麻疯病防治所。除负责入村患者治疗外,还担负未入村病人的治疗。1972年1月改称为县皮肤病防治所,于鸡公岭下新建工作用房,且开设病人商品代销点。1982年在城郊公社北门大队上熟圆生产队公路旁新建门诊部一幢。1983年迁入办公。
  三、医药机构广昌县药品检验所 1979年8月成立,配副所长1人,药检干部2人。此乃县内执行国家对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性专业机构,负责县内药厂、医药公司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至1984年,已能开展生化、热源、生测、中药、卫生等30多个项目检验。
  广昌县医药公司 1956年6月,成立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广昌县公司。1958年9月,改称江西省广昌县中西药公司。1964年更名为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广昌县公司。1969年7月后改称为江西省医药公司广昌县公司。
  公司成立初开设门市部和收购站。后不断发展,至1984年设置人秘、会统、中药、药品药械四个股,2个门市部,一个收购站和一个饮片加工部。
  饮片加工部置有离子交换器、切药机、粉碎机、搅拌机、筛丸机等设备。生产中药饮片,兼制参茸卫生丸、附子理中丸、虎骨酒等中成药品。
  第二节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一、食品卫生管理民国时期,由县立卫生院管理,但未全面开展工作。
  1951年,食品卫生工作由县卫生院兼管。6月,该院制定《饮食卫生管理规则》,开始对全县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测。1955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广昌县有关食品行业管理暂行规则》。1962年3月,县卫生局发出《关于全面进行有关食品行业登记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通知》。
  1983年,相继在县城和各公社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配有食品卫生监督长、监督员和检查员共32人,依照食品卫生法,负责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当年,县内249个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国营92个、集体103个、个体54个)有229个符合卫生条件,准予发证,发证率为90.15%。是年,县内饮食行业全部普及电冰箱设施。
  1984年12月,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意见》。是年,广昌县卫生防疫站被评为全国执行食品卫生法先进单位,并由省卫生厅推荐,参加全国执行食品卫生法经验交流会。
  1986年6月16日,县商业、公安、卫生、农牧渔业、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畜禽检疫、肉品检验与屠工管理的通知》。
  1987年,对全县食品单位达标管理,境内1556个食品单位基本达标。
  1989年,全县开展食品卫生执法大检查。是年,食品卫生监测率100%,监测合格率69.5%。
  1990年,全县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38人。是年对全县994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全部进行监督,监督面达100%。988个合格单位和个人,全部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体检 1964年,对吁镇饮食服务行业、机关食堂的服务员、炊事员、保管员、会计、出纳等进行健康检查,查出的传染病患者全部调离。1981年,饮食行业从业人员685人,体检605人,查出传染病患者8人全部调离;3名疥疮患者给予治疗。1984年,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堂炊事员1453名全部进行健康检查,普遍建立健康档案。1986年开始,对生产、加工、销售豆制品的厂(坊),水果销售摊点,粮食加工(面条、米粉、薯粉)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后,每年皆对各类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
  食品检测 1980年7月,县卫生防疫站会同县工商局对县饮食服务公司冷饮部和汽车队冷饮部生产的8种冷饮品和2种制冰水进行抽样化验,结果,除县饮食服务公司冷饮车间制冷用冷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外,其他冷饮品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数都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1982年,县内随机抽样检验冷饮品30份,其中19份细菌总数检验合格,合格率为63.3%;大肠杆菌检验合格15份,合格率为50%。
  1984年,抽检酒样品66份,合格64份,合格率为96.76%;酱油样品33份,合格率为100%;冷饮样品111份,合格91份,合格率81.78%;各种餐具489件,合格302件,合格率61.75%。
  1988年,扩大食品样品抽检面。是年,除对酒、酱油样品照常抽检外,还抽检饮料19件,合格18件,合格率94.7%;粮食3件,合格1件,合格率33.3%;糕点20件,合格19件,合格率95%;面制品种植物油各1件,均合格;其他食品6件,合格5件,合格率87.5%;各种餐具307件,合格279件,合格率90.7%。
  1990年,抽查各种食品215件,合格122件,合格率56.7%。
  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为粉碎美帝国主义发动细菌战争,开展广泛的爱国卫生运动。
  1956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批复公安局、卫生院《关于建立城关镇街道清洁卫生管理规则》报告。当年,清除垃圾16.45万担,卫生积肥15.72万担,清理沟域729.5米。涌现出卫生模范单位18个,个人卫生模范109人,卫生积极分子196人。
  1963年后,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前都进行大扫除,并组织检查评比。1971年,开展“三移”(移有碍卫生的猪、牛栏,移有碍卫生的厕所、粪窖、马桶,移有碍卫生的鸡、鸭窝)、“四改”(饮河水改饮井水,平头灶改烟囱灶,小窗户改大窗户,吃泡米改吃生米。注:泡米,见本书《风俗卷》)、“二建”(建公共厕所,建水井)卫生村的卫生运动,当年建设卫生村69个。
  1981年3月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将爱国卫生运动纳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要内容。当年,县财政投资修建垃圾处理场和简易化粪池,修建自来水塔及供水系统,增添清运垃圾汽车。城乡普遍制定卫生公约,落实卫生责任制。1983年2月,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县城卫生管理的通告》。1984年,县地方财政投资13万元用于环境卫生基本建设,新建水泥路面5000平方米,修下水道200米,疏通下水道2万余米,增添垃圾箱43只,果壳箱22个,手压水井29口,简易自来水14处。县城解放路两旁种花植树,城镇实行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年,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文明卫生单位37个,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表彰24个卫生先进单位。
  1990年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旴江镇在全区检查评比中,一直保持全区第一名。
  除害灭病 1958年,县委发出《关于开展除七害灭六病运动指示》,赣州卫校派出一批教员、学生支援广昌除七害(老鼠、苍蝇、蚊子、麻雀、蟑螂、臭虫)灭六病(疟疾、丝虫、钩虫、麻疯、性病、头癣)工作。当年全民动员,全县消灭老鼠476422只,麻雀567200只,灭蚊578.5公斤,挖蛹710.5公斤,灭蝇1209公斤。查出丝虫病患者14748人,钩虫病1204人,头癣1199人,疟疾11422人,性病3485人,麻疯病134人,全部予以免费治疗。
  1985年后,县城每年进行一次大面积灭鼠活动。1987年5月,在县城范围内统一投放毒饵4000多包,灭鼠后,县城鼠密度下降87%。
  1990年,县城统一投药4000包。后,鼠密度由6.07%下降至3%。
  管水管粪 1950年,开始管水、管粪工作。当年新建水井3口,改良水井9口。在城关镇实行饮水消毒。1958年10月,城关镇人民委员会颁发《广昌县城关镇粪便管理暂行办法》。1975年,在甘竹公社坪上大队搞“两管”试点。
  1976年,县防疫站对旴江河城关镇流段上、中、下游3个点及自来水采样,进行理化分析、离子检验、细菌培养等20来个项目检验,结果为:自来水中含铁量0.7mg/l,超过国家标准(0.3mg/l)1.3倍;水中锰含量超过国家标准3倍;水感观性质量显混浊,并含有大量泥沙。细菌培养结果为细菌总数150个/ml,超过国家标准0.5倍;大肠杆菌30个/ml,超过卫生标准100倍。
  1978年,全县新建水井51口,改建45口,饮用清洁水达1.1万户。332个生产队实行粪便集中管理,其中无害化处理33个,建沼气池3个。
  1979年对35份钻井水、水厂水、井水作铁锰锌汞、PH值、硬度、氟化物、氢化物等项化学检验,其中钻井水中,锰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铁含量有18份超过标准。
  1988年,广昌县农村改水领导小组成立。是年,对甘竹、头陂2镇和塘坊乡饮用水现状进行调查,结果:饮用安全卫生水人数占总人数58.57%;饮用完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人数占11.24%;稍加改建即可达卫生标准的占30.19%。
  同年6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县自来水厂吸水点和供水尾点分别采水样2份作细菌检验,结果:吸水点水样(尚未净化消毒处理)每毫升检出细菌总数530个,大肠杆菌群每毫升230个;供水尾点水样每毫升检出细菌总数110个,大肠杆菌群每毫升160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标准为生活饮用水每毫升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个,大肠杆菌群每毫升不得超过3个)。大肠杆菌群超过标准52倍。
  1988、1989年两年,拨款、集资12万余元新建和改进水井,受益者达4.6万余人。
  1990年,开展农村饮用水现状调查,与各乡镇签订完成农村改水任务责任状。落实改水经费5.5万元,其中省拨1万元,县水电局1.5万元,群众集资3万元。新建手压井98座,受益人口5929人;新建水井30口,受益人口4976人;改建大口井47口,受益人口3976人;改善饮用水条件1279人。是年改水受益人口16160人。
  第三节防疫一、预防接种 1935年(民国24年)起,开始接种牛痘疫苗和注射霍乱、鼠疫菌苗,预防天花、霍乱、鼠疫病,但收效甚微。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6年开始就抓紧接种牛痘疫苗和注射鼠疫、霍乱、伤寒菌苗。
  1963年10月颁发《广昌县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法》。1980年,县内贯彻卫生部《关于函发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的两个办法》规定,根据传染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开始实行计划免疫,使各种预防用生物制品按所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接种。并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计划免疫建卡、建册,城镇居民和机关、厂、矿、场、校儿童实行1人1卡;农村以生产队为单位按年龄组建立花名册。是年,全县建接种卡片1641人,建册32163人。以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联合制剂、牛痘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等为儿童基础免疫制品,实行计划免疫。
  1985年,县卫生局、教育局、妇女联合会联合转发省、地《关于我省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县内儿童入托、入学时,必须持有符合规定、记录完整的预防接种证。
  1987年,全县儿童建卡率达100%,各种单苗接种率:卡介苗、脊灰炎疫苗为99.05%,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为100%;“四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活疫苗、脊灰炎活疫苗、卡介苗)覆盖率:12个月龄为88.57%,8个月龄为98.1%。是年,经省、地考核验收,被确认达标。
  1990年,加强计划免疫管理制度落实,做到县防疫站一苗一运转,各乡镇卫生院一苗一会一训。是年,经地区考核,“四苗”覆盖率86.67%,卡介苗接种率96.67%,麻苗接种88.57%,糖丸接种率93.81%,百白破接种率93.81%,实现第2个85%的目标。
  广昌县预防接种表(一) 单位:人、份广昌县预防接种表(二) 单位:人、份二、传染病防治鼠疫预防 1945年(民国34年),在甘竹区龙溪乡饶家堡发现鼠疫病人。1946年10月7日《民国日报》载:“广昌县属之头陂现已有鼠疫病例发生,并已死一人。”当年施种鼠疫疫苗。1947年“四月份我县鼠疫患者为男63人,女59人,计122名,五月再增加59名”。
  1948年再次施种疫苗。1949年“南丰发生鼠疫,并已传播到广昌,被传播者月有死亡。” 1950年起,县内免费注射疫苗。1951年,甘竹区龙溪乡饶家堡发现类似鼠疫的嫌疑患者。嗣后,县内未再发生过鼠疫病。1953年后,继续施种疫苗,并积极开展灭鼠工作。
  霍乱、副霍乱预防 1948年6月30日《力行日报》载:“据传本县所属之头陂镇,日前有一妇人忽患急病,上吐下泻,倾刻而亡,依据病状颇似霍乱病象。”建国后,县内未出现过霍乱病例。1951~1953年、1962~1965年皆进行预防注射。1987~1989年,在霍乱病流行季节进行疫源检索。
  天花预防民国期间,天花不断流行。1935年,开始接种牛痘预防天花。据县立卫生院门诊统计,1945年“天花患者15人,死2人。”1947年“三至四月猩红热、天花患者达53人。”同年4月29日《力行日报》载:“广昌近来天花流行,染天花而死者已达数名。” 1950年,县内免费接种牛痘,后未再发生天花。1951年,实行免费普种,当年种牛痘11839人,后接种牛痘从未间断。至1983年,停止牛痘苗接种。
  伤寒、副伤寒预防 1945年(民国34年),县卫生院门诊发现伤寒病患者4人。1952年,县卫生院门诊发现伤寒病患者5人,嗣后仍有散在性发生。
  1950、1953、1960年进行预防注射,结合爱国卫生、食品卫生进行预防。1977年后未见伤寒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 1959年此病在广昌流行一次。1967~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人口流动甚大,发生较大流行,病人皆收治于各级医疗单位。1970年,县防疫站对工人、农民、学生、幼儿园儿童共556人作咽喉拭子培养脑炎双球菌检验,培养结果为:带菌128人,带菌率为23%(其中:A群3人,B群109人,C群3人,1811群1人,319群4人,1916群1人,自疑7人)。当年活菌苗预防接种19933人。后预防接种从未间断。1987年,活菌苗接种37500人份,抗体测定200人份。是年发现8例病人,至1990年仍有散在性发生。
  麻疯病防治 1955年、1956年,在县内进行麻疯病线索调查,查出麻疯病患者63人。1958年10月,县委、县人大作出《关于根除麻疯病的决定》,成立了麻疯病防治委员会,制定了麻疯病人集中隔离防治规则,建立“广昌县麻疯病防治隔离所”。
  1958年冬~1959年春,开展了全民性麻疯病普查运动,查出麻疯病患者134人,发病率为1.3‰,其中瘤型27人,结核样型95人,未定型12人。68人收容在麻疯村隔离治疗。
  1961、1964、1970、1980年,开展四次全民性麻疯病普查普治运动。至1984年12月,历年共发现麻疯病人157名,入麻疯村隔离治疗119人,村外治疗38人,其中已临床治愈86人,死亡27人,仍留村治疗12人。
  1987年8月,县内全民性麻疯病线索调查,查出新发现病例5人,其中1人为多菌型,4人为少菌型。1990年,全县仍有麻疯病人51名。
  肺结核病防治 1960年12月,成立广昌县防痨委员会,制定防痨工作方案,在县城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和居民小组开展肺结核病普查工作。1971年,组织广昌县结核病线索调查专业队,对甘竹、苦竹、柯树、头陂、新安等5个公社28个大队和3个社属单位进行结核线索调查,发现可疑患者1559人,占总人口4.86%;经X线胸部透视1239人,查出结核病患者100例,占实检人数0.8%。并在塘坊公社村里大队和甘竹公社甘竹大队对患者进行3至5年免费医疗,其他患者分别由当地医疗单位治疗。
  1986年,在县城和千善乡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和线索调查,结果:线索调查登记53人,重点人群调查登记1423人,确诊肺结核病人30例,其中县城23例,千善乡7例;其中一型1例,二型3例,三型26例。是年,40名肺结核病人在县医院住院部接受治疗,其中县城22例,农村18例;其中二型2例,三型37例,四型1例。农村18例分布在苦竹镇2例、长桥乡2例、水南乡2例、头陂镇2例、甘竹镇2例、赤水镇2例、杨溪乡3例、柯树乡1例、千善乡1例、尖峰1例。
  1990年,管理、治疗病人95例,其中新发病人75例;查痰79例。
  头癣病防治 1955年起,开始头癣病查治工作。1959至1979年20年中,开展3次普查普治。1979年普查150318人,查出头癣病患者119人,全部进行治疗。1982年,全县在校学生中普查23734人,查出患者68人,全部进行治疗,治愈31人。
  附记: 1934年盛夏,国民党军占领贯桥,士兵随地大、小便,乱倒剩饭,苍蝇奇多。加之战后尸体遍野,掩埋不周,9~11月间在贯桥乡中舍排、羊角嘴、庄下等15个村庄疾疫流行,病死1000多人。据知情乡民云:当时发病急骤,病者上吐下泻,顷刻而亡,阖家相染而死。疑为霍乱,但当时无法确定。
  三、地方病防治疟疾新中国成立前,县内农村大多人畜同居,环境卫生极差,蚊虫孳生场所很多,疟疾发病率高达80%以上。1949年,县内疟疾发病人数达48160人,占全县总人口60%。1955年,头陂区柯树乡和甘竹区罗家乡疟疾发病率分别为88.9%和87.74%。1956年开始全民性普查普治,查出有疟史病人22850人,占全县总人口22.1%,全部进行抗复发治疗。1957年后继续开展全民性普查普治,采取“二根治”(现症病人根治和疟史病人冬季休止期根治)、“一预防”(疟疾发病高峰季节实行全民性预防服药)、大力灭蚊的综合防治措施,使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1976年,广昌参加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福建三明地区之宁化、建宁、清流、明溪县;江西赣州地区的瑞金、宁都、广昌、石城县;抚州地区乐安、南丰、宜黄县)疟疾联防组织,进行联合防治。1981年,县内16个公社(场)164585人,疟疾发病仅20人,发病率下降到万分之一点二一,出现七个无疟公社(苦竹、尖峰、新安、驿前、贯桥、柯树、塘坊)。甘竹、赤水公社发病率在万分之一以下;长桥、水南、沿江、千善、头陂、杨溪、城关镇等七公社(镇)发病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之间。
  1982年7月,县防疫站会同赣州地区疟疾联防四县协作组,对尖峰、赤水公社部分地区进行中华按蚊种团数量及其栖息习性初步调查,获得中华按蚊和贵阳按蚊2个品种,其中尤以中华按蚊占绝对优势,是目前疟疾的主要传染媒介。
  从1982年起,在县内开展“四热病人”(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感冒发热和原因不明发热)血检工作。1983年,本县已基本上达到消灭疟疾标准。
  至1984年12月,全县建立12个血检站,1个血检总站。当年,血检4427人份,阳性病人2例,阳性率0.045%,血检覆盖面93.56%。
  1985年,广昌县评为闽赣两省三地(市)十一县抗疟联防先进单位。
  丝虫病广昌民间称为流下火、流火、冬瓜脚等。民国时期本病流行十分猖獗,不少患者因“冬瓜脚”而丧失劳动力。
  1955年统计,全县丝虫病患者4007人,占总人口4%。1956年,县卫生院在城关区所属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查出丝虫病患者1373人。芰田乡红星社(今旴江镇清水村长嵊村民小组)898人,查出有丝虫病体征者329人,血检744人,检出微丝蚴阳性190人,阳性率为25.6%。经血片虫种鉴定,属于斑氏丝虫病流行区,传播媒介为中华按蚊。后开展3次全县性普查普治和12次小规模重点查治,至1984年11月,对原发病率较高新安乡进行全面普查,全乡6960人中,在应采血检6425人中已采血镜检6361人,查出微丝蚴阳性1例,阳性率为0.015%;有流火史的31人,象皮肿34人,共65人,患病率为0.93%。广昌人群现阶段微丝蚴感染率和患病率均低于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指标。
  1985年,17乡镇52村委会中的60531人,采血镜检54072人,查出微丝蚴阳性3例,阳性率为0.005%,以村为单位阳性率0~0.13%,达到部颁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后继续加强对此病的防治,阳性率逐年下降。
  1988年,血检2420人,未发现阳性患者。
  1989年,对1981年以来查出微丝蚴病人全部进行复治和血检。
  地方性甲状腺肿广昌县民间称该病为“大粗脖病”。1956年,县内进行普查,查出病人3602人,占全县总人口3.5%。1966年11月,在苦竹、尖峰、高洲、水南、塘坊、大株等6个公社进行供应碘盐防治该病的试点工作。1982年9月开始,2个月内对全县16个公社(场、镇)的44个大队457个生产队和1所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查出病人373人,患病率0.89%。同时对17个地区的17份地下水、河水、井水进行含碘测定,结果仅5份符合标准,其余的皆为低碘水。
  1986年,县内制定《防治地甲病“七五”规划》。是年,病区碘盐测定采样283份,合格率91.77%。
  1987年,开展病区地甲病防治效果考核,考核405人,近期有效率70.3%。
  1988年,对县内3个病区乡镇7579人,25个碘盐销售点,229户村民,33份尿碘测定进行调查,经省地考核验收,认定达到部颁控制标准。
  1990年,完成地甲病考核和地甲病区碘盐监测。
  广昌县传染病发病表(之一) 单位:人、份广昌县传染病发病表(之二) 单位:人、份广昌县传染病发病表(之三) 单位:人、份第四节保健一、职工保健 1976年5月,对县印刷厂的加工车间进行卫生学调查,同时对该厂接触铅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检查30人均有不同程度铅中毒反应,临床表现以神经衰弱症候群最为突出;尿铅检查11人,均超过健康人正常值,最高超过30倍,初步认定铅吸收11例。主要原因是熔铅、排版、铸字共置一车间,而车间内无防尘排风装置,空气铅浓度较高。1976年6月,对17单位257名接触有害毒物作业工人分别进行卫生学调查和健康检查,结果尿铅检查77人中17人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诊断为慢性铅中毒3人,铅吸收14人,其中4名送赣州地区职业病院住院治疗。同年选择21个点进行有害车间空气毒物测定,结果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其中:空气矽尘最高为13.6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勰倍;空气苯、二甲苯最高为11.5毫克/立方米,空气铅浓度最高达1.81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58.7倍。同时对白釉、翻砂土、胫土的二氧化矽含量测定,结果为釉土二氧化矽含量为53%,白釉为33.1%,翻砂土为48.5%,胫土为2.4%。
  鉴于此,地区普查队和县防疫站向有关部门提出卫生防护措施。县农机厂撤掉冶炼废铅作业;纺织器材厂增添吸尘装置,并且改用松节油代替香蕉水作稀释液减少苯的危害;造纸厂增设水幕除尘装置以减少二氧化硫的危害。另外还普遍健全接触尘毒作业工人营养津贴制度。
  1986年,县内制定《广昌县工业卫生建档实施方案》。是年完成27个尘毒企业建档工作,县内2924名职工中,接触毒害人数1098人,其中粉尘668人,毒物202人,物理因素386人。
  1990年,全县20个工矿企业单位全部建立工业卫生档案;57个有害尘毒源点,监测43个,占75.4%;892名接触尘毒的职工,监测721人,占80.8%。
  二、学生保健据《江西统计提要》载:民国34年(1945年)对2108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缺点例数319人,矫治287人;短治次数482人;矫正188人。
  1960年9月,广昌中学设立卫生室,有校医1名;小学设保健老师和保健箱。
  1981年,对广昌中学和旴江镇2所小学3670名中、小学生进行全面生长发育调查和视力监测;同时对广昌中学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第一次以五等四类法制定7~17岁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相关评位表,作为县城五年内7~17岁中、小学生生长发育个体或团体的评价参考标准。(五等:上等:均值加2个标准差;上中等:均值加1~2个标准差;中等:均值加减1个标准差;中下等:均值减1~2个标准差;下等:均值减2个标准差以下。四类:发育良好:身高为上等、上中等,体重、胸围均称或身高为上等、中上等及中等而粗壮者。发育一般:身高为中等、中下等、体重、胸围匀称或身高为中下等、下等而粗壮者。发育较差:身高为下等,体重、胸围匀称或身高为上等及中等而细长者。发育落后:身高为下中等及下等而细长者。) 广昌县中、小学校男、女生生长发育回归评价表 7岁男生 (1981年10月) 单位:厘米、公斤 7岁女生 17岁男生 17岁女生说明:7~17岁每年龄组,有回归评价表,此表列7岁、17岁两个年龄组。
  1981年,开展中、小学在校学生为重点的“两病”查治,检查学生27385名,查出头癣患者150人,疥疮患者85人,由卫生部门拨专款治疗。1982年,检查35595名在校学生,查出头癣85人,治疗78人,治愈49人;疥疮1009人,治疗989人,治愈900人;头虱7764人,治疗7689人,治愈7432人。
  1982年对广昌中学不同建筑类型28间教室进行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调查(自然照度为上午9~10时测定,人工照明度为晚上自习开始后半小时测定),结果:没有一间全部指标能达卫生标准;有16间一部分指标达标,另一部分指标接近标准;12间集光照度极差。“I”字型教学楼大部分教室,采光照度严重不合卫生要求。为此,县防疫站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1984年对广昌中学、顺化小学1056名学生进行肠道寄生虫病调查,查出蛔虫感染656人,占62.12%;钩虫感染45人,占4.26%;鞭虫感染37人,占3.5%。同年召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会,对19所非重点中、小学校1567名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检查,建立体质、健康档案。
  1986年对3475名学生视力进行监测,调查9463名学生健康情况,结果:砂眼发病率为30.3%,龋齿发病率3.15%,鼻病发病率2.63%。对广昌中学高三年级5个班294人进行乙肝表面抗原监测,结果:阳性57人,阳性率达19.5%。
  1990年,41所乡镇中、小学校建立健康档案,并调查县乡中、小学校学生生长发育情况。是年,收集、整理大中专考生体检资料,作出统计分析。
  三、妇幼保健儿童健康保护 1953年开始,每年“六一”儿童节前,由县、区卫生院、所对县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1974年后,每年进行1~2次儿童疾病普查普治,积极预防和矫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1979年和1981年,为18423名儿童蛔虫患者驱除蛔虫。1981年后开展“独生子女”健康普查,建立独生子女健康体检登记卡。1982年,县妇幼保健站在城郊公社北门大队开展儿童健康试点工作,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在336名应检儿童中检查261人,检查率达80%,查出患有各种疾病儿童39人,发病率为15%,对病孩进行矫治。同时,对点上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服小儿麻痹症糖丸139人,预防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74人、乙脑疫苗223人、流脑疫苗186人、白喉类毒素54人、种卡介苗22人。同年对城郊公社下兰、小港、顺化3大队进行3岁以下儿童“两病”(佝偻病、小儿营养性贫血)查治工作,在186名应检儿童中检查130人,检查率达70%。结果:轻度贫血102人,未发现佝偻病儿;体格发育情况:体质:好18人,中等99人,差13人;身长:好27人,中等81人,差22人。
  1983年6月,对城关镇308名“独生子女” 进行儿童“两病”调查,采取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化验红血球计数和血红蛋白测定方法。按出生后10天、28天、3个月、5个月、6个月、9个月、1岁、2岁、3岁、4岁、5岁、6~7岁各年龄组进行分析,结果:缺铁性贫血患儿148人,患病率达48%,其中1岁年龄组发病较高,达81%;5岁年龄组发病较低,但也达到30%;佝偻病患儿6人,患病率为1.9%,其中28天年龄组较高,患病率达28%,随着年龄增大,患病率逐渐减少。
  1984年在翠雷山垦殖场苦竹大队开展妇幼卫生工作试点,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岁以内每3个月健康检查1次;1~3岁每半年健康检查1次;4~7岁每年检查1次。全村7岁以下儿童163人检查153人。结果:血色素12克以下64人,贫血率达41.8%;佝偻病5人,患病率3.2%;身高超过均值55人,低下98人;体重超过均值63人,低下90人;查出各种疾病18人,矫治18人。
  1985年,738名独生子女建立咨询卡,占全县独生子女82.9%。
  1987年,县内新生儿系统管理率和婴儿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0.2%和74%。是年,开展“四病”普查普治,检查725人,其中,血色素低于11克的254人,发病率35.8%,全部进行矫治。
  1989年,新生儿系统管理人数2346人,管理率达98%。
  1990年,全县0~7岁儿童29374人,其中0~~1岁婴儿7542人,系统管理3260人,管理率43%;死亡21人,婴儿死亡率0.28%。是年,3岁以内儿童佝偻病普查,检查2117人,患病170人,矫治167人,缺铁性贫血43人;体弱儿66人,管理65人,结案57人。
  妇女保健 “四期保护”:1953年,县内提倡和推行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实行农村妇女农忙季节“三调三不调”制度(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58年,普遍建立妇女“四期”挂牌制度,开始实行机关、厂矿女工产假休息56天工资照发制度。1981年后规定年龄在24周岁以上(含24岁)初产妇产假延长34天;婴儿在1周岁以内乳母,每天工作时间减少1~1.5小时,作为哺乳时间。
  1985年,在旴江镇胜利区开展围产期保健。区内有孕妇26人,早孕建卡10人;对产妇进行测血压,量骨盆、身高,作内科一般情况和胎位检查。1986年后,县内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妇科病查治 1960年,县内建立妇女“两病”(子宫下垂、闭经)防治委员会,抽调医务人员组成工作队进行防治。当年查出子宫下垂病人826人,闭经病人2608人,成立简易疗养院,免费收治。推广“明矾甘油”子宫颈旁注射、肾脂肪囊封闭、口服补中益气丸、金樱子根汤、上子宫托、阴道坐药等综合疗法。1974年后相继开展了3次全县性妇科病普查普治和8次重点查治,调查已婚妇女103910人次,查出各种妇科病人19620人次,其中:子宫脱垂140人(其中:Ⅱ°以上122人),尿漏病人17人。治疗19605人次,其中:子宫下垂120人,治愈107人;尿漏病人17人,手术治愈14人。
  1985年,县内开展妇科病普查,检查1263人,查出病人275人,发病率36%,其中宫颈癌1人,宫颈糜烂154人,阴道炎117人,其他病人3人;未发现新发尿瘘及子宫脱垂病人。后,每年皆开展一次妇科病查治。
  1990年,在县属厂矿企业开展女职工妇科病普查,检查437人,患病268人,其中阴道炎25人,宫颈炎239人,附件炎1人,肿瘤3人,全部进行治疗。
  新法接生新中国成立前,县内城乡产妇分娩基本上是旧法接生。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推行新法接生。1957年列“一躺三消毒”为新法接生规程。1980年后,部分地区开展围产期保健,对孕产妇实行系统管理与监护。1984年,全县出生2591人,新法接生2470人,新法接生率95%。1990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到99.6%;住院分娩1075人,住院分娩率为35%。
  第五节医疗一、队伍中医新中国成立前,县内中医或开铺或坐堂行医,多为子承父业,代代相传;也有极少儒医,医技为自习医书所得。1938年(民国27年),县内有中医17名。
  新中国成立初期有16名中医参加中医诊所工作,大多仍为自行开业。1956年,中医人员大部分加入中医诊所,时有中医药人员143人,其中,中医66人,中药77人。1969年,部分人员下放农村当社员,县内仅78名中医药人员从事本行业工作。1973年,原被下放的中医人员大部分收回。是年有中医人员129人,中医54人,中药75名。嗣后,相继有人退休、有人顶编,至1990年全县有中医、中药人员137人。其中中医副主任医师3人、中医主治医师5人、中医师21人、主管中药师6人、中药师8人、中医士71人、中药剂士12人、其他中医人员1人、中药剂员10人。
  西医 1934年,县立诊疗所成立时,有西医人员4人,其中医师、医助各1人,护士2人。后有部分部队西医人员流落广昌县。1945年,县内卫生技术人员发展到20名,其中医师6人,助产士6人,护士3人,调剂员2人,医护员3人,助理员5人。
  1950年重建县卫生院时,只有卫技人员4人,其中医师1人,司药1人,助产士1人,护士1人。后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发展,卫生技术人员逐年增加,至1965年,全县有西医、药人员145人,其中:医师22人、医士45人、护士18人、助产士9人、药剂士5人、检验士5人,妇幼保健助产员6人,其他初级卫生人员35人,比1950年增长35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医疗队伍发展缓慢,1975年有西医、药人员174名,比1965年增长20%。1979年后,县内西医药人员发展迅速,至1990年,全县有西医药人员329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8人、主治(主管)医师32人、医师75人、主管护师6人、护师22人、主管药师4人、药师4人、医士20人、护士51人、助产士6人、药剂士13人、主管检验师2人、检验师8人、检验士8人、其他技师2人、其他技士1人、护理员8人、药剂员9人、检验员2人、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7人,比1975年增长69%。其中县人民医院西医药人员108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6人、主治医师14人、医师17人、医士1人、主管护师4人、护师19人、护士20人、护理员3人、主管药师2人、药师2人、药士1人、药剂员7人、主管检验师1人、检验师2人、检验士3人、其他初级卫生人员5人。
  草医 1960年对全县草医草药人员进行普查,有草医草药人员125人,吸收4人参加国家医疗部门工作,聘请9人为特约医生。
  乡村医生 1955年,医疗卫生部门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培训不脱产保健员11人,此为乡村初级医疗卫生人员之始。1964年后,各乡镇卫生院(所)陆续培训农村半农半医医生,学成返队后,或设医务室或仅配保健箱巡回医疗。1969年县内实行合作医疗后,乡村医生队伍有较大的发展。1971年,县内有“赤脚医生”241人,其中女“赤脚医生”50人;有生产队卫生员(含接生员)629人。此时的“赤脚医生”,大部分为农村社员经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后担任,也有少部分县内和省城等地下放的医务人员。1976年,县内144个生产大队有“赤脚医生”263人,平均每个大队1.83人;1150个生产队有不脱产卫生员931人,平均每个生产队有0.8人。1981年有“赤脚医生”213人,其中经考核合格获得《赤脚医生证书》有107人,占50.2%。1984年,县内213名农村医生经过地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获得《乡村医生证书》40人,占16%;获得《赤脚医生证书》77人,占36%。全县不脱产卫生员22人,接生员123人。
  1990年,有乡村医生99人、卫生员107人。
  二、设备县人民医院 1949年广昌临解放时,县卫生院药械设备均被破坏。1950年7月,重新建院时仅有几把换药镊子,无法开展正常的医疗工作。1951年6月配置显微镜1架。1954年,县卫生院增设手术床、接生床,再添显微镜1架。1960年后,县人民医院配有200MA与30MAX光机各1台,救护车1辆。后历年增添药械设备,至1984年底,县人民医院拥有400MA X光机、眼科裂隙灯、牙科综合治疗床、万能手术床、心电图机、麻醉机、静电摄影仪、纤维胃镜、病历车、治疗车、急救车、救护车等较大型的医疗器械、设备及其他中、小型设备。1987年,增置救护车1辆。
  乡镇卫生院 1960年前仅有部分换药器械。后陆续由上级拨给和自身添置,至1978年有8个公社卫生院配有4种医疗设备。后设备不断增加,全县卫生院共有X光机10台,显微镜11台,高压消毒器17台,手术床8台,无影灯7台,电冰箱4台,压片机3台,粉碎机4台,乙种刀包5套,丙种刀包9套,腹部刀包7套等。
  县药检所 1987年添置自动施光仪、片剂崩解仪、数字酸度计各1台。
  县妇幼保健站 1987年添置胎心音监护仪和综合产床各1台。
  三、技术内儿科 1950年,县卫生院建院初,仅能开展一般疾病诊治。至1957年始能对一些疑难病症进行抢救处理,少数医务人员能做肾囊封闭和腰椎穿刺。1960年后,腰穿、胸穿、腹穿和氧气疗法已在县医院开展。1970年后,县人民医院又能进行骨穿、胸腔水封瓶引流、人工自动呼吸器、心电监护等,并且开设了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1980年后,消化道内窥镜检查,部分现代急救技术,心、肝等重要脏器穿刺治疗,肝活检等均能在县医院进行。1986年,儿科开始应用婴儿颈部测试体温。后囱门穿刺抽血新技术在儿科应用。
  外科 1953年,县卫生院仅能开展简易外科小手术。1955年也只在腰椎麻醉下施行2例阑尾切除术和2例下腹部手术。1963年后县医院施行胃大部分切除术、胆囊摘除术、总胆管探查术、脾切除术、膀胱取石术、甲状腺切除术、乳腺癌根治术等。1970年后,县医院开展脑外(开颅探查、颅内血肿清除术)、骨科手术(内固定、骨牵引术等)、肾摘除、肾取石术,并开始硬膜外麻醉。1980年后,县医院已开展慢性骨髓炎病灶清除加肌瓣填充术、心包积脓切开引流术等。1985年后,县医院又增肝叶切除术、外伤性股A断裂吻合术,并开始深颈丛阻滞麻醉、r-OH氯胺酮复合静脉麻醉、布比卡因硬膜外麻醉等新技术。
  妇产科 1950年,县卫生院只开展妇女孕期、产前检查,妇科常见病诊治及新法接生。后逐年发展提高,开展产钳术、剖腹产术。1953年推广无痛分娩法。1963年开始进行输卵管结扎、子宫瘤切除、子宫全切除、巨大卵巢囊肿切除等手术。同时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配专职医师负责节育手术。1971年后,接生员逐步掌握新法接生、早孕诊断、产前检查和难产鉴别等技术。至1977年基本达到“结扎、人流、上环”术不出公社;县医院、头陂、赤水、苦竹卫生院可进行大月份引产术。1984年,县医院开展尿漏修补术、子宫脱垂悬挂术等。1985年后,县医院开展剖腹产同时放环术、庆大霉素宫腔内注射治疗子宫内腹炎、维生素B6治疗青春期功血、宫腔内药物注射治疗子宫内膜炎等新技术。
  五官科 60年代只能作一般五官科检查和处理常见五官科疾患。1970年后,开展白内障摘除、泪囊鼻腔吻合、改良乳突根治等手术。1985年后,开展眼睑疤痕畸形矫正术、下颌骨囊肿摘除及颌骨部分摘除术。
  放射科 1962年,县人民医院设置放射科时只能透视、拍片及进行胃肠钡餐透视和肾造影。1970年后,县医院开展双重对比造影、输卵管、盆腔空气、后腹膜空气造影、针刺静脉尿路造影、静电摄影等。1980年后,县医院进行结肠双重纸张造影、经肝脾穿刺胆道造影、断层摄影等。12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普通透视和拍片。赤水、头陂中心卫生院能开展胃、肠钡餐透视。1985年后,县医院开展X线小肠对比检查、气管分叉断层摄影、下肢静脉血管造影术、喉部断层摄影、左右前斜位胸部断层摄影。
  中医科据县人民医院1960年工作总结载:外科、中医科应用针灸、穴位注射治疗阑尾炎,取得显效;以挂线疗法代替肛痔手术,灭痔灵注射治疗痔疮代替手术疗法;蝉退治破伤风,八里麻治蛇伤取得满意疗效。1971年,县医院用草、中、西相结合办法治疗腹蛇、银环蛇、金环蛇、眼镜蛇等多种毒蛇咬伤56例,治愈53例,治愈率达94.6%。1973年后,县人民医院中医科、放射科创用针刺法取代传统的“压迫法”进行静脉尿路造影,获得满意效果,成功率达86%。1983年,县医院中医科用肿节枫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获得一定疗效。
  四、制度公费医疗 1952年11月,县内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县内党政机关、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下达,由县卫生科统一掌握使用,凭据报销药费。1953年,县内23个单位1241人享受公费医疗。1978年元月份开始,县内实行划区定点公费医疗制度,按“就近就医”原则,县医院和公社卫生院均划为定点医疗单位,确定管辖范围,经费按各定点实际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分月(季)按标准拨给,节约归点,合理超支上报研究解决。
  免费医疗 1952年12月开始,对革命烈士直系家属,革命军人直系家属,在乡复员、转业军人及革命老根据地贫苦人民中确实贫困而无经济能力就医者,实行医药免费医疗。至1956年全县共免医药费13354元。1964年后,每年皆对免费医疗对象给予合理的医疗费减免,当年减免医疗费1.1万元。1978~1984年,共减免医疗费16765元。
  劳保医疗 (见本书《劳动人事卷·劳保章》)。
  合作医疗 1971年,县内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社员,每年交1.5~2元医疗费(个人、生产队、生产大队各负担1/3),就诊者每次只交挂号费5分,医药费全免。1979年后,农村实行多种形式办医,主要有:(1)由村民委员会集体投资,乡村医生保本经营,看病者自费;(2)乡村医生联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乡村医生个人承包,大队或社员筹集防疫保健经费;(4)乡村医生个体行医。
  第六节药物一、经营宋咸淳三年(1267年),县令朱汝贤建惠民药局,址县城东隅双桂坊(今旴江镇)。元至正年间(1341~1360年)因战乱毁灭。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侯端重建,至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毁,先后经营200多年。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后,县内较有影响的药材经营店栈有:元利药栈(址今赤水镇),怡盛颜药店(址今旴江镇),元祥药栈(址今赤水镇)。1930年(民国19年),县人饶木樵在今旴江镇开设西药房,代外地人销售西药,为县内经营西药之始。1949年,县内开设中药店45家,西药店10家。
  1953年,西药、中成药批发和零售业务由县百货公司经营。1955年8月改由县供销社中药材经理部经营批发业务,并在赤水设中药、中成药批发小组。1956年6月设县药材公司经营西药,1965年开始经营医疗器械。后,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至1990年县药材公司经营西药、中药材、中成药、医疗器械4大类1894个品种,是1965年的1.5倍;收购地产中药材61种,年购销额525万元,是1965年的5.16倍,是1984年的1.62倍;地产药材出口13875公斤,是1984年的2.1倍。
  广昌县医药公司药品经营表单位:万元广昌县药材供应出口表单位:万公斤广昌县地产主要中药材购销表单位:公斤说明:白莲1982年以前归供销社统一收购,药用部分由他们拨入。
  二、药材加工新中国成立前,县内药材加工点分布于各药栈作坊,或由各药店自行加工。饮片切制形似柳叶、厚薄均匀。1969年后,中药饮片大部分由县饮片加工部加工。目前,对许多独具特色的炮制方法,如煨附的炮制、白术的水漂、香附子加辅料炮制等没有很好地继承下来。1969年后,县医药公司药厂生产的中成药有:附子理中丸、十全大补丸、补中益气丸、全鹿丸、银翘解毒丸、霍香正气丸、六味地黄丸、参茸卫生丸、参茸黑锡丸、椒硫丸、红桔丸、水洒理中丸、一见喜丸、小儿化痰丸、十香丸、黄精丸、驱虫丸、草药跌打丸、草药感冒丸、三黄条、胃痛药、肥儿散、肝胃气痛散、山牛膏、大力丹、白尾狗丹、虎骨酒、五加皮酒、风湿骨痛酒、风湿骨痛药汁;西药有: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小儿胺、注射用水、葡萄糖盐水、磺胺嘧啶膏、硼酸软膏、红药水、紫药水、碘酒。还有兽医用药:牛胃药、肥猪茉。这些药品销于广昌居多,次销外地,虎骨酒远销福建、内蒙。1970年总产值4.63万元。是年生产设备有离子交换器1套、手提式高压锅1台、立式高压锅2台、干烤箱1只,压瓶机、洗瓶机、切药机、粉碎机、筛丸机、搅拌机、大密丸机、小密丸机各1台。1980年加工中药饮片发展至146种,年产值为11.55万元,1990年加工中药饮片132种,年产值10.54万元。
  三、药政管理药品管理 1951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贩卖、使用毒、麻特殊药品工作,严禁药商、药贩出售和流通罂粟壳之类毒性药品。1952年,对县内医疗单位和私人诊所库存的鸦片粉、酊、吗啡片、针、可待因片、针等6种麻醉药进行登记、管理、限制使用。1954年3月,召开县第一次药政工作会议,制定药品管理改正办法和加强麻醉药品管理的意见,统一全县药材收费标准。
  1963年7月,县卫生局会同县商业、公安部门颁发《关于加强药贩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1964年,县卫生局下达《关于切实加强药政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与县财税、公安、商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农村游医和城镇个体医生犯有投机违法行为的处理问题的通知》。
  1979年,县卫生局会同县公安、工商部门颁发《关于取缔游医药贩的联合通知》。
  1979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毒药、麻醉药、限制药、贵重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二不”(不成瘾、不出事故)管理制度。当年撤并了县卫生局中草药加工厂和县医药公司制药厂。
  1982年,全县配有26名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员。同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127种淘汰药品进行清理,全县淘汰药品价值8886元全部报废。1983年对新安、头陂、甘竹、沿江、杨溪、苦竹、驿前等7个公社(场)的10个大队医疗站和19名个体开业医生进行“七查”(查不合格药品、霉烂变质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伪劣药品、淘汰药品、药品价格、是否在批准范围内行医开业),对自制、贩卖、销售的伪劣药品全部就地销毁。1984年,开展了县内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采集中药标本52种,完成抚州地区下达的品种31个。
  1985年,对县药材公司、县内药店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检查,查出无批文、无批号的老产品品种140余个,当场销毁。同年6月,县卫生局制作《药品管理法》宣传图片1套,《真伪药品鉴别》宣传板画19块,在县城范围内进行宣传。
  1988年3月,县卫生局下达《关于农村卫生所和个体行医人员设置药柜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农村小药柜验收标准,进行农村小药柜建设。是年,全县建立农村小药柜53个,占目标任务的68.8%。
  1990年,全县各类药品经营摊点进行整顿,验收发证5家,未发证者停止整顿。是年,全县开展中药房验收,21个医疗单位中,合格11个,占76.19%。
  药品检验 1980年,县药品检验所从县药材公司和各级医疗单位中抽检药品155件,实际检验144件,合格100件,合格率为68.4%。其中中成药91件,合格59件;中药饮片38件,合格32件;西药15件,合格9件。不合格的中、西药品中,发现活螨、生虫、长霉、吸潮结块、含量不合格、重量不合格、包装不符合要求等。后,每年皆对各级医疗和药品单位进行经常性的药品抽检,实施药品监督。
  1990年,对7个药品产供单位进行药品质量抽检。全年检品123件,不合格12件,占9.1%,其中中药材7件,不合格5件;中成药20件,不合格2件,化学药品39件,不合格5件。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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