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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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96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电影
分类号: J992
页数: 6
页码: 839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各时期电影文化发展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电影

内容

第一节机构设施一、电影队 1954年江西省电影教育工作队第43队、47队及赣南行署直属女子队先后来县巡回放映。1955年广昌县与石城县共有一个电影队(江西电影教育工作队第76队)。同年10月,江西电影教育工作队第78队专门在广昌放映。
  1956年,原江西电影教育工作队第47队改为广昌电影放映第一队(简称县电影一队),赣南行署直属女子队改为广昌电影放映第二队(简称县电影二队),广昌始有县办农村电影队。1964年由县电影二队改建为广昌县35毫米电影队(简称35毫米队)。到1970年全县共有5个县办农村电影队和一个县城电影队(即35毫米队)。
  1971年甘竹公社办起全县第一个公社电影队。1976年金华山钨矿办起全县第一个工矿电影队;同年大多数公社有电影队,县办电影队全部撤回县城充实电影管理站和35毫米队。
  1979年出现第一个大队办(村办)电影队——尖峰公社观前大队电影队。1983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个体电影队首次出现在甘竹镇朝华村。
  1984年底,全县共有电影放映单位31个,其中乡镇电影队18个,工矿电影队1个,村办电影队3个,个体电影队6个,县办放映单位3个。全县每5536人中就有一个电影放映单位。
  1985年,村办电影队增加2个,个体电影队增加12个。
  1990年,全县有放映单位42个,其中县办2个,工矿3个,乡镇14个,村办4个,个体19个。
  二、电影院县电影院 1961年将原县立中学礼堂(1942年建)改建为东方红电影院,同时调回县电影二队在此固定放映。1976年迁县人民礼堂(1959年建),改称广昌电影院。
  1982年6月,在吁江路建新的广昌电影院,1983年6月竣工,造价37.2万元,其中县自筹资金24.10万元。新广昌电影院由候映厅、观众厅、舞台3个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2833平方米。门面高17.7米,宽36.6米,九栅玻璃大门,10根门柱用天然大理石嵌成;候映厅三层框架结构;观众厅钢木屋架,跨度21米;座位1132个(包括楼座96个);1985年3月安装使用金属银幕,舞台宽28米、深12米,银幕高8米,宽18米。1986年安装水冷通风降温装置,1989年安装音响均衡器。
  乡镇影剧院长桥乡(原公社)于1964年最早建乡镇一级影剧院,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座位540个。1968年翠雷山垦殖场建礼堂一座,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408平方米,座位940个。1973~1978年,尖峰乡、柯树乡、甘竹镇、杨溪乡、头陂镇、塘坊乡,先后建成影剧院。1980~1986年,水南圩乡、赤水镇、高虎脑乡、新安乡、驿前镇、大株乡建影剧院。这些乡镇影剧院,除驿前镇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其余都为砖木结构,5座影剧院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最大的是塘坊乡影剧院,达1800平方米,座位1040个。尖峰乡影剧院舞台宽25米,深10米,居14座乡镇影剧院之首。
  1990年全县电影座席(包括县、乡电影院)18009个,平均每10人就有一个座席。
  三、电影管理机构 1956年以前,县里电影管理由各巡回电影队归口的省、地机构负责。
  1963年7月,设立广昌县电影事业管理站。1968年3月,成立广昌县毛泽东思想电影宣传站革命委员会。1969年7月,重新设立广昌县电影管理站。
  1981年2月,将广昌县电影管理站改为广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是发行、财务、宣传、放映、供修、培训相结合的政企合一的电影管理机构。1986年新建三层办公大楼。
  1988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二节放映发行抗战时期,有3次巡回电影来县放映,观众共6300人次,所放映的第一部影片为黑白无声片《无名氏》。
  1955年全县放映电影仅540场,观众34万人次。1956年达1150场,观众69万人次,至1958年逐年上升,1959年下降,直至1963年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才恢复到1958年的水平,1964年达1520场,96万人次。
  “文化大革命”中,一大批影片被封存,仅放映毛泽东主席接见红卫兵的纪录片,8个样板戏的彩色片。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数在初期急遽下降,1969年放映500余场,观众人数33万人次,均少于1955年。“文化大革命”中后期,看样板戏电影为“政治活动”,另外增加了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等国的影片,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数有增加,1971年接近1964年的水平,到1976年放映3919场,观众149万人次。
  “文化大革命”以后,被禁锢的影片恢复发行,大受群众欢迎。1978年3月,县城放映《杨门女将》,广昌共放映36场,观众2.94万人次,上座率97.3%,票房收入2942元。
  1984年电影放映发行五大指标中,电影放映工作日总数4978日,其中国营放映单位占18.19%,集体单位占64.38%,个体占7.62%;电影放映场次9375场,其中国营占28%,集体占64.38%,个体占7.62%;观众人数434.1万人次,国营占33.66%,集体占62.46%,个体占3.88%;放映收入79.4万元,国营占44.02%,集体占52.45%,个体占3.53%;发行收入10.5万元,国营占49.57%,集体占46.88%,个体占3.59%。
  广昌县电影放映发行表 1987年后,多次开展“汇映月”活动,当年2月至3月参与全国首届“农林科教电影汇映月”活动,全县放映农林科教电影81部693场,观众达29万人次,放映收入1.2万元,发行收入0.37万元。这一活动结束时,县电影公司、塘坊乡文化站、新安乡电影队、甘竹影剧院以及塘坊乡党委副书记杨衍煜、甘竹影剧院放映员曾木云分别被国务院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国家科委、中国科协联合授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称号。
  1989年3月、9月、11月,先后组织《雷锋》、《开国大典》的上映活动和革命传统教育影展,“人口与健康”科教电影汇映活动。
  1990年组织《焦裕禄》上映活动。
  到1990年,电影放映工作日2819日,国营放映单位占9.90%,集体单位点27.55%,个体占51.58%;电影放映场次5721场,国营占20.87%,集体占27.55%,个体占51.58%;观众人次240.7万人次,国营占24.22%,集体占47.07%,个体占28.71%;放映收入22.7万元,国营占56.83%,集体占33.48%,个体占9.69%;发行收入10.5万元,国营占49.52%,集体占35.24%,个体占15.24%。
  1990年,全县售票放映收入占总发行收入的75%以上。
  第三节电影管理一、网点设置 1965年以前,电影队巡回放映没有固定的放映点和巡回路线,一般到农业合作社(生产大队)驻地及人口多、交通便利的少数村(生产队)放映。1965年县电影管理站开始在各公社普及规划放映工作,根据各公社的经济条件和村庄布局,以生产大队为中心,1.5~2.5公里设一个放映点,全县共设276个。1968年调整为126个。并规定一类点每年放映98场,二类点每年放映212场,三类点每年放映36场,四类点每年放映21场。
  1982年统一调整普及点,以生产大队或生产队所在地的人口多寡为标准分类,设点395个,其中500人以上的一类点41个,300~500人的二类点76个,100~300人的三类点197个,100人以下的四类点81个。
  到1990年,全县固定售票放映点42个,其中35毫米机放映点2个,16毫米机放映点35个,8.75毫米机放映点5个;流动售票放映点12个;轮放普及点129个。初步形成以各类售票点为网点向四周普及放映轮放点幅射的放映网络。
  二、拷贝发行管理 1963年起由县电影管理站发行业务组负责全县农村8.75毫米、16毫米拷贝的发行管理。地区电影公司逐年有计划地调进复轮片供县站(公司)库存调节使用,并按月有计划地排供一定数量的首轮片。县电影管理站(公司),则根据地区公司提供的拷贝,在全县作统一安排。35毫米拷贝一直由地区电影公司排供发行。到1990年,广昌县电影公司库存16毫米故事片243部,纪录、新闻、科教片124部;8.75毫米故事片245部,纪录、新闻、科教片131部。
  三、人员培训 1963年以前,放映人员到江西省电影干部训练班接受技术培训;后改在地区培训。共有16人到省培训,5人到地区培训。
  1971年始由县电影管理站进行技术培训。每当一个公社建电影队,则由该公社派人参加十天左右的初训,考核合格后回队工作,同时由县电影队的一名师傅跟队指导。另外,还在雨季等放映淡季举办轮训班,提高放映人员的业务水平。1976~1984年,先后举办5期电影放映人员等级考试训练班,培训93人,评定技师1人,一等放映技术员4人,二等6人,三等34人。全县有78名放映人员经考核合格获得电影放映执照。
  1985~1989年,先后举办放映人员等级考核学习班2次,参加考试和学习人员28人,选送4人到省地学习。1990年又选送4人到省地培训。
  这一年全县电影系统职工获各类技术职称的有13人,其中二级美术师1人,经济师2人,助理经济师2人,放映技师1人,技术员5人,统计员1人,会计员1人。
  四、经营管理 1956年各电影队由文教局直接管理,分队核算,放映片租上交地区电影公司。4个电影队下乡包场放映。1963年成立电影管理站后,片租仍上交地区。1964年县电影院的人员工资及各项管理费用在放映收入中支付。1969年后,从上交发行收入中回拨24%作为经费,另向下级电影放映单位按天收取每片的管理费。
  1981年,公司实行承包,完成承包发行收入基数,奖励20%,超基数则奖励18%,均提取作为公司的奖励基金。公司、县电影院合并计算实现利润,其中的52%为税后留利,从中提取60%为公司生产发展基金,40%为全员集体福利和奖励基金。县电影院的放映收入按月同公司4:6分成,进行经济核算。另外,还要按期上交片租,上交利润,上交税金和更新发展基金。
  乡镇电影院(队)的财务,由乡镇会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原则上每年按放映总收入的10~15%提取上交给乡镇利润和交纳税金。
  附:电影票价 1958年,电影票价:长片每张0.10元,短片0.05元,宽银幕0.15元,复映片0.12元。农村按人口划档,大致长片每场5~24元,短片1~8元,照顾点不收费。
  1966年调整县电影院35毫米票价表单位:元 1971年县革委会调整农村收费标准,长片每场5~27元,短片每场5~9元。
  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对电影下乡放映的收费标准规定: 1973年电影下乡放映收费表单位:元 35毫米电影队在公社所在地包场放映,长片每场收费35元,短片10元。公社8.75毫米电影队放映收费为长片5~15元,短片2~5元。
  电影院票价,长故事片仍为0.10元,长纪录片为0.10元,短片0.05元,宽银幕故事片0.15元,学生票价0.10元。各电影院(队)向县电影公司交付片租的分成标准为长故事片45%,长纪录片35%,短片20%。16毫米片租,长片为5~12元,短片为1.50~5元;8.75毫米片租,长片1.5~3元,短片0.50~1.00元。
  1984年,立体电影片票价首轮0.40元,复映0.35元。片租按省、地的统一规定,县物价局另核定每场收管理费1~3元。机修费每次10~50元。
  1988年调整票价。
  1988年电影放映价格表单位:元说明:1989、1990年票价无变动。但上座率高的影片,实际票价超过上述核定票价。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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