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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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78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考试
分类号: G527
页数: 3
页码: 776
摘要: 民国初年,县立高等小学堂考试制度较为健全,每学期均进行月考、末考。1936年后,各校均进行考试,且要求严格。主科、副科都要进行月考和末考,不及格要补考。学年考试2门不及格者留级,连续2次留级者,学校即取消其学籍。民国时期,中、小学评分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采用等第法,分甲、乙、丙、丁4等。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中、小学均有月考、期考。操行成绩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出“优、良、尚可、劣”的等级评定。规定每学年留级人数不得超过学生人数5%。报考高等院校,由国家统一命题,省组织考试,地区分别设立考场,择优录取。其招生指标占全县中师招生指标20%,其录取分数线可以低一档。
关键词: 广昌县 教育 教学 考试

内容

民国初年,县立高等小学堂考试制度较为健全,每学期均进行月考、末考。1936年(民国25年)后,各校均进行考试,且要求严格。主科、副科都要进行月考和末考,不及格要补考。学年考试2门不及格者留级,连续2次留级者,学校即取消其学籍。广昌初级中学创办后,亦有月考、末考。民国时期,中、小学评分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采用等第法,分甲、乙、丙、丁4等。甲等为优,乙等为良,丙等为及格,丁等为劣。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中、小学均有月考、期考。仍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升、留级标准是:学年考试后评定各门学科成绩,每门功课及格以上者,升级;2门主科不及格者,留级;1门科目不及格考者,补考。
  1954年,采用五级记分制:5分为优,4分为良,3分为及格,2分以下不及格。操行成绩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出“优、良、尚可、劣”的等级评定。1956年,恢复百分制记分。
  1964年,规定中、小学生考试分平时考查、期中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评定和毕业评定5种。规定每学年留级人数不得超过学生人数5%。还规定:小学中凡学习勤奋、成绩特别优良,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符合上一个年级水平者,经批准,可以跳级。
  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监考,升学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择优录取。报考高等院校,由国家统一命题,省组织考试,地区分别设立考场,择优录取。报考中等学校,由省统一命题,地、县组织考试、阅卷,择优录取。“文化大革命”中视“考试”为对学生的“管、卡、压”而被废除,不分学习好差,统统升级。1970~1972年,实行考试制度改革,采用开卷考试办法。考试时,学生可以看书,可以讨论。高、中等学校招生,改为推荐选拔。3年中,选送升入大学42人,升入中专96人。1973年,高、中等学校招生,改推荐选拔为考试与推荐相结合办法,但考试仍流于形式。至1976年,这类形式升入大学的学生126人,升入中专的147人。
  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小学考试科目只语文、数学2科,其他为考查科目。一律采用闭卷考试。全国大、专院校和中专,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各中学也恢复原有考试制度。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等。1979年,县文教局对小学学生考试和升、留级作出明确规定。规定中指出:小学毕业升初中,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各中学组织监考、改卷,并做好录取工作。
  1983年始,大、中专招生由分别考试录取改为“一条龙”考试录取办法,并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预选、体检,合格者才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把招收初中毕业生中专招生考试与初中升学考试结合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87年,县教育局推荐部分优秀教师参加省教育学院、抚州师专招生考试。
  同年,中等师范招生办法进行改革,为照顾边远山区,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其招生指标占全县中师招生指标20%,其录取分数线可以低一档。
  1987年,取消预考,实行大、中专分卷考试。当年,报考大专302人,录取59人,占19.5%;报考中专417人,录取48人,占11.5%。全县初中毕业参加升学考试的1506人,录取到小中专98人、高中449人、职业高中139人,共689人,占考生总数44.5%。全县小学毕业生参加升初中考试考生3690人,录取2353人,占考生总数63.77%。
  1989年,报考大、中专考生529人,录取于重点院校3人、本科11人,定向录取1人(大专);录取于省属专科4人、地属专科13人,定向录取19人。大专各层次共录取57人。中专正常录取2人,定向录取9人,照顾特困乡录取3人,共录取14人。大、中专合计录取71人,占考生总数的13.42%。
  是年,抚州地区下达广昌中师、小中专指标93个,其中,初中毕业生考取中师50人,录取分数线为486.5分(照顾特困乡录取分数线为389.5分),民办教师考取中师22人,录取分数线为169.5分,录取于小中专学校21人,录取分数线为488.5分。
  1990年,报考普通高校考生629人,录取于重点院校7人,一般本科13人,大专38人,中专14人;报考中专及高中考生1338人,中师录取55人(其中民办教师22人) 卫校录取16人,其他中专录取8人,普通高中录取400人,职业高中录取150人。
  1970~1990年,广昌为全国大专院校输送新生889人,为各级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输送新生1301人。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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