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户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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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57
颗粒名称: 困难户救济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页码: 661
摘要: 1950年,政府临时救济生活无依无靠老弱寡残幼者。1953年救济棉被43床,棉衣816件,现金1.07万元。1954年政府对困难户定期救济;1962年,将农村家庭主要劳力患病,子女多又年幼的农户列为困难户救济,由大队在公益金内补助,农村每户全年为35~40元,公益金不足部分由国家定期定量救济;城镇困难户救济每户全年为50~60元。是年,困难户救济,农村为875人、1.95万元,城镇为76人、0.35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困难户定期定量救济一度中断,1974年恢复。1982年分别提高到6~10元和10~15元。1988年3月起,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再次提高3元。1990年,全县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困难户101户,救济金额达2.55万元,累计发放救济金共26.55万元。
关键词: 广昌县 社会福利 救济 困难户救济

内容

1950年,政府临时救济生活无依无靠老弱寡残幼者(下称困难户)。1953年救济棉被43床,棉衣816件,现金1.07万元。1954年政府对困难户定期救济;1962年,将农村家庭主要劳力患病,子女多又年幼的农户列为困难户救济,由大队在公益金内补助,农村每户全年为35~40元,公益金不足部分由国家定期定量救济;城镇困难户救济每户全年为50~60元。是年,困难户救济,农村为875人、1.95万元,城镇为76人、0.3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困难户定期定量救济一度中断,1974年恢复。之后,每人定期定量救济标准多次提高,1980年,每人每月救济农村为3~5元,城镇7~10元。1982年分别提高到6~10元和10~15元。1988年3月起,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再次提高3元。1989年,城镇困难户每人每月增肉食补贴2元。
  1990年,全县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困难户101户,救济金额达2.55万元,累计发放救济金共26.55万元(含1962年、1964~1965年、1974~1990年数字)。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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