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选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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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选举
分类号: D034.4
页数: 3
页码: 652
摘要: 6月上半月,全县干部、群众学习《选举法》,之后审查选民资格,区分“五种人”的界限,即:反革命分子、地主阶级分子、未满18周岁的人、精神病患者、违法判刑者,“五种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划分选民资格是结合审查土改中的划分阶级成份和管制工作进行,确定候选人时,掌握统一战线政策。还在每区成立“普选人民法庭”,由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等人组成,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共135件,基本上做到不让一个反革命分子和未经改造的地主分子窃取选举权利。
关键词: 广昌县 选举 新中国

内容

一、普选 1953年4月,广昌县选举委员会成立。6月上半月,全县干部、群众学习《选举法》,之后审查选民资格,区分“五种人”的界限,即:反革命分子、地主阶级分子、未满18周岁的人、精神病患者、违法判刑者,“五种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划分选民资格是结合审查土改中的划分阶级成份和管制工作进行,确定候选人时,掌握统一战线政策。还在每区成立“普选人民法庭”,由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等人组成,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共135件,基本上做到不让一个反革命分子和未经改造的地主分子窃取选举权利。
  这次普选分3期进行,第一期为试点,于6月15日~7月底,抽调96名干部参加试点,开展试点单位有城关、赤水2镇,焦坑(今属吁江镇北门村)、大圹(今为吁江镇大圹村)、南坊、坪背(今属驿前镇)、建设(今属头陂镇)5乡,头陂、驿前2街;第二期普选,从8月下旬开始,开展有34个乡;第三期普选,1954年2月13日~3月15日,开展有58乡镇(含苦竹矿区)。
  选区划分,以自然村为单位,依据人口稀稠确定,规定30~100名选民为一选区,20~30名选民中产生1名代表。
  人民代表名额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候选人由居民小组或居民大会提出,代表成份,以贫雇农为骨干,团结中农,照顾手工业工人、妇女以及小商贩等民主阶层。正副乡长提名,经主席团协商,再由全体代表选举。在城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在农村一般以举手通过代替投票,获到会选民过半数选票则当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正副乡(镇)长,并产生县人民代表。
  尔后,分别于1956年8月22日~10月15日、1958年3月9~31日、1960年11月20日~1961年2月初、1963年2月25日~4月5日、1965年9月初~9月底,进行全县基层普选,均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选举中,设流动票箱,方便老弱病残选民投票。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终止,全县未进行基层选举。1968年4月3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代替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县乡代表直接选举 1980年8月15日,成立广昌县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办公室。长桥公社为选举试点,各阶段工作,均先行一步。县、社、队三级举办培训班,培训选举工作骨干16574人。
  代表名额确定:人口在15000人以上有5个公社,各140人;人口在11000人以下有9个公社,各50~90人;其余2个公社120~130人,合计为1682人。妇女代表占15.87%以上,青年代表占14.74%以上。县代表153人,分配每个公社4~14人,城关镇33人。
  选区以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每一选区必须产生1~3名代表。选举公社代表,以1个或几个生产队合为1个选区;选举县代表,以1个或4个生产大队划为一个选区。选区设选民小组,公社代表选区又是县代表选区选民小组。
  代表候选人产生,由选民1人提名,3人以上附议,提出3920人,为应选人数的2.3倍;党派、团体推荐,经选民反复协商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二分之一至一倍,实行差额选举。
  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和镇人民政府正副镇长。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始设)正副主任和委员、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由代表提出和协商确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获得代表总数过半的选票方可当选。选谁不选谁,由代表自主,副县长符镇国,就是在候选人名单之外,被代表选上的。
  1984年5月5日~7月5日、1987年4月20日~8月15日(因地区对县级领导班子考察工作时间延长,中间选举工作停顿1个月)、1989年11月23日~1990年3月25日分别为第十、十一、十二届的全县直接选举时间,这3届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区划和代表产生与第九届同,提名推荐候选人均经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民主协商,正式确定。代表产生均进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
  广昌县新中国建立后历届选举情况单位:人说明:1987年乡镇代表人数不含1986年吁江镇与沿江乡合并时选出的216名镇代表数。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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