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521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人民调解 |
分类号: | D916 |
页数: | 2 |
页码: | 647 |
摘要: |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断,之后得以恢复,逐渐加强。1981年,人民调解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把调处纠纷的重点放在基层。至1982年,调解各种纠纷2602件,避免非正常死亡17人,多年积累的纠纷也得以调解。1985年,各级调解组织开办法制课共591节,有66名轻微违法青少年分别得到帮助,改邪归正。1990年,以非诉讼代理的方式直接参与清理乱砍乱伐,清理违法婚姻,清理乱占耕地建房,清理债权债务,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依据。1985~l990年,民事代理3893件,其中参与诉讼代理468件,非诉讼代理1440件;协助办理公证3989件;解答法律咨询14799人次。避免经济损失1243万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