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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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644
摘要: 广昌县司法局于1980年10月设。同时在全县16个公社均配1名司法助理员,1990年全县助理员23人。广昌县法律顾问处和广昌县公证处皆于1981年10月设,属于县司法局。1990年各配有工作人员4人。1990年有吁江、甘竹、头陂、大株、赤水、塘坊、新安、尖峰、驿前、千善、水南11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有工作人员26名。人民调解委员会,1956年,乡设调解委员会,高级社设调解小组。1958年全县17个社(场、站)均建立调解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瘫痪。尔后,调解组织两次整顿,其成员随之调整。1988年,还在200人以上的厂矿企业建立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接受县司法局指导。
关键词: 广昌县 司法行政 机构

内容

广昌县司法局于1980年10月设。同时在全县16个公社均配1名司法助理员,1990年全县助理员23人。
  广昌县法律顾问处和广昌县公证处皆于1981年10月设,属于县司法局。1990年各配有工作人员4人。
  乡镇法律服务所,于1985年后陆续建立。1990年有吁江、甘竹、头陂、大株、赤水、塘坊、新安、尖峰、驿前、千善、水南11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有工作人员26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1956年,乡设调解委员会,高级社设调解小组。1958年全县17个社(场、站)均建立调解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81年10月恢复,1986年,在乡(镇)、村设调解工作委员会154个,村小组设调解工作小组1367个,配调解员2030人,形成三级调解网络。尔后,调解组织两次整顿,其成员随之调整。
  1988年,还在200人以上的厂矿企业建立调解小组。
  1990年,在乡镇配司法助理员12人,其中专职为7人。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接受县司法局指导。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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