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刑事案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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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11
颗粒名称: 审理刑事案件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640
摘要: 1950年惩办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首。1951年惩办反革命分子。至1951年审理案件284件。1952年,审理案件133件,152人。1953年,打击和制裁拖欠公粮,破坏粮食、棉布统购统销以及惯盗、流氓、骗子等犯罪分子,是年审理案件104件,111人。认定事实上有唯成份论、唯出身论的现象。是年起,处理罪犯,先征求贫下中农意见,后召开群众大会批斗。平均结案时间为12天,最短为7天。1985~1990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改进审判工作。重大案件、疑难案件都由院审判委员会审定,其他案件都由合议庭审定。这一期间,审结刑事案件285件498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爆炸、强奸案分别占案件总数和犯罪总人数13.6%和22%;盗窃案分别占47.3%和47.9%。
关键词: 广昌县 审判 刑事案件

内容

1950年惩办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首。1951年惩办反革命分子。至1951年审理案件284件。
  1952年,审理案件133件,152人。
  1953年,打击和制裁拖欠公粮,破坏粮食、棉布统购统销以及惯盗、流氓、骗子等犯罪分子,是年审理案件104件,111人。
  1955年以保卫合作化运动、工农业生产、征集兵员、粮食“三定”,统购统销和继续镇压反革命分子,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为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认定事实上有唯成份论、唯出身论的现象。
  1956年,执行“镇压与宽大”、“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审判政策,并选择2件贪污案件在金华山钨矿公开宣判,体现宽严政策。参加大会的职工500多人。
  1954~1957年,审理案件292件,308人,其中普通刑事案件243件,254人。
  1958~1960年,审结案件432件,437人。在判决上执行“少杀、少捕,管制也要比过去少”,“依法少杀长判”,“依法长判”的政策。这一时期上升案件有不法地富分子案98件,坏分子案65件,分别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2.68%和15%(指刑事案件,下同)。
  1964年,贯彻中央“一个不杀,大部(95%以上)不捉”,“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万针和“首恶从严,从犯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政策。
  是年起,处理罪犯,先征求贫下中农意见,后召开群众大会批斗。1965年,执行“依靠群众专政,少捕人,矛盾不上交”的刑事方针和“历史从宽,现行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从犯从宽,主犯从严;偶犯从宽,惯犯从严。宽严结合,区别对待,打击少数,改造多数”的政策。
  1961~1966年,审结案件324件。其中盗窃案占这时期审结案件22.2%,比前一期增加8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独家办案,造成有相当一部分属冤假错案,而一些犯罪分子却未受到法律制裁。
  1977年后,尤其1979年以来,审判工作日益加强,逐步走上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轨道。
  1978~1980年9月,审结各种普通刑事案件57件,62人,其中盗窃案占审结总案29%。
  1981年起,遵照中央的决策,按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惩办那些杀人放火、强奸妇女、拦路抢劫、作恶多端、群众恨之入骨的严重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平均结案时间为12天,最短为7天。
  1981~1984年,审结刑事案件187件,275人(含自诉案件18件19人)。其中:杀人、抢劫、强奸案分别占审结案件和犯罪人数的5.8%和4.7%,盗窃案分别占53.47%和42.54%。
  1985~1990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改进审判工作。重大案件、疑难案件都由院审判委员会审定,其他案件都由合议庭审定(含定性量刑)。这一期间,审结刑事案件285件498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爆炸、强奸案分别占案件总数和犯罪总人数13.6%和22%;盗窃案分别占47.3%和47.9%。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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