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0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636
摘要: 1956年配有检察员负责监所检察工作,制定“一月一了解,一季一检察”的制度。发现问题,依法提出纠正。同年6名老弱罪犯,2名病残罪犯监外执行处理。当年,抽调1名检察员参加特赦工作。定期回访考察判处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犯。还有监督拘留所、管教看守所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和决定。以促进文明执法,保证法律的正确执行。发现不安全因素10起,收缴违禁品35件。是年有10名未决犯交待自己罪行,3名人犯被评为遵守监规积极分子。没有发现再犯罪现象。1985~1990年,县检察与公安预审、看守部门制订《关于看守、管教工作的几项规定》。完善监所检察制度,十天一次重点检察,一月一次全面检察。有30名人犯表现好得以减刑。
关键词: 广昌县 检察 监所检察

内容

1956年配有检察员负责监所检察工作,制定“一月一了解,一季一检察”的制度。发现问题,依法提出纠正。同年6名老弱罪犯,2名病残罪犯监外执行处理。
  1961年,会同公安机关,在看守所召开犯人奖惩教育大会,奖励有立功表现4人,严惩重新犯罪6人,清理老、弱、病、残罪犯作监外执行4人。当年,抽调1名检察员参加特赦工作。1979年10月起,建立在押人犯登记,掌握每月在押人犯人数、姓名、年龄、犯罪性质、拘留、逮捕、起诉、判决和执行时间、认罪态度和表现。定期回访考察判处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犯。
  还有监督拘留所、管教看守所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和决定。以促进文明执法,保证法律的正确执行。
  1989~1990年,安全检察40次。
  1990年,设监管小组2个,落实监管措施六条。发现不安全因素10起,收缴违禁品35件。是年有10名未决犯交待自己罪行,3名人犯被评为遵守监规积极分子。没有发现再犯罪现象。
  1985~1990年,县检察与公安预审、看守部门制订《关于看守、管教工作的几项规定》。完善监所检察制度,十天一次重点检察,一月一次全面检察。开展文明管教,公、检、法领导向人犯讲法制课31次、找人犯谈话441次,回访考察67人次。有30名人犯表现好得以减刑。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