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491 |
颗粒名称: | 五、消防 |
分类号: | D035.34 |
页数: | 2 |
页码: | 632 |
摘要: | 机构人员新中国建立初期,因山火发生频繁,各乡镇设有专职防火员。1963年成立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消防干部,负责日常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消防机构瘫痪,工作中断。从1976年以来,消防工作日益加强,机构健全。随后,乡镇和县属单位相应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其成员共157人。宣传教育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一年一次出动宣传车到各地宣传消防知识。广昌县消防工作,于1987年被评为地区先进单位。广昌县火灾统计表单位:万元注:重大火灾详见《杂记》重大事故目。 |
关键词: | 广昌县 治安 新中国 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