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482 |
颗粒名称: | 打击刑事犯罪 |
分类号: | D035.34 |
页数: | 2 |
页码: | 628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打击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与人民为敌上山为匪、凶杀(暗杀)分子和抢劫犯罪分子。1960~1962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主要打击盗窃犯、流窜犯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尔后,结合国民经济调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全县每年刑事案件发案率稳定在万分之一点三。18日下午6时40分,在水南附近山上包围搜捕中,“二王”开枪拒捕被击毙。刘建平被公安部、省政府授予“治安模范”。 |
关键词: | 广昌县 社会管理 打击刑事犯罪 |